一會兒等大夫過來檢查一番我的病情之後,他對毛思思說了句:「曾太太,你丈夫可以出院了,沒事了。」
這句話還沒有落音,毛思思就已經羞紅臉,顯得一副嬌羞的樣子。
那大夫也沒太注意她的表情,只是繼續道:「對了,回去你給他熬粥喝吧,去超市買些牛奶給他喝也成,但最好把牛奶熱一下。這兩天盡量讓他多吃一些水果什麼的。反正就是清淡為主。」
毛思思像是也不想跟醫生介紹那麼多,所以就嬌羞地點頭回道:「好的。我知道了。謝謝大夫!」
「不客氣!為曾太太服務是我的榮幸!因為我經常看你的財經欄目,聽你講股票什麼的,講得真好!你丈夫真是好福氣呀!」
「嘻~~~」毛思思嬌羞地一笑,然後也就沒再說什麼了。
……
等毛思思去辦理出院手續,便是攙扶著我走去了醫院。說是攙扶,其實也就是挽著我的胳膊而已。
這人要是被大醉了一場之後,真的感覺像是大病了一場似的,身|體特別的虛弱,腦子裡一片空白。
到了醫院門口停車場,也就上了毛思思的車。
毛思思怕我呼吸不到新鮮空氣,忙是將車窗玻璃給降了下來。
然後她也就駕車出了醫院的大院,駛向了院前的車道。
我坐在車裡,感受著涼風呼呼地吹拂著,貌似清醒了一些。
過了一會兒,我自個按動按鈕,將車窗玻璃往上回了一點兒,然後點燃一根煙,深深地吸了一口……
毛思思扭頭瞧著我一眼,竟是生氣道:「還吸煙?」
靠!這麼感覺真像是我的太太似的呀?難道我真的跟她結婚了嗎?
見她那般生氣,我也只好故作調皮地一笑,繼續吸了一大口煙,然後趕忙給掐滅了。
完了之後,我又按動按鈕,將車窗玻璃給降下來了。
然後我迎風吹著,一邊無聊望著車往的景象:花壇、行人、路燈、樹木、高樓大廈……
隨後,漸漸地,我終於回想了一些事情來……
貌似昨晚我是跟樓下的那個保安隊長去喝酒了……
隨之,隨著回想這事後,也就以點帶面,將所有的事情全部回想了起來。
最後,我扭頭偷偷地看了看毛思思一眼,心想,她要是真是我太太多好呀?這種感覺多麼的溫馨呀?
就在這時,毛思思的手機音樂鈴聲響了起來:「沉默不是代表我的錯,分手不是唯一的結果,只是我還沒有想過該怎麼對你說……」
聽著手機音樂鈴聲,毛思思忙是帶上了耳麥,然後接通了電話:「喂,姐。他沒事了,醒酒了,出院了。」
「……」對方說什麼,我聽不見。
「我現在正開車和他回家呢。」
「……」
「好的。姐。」
然後她也就掛斷了電話。
掛斷了電話後,她扭頭看了我一眼:「言姐要我跟你說,以後少喝酒。」
言姐?!
我暗自一怔,想了想,忽然想了起來,我想,她說的應該就是焦言?也就是裕強電子集團的總經理焦言女士。
因為我記得焦言曾經跟說過一次,說毛思思是她的表妹。
靠!貌似這關係有點兒亂了吧?因為我曾經XO過焦言一次,而現在居然跟她表妹毛思思住在一起,算是半同|居吧?
還好我目前沒有XO過毛思思,否則的話,這關係還真是亂了,亂套了……
……
一會兒回到桑巴花園,回到毛思思家後,一進客廳門,她就柔聲地對我言道:「你去沙發看電視吧,我去廚房熬點兒粥給你喝。」
「好的。」
「不許抽煙哦!」
「知道。不抽煙了。」
……
待我望著她轉身進了廚房之後,靠,我才沒有那麼乖呢,她讓我不抽煙,我偏要抽。
於是,我趕忙點燃了一根煙,吸了起來……
就在這時候,我的手機音樂鈴聲響了起來:「左眼皮跳跳,好運要來到……」
我掏出手機一看,只見是連心那妞打來的電話。
當我接通之後,連心言道:「死流|氓,今晚八點我們在東城沃爾瑪麥當勞見。對了,記得帶上我給你的那份協議哦。」
「什麼?!」我猛地一怔,「協議?!什麼協議呀?!」
「死流|氓,又跟本姑娘玩裝傻充愣的把戲了是不?」
「我真不知道什麼協議!」
「還不就是我給你的那份,關於我們倆交往的協議嗎?」
「哦~~~」我終於想了起來,「知道了。不過……等等哦,那份協議我好像給搞丟了?」
「什麼?!那麼重要的協議你給弄丟了?!要是不見了那份協議的話,那麼我們就不簽了吧!!!」
「不簽了?」我不覺一怔。
「是啊。不簽了。然後我們倆就什麼關係都沒有了咯。」
「啊?這麼嚴重呀?不不不,還是簽了吧。我找找那份協議。」
「那等你找到了之後,再給來電話吧。拜拜。」說完,連心那妞就是啪的一聲掛了電話。
靠,這妞還真拽!
TNND!看來是老子前世欠她的?
一向只有我曾異對妞兒拽,還沒有哪個妞兒對我這麼拽呢?
不過也沒轍,誰讓我犯|賤呢?偏偏就是想搞掂她這妞兒!難道想搞掂一個妞兒有錯嗎?是男人就沒錯。我是男人,所以我沒錯。那就一定要搞掂她!
其實我想來想去的,她這妞除了那混血兒的氣質迷人之外,其它也沒啥了吧?
唉~~~誰讓我是男人呢,想嘗嘗這混血兒妞兒的滋味也是正常的。
不過,貌似她也犯|賤似的,老是隔三差五地來電話sao擾我一下,卻又不讓我XO她。
聽說,每個男人心中都有一個賤|人。
難道連心這妞就是我心中那個傳說的賤|人?
靠,老子還是不想這個了吧,還是趕緊去我臥室找找那份協議吧……
想著,我忙是起身,奔我的臥室走去了。
到了臥室,我一頓亂翻,總算在我電腦包裡找到了那份《關於曾異和連心交往協議》。
媽|的,瞧著這份破協議,老子就來氣!
什麼規定嘛?既然都說可以做我女朋友了,那麼就應該可以推倒的嘛?
可是連心這妞偏偏在協議中寫著不能推倒,兩年的交往期間,居然連他|媽牽手都不行,多他|媽鬱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