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多少能猜出他的心思,我的身世太離奇,身上的東西那麼貴重,萬一是哪個名門之後,卻進了那富商太太的家,將來恐怕會生出好多事端來。小鼠兒借走我拍照用的那套衣服,冒認了我,而那富商太太也並沒有認出來,所以他也就將錯就錯了。
本來嘛,小孩子,那個時候容貌變化本來就大,小鼠兒打扮打扮也將就,並不算太難看。
只是,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不再相信任何人!
直到,第二年,孤兒院來了一個開著黑色橋車的男人,他後來成了我的乾爹,也就是那個將我帶入娛樂圈的人。
在小鼠兒走後半年多時間裡,我幾乎與來領孩子的人全部絕緣,這一次,我決定主動爭取,因為我不想在這孤兒院裡面過一輩子。
我爬窗而下,到水池邊將臉洗得乾乾淨淨,出現在那個男人面前。
「你叫什麼名字?」他這樣問我,裝得和藹可親的樣子。
「我叫鳳嬌嬌,將來會是你最值得驕傲的女兒!」這樣的話,出自一個八歲小女孩之口,就算在十年後的今天想起來,我依然會覺得無比詫異。
而那個時候的我,就像被鬼附了身一般,無比成熟和老練。
「就是她了,我要將她包裝成一顆明日之星!」
一錘定音,我成了那個男人的女兒。
他是一名經紀人,很有名,很會包裝。而小鼠兒的養父母,做的就是影視有關生意的。
在我十二歲出道,到十八離開那個世界的六年時間裡,他們的公司從來未曾銷售過我任何一張歌曲或影視碟片。
我其中一個追求者後來收購了他們的公司。
小鼠兒一家後來離開他們住的豪宅,搬到了租賃的閣樓裡。我去看望過她,幫她付了一年的房租,走的時候,她用無比感激的眼光看著我,拚命為當年的事情向我道歉。
而我,心中並沒有預料中那般喜悅,只在看到他們一家在風雨飄渺的閣樓中依然相互扶持的時候,鼻尖居然還有點酸酸的。
到我走為止,他們都還以為我只是受制於經紀人的傀儡。
我不知道那是怎麼樣一種場景,不過半年以後我聽說小鼠兒在街頭賣盜版光碟,在一次逃跑中傷了腿。
據說,她的盜版光碟中什麼人電影電視和歌曲都有,唯獨就是沒有我的。
我天生是個演員,讓人被賣了,還心甘情願為我數錢。
只是拿到了錢,我並沒有買到應有的快樂,卻將自己搭了進去。
這麼多年,值或不值,已經模糊了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