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七歲以前我還待在孤兒院的時候,有個小女孩,只比我大一歲,我們都叫她小鼠兒。
她真的像老鼠一樣滑頭,偏又最最喜歡欺負我。
凡是我擁有的,她都喜歡用各種各樣的手段來搶走。
只因為,孤兒院幾乎所有的男孩子都喜歡和我玩,而她,因為長得和老鼠一樣尖嘴猴腮,再加上臉上長滿了雀斑,瘦得跟猴子一樣,沒有小朋友願意和她玩。
但是有一段時間,她對我非常好,想法設法地討好我。
小小的我,哪裡分得清別人是對我真好還是假好呢,我只以為她是真心想和我做朋友,於是也就欣然接受了。
沒過幾天,有人來認領孤兒。
那其實是孤兒院每個孩子都嚮往的,因為去了那裡,就可以擁有一個溫暖的家了。
我也不例外。
雖然,我去過被孤兒院嬤嬤撿來的那個地方——一處荒蕪的懸崖下。我很懷疑,有什麼人會把小小的我扔在那樣一個地方。
那是個人跡罕至的地方,雜草叢生,把我放在那裡的人看上去是存心不讓我活下來。因為如果當時不是真巧有個小孩子在附近迷了路,孤兒院的嬤嬤們也不會找到這裡來,那麼這裡十天半個月見不著人簡直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之後我偶爾過去,真的有些不信,那樣一個地方,居然能撿來孩子?
聽說撿到我的時候,我身上包著明黃色小被子,上面繡了很精緻的飛天鳳凰,身上放了一塊刻著「鳳」字的玉珮。
據鑒定,那玉珮價值連城。
連被子,據說都是用失傳已久的技藝繡成,連城中最有名的刺繡店也看不出到底出自誰的手。
我不明白,既然是丟掉一個孩子,而且是丟在幾乎沒有任何活路的地方,那為什麼又要在她身上放上如此價值連城的東西來引人覬覦呢?
還好,孤兒院的工作人員還算有職業道德,那些東西一直讓我隨身帶著,並沒有私吞了去。
我想,這大概是我這輩子碰到的最幸運的事情了吧?
來認領孩子的是一個很乾淨的婦女,三十多歲的年紀,我只在牆後面偷偷看過她一眼。看上去,很能與人為善的樣子。
之後,小鼠兒跟她走了。
那是我之後才知道的,她問我借了一套衣服,然後她跟那個婦女說:「阿姨,我叫鳳嬌嬌!」
借完衣服以後,她將我反鎖在了宿舍樓裡。
而在這之前,小鼠兒曾經在院長辦公室聽到如下對話。
「院長,我想要這個孩子,太可愛了!」
「她叫鳳嬌嬌,將來一定是個美人!」
「嗯,就她吧,她看上去像個公主!」
之後,過上公主生活的是小鼠兒,因為那個婦人是一位富商最寵愛的妻子,所以即使小鼠兒不是她親生的,也得到了最好的生活。
院長並沒有出面否認小鼠兒的身份,只在日落西山的傍晚將我從宿舍裡放了出來,之後一言不發,從來未曾跟我解釋過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