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酒店門口的時候,俊文指著一輛牌照除了「6」就是「6」的寶馬車告訴我,這就是王美麗的汽車。他說:「知道她的厲害了吧。」
我說:「和我有半毛錢關係呀?」
他抓住我的手腕,鄭重其事道:「你要是能弄住她,就不用給我爸打工了,你會比我爸還有錢。」
我說:「那你咋沒弄住她?」
「她就是個半瘋。整天說非要和我過一輩子,背地裡還找別的男人。一副堅貞不屈的樣子都是裝出來的。現在我想明白了,我太上趕著了。還有就是我不夠好看。你不同,你高大英俊,你如果有手段,絕對能弄住她。但你千萬別和她動感情,只要錢就行了。明白嗎?和這種人玩感情,危險!」
我笑著說:「看你說的和真事兒一樣。淨招我犯錯誤。我就是給你當司機來了。」
「我說的是真的。你想,她一年賺上千萬,你如果弄住她,給你一兩百萬還不是小意思啊!」
「她是傻子?」我問。
「她是女人。女人都比較感性,一旦讓她離不開你了,你要她的命都能給你,更別說錢了。」他說。
我動搖了。我深刻地明白錢的重要性。我要是有一兩百萬的話,譚小雨,柳芽兒,包括靈子和康紅都能順利的嫁給我。這年頭長得好、人品好沒用,用大家的話說,那當不了飯吃。我要是有錢,鳳梨我倆認識後馬上就可以遠走高飛了。這不都是因為錢鬧得生離死別的嗎?我一邊認同著金錢的重要性一邊諷刺著自己的良心。我覺得這是一種欺騙。於是我說:「這樣似乎是小偷的行為。」
俊文笑道:「那是咱們北方農民才有的想法。這是交易,你出賣自己的身體和時間,她付給你金錢。做任何的工作都是這樣的。你給我爸幹活難道不是這樣嗎?」
我努力認為俊文的話是對的,便超然了。我拿出香煙,我倆就坐在酒店門口抽了起來。抽完後,俊文給了我一顆口香糖。我嚼得沒味兒了吐到了窗戶外邊。蹭地一下出來個帶紅袖標的老頭兒,非要罰五塊錢。俊文拿出一張十塊的給了他,然後把他的也吐到了窗外。老頭兒說啥也不幹,非要我倆撿起來。俊文說:「再給你十塊錢,你幫我撿起來。」
俊文把錢塞到老頭兒的手裡,老頭轉身就走了。俊文對我說:「看見沒,這就是錢的力量。現在是文明社會,不時興打打殺殺的了。這裡比不了你們鎮上,可以逮著誰砍誰。你看看街上,都是警察,還沒打起來就被帶走了。」
我沒有說話,想著他的話。我說:「打架我在行,賺錢我不行。」
俊文說:「打架也是必須要打,但不能像以前那麼打了。值得打架的時候才能打。比如替王美麗出頭的時候,就需要打架。」
我笑了。我說:「你哪裡這麼多歪門邪道的?」
「在城市裡就是這樣。」他一指大門說,「走吧,在12樓KTV包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