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還是去了小巴黎的PARTY?!」束河一進門就放下書,斜靠在衛生間門口盯著鏡子裡的我。
「嗯。現在幾點了?」我看著鏡子裡那兩個濃重的黑眼圈,往臉上拍拍水,宿醉的臉沉悶的發不出聲音。
「都中午了,你說幾點了!」她拍我一下,走回客廳裡去。
「今天早上還是-點名死-的課?」我跟著她走出去,做一個很梅的表情。
「是滴!」她把桌子上一些散亂的紙張收進資料袋裡。
我湊過去瞧了一眼,一堆的案例報告:「你最近很迷法律?怎麼場場法律報告你都趕?」
「沒有了。就是閒來無事,看看罷了。」她收拾好桌面,倒一杯蜂蜜水給我:「你少喝點啊,要是沒人送你,我看你怎麼回的來。」
「沒事的,回不來就睡大街上嘛,又不是沒幹過這事兒。」我莫名其妙地想起被成理丟進汽車旅館的那次,那是我們第一次見面。還真不是什麼好印象,也難怪他在景延的瑪莎拉蒂裡看到我時,會用嫌棄的眼神。
「你是沒事,送你回來的人就有事了。」
「魯迪啊?他昨天沒多喝吧。再說了,送我回來是他應該做的,我都給他升級了。」
「什麼級?」
「讓他榮登我男朋友的寶座了。」我縮進沙發裡,打開電視。而且,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裝瘋賣傻地讓魯迪在眾人面前親了我。
「男朋友?!魯迪?!」她一下子躥到我身邊,摸摸我的頭:「你確定?」
我重重地點一下頭。電視頻道停在中央台,是香水的廣告。瞧這廣告詞寫得真流氓——一滴是為了美,兩滴是為了情人,三滴便足以招致一次風流韻事。
風流韻事?看來我得去買一瓶再招招其他桃花運。
「陳康緹,你腳踩兩隻船!」
我把注意力從電視上移到束河身上:「這話怎麼說?」
「送你回來的明明就是他。」束河指著不知什麼時候切換到大學生辯論賽的電視畫面。
我循著她的方向看過去,一口水噴出去,差點沒嗆死自己。鏡頭裡成理那個討厭的傢伙正坐在反方一辯的位置上侃侃而談。
「你說真的?」我帶著哭腔問束河。
「千真萬確。他用你的手機打我電話,問了我地址。」束河一臉羨慕地肯定著。
「過程,姐姐我要過程。」
「你死拽著人家脖子不放,好好一件衣服被你吐得七葷八素。這會還扔在洗衣籃裡,你等會記得送去乾洗。」
「為什麼我一點都想不起來?」
「你吐得連自己都不認識,一個勁地說著,-我不是豆蔻-還嚷著什麼-衛子更,你給老子去死-之類」
「……」
「哦,還有,早上的課還是他幫你點的名,他還邀請我去他們法學院辯論會現場。原來他叫成理啊……」
束河繼續絮叨著,我看一眼電視畫面上冷靜、鎮定自若的成理,迅速跑進臥室,在看到手機上撥出記錄裡成理的名字時,整個人直挺挺地躺倒在床上,用枕頭摀住頭,暗歎:蒼天啊,讓我死了吧。昨天才讓他再也不要管我,可是還沒過夜,竟然就讓這種丟人丟到太平洋的事情發生。
魯迪。該死的魯迪。我打電話給成理的時候,他在做什麼。
我再一次掏出電話,一個一個數字的輸入魯迪的號碼。至今,我的通訊簿裡仍然只有成理一個人的號碼。電話在嘟嘟後被懶洋洋的聲音接起,瑪麗隔壁的,竟然還給老娘在睡覺,於是我抓狂了:「你昨天為什麼沒送我回家?」
「我去接老闆了,回去你就不見了。」
「那你為什麼不打電話找我?」
「你沒讓我打電話啊!」
「魯迪,我是你女朋友。不是無關的路人甲乙丙丁……我不見了,你都不知道打電話找我嗎?!」
「好的,我記住了,下次打。」他迷迷糊糊地應答著:「沒事,我繼續睡了。」
「……」
我聽著聽筒裡的忙音,幾乎要憋出內傷,本來以為生活是無趣的,現在才體會到原來除了無趣還有這麼多讓人無語的事情。魯迪你也忒不重視「女朋友」這三個字了吧。你無視我,看姑娘我怎麼玩兒死你。
打開電腦,登陸QQ。照例看一眼景延的簽名檔——「What do you want?」不知道又是對誰說的。總之,不會是我。昨天我離開之前,並沒有忘記把我準備的禮物送給他的母后,而且也沒有忘記跟他說再見。
有好友申請進來。直接拒絕。再申請,再拒絕。往返三四次後,對方似乎怒了,附加消息:你到底加不加。繼續拒絕:不加就是不加。
不禁為這種弱智的遊戲笑出聲音來,原來無聊的不止我一個人。貓撲、天涯、新浪、QQ、校內、百度貼吧挨個登陸,除了無聊的八卦,還是八卦。我很自覺地在適當的地方用適當的詞語,為魯迪這個小巴黎的主唱添加了一點花邊新聞。胡亂地翻著網頁,手機裡衝進一條短信。一看,是成理。消息內容:十分鐘後下樓。
沒有回復他。任憑我怎麼努力,都回想不起來昨天究竟發生了什麼。我甚至不記得我為什麼從小巴黎跑出去。所以這種情況下,還是不要去招惹他的好。我可不認為成理大度到在我杯具地調戲了他之後,他還能用波瀾不驚的臉對我說話。
繼續翻著網頁。鼠標在猶豫很久之後,點進一個BLOG。一束罌粟花開在黑暗裡,我看著奔跑在馬路上的自己,青春囂張得太桀驁,照片上的日期告訴我這是三年前,在英國的陳康緹。
輸入用戶名和密碼,消息欄裡一下子冒出40多條新消息。全部忽略,肯定無一例外都是小廣告。直接進入相冊,豆蔻和悄悄的臉安靜地盛開在陽光裡。
我看著她們兩人肆無忌憚的笑臉,鼻翼酸楚,眼淚錚錚地砸在鍵盤上。離開蘭州十個月,這是我第一次點開這個屬於我們三個人的BLOG。
音樂板塊是悄悄設置的,名字叫「靜悄悄」。然而內容與板塊名字極不相符,全部都是特文藝的小搖滾,因為有一段時間她十分迷戀Bon Jovi和老鷹。Linking Park和Baby Face的曲子是2009年元旦收進去的,可是它們卻沒有被拿出來聽過。
因為,第二天,悄悄就像她的名字一樣消失不見了。
日誌被分成三個版塊——豆蔻語錄、悄悄話和康緹吟。
悄悄的日記很少,大多都是流水賬。
我的日記在堅持了一個月的中英版本之後,徹底改成了英文。她們兩個說,不管是中文也好,還是英文也好,通通看不懂。所以除了衛子更和衛子熏會每天回復以外,無人問津。
內容豐富的是「豆蔻語錄」,那裡面記錄了豆蔻生活所有的點滴,包括她對魯迪的迷戀和瘋狂。豆蔻最後一天的日記只有簡單的兩句話:
我的流浪歌手,再見。下輩子,一定讓我做你的情人。
然後她就永遠跟這個世界Say goodbye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