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四個月而已,哪有那麼明顯!」我說。
「哇,四個月,你數得很清楚嘛!」
「那當然!」我白了他一眼。
面被端上來,他大碗我小碗。他把碗裡的牛肉都挑給我:「多吃點呀小潑婦,這麼瘦哪有力氣跟別人吵架!」
我又把肉還給他道:「我現在不跟別人吵架了。」
他笑了:「到底是長大了嘛!」可是又把肉挑給了我。他真瘦啊,瘦得如同一隻駱駝、或者狒狒、或者鹿那種細條型的動物。旁邊的人一直鄙視地看著我們,大概覺得矯情,乾脆換了桌子。我跟程嘉南愣了愣,接著都笑了起來。
在旁人看來,我們實在是很沒正經,一個大沒正經帶著一個小沒正經。
最後他妥協了,不再推辭。我開始談正經的事兒:「其實你到底在幹些什麼呀?怎麼都窮到賣藝的程度了?」
「賣藝有什麼可丟人的,總比賣身強吧!」他說,彷彿又意識到說錯了話,敲了腦袋一下道:「不該跟你說這些。」
「沒事兒,現在都二十一世紀了,開放嘛!」
他又笑了起來,然後狼吞虎嚥地吃著面。我也低下頭去吃東西,但吃得斯文多了。到最後我們肚子都圓了,坐在那裡剔牙,他才繼續剛才的話題:「什麼賺錢我幹什麼咯,你剛看到的只是副業,我的正業是擺地攤,有時候也去酒吧唱歌。」
「這算是什麼職業啊?能掙到錢麼?」我問。
「小小年紀你怎麼那麼俗呢?錢算什麼?人生在世,活得開心才最重要!」他豪爽地把胳膊一揮,頗有革命先烈的架勢。我又問:「那你快樂嗎?」
「當然,」他說:「餓了有飯吃,冷了有衣服穿,又能做自己喜歡的事,幹嗎不快樂啊!」
看樣子他是真的快樂,眉毛挑起來,像一隻飛翔的鳥。我從來沒看過那麼好看的眉毛,又濃又黑,就像是拿炭筆畫過無數次似的,最後描成一個最適合他的形狀。那眉毛換到別人臉上只會顯得粗魯,在他臉上卻有一種恰倒好處的俊朗,利落又不式硬氣,漂亮極了!
他叫來老闆結帳,那時候的拉麵才兩塊錢一碗。我搶著掏錢說:「我請你吧!」
「不用。」他數著鋼蹦不客氣地說:「以後我窮到吃不起飯時你再請我。」
我把錢收回去,又笑了。
我們一起朝外面走,這回是各自手插著口袋,我懷念他那只搭在我肩膀上的胳膊,看了看,才發現自己這麼矮,連他的肩膀都不到。天已經黑透了,馬路上亮起了燈。走到路口時我們停下來,他說:「那我先走啦,下次再見!」
「喂!」我叫住他問:「你唱歌的那個酒吧在哪裡?下次我去聽你唱歌。」
「未成年是不可以進酒吧的。」他雖然這麼說,還是把酒吧名報給我:「叫TAKE,就在福祿廣場邊上。」
我想了想,福祿廣場那邊的確是有一間酒吧來著,於是點頭:「好,那再見啦!」
我衝他揮揮手,搶先轉身朝家的方向跑。我實在是太激動了,邊跑邊忍不住笑出聲來。竟然還能見到他,可見我們之間還是有點緣分的是不是?他一點兒都沒變。其實仔細想想,四個月能變成什麼樣呢?只不過時間在我心裡被拉長了而已。
突然我又想看看他,便停下來轉身,但他已經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