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滿身疲憊地關上房門,無力地把自己靠在了門上。
自那天晚上從馬培的生日舞會上跑出去以後,她已經有三天沒有回家了。
出去的時候,她什麼也沒有拿,甚至於連付出租車費的錢都沒有。無奈之下,她摘下耳朵上的鑽石耳釘交給出租車司機。
司機笑了:「小姐,您是從麗晶出來的,您沒看到我車上有麗晶酒店的牌子嗎?我是常在麗晶門口駐足的。
「今天晚上我們車隊所有的車都沒有出去營運,全被華宇包了。因為酒會的原因,所以很多貴賓都沒有開車來,華宇早就把錢付過了,您不用再給了。」
汪洋猶豫了一下,還是把耳釘伸了過去:「司機大哥,我是因為有急事突然離開的,什麼都忘記帶了,但是我可能還急需一點錢。所以,您看,如果您方便的話,是不是……」
司機想了想,笑了,二話沒說,就從身上掏出所有的錢來,不多,也就一兩百塊:「對不起小姐,我出來上夜班,身上也沒帶多少錢,就這麼多了,全給您吧。您的耳釘,我也不要,這是我的電話,您以後多關照關照我就行了。」
很顯然,這個出租車司機是個人中之精,他明白,能參加馬培生日酒會的人都是有身份的人,區區一兩百元,他們斷不會借了不還的。而即就是不還,他肯定也不會吃虧。
汪洋接過他遞過來的錢,感激地一笑:「謝謝司機大哥,我過幾天就還您。」
汪洋呆呆地看著出租車絕塵而去,突然之間感到有點茫然不知所措。
她不敢回家,因為她知道,馬培一定會去家裡找她,她不知道自己應該怎麼樣面對馬培!
結果,她又攔了一輛出租汽車,去了米家在漁村旁邊的那個別墅,也就是她當初被米憶芊的奶奶救起的地方。
幸好別墅的管理員一直沒換,於是她在別墅裡住了三天。
整整三天,她幾乎沒有吃什麼東西,只是靜靜地坐著發呆,不知自己的感情要何去何從!
歎了口氣,她拖著幾乎沒有什麼知覺的身子,走向臥室。
推開臥室的房門,汪洋呆住了:馬培正坐在臥室裡那張唯一的單人沙發上,手裡捏著薄薄的一張紙在發呆。
興許是開門的聲音驚醒了他,他抬起頭,注視著汪洋,表情一時竟然有些迷離起來。
兩人就那樣一個坐一個站,怔忡地互相看著對方。
良久過後,馬培首先打破了沉默:「歡迎回家,米憶芊小姐……還是,」衝她揚了揚手中握著的那張紙:「我應該叫你梅雨小姐?」
汪洋渾身一顫,注視著他手中的那張紙,一時之間,不知他從哪裡得到的,而那張紙上又寫了些什麼會讓他如此的肯定。
彷彿是感應到了她的疑問,馬培定定地鎖住了她的目光,一字一句地開了口:「想知道這是什麼嗎?讓我來告訴你。這是一首我從來沒有聽過的歌,歌名叫《舊傷口》,歌詞內容如下:不知不覺,又是一年,又是一個不下雪的冬天。你的那把CD,有沒有聽厭?這些年,你是不是有一點倦?我記得你說的那些誓言,但時間把我們已分得太遠。
「讓你走,放手,放了我到不了的夢;是落魄,落寞,忘了要給你溫柔;是解脫,是朋友,是沒有再聯絡,所有錯,我一個人承受!往哪走,是盡頭,治好這舊傷口?那麼久,還刺在我胸口!背誦完畢!」
汪洋終於想起來了,那是在馬培向她表白,而她拒絕的那天回來以後自己信手寫的一首歌詞,本來想譜曲的,結果也沒心思繼續,隨手就扔在了抽屜裡,沒想到卻被馬培發現了。
只是,他怎麼能夠憑這首歌詞就斷定自己是梅雨呢?
就像是回答她心中的疑問一樣,馬培沙啞著聲音又一次開了口:「很抱歉拉開了你的抽屜,我並不是想探究你,只是因為,你已經失蹤三天了,又一直聯繫不上你。
「那天拉你的那個司機告訴我說,你跨海大橋邊下的車。我怕你發生了什麼事,所以想在家裡找一找,看看電話本什麼的,能不能找到你的朋友或者親戚家裡的電話號碼,不小心就看到了這首歌詞。」
歎了口氣,馬培起身走向汪洋,擁著已經有些迷茫的她坐到床邊,把那張紙伸到她面前,苦澀地一笑:「如果不想讓我知道你就是梅雨,那你就不要用手寫。你忘記了嗎?你認識的第一個字是我教的,你寫的第一個字是我看著的,你臨摹的第一個能夠稱得上是『字貼』的東西是我寫的!
「在你三歲的時候,我教你寫第一個字起,直到你離開我那年,你十九歲。看了整整十六年的筆跡,我怎麼可能認不出來?」
再深深地歎口氣,馬培用另外一隻手抬起汪洋的臉來,對上她淒迷的目光,用一種幾乎是在訴情的口吻一字一句地說道:「更何況,你曾經用這個筆跡,給我寫過那麼多的情書,為我譜過那麼多的歌詞,它早已經就深入了我的骨骼,我對它的熟悉就像是對自己筆跡的熟悉程度一樣,你讓我怎麼能夠忘記它?」
汪洋覺得自己的大腦已經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她不知要如何應答馬培的話。
她也清楚,一個人無論再怎麼樣改變,可是從小到大的都在用的字體中的神韻是無論如何也改不了的。
所以,她一直避免讓自己的筆跡出現在馬培的面前,這也正是她第一次出現在馬培面前的時候,也就是採訪馬培的那一次什麼也沒帶的原因。
然而她萬萬沒有想到,一時心血來潮填的一首歌詞,就讓自己這麼長時間以來的努力付諸東流。
盯著馬培那比三天前明顯憔悴了許多的臉,再看到他眼中流露出來的那種熟悉到自己閉著眼睛也能想像出來的熾熱,汪洋的心不由又一次顫抖了,她再次感到了那種萬念俱灰般的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