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之王 第2卷 第九十六章 欺水莫欺山
    一口氣追出五六里,他們還是連鄭大廚的影子都沒見著。

    三人碰了頭,突然都不約而同地瞪大的眼睛,顯出驚詫不已的樣子。

    驚詫什麼?

    驚詫他們又回到吃午餐的溪潭邊。

    ——明明是追著他鄭大廚的啊。

    ——我記得一直走著的都是南面的方向。

    ——是啊,走著的是南啊。

    可我們怎麼又回到了原地?

    途中我們轉了北了?

    「撞鬼,撞鬼,撞鬼。」李紹嘉連說了幾聲撞鬼。

    趙卓賓一臉沮喪。在連隊的時候,他一直都是團裡、師裡時常抽調的狙擊手,大多情況下,都是單獨執行任務。不管是平原,還是丘陵、山地、林子,他都去過,從來也沒有發生過迷失方向的事。在他那把蘇制的「莫辛—納甘」狙擊步槍的槍柄上,就刻了十八個日軍校官以上的標記。那是他的光榮戰績。最遠的射殺目標,是一個站在1100米的日軍中校。這麼遠的距離,就不僅僅是瞄準的問題,而是方向感的問題,即是得根據風力、溫度、濕度,來定出子彈的偏離度是多少,上下偏差是多少。簡單點就說,要打中目標的胸口,就不能瞄準胸口,而要從風向來定,瞄左肩頭或右肩頭。

    就是說,方向感,是狙擊手必具的素質。良好的方向感,可使狙擊手到達任何陌生的地方,都能進退自如;在任何天氣的情況下,都能準確地把握目標,從而一槍致命。

    他很清楚地記得,當他射出的子彈,劃過1100米的空間,鑽入那日軍中校的胸口的時候,他從瞄準鏡裡看到那小日本的表情是十分複雜的。最大的表情,就是感到不可思議。因為在方圓兩里之內,連一隻攻擊性的老鼠都沒有,怎麼突然會飛出一顆子彈來呢?

    按說,這日本中校對狙擊手也是熟悉的。也許正因為熟悉,他才那麼放心。在他的印象中,中國國軍所用的狙擊步槍,主要是美制步槍和德國造的K98和G43。K98的射程遠,但要精確地射中目標,也是在600米的距離上。G43則是300米。

    他哪裡會想到,他趙卓賓所用的蘇制「莫辛—納甘」,配備的PE型瞄準鏡的焦距就是80毫米,視場5度,分劃為1—14。每個分劃100米,對應於100—1400米的瞄準距離。所以他所站在的1100距離,完全在他趙卓賓的瞄準範圍之內。

    ……

    怎麼到了這熱帶雨林,他就沒了方向感呢?

    這就是趙卓賓感到沮喪的原因。

    陳節看著他倆,內心的感覺也是極為複雜。論經驗,他們都要比他豐富得多。畢竟,趙卓賓是著名的狙擊手,李紹嘉也是特務連的人。而他只是工兵連的爆破手。當兵前,也是常年與水打交道,幾乎與山無緣。即使與山有緣也沒有用。他發現,這熱帶雨林,重點在林,而不在山。一進入林子,參天的巨樹,就遮天蔽日的。第一棵大樹,都像了一座神秘莫測的小山。還有樹下樹邊的那些小雜樹林、籐條、竹草,都是挺迷惑人的障礙物。

    他當兵出發前,父親就對他說了一句話,「欺水莫欺山。」

    就一句。

    當時他所理解的意思是:不要以己之長,去比人之短。

    因為他是水裡生水裡長的人,對同屬水性的人或物,都不必懼怕;但對水之外的東西,就要小心,不可逞強。

    所以,到了部隊之後,他為人處事,一直都很低調,極少張揚。

    心裡一直這樣認為,山是不足懼的,怎麼說,山也是實的,可觸可摸的。只要雙腳能走,就能走出山。最多要小心那些懸崖、那些峭壁、那些草叢下的坑洞、那些毒蛇和猛獸。

    直到此時,他方明白,父親話裡的「山」,亦指實實在在的山。

    這山表面平靜,卻內藏玄奧。

    追著鄭大廚的時候,感覺就是追,並沒什麼異樣。現在回想起來,陳節才感到,樹林裡分明瀰漫著一種妖氛。這種妖氛說不清,也道不明。但有一點,他很清楚,跳入眼裡的樹木籐竹草,都似曾相識,都像是一樣的。這當就是他們失去方向感的原因。

    「怎麼辦?」李紹嘉忍不住又嚷了。

    趙卓賓望著他。

    「你不用望我。」李紹嘉對趙卓賓道,「沒錯,我是特務連的人,出外執行過不少偵察任務。但這鬼雨林,我也是第一回遇到。」

    趙卓賓無語。

    相比之下,對這地形地貌的掌握程度,他一點也不比他李紹嘉差,對他李紹嘉求援有什麼用?

    目光自然而然地落在陳節身上。

    「他是浪中蛟龍,卻未必是山裡的猛虎。」李紹嘉速速為陳節解脫。

    趙卓賓瞪了他一眼,「我話還沒說,你就嚷。你知道我想說什麼麼?真是的。」

    「嘿嘿,誰知道呢?」李紹嘉自嘲道。

    望著陳節,趙卓賓便道,「以我之見,這雨林妖忽,和水的妖媚,應該有共同點。陳節你是浪中蛟龍,以水喻山,應該對這雨林有所感悟。」

    「哈,對啦。」李紹嘉突然開心地道,「既說到水,我們何不沿著溪水走,讓溪水為我們帶路?」

    「傻。」趙卓賓脫口就道,「如果溪水是流向緬甸呢?你也去緬甸不行?」

    撓撓頭,李紹嘉紅了臉。

    也該紅臉。如果沿溪水走就能解決迷路問題,這世間恐怕就沒有迷路一說。

    「這樣吧,」陳節開口道,「我們還是按最原始的方法,在走過的樹身留下標記,只要一回頭,就會發現,就不會兜圈子了。」

    「行,就這麼幹。」趙卓賓和李紹嘉都答。

    他們便對著南面的方向,重新鑽入林子。每走一段距離,都在樹身劃下一個十字,作為標記。

    走了一個多時辰,他們感到是翻了一個山頭,正往駐地的方向邁進。

    他們走得都極小心,都沒有施展功夫,或跳或躍了,而是一步一個腳印地走。在樹身上劃下十字還嫌不夠,還不時揮動匕首,削斷一些小樹小竹,留下明顯的標誌。

    臨近傍晚,聽到瀑布的嘩啦聲,他們都高興得跳了起來,彷彿聞到了鄭大廚炒出有肉香似的,腳下頓然生風,禁不住就飄飛了起來。旁邊也傳來嘩啦啦的聲響。三人不由相視一笑:其他組的人也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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