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幻界之妖艷江湖 地獄:群英會 第二五七章  英雄
    楚留香輕輕歎口氣,接著道:「像你們這樣,才真正是男子漢大丈夫,才真正無愧於英雄本色。你若一刀殺了他,他若一刀殺了你,你們的武功就算再高,我也不會瞧在眼裡。」

    李尋歡默然半晌,長歎道:「郭嵩陽的確不愧為真英雄!」胡鐵花:「你呢?」

    李尋歡苦笑著搖搖頭:「我?我……又算得了什麼!」

    楚留香微笑道:「我問你,他第一劍揮出,用的是什麼招式?」

    李尋歡:「風捲流雲。」楚留香:「第二招呢?」李尋歡:「流星追月。」

    楚留香:「他由第一招『風捲流雲』,變為第二招『流星追月』時,變化太急,是以劍法中就有了破隙。你的飛刀若在那一剎那間出手,是不是立刻可以要他的命?」

    李尋歡不說話了。楚留香:「這是你錯過的殺他的第一次機會,還要不要我再說第二次?」

    李尋歡苦笑道:「不說也罷。」

    胡鐵花嗤笑道:「別人都說,李尋歡是個真正的男人,想不到原來也有些娘娘腔。」

    李尋歡平生也挨過不少罵,但被人罵做「娘娘腔」,這倒還真是生平第一次,實在有些哭笑不得,歎口氣道:「閣下目光如炬,想必也是位高人,我倒失敬了。」

    胡鐵花大笑道:「我知道你一向不願自誇自讚,總是替別人吹噓。這是你的好處,卻也正是你的毛病。一個人既然活著,就不能太委屈自己。」

    李尋歡:「閣下……」

    胡鐵花:「我既不姓『閣』,也不叫『下』,你為什麼總是叫我閣下?」

    李尋歡笑了,忽然覺得這個粗豪的漢子很有趣。

    胡鐵花:「我叫胡鐵花,你也可以叫我老酒鬼。我身邊的這位,是人見人怕的老臭蟲。」

    楚留香笑道:「你別聽他瞎說。我姓楚,叫留香。」

    李尋歡:「在下李……」

    胡鐵花:「你的名字我早就知道了,而且早就想找你鬥一鬥!」

    李尋歡愕然道:「鬥什麼?」

    胡鐵花笑道:「我自然不會找你斗武功。若論武功,我再練十年,也未必比得上你。我是想找你鬥酒的,我只要聽說有人酒量比我好,心裡就不服氣。」

    李尋歡失笑道:「喜歡喝酒的人,似乎都有這毛病。」

    楚留香笑道:「他既然是老酒鬼,這毛病自然更嚴重。」

    胡鐵花:「只不過我現在找你鬥酒,未免佔了你的便宜。」李尋歡:「為什麼?」

    胡鐵花板起臉,正色道:「你方才和人拼過命,體力自然差些,酒量也未免要打個折扣。喝酒也和比武一樣,天時地利人和,這三樣是一樣也差不得的。」

    李尋歡笑道:「就憑你這一句話,已不愧為酒中高手。能與你這樣的高手鬥酒,醉亦無憾。」

    胡鐵花的大眼睛裡發出光。那是欣喜的光芒,也是種讚賞的光芒,臉卻還是故意板著:「那麼……我既已佔了天時,就不能再佔地利,這地方就由你來選吧。」

    李尋歡忍住笑:「既是如此,兩位請隨我來。」楚留香、胡鐵花:「請!」

    黃昏以前,正是一天中生意最清淡的時候。孫駝子正坐在門口曬太陽。

    就在這時,李尋歡帶著楚留香和胡鐵花來了。孫駝子怎麼也想不到,這三人會湊在一起,而且還有說有笑的。這三人會成為朋友,倒真是件怪事。

    李尋歡故意不去看孫駝子的表情,心裡卻覺得很好笑。

    他實在連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會和這兩個人交上朋友。

    楚留香總是微笑。胡鐵花說起話來,卻像是百靈鳥,一開口就吱吱喳喳的說個不停,而且有時簡直叫人招架不住。

    李尋歡一向認為,世上只有兩件事最令他頭疼。

    第一件就是,吃飯時忽然發現,滿桌上的人都是不喝酒的。

    第二件就是,忽然遇著個多嘴的人。

    這第二件事往往比第一件更令他頭疼十倍。

    奇怪的是,他現在非但一點也不覺得頭疼,反而覺得很愉快。大多數酒量好的人,總喜歡有人來找他拼酒的;要是有人來找他拼酒,別的事都可暫時放到一邊。

    這拼酒的對手,若是個漂亮女人,那就更令人愉快了。

    幸好,胡鐵花雖然多嘴,又不是個漂亮女人,卻是個很好的朋友……

    皓天看完李尋歡與郭嵩陽的決鬥,並沒有現出身來,結交李尋歡這個朋友。因為,就在此時,他接到一條非常重要的信息,是他的暗之分身天暗發來的。

    因此,他只得暫時和楚留香、胡鐵花告別,趕往天暗發來的目的地。

    他展動起身形,潛入小鎮。一家家的屋頂,就好像是飄浮著的灰雲,一片片自他腳下飛過去。晚上的涼風,吹著他的臉。一種飛馳的快感,刺激著他,讓他愉快得很。

    屋頂有各式各樣的,屋頂下有各式各樣的生活,但又有誰的生活能比他更多彩多姿?

    天地間十分寂靜,大多數院子裡沒有燈光。

    裡面偶爾傳來一兩聲嬰兒的啼哭聲,夫妻的嘻笑聲……

    除了這些令人愉快的聲音外,自然也難免有怨偶的啐罵聲,貓捉老鼠聲,男子打鼾聲,骰子落在碗中的清脆響聲……

    深夜,在別人的屋頂上乘風而行,這種愉快是沒有任何事所能代替的,令人有一種優越的感覺。他喜歡這種感覺。

    突然,他瞧見前面一個院落燈火通明,但在燈光照不到的角落裡,卻似乎埋伏著刀光人影。皓天陡地頓住身形,喃喃道:「只怕就是這裡了。」隱身在屋脊後,瞧了半晌。

    只見一個人自屋裡走出,吐了口痰道:「小丁還沒有回來麼?」

    角落陰影中的大漢應聲道:「還沒有瞧見。」

    那人伸個懶腰:「奇怪,莫非出了什麼事?」

    屋子裡有人應聲道:「憑丁楓那小子的機警,一定出不了事的。」

    皓天抽出一柄柳葉刀,直擲出去,大喝:「丁楓已落入本幫之手,你們瞧著辦吧!」

    柳葉刀『奪』的釘在門板上。他這樣胸有成竹,只因為丁楓確實已落入天暗手中。

    屋子裡突然竄出一條人影,就像是一根射出來的劍,一身緊身黑衣,掌中一口劍,青光瑩瑩。

    皓天瞧他的身法,微微一驚:「這人的身手,竟似不比胡鐵花遜色。紫鯨幫裡,怎會有這樣的高手?」隨即輕煙般掠出去,那黑衣人在身後緊緊跟著。

    皓天故意將身形放緩,回頭一瞧。月光下,這黑衣人的一張臉,竟像是死人的臉一般。一雙小眼睛,卻是尖銳明亮,看來比他的劍光更可怕。

    皓天這時才停了一停,黑衣人已衝過來,劍光飛舞,剎那間便已刺出三劍。

    這三劍非但又急又快,所刺的部位,更無一不是皓天的要害。他的劍法也許還不能算是登峰造極,但出手的凶狠毒辣,江湖中已很少有人比得上。

    他的眼睛也閃動著殘酷的野獸般的碧光,彷彿他一生中,最大的嗜好就是殺人。他生存的目的,也只是為了殺人。

    他揮劍的姿態,也非常奇特。自手肘以下的部位,都像是沒有動,只是以手腕的力量,把劍刺出來。在沒有必要的時候,他從不肯多費一分精力。

    皓天瞧著他這死人般的臉,瞧著他這獨有的奇特使劍姿態,心頭一動,突然想起一個人來。

    黑衣人手腕巧妙的運轉著,劍光自他手中刺出,就像是爆射的火花,沒人能瞧得出他的變化。

    他在一瞬間刺出十三劍。皓天已掠過四重屋脊,劍光毒蛇般纏著他,卻始終沾不著他的衣裳。

    這是比閃電還快的劍勢。

    但皓天的身法,竟比黑衣人的劍勢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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