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夢見到我的時候「咯咯」地笑了,親暱地拉住我的胳膊說:「樂樂,我說你怎麼跟小孩子一樣,這麼較真?我再重申一次,我和子傑沒有什麼關係,對你和他交往是真心實意地感到高興,也很希望你們能修成正果,好請我這個中間人喝杯喜酒!」
我看著劉夢不算漂亮的面容,疑惑而又有些感動。我有些琢磨不透這個女人真實的想法,如果她真的愛著林子傑,此刻怎麼看上去那麼冷靜?如果她不愛林子傑,往日何以面對他會有那麼柔情萬種?
「以後,你們兩個人的事可別再把我扯進來!成呢,是你們的緣分。不成呢,也與我無關!樂樂,要是你真因為我才拒絕子傑,那我可就要和你絕交了!我拿你當親妹妹看,你卻對我這個姐姐所做的一切有所懷疑,我們還如何交往下去?你也不換個角度想想,如果你是我,深愛著林子傑,又怎麼會心甘情願地把他推給別的女人?」劉夢板下臉來,樣子有些委屈。
那一刻,我真的相信了劉夢的話。雖然她算不上好朋友,但她是這個城市和我走的最近的人,我不想和她絕交,因為我害怕單獨去面對生活,包括愛情!
我沒有明確答應林子傑的求愛,只希望一切能順其自然。如果某天我真的愛上他,我想我會答應他,並和他攜手走上婚姻的紅地毯。我清楚地知道,愛情不是遊戲,如果說學校的愛戀是青春的衝動,那麼走上社會的愛戀就應該是伴侶的選擇!俗話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我希望今後我選擇的另外一半能真正陪我走到人生的盡頭,而不是一場傷心痛苦的愛情排練!
從那以後,林子傑變著花樣討我開心,劉夢也勤快地充當起紅娘。她總是找個理由把我約出去,然後再找個理由離開,把我扔給林子傑。
正是他們的一唱一合,我與林子傑相處的機會越來越多,時間也越來越長。帶來的直接後果是我漸漸建立起來的朋友圈子都認為他就是我男朋友,每次聚會都會喊我把他拉上。
如此過了差不多一年,我不知不覺地真的愛上了林子傑。
那年我過生日的當天晚上,一大幫朋友去KTV慶祝,等散伙的時候都已經喝的有些過頭。林子傑充當送花使者,一直將我送到房間,卻沒有回去的意思。我隱隱覺得將會有事情發生,剛想催他回去,他卻已經上前抱住了我,噴著滿嘴的酒氣霸道地在我臉上胡亂親吻,嘴裡喃喃地說:「樂樂,今晚我就不回去了,好嗎……我不回去,陪著你……就讓我只陪你一個晚上,一個晚上……」
我一邊掙扎著想要離開林子傑的懷抱,一邊忽然就有些害怕,因為我想到了性,一**過後,他還會陪我走到生命的盡頭嗎?從小我受的教育就是洞房花燭之時才能同房,但社會的主流已經演變成先同房再結婚,我也要隨波逐流,將自己的身體早早獻給這個男人?
衝動有的時候比魔鬼還要厲害,容不得我想太多,林子傑就已經把我撲在了床上。他的吻變的更為霸道,他的身體也已經滾燙,而壓著我的某處在顫抖著,如同面對一場惡戰的武士,醞釀著所有的力量,等待第一個衝刺!
喝了酒的我頭有些暈,更被林子傑吻的喘不過氣來,我想讓他住手,聲音從喉嚨裡出來卻變成婉轉的嗚咽。我有些吃驚,越是想將聲音扭轉回來,嗚咽聲就越為生動。
也許男人在那個時候最想聽的就是女人的嗚咽,林子傑精神為之一震,幾下就將我們兩個人扒個精光,來不及欣賞女人的玲瓏,就如惡狼一般撲上來。
我沒有體會到書上寫的如癡如醉,有的儘是無盡的疼痛。有幾次疼的都有些要暈過去,但我還是咬著牙挺了過來。據說第一次都是這樣,是女人就要遭遇這樣的劫難,何不牢牢地記住它,留做人生的回憶。
我縱然堅強,失身的沮喪和撕裂般的疼痛還是讓眼淚肆無忌憚地流淌出來。
身上的林子傑忽然就安靜了,方纔如牛一般的喘息也漸漸平靜下來,溫柔地替我抹去淚水,一臉迷惑地問:「樂樂,你怎麼了?我,我弄疼你了嗎?對不起,我……」
「你會好好愛我是不是?一輩子都好好愛我?」我抽噎地看著佈滿汗水的林子傑的臉,低低地問到。
「會,一輩子好好愛你,一輩子!」林子傑用力地點點頭,一滴溫熱的汗水滴落在我的嘴唇,像眼淚的味道。
激情就在我的淚水中畫上句號,林子傑安靜地擁著我,久久沒有說話。等起身要去洗刷時,他才盯著床單上那抹鮮紅吃驚地瞪大眼睛看著我,結巴地問:「你,你來月經了?」
我心裡忽然有些輕鬆,甚至有些得意,那抹鮮紅是我對愛情忠貞的表現,更是從女孩跨越為女人的證據:「不,月經才走四天……沒關係,等明天洗洗,應該能洗的掉!」
「樂樂!」林子傑嗓音有些粗重,再次將我擁進懷裡,摩擦著我的耳垂說:「我會好好愛你,珍惜你,會對今天晚上的事情負責,一輩子都只有你一個女人!」
我笑了,這是我最想聽到的話。從剛才的第一次疼痛開始,我就把他當成了我的男人,可以照顧我愛我的男人!正如我剛剛從女孩變為女人,我對林子傑的愛也進行了一次質變,從男友,到男人!
大概是因為第一次留下的陰影,以後親熱的時候林子傑總是小心翼翼,並不停地打聽我的感受。如果我稍稍有所不舒服,他馬上停下動作。我也曾暗示他可以更投入一些,他卻搖著頭說:「不行,還是慢慢來吧。如果把你嚇跑,我這輩子不就打了光棍!」
從第一次親密接觸到領結婚證前,我們最大的矛盾就是是否住到一起。我所在的公司在城北的開發區,林子傑在城南的郊區。不論我們在哪裡租房,另外一方上班都會非常麻煩。林子傑曾多次提出在市中心租房,我沒有答應。他又提出在離我上班近的地方租房,他去趕公交車,我也沒有答應。一是我不想他為了我來回奔波,二是我還不想同居。
「你究竟想要怎麼樣?難道也追求時髦只做週末夫妻?楊樂樂,你可以性冷淡,可我是個正常男人,我不想性生活跟上班一樣按部就班、只有煎熬五天才可以得到一次釋放!」林子傑每次都紅著眼睛向我喊同樣一句話,樣子很是委屈。
我總是溫柔地摟住他的脖子說:「我不是性冷淡,可我不想在租來的房子裡開始我們的生活!給我一點時間,我們一起努力,等有自己房子的那天,我就會每天都屬於你!」
三年後,我們終於有了自己的房子,並順利地領了結婚證,但我萬萬沒有想到我們準備結婚的床上躺著我們的紅娘——劉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