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彭艷,你要霸佔眩眩到什麼時候,我們還要去約會呢!」
「得了得了,把人還給你!都還沒轉正呢,囂張個啥?」
____平凡的周林
* * *
藥店的工作,食宿問題是需要自己解決的。
這個小鎮雖然偏僻,但好歹也是隸屬寸土寸金的南方城市,離咱們的特區深圳,也就兩個小時的車程。所以,要租一處合適的房子並不容易,樂眩眩被逼無奈,只好把房子租到了最偏僻的地方,並且是跟人合租,以省下自己數目不多的工資。
而她的「緋聞」男友周林,正是跟她合租的兩個室友之一。另一個,則是她的同事彭艷。
再倒回來說說為什麼樂眩眩敢在老闆面前如此囂張。
她現在工作的藥店,在這個有著五十萬人口的小鎮上,規模最大,資歷最老,無疑,生意也是最紅火的。
樂眩眩到這裡工作的時候,藥店規模還沒有這麼大,甚至連老闆和老闆娘,都充當了店員的角色。
當初,樂眩眩也是打敗了三個競爭對手,才得到了這份工作。
樂眩眩怎麼能以一個門外漢的身份,打敗三個衛校畢業的「專業人士」呢?這當然和她傲人的口才有關了。賣藥賣藥,只要是賣東西,當然就算是銷售,既然是銷售,當然口才是第一條件了,相比之下,專業知識反而就不那麼重要了。
樂眩眩倒也沒有讓真像豬老闆失望,她用免費加班一個月的代價,換來了對店裡所有藥品絕對的熟悉。
一個月後,近萬種藥品的名稱、價格、功效、出產地,擺放位置被樂眩眩童鞋背得滾瓜爛熟,甚至,哪種藥品利潤高,哪種應該向顧客推薦,她也完全是得心應手。
她是藥店的元老級人物,她比老闆更熟悉這個店裡貨架上的藥品,她為老闆嫌到了他之前沒有想到的利益——這樣的人才,曾老闆必須敬她三分。畢竟自己當了甩手掌櫃,不用操心,每天只管來收錢,縱容一下她偶爾的放肆又有何不可呢?
要知道,咱們曾大老闆的房子車子,也是今年才搞定的事兒,這裡面有多少咱們樂眩眩童鞋勤勞的汗水呀!
回到她們的三房一廳,周林正在廚房裡忙活。
這套房子的規矩是:生活花費AA,每個月一人煮十天飯,同時做十天公共衛生。
吃完飯,樂眩眩和彭艷坐在沙發上看電視。
彭艷明顯地有些心不在焉,臉紅了又紅,偷偷地瞟了樂眩眩幾次。
就算再遲鈍的人,也會察覺她的欲言又止。
「說吧!有什麼事!」
樂眩眩看也沒她,一邊盯著電視屏幕,一邊漫不經心地問話。
「眩眩,我……」
「扭怩個啥?說吧!」
「我們去你屋裡說吧!」
「喲!還真有秘密呢!」
彭艷臉更紅了,眼裡既有笑意也有羞澀。
並肩躺在床上,樂眩眩做好了當聽眾的準備。
「眩眩,我……我……」彭艷猶豫了半天,還是開不了口。
「說嘛!就咱們兩個人,有啥不好意思的?」
「我……發現自己一見鍾情了。」
「什麼?一見鍾情?」樂眩眩高八度的聲音嚇了彭艷一跳!
趕緊摀住她的嘴,彭艷緊張地望了望廚房方向。
樂眩眩也醒悟過來:到底是女孩子,說這些事還沒辦法太大方——她趕緊示意自己不會再大聲了,彭艷才鬆開了她的手。
「快說快說!和哪個帥哥對上眼了!」八卦是女人的天性,特別是對這類事情,總是無法控制自己的好奇心。
「其實……其實我是暗戀啦!」
「暗戀?那有什麼關係!俗話說,女追男,隔層紗嘛!快說說,是哪個小子這麼好命,被咱們賢良淑德的彭大小姐看上了!」
「就是……就是那個鐘言啦!」彭艷的臉紅紅的,像熟透的蘋果,讓樂眩眩真想咬一口。
「哦,就是住在那個藥店後面遊戲廳老闆啊!他不是才剛剛搬來嗎?」
「是呀,就來的那天,他站在咱們店門口等車,我就……」
「嘿嘿!還真一見鍾情呀!」
「你說,我們有沒有可能啊?」話都說出來了,也顧不得害羞了,索性問出自己真正想知道的問題。
「可能!有什麼不可能的!男未婚女未嫁的,有啥不可能呀!」
「可人家是個老闆,我是個打工妹……」
「得得得,這年頭有幾個不是打工仔打工妹的?再說了,他也就一個體戶,你這麼養眼的一美女,又是大學生,配他他還委屈了不成?」
「他萬一有女朋友了呢?」
「你再猶豫下去,人家說不定老婆都有了。」
「那……我試試?」
「好樣的!我精神上行動上都支持你!」
咚咚咚!敲門聲禮貌地響起!某人說出的話,卻不怎麼禮貌了:
「喂!彭艷,你要霸佔眩眩到什麼時候,我們還要去約會呢!」
臥房裡兩個女孩相視一笑。
「得了得了,把人還給你!都還沒轉正呢,囂張個啥?」
彭艷回了自己房間,周林進了樂眩眩房間,坐到了之前彭艷坐的位置。
「什麼時候我同意和你約會了?不過,走走也是可以的,說吧,要去哪?」
「你想去哪兒都可以呀!只是外面有點冷,加上白天下了雨,馬路上還沒有干呢!」
「那就不出去了吧!」
「好!我們說說話!」
「不好!陪我下跳棋!」
「好!」
周林在一家美資公司做採購,家境殷實,相貌普通,脾氣極好。
第一次到藥店買藥,他就被面前這個神采飛揚的女孩子吸引住了。他一邊裝作選藥,一邊偷偷地看她。
對於有錢人,她臉上滿是職業化的微笑,口若懸河,推薦起保健品來,絕不手軟;對於看起來不那麼有錢的顧客,她總是不厭其煩地講解,然後拿出一些包裝普通的藥品,連臉上的笑容都真誠了許多。
真是個有趣的女孩子!他心裡暗暗地想。
於是,周林這樣一個一年難得進兩回藥店的男人,老是管不住自己的腿,隔三岔五往那家藥店跑,而且每次都找樂眩眩幫他介紹。次數多了,漸漸大家都看出了苗頭,只要周林一進藥店,所有人都朝著他倆笑。
終於有一天,周林等到樂眩眩下班,厚著臉皮問她要手機號碼。
「我沒有手機。」樂眩眩微笑著回答。
那是2002年,手機還沒有普及到人手一部的程度。樂眩眩回答得很坦然,沒有絲毫的不好意思。
反倒是周林鬧了個大紅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