纖手遮天 正文 第九十七節 自辯
    周裴聽聞快馬傳信說張緹出事,連忙火速趕來,說是最快在案發一個月後能抵達,竟然這樣碰巧救了我,還能把我捎帶回京去。

    京城的京尹,品級恰好夠上朝,為了留時間自己處理朝事,再加上方便群眾旁聽,升堂斷案的時間一般定於正午前一個時辰,最遲審理到下午吃飯的時候為止。(百姓大多一天只吃兩餐。)我們動作快一點的話,說不定能趕上。否則,就算是衛大哥他們帶了人證去衙門,京尹也可以拒不接受。

    匆匆趕到京城,我立馬回曹府換衣服,帶上證物材料,火速衝向京都衙門。

    果然已經升堂開審了,我足足遲了半個多時辰。看到裡三層外三層的旁聽百姓,我心裡一涼:不知有沒有屈打成招?張緹你千萬要挺住啊,要是畫押了翻案可就難上加難——

    忐忑亂猜著,我拚命往裡擠。

    「好厲害!」

    「好!」

    不知堂上出了什麼事,群眾突然爆發出一陣喝彩聲,這陣勢不像審案,倒像是唱戲了。

    我擠到前面去,竟然看見張緹正侃侃而談!

    對了,他是舉人,犯案受審時連下跪也不必,更何況是刑求呢?我總記得他的荒唐事兒,倒把他的身份給忘記了……網,手機站ap,。

    「不愧是讀書人,一張嘴能分是非曲直!」旁邊一書生打扮的人誇到。

    我視線一轉,堂下跪著的兩人,不正是千里迢迢找回來的雲袖丫鬟和那個人販子?在人群外的小亭裡等著傳喚的,是衙門地仵作、醉鄉苑地鴇母,還有幾名護院。

    嗯,幾天前遞交的申請。要求這幾人上衙門作證。京都衙門照辦了。

    不過東宮在哪裡呢,他才是領銜辦案的人哪!

    張緹站在堂下,他有功名在身。在定罪之前依律不許上枷、不著囚服,除了發須稍有凌亂,倒沒多大變化。他一手指向跪著地丫鬟,開口道:「大人明鑒,正如這位姑娘所言,雲袖姑娘謀害珠漁兒,是出於妒忌之心。並非毫無緣由!」

    「本官倒想知道。若死者是珠漁兒,縱火傷人的變成雲袖。那她是如何將珠漁兒燒得這樣徹底?雲袖現在又身處何方?」京尹發問。

    「大人。這兩個問題。可難倒在下了,在下是一個也答不上來。」張緹這樣回答。但語氣則是與語義豪不相符的胸有成竹,「在下斗膽問大人,就算死者是雲袖姑娘,也是在下所為,那在下是如何讓她燃燒得這樣乾淨卻又不波及床毯?珠漁兒如今又在哪裡?」

    「這……」坐堂的人被反問得卡殼了。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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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大人,由此可見,這兩個難題,雖然也是本案的關鍵,卻不是判斷在下是否為真兇的關鍵問題。讓我們暫時放下不提。」

    直擊要害,簡潔明瞭,說得好。

    張緹回身對那丫鬟道:「姑娘,既然你說這是雲袖姑娘的作為,請問可有別人能夠作證?」

    「有、有!」那丫鬟急忙答,「張公子,雲袖姐姐和漁兒姐姐地丫頭都可以作證!」

    「她們現在何處?」

    「奴兒不知,出城以後,奴兒冒險回村去看望父母,另外幾個姐妹便跟著這位爺走了!」她指著販賣人口地那廝。

    張緹轉頭詰問男子:「你把餘下的姑娘帶去了哪裡?」

    人販額頭冒著冷汗,顫聲道:「十里驛站有收女子地下家接應,草民就、就把她們領了去……大概這趟是賣去西北邊地州縣……」

    此言方出,堂外一片嘩然。

    不為別地,西北邊的州縣……往好了說,是賣去做奴婢僕傭,往壞了說,春旱剛過,今夏又是滴水不落,那方向逃難來地災民越來越多,這些女子賣去是凶多吉少,保不準已經變**家的盤中餐了。

    京尹驚堂木一拍,堂外安靜下來。

    「可惜如花美眷,剛出虎口,又入狼窩哪!」張緹歎了一句,繼續詢問那丫鬟,「這樣講來,除你與雲袖姑娘之外,便沒人能證明張某的清白了?」

    「……啊!還有一人!」女子直起腰板,高聲道,「奴婢們是都散了,可京城裡還有醉鄉苑的盲眼匠人孟章知情!是他幫助著藏匿我們,並且交給這位大爺帶出城去!」

    張緹想了想:「盲眼匠人……是白天在花園裡調試樂器的那位?」

    「對!就是他!」

    「大人,這位匠人可否帶來詢問?」張緹起身對京尹行禮。

    「咳咳,已有傳喚,專案協查御史秦大人曾經提說今日帶到,後又申報此人逃逸,應是不能到堂。」京尹沉聲道。

    張緹頷首,得出結論:「那此案究竟何人所犯的人證,便只有這位姑娘,以及雲袖、珠漁兒之中存活的那一人了!」

    他這樣一講,那小丫鬟以為他是不信自己的話,急急聲明:「就是雲袖姐姐燒死了漁兒姐姐啊!張公子,你信奴兒吧!」

    張緹搖頭:「這位姑娘,張某並非不信你,只是在你之後,還有數名人證上堂,卻都要指認是張某犯案哪!」

    確實,以老鴇和護院看來,犯人就是張緹沒錯。有人聲相隔,他們聽不見剛才堂上的陳詞,對自己的親眼所見,應該也不會懷疑。因此張緹絕對明白,傳喚後面幾位人證的時候,他要有再次被指認的心理準備。當然,他的辯辭,剛才已經向京尹陳述,這回就不必重複辯解。他之所以這樣提一次,是為了加深京尹的印象:我確實無罪,說我有罪的人是被表象蒙蔽了。

    這種暗示不是人人都吃的,尤其是被無證據無證人的案情弄得煩躁的傢伙,京尹鄭甫仁驚堂木一拍,肅聲喝道:「少在堂上一唱一和,當本官是聾的嗎?」

    一個聲音從公堂右邊的屏風裡傳出:「鄭大人,稍安勿躁。」

    這口吻高佻傲慢,彰顯出主人非凡的優越感,正是東宮的嗓音。原來他怕被微服時候見過的百姓認出,便拿腔拿調地躲在了屏風後面?

    京尹一個激靈,連忙起身向屏風後行禮,道:「是下官逾越了,請監國大人定奪!」

    「……」東宮沉默幾秒,懶洋洋地指示,「不是還有人證?……傳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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