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給樂隊起名,韓斌一下子來了興致,搶先說道「我能先說說我個人的想法嗎?其實這個名字很早以前我就想好了,叫『曲別針』樂隊。」
「曲別針?」三人同時一愣,其中王紫瀠很快否定道「不行,這個名字太簡單了,沒有什麼內涵。」
「怎麼沒有內涵?別看曲別針彎彎曲曲的,但是它很有韌勁啊!能把許多東西緊緊地夾在一起!」韓斌辯解道。
陶珊珊接茬道「聽你這麼一說好像有些道理,但說實話我不是很喜歡這個名字,太平凡了。Viy,你還記得上中學的時候我和你說過的心目中樂隊的名字嗎?對,就是『七色花』樂隊!」
大家小時候都聽過「七色花」的故事,故事中的小女孩無意間得到了一朵帶有七種顏色花瓣的花,沒顆花瓣可以實現一個願望。小女孩浪費了前六顆花瓣,知道最後一個願望才使得她找到了快樂。
「名字有一定的寓意,」周健翔分析道「但這個名字太女性化了,如果這是一支全女子樂隊,我無話可說,可畢竟我和韓斌都是男人,樂隊用這麼個陰柔的名字,我個人從感情上無法接受。」
王紫瀠接道「胖子,既然你不喜歡這個名字,那麼我也說說自己心目中樂隊的名字紫色蜥蜴!說說我的觀點首先,我喜歡紫色,因為我的名字裡有這個字,而紫色也代表神秘和熱情;其次,我也喜歡蜥蜴,蜥蜴有很多寓意,第一,蜥蜴也叫『蠑螈』,內含『處處逢緣』之比喻;第二,有些蜥蜴是可以變色的,也就是咱們俗稱的『變色龍』,它象徵著咱們樂隊的風格千變萬化。怎麼樣?我這個想法不錯吧?」
說到這裡,王紫瀠不禁有些得意。
「『紫色蜥蜴』……好名字!有寓意又很動聽!」韓斌稱讚道。
陶珊珊也點點頭說「這個名字挺不錯的,至少能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
這時,眾人的目光聚焦在周健翔的身上,大家都在等他說出最後的意見。周健翔若有所思地說「我承認這個名字確實不錯,但還不是很完美。我的初步看法是如果把『蜥蜴』二字改作『希冀』,」他邊說邊在紙上寫下來「『希冀』就是希望、希望得到的意思,你們認為怎麼樣?」
王紫瀠反覆揣摩著兩個單詞「紫色……紫色代表著神秘而熱情,希冀代表著……代表希望,那麼『紫色希冀』就是熱情和希望,太好了!我喜歡這個名字!」
其他二人也紛紛點頭表示同意,於是,「紫色希冀」樂隊就這麼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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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有一處繁華的商業街,名字叫做西單。在西單大街附近的某個地下通道裡面,傳來了悠揚的歌聲
『對面的女孩看過來
看過來,看過來……』
秦暮楚彈著吉他,故作深情地唱著一支又一支他認為很噁心的口水歌,胡朋在他身邊敲打著手鼓作為點綴。儘管二人十分賣力,但當幾曲過後,二人身前的琴包上還是空空如也。
「操,今天怎麼這麼背!」胡朋生氣地蹲下來點燃一顆煙,抱怨道「咱們來了大半天了,怎麼連一分錢都沒看見啊?」
秦暮楚放下琴,從背包裡拿出一瓶白開水,邊喝邊說「小朋,別著急,這剛哪兒到哪兒啊?還記得那天咱們唱了一個下午才掙到五塊多錢的時候嗎?」
「不說還好,一提起那天我簡直想撞死!辛辛苦苦打了一天的鼓,手都打腫了,掙點錢還不夠坐車回家的,媽的!」
秦暮楚把水遞過去「你別生氣了,先喝點水吧!咱們這只不過是權宜之計,不會一輩子都呆在地下通道裡面的,我有預感,過不了多久咱們的樂隊就能成立的!」
這時候,地下通道裡的人漸漸多了起來,兜售小報的、賣礦泉水的、吆喝壯陽藥的、亂髮小廣告的,此起彼伏的吆喝聲使得秦暮楚二人的歌聲顯得那麼吵雜,儘管秦扯破了喉嚨賣力地唱著,但依然沒有起到什麼作用。大多數路人,只是報以一個鄙夷的目光然後匆匆而過,雖然間歇也有些人扔下幾個鋼蹦兒,但這些小錢對於秦暮楚二人來說無疑是杯水車薪。
時間過的很快,轉眼就到了中午,秦暮楚的肚子也開始唱歌了。
「咱們去吃飯吧。」秦暮楚停止了琴聲,對胡朋說。
胡朋蹲下來打開自己隨身攜帶的背包,從裡面拿出一個塑料袋,裡面裝著幾個雪白的饅頭和一小袋搾菜。
秦暮楚很是納悶「你什麼時候買的這些東西?」
「早上等車的時候趁你沒注意,在車站旁的副食店買的。我想過了,咱們之所以入不敷出,就是因為吃的方面開銷太大,這附近的消費太貴了,一碗拉麵就要七、八塊錢,還吃不飽。所以,我出門前留了一個心眼,買了幾個饅頭還有一袋鹹菜。小楚,你要是不喜歡吃這個的話可以一個人去飯館,反正我是窮苦人家的孩子,有口吃的就滿足了。」
說罷,胡朋盤腿而作,拿出一個饅頭嚼了起來。
「切,你說的什麼話,就好像我是少爺胚子似的!你能吃這份苦,我也能!」秦暮楚搶過一個饅頭,就著白開水大口大口地嚥著,彷彿在吃山珍海味。
二人吃了四個饅頭,鹹菜也下去了大半,秦暮楚心滿意足地拍著肚子道「小朋,咱們這頓飯一共花了多少錢?」
「四個饅頭八毛錢,鹹菜一袋四毛,咱們吃了半袋,就算兩毛,一共花了一塊!」胡朋給他算著帳。
「天哪!一塊錢解決了兩個人的午飯問題,這擱在以前打死我也不信!以前在我武漢上大學的時候,每天中午至少要吃一份五塊錢的盒飯,外加一瓶飲料或者一碗湯。現在想起來,那時候過的日子簡直太腐敗了!」
「呵呵,你這種隨遇而安的性格我很欣賞,能享福也能吃苦,只有這樣才能成大器!」
「得了,別給我戴高帽了,咱們還是趕緊掙錢吧!」秦暮楚胡亂抹了抹嘴邊的饅頭渣,喝了幾口白開水,站起身背起吉他掃了掃弦,繼續唱起那些他不喜歡但不得不唱的流行歌曲。
許是過往路人增多的緣故,二人面前琴包裡的錢漸漸多了起來,這讓他們興奮無比,表演也更加賣力氣。
這時候,一個中年人路過這裡,被樂聲吸引,忍不住停下腳步欣賞起來。秦暮楚一面唱著,一面悄悄打量著對方,此人身材高大粗闊,戴著一幅墨鏡,手上戴著一枚碩大的金戒指,顯得十分俗氣。
直到一曲唱完,該男子才不急不慢地鼓了鼓掌,然後以一種居高而下的口氣問道「你們唱得不錯啊,看樣子是玩樂隊的吧?你們樂隊叫什麼名字?」
秦暮楚如是答道「我們的樂隊現在還沒有成形,不過,我相信這只不過是時間的問題。」
「哦?我看你們的水平都不俗,與其在這裡賣唱,不如到鄙人的酒吧駐場吧?」
胡朋抬頭問道「請問您是?」
「哦,忘了自我介紹了,」男子便從口袋掏出一張名片邊介紹道「鄙人岳嵐河,是『嵐河』酒吧的老闆,我的這間酒吧位於酒吧一條街,由於剛剛開業不久,急需召一支駐場樂隊。」
秦暮楚擔憂地說「好是好,只不過我們一時難以湊齊樂手,再說,樂隊的風格是否能被貴酒吧的顧客接受也是一個問題。」
岳嵐河笑了笑「哈哈哈,至於風格問題二位大可不必擔心,因為我要找的是一支『opy』樂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