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與秦王朝 第四卷 第二百二十四章 韓非入獄
    且說姚賈要報韓非的一譖之仇,事先很是下過一番調查研究的功夫。韓非入秦以來的所作所為,無不知悉,這才面見嬴政,道,臣才短智薄,精力日衰,恐不堪為大王驅使,願賜骸骨歸封邑,終養天年。

    嬴政一驚。姚賈想撂擔子了?四十歲就退休,太早了吧?這也不是姚賈一貫的風格啊。嬴政知道其中必有緣由,道,秦以天下為志,正用卿之時,亦卿用之時。翦滅六國,歸一四海,乃萬世不朽之盛事,卿寧無意乎?

    姚賈道,臣若再度出使,隻身孤懸在外,而猜忌不絕於內,臣恐不得善終。不敢復行,請辭歸。

    嬴政道,卿何出此言?

    姚賈道,臣之出使,數年不能歸,朝中有人中傷於臣,而臣遠在異國,不能辯白,將安所歸?

    嬴政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寡人既已授卿外事,卿自可放心而行。

    姚賈道,如此則臣之幸也。臣自思,一旦臣見黜,得利者誰?東方諸國也。凡讒臣者,必為秦之害,而為四國利也。朝中有大臣如此,吾王不可不察。

    嬴政道,譖卿者,非朝中大臣,實韓非也。

    姚賈正等著嬴政主動「供」出韓非,於是順勢說道,韓非其人,臣素知之。韓非入秦以來,每與大臣辯論,無不力陳存韓,巧言惑眾,亂人視聽。韓非先請殺鄭國,再請用宗室,前後兩策,皆包藏禍心,意在亂秦。大王明見高遠,不為所動,而也竟不加罪。韓非不知自省,再讒臣以售其奸。事可一可二,不可三。韓非志在弱秦存韓,明也。

    嬴政沉吟不語。姚賈再道,「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常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

    對於韓非,嬴政本來抱有極高的期望,打算在滅亡韓國之後,特加重用。然而,回想起韓非入秦以來的表現,嬴政不得不承認姚賈所言確有道理。如今看來,助秦國開疆闢土、統一天下,固非韓非所長,同樣也非韓非所願。

    然而,真要誅殺韓非,嬴政還是下不了決心。姚賈必欲置韓非於死地,再道,「韓非上不臣於吾王,下有間於大臣,不為物用,無益於今。昔日太公誅華士,孔子戮少正卯,以其負才亂群惑眾也。今不誅韓非,無以清潔王道,安定群臣。」

    嬴政歎道,韓非名動於世,不可不慎。如卿所言,韓非志在弱秦存韓,終究只是猜度而已,驟加極刑,恐不能服天下。

    姚賈道,此有何難?韓非之奸,一下吏便知。

    嬴政點點頭,輕輕說道,可。

    關於韓非以後的遭遇,《史記》只用了短短的四個字:「下吏治非」。然而,一個小小的「治」字,其背後的痛苦和血腥,除了當事人之外,又有幾人能真的體會?

    人或多或少都犯有罪孽。釋氏之懺悔,道家之首過,基督教之告解,都是讓人自願說出自己的罪孽來。而監獄則是以暴力刑罰等強制手段,讓人被迫承認罪孽。

    韓非被關押在雲陽獄中。獄吏們接到的命令是,治韓非,以俱得其弱秦存韓之情實。既然如此,那量刑就沒個固定標準了。於是乎,韓非的命運,或者乾脆說,韓非的性命,便完全操於那些獄吏的手中。

    閻王好見,小鬼難纏。秦法歷來酷烈無情,執法的獄吏更是虎狼之性。監獄原本是執行法律的地方,卻往往又是法律最為不到的地方。對獄吏來說,上有毫髮之意,下有邱山之取,持雞毛為令箭,改小罰用大刑,固是常事。以嫪毐之貴,入獄數日,便已被獄吏拷打得不成人形,可為一證。

    漢承秦制,漢開國功臣周勃,封絳侯,位至丞相,功高當世,尊貴無二。一旦下獄,為獄吏侵辱,也幾乎性命不保。漢文帝使使持節前往赦之,這才能夠救他出來。居然要皇帝派人持節才能搭救,可見監獄幾為一獨立王國,進來容易,出去卻難上加難。周勃出獄之後,也不得不感歎道,「吾嘗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乎!」

    高牆之內,暗室之中,韓非承受著肉體的折磨和侮辱,感受著法律的威力和疼痛。此時此刻,不知道他會不會突然想起商鞅,那個和他一樣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

    當年,商鞅被誣告謀反,逃亡至關下,想寄住客舍躲避一晚。客舍老闆不認識商鞅,只知道眼前這人來路不明,於是拒絕了他,道:「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鞅躲避不成,喟然歎道:「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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