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晚上之後,我終於弄清了阿君和其他勇者聚集到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城的原因。
正如那個吟遊詩人所說,這件事與老將軍有莫大的聯繫。據說他那把「貴」重得讓人留口水的名劍,正是在這個城裡得到的。如今,他已決定歸隱,不再過問世事,但有不願讓這把伴隨自己戎馬一身的寶劍就此成為裝飾。因此,他決定在這個城裡舉辦一個比賽,最後的贏家就有機會得到他的佩劍。奇怪的是參與者只限於勇者——我更奇怪的是老頭幹嘛不把劍交給下一任的將軍或信任的部下,不過,我確定這件事對我來說沒賺頭——阿君就是要我幫她通過比賽。至於怎麼幫,那倒真是個大問題。
「君小姐為什麼要那把劍?那不是您慣用的巨劍吧!」我至今對她那把石頭劍心有餘悸。在本人看來,讓這個女人拿到那種有劍刃的劍,簡直給一隻母老虎安上了兩翅膀。
「我不挑劍的,什麼樣的劍都能用,只不過我聽說那把劍可以砍破一切魔法壁障,甚至吸收一切魔法攻擊。」
「傳聞都不太可信,我還聽說那把劍裡有藏寶圖哦!」
「我對那個沒興趣。不過,你對我說話可不可以別用敬語,讓人噁心死了。」
「那我叫你小君,你叫我小安——」感受到她身上的寒氣,我忙陪笑:「我叫你阿君,你叫我安德就好了。」
「唔,安德。你不覺得今天人太少了點嗎?還有,你幹嘛也像我一樣,用斗蓬把臉裹起來?」
「我們是同伴啊!當然得打扮成一樣。至於今天為什麼人這麼少嗎?大概是因為昨天大多數人只是為了看熱鬧而來,所以真的要他們比賽,他們反而不來了。」我可沒撒謊哦。昨天那個菜鳥勇者不是不知道跑來做什麼嗎?那群笨蛋勇者可不是因為我偷了他們褲子才來不了哦。不過,我昨天晚上可能是有點過份,搞得我自己都不得不打扮成這副樣子。
「如果是看熱鬧,今天就更應該——好像開始了。」
的確,很快的,我們被帶到了城主府練武場,而城主以及那位傳說中的大將軍已經等在那裡了。接著,城主說明了比賽規則,今天是初賽,奇怪的是比得竟然是力氣與速度,而非劍術。正在大家議論紛紛之時,老將軍提出他來表演一下他的武技。真不知道這老頭是平易近人還是愛現,估計後者多一點,否則也不會搞那麼胡鬧的比賽了。
不過,老頭的武技實在~~差勁。他充分證明了會打戰並不等於武技高強,那簡直不能稱之為武技。他若真不想埋沒他那把寶劍,早就該把它送人了。但這倒是最好的說明,初賽為什麼比那兩個項目。因為基本上,他的武技就是:坐上他那匹號稱「天下第一良駒」的寶馬,從遠處衝過去,藉著他巨大的力氣(從他手上的肌肉就可以看的出來,力氣真的很大)舉劍砸下去,就OK了。是只靠力氣和速度就能完事的「功夫」呢!至少,那尊做為他假想敵的銅像,就已經成了兩半。
「你認為我可以通過嗎?」阿君問我,事實上經過昨天晚上我的淘汰,能來這裡的勇者都頗為厲害。但通過初賽第一關力氣的少之又少,畢竟扛著兩個百來斤重的鐵球走百把米並不是件容易事,所以即使通過的都是些長的和大猩猩有得拼的人。也難怪阿君會這樣問我。
「當然了,像你這樣強的人很少見的。」我想奉承一下阿君,不過話說回來,能用幾十斤重的石頭劍做武器的阿君應該沒問題吧!這時人群卻騷動起來,在阿君前一個上場的,竟是一個眉目清秀的孩子。只見他十分輕鬆的把兩個球提到指定位置。連我也忍不住為他喝彩。
「輪到我了,該表現的厲害些。」阿君隨手把劍扔在我身上,差點把我壓死。看樣子他的鬥志,完全被那男孩激了出來。
厲害些?後來發生的事,證明了阿君不是厲害些,而是真真正正的怪物!
只見她十分輕鬆的拎起兩個球十分輕輕的向上一托,兩個球滴溜溜的飛上了幾百米的高空。然後隨著震耳欲聾的巨響,兩個球順利到達指定位置,還把經過特殊處理的地面砸了兩個巨坑。以至於以後很長一段時間,我腦子裡滿是她把我拋出去的景象。
接下來比的是速度,因為老將軍本人是靠他那匹馬加速的,所以勇者們可以借助於其他工具。但也因為如此,難度也有加大,不僅要比別人更快,途中還要盡量避開弓箭手們射來的箭。
「很難的樣子,要不,我用『無影神功』去偷射來的箭?」我半真半假的提議。
「只要改變箭的方向就好了,要是箭真消失了,那反而會有大問題。」阿君的聲音很低落:「不過我根本就找不到快馬,只要速度比別人快,即使中一兩箭也算通過了。」
「那你想放棄嗎?」我漫不經心的問:「快輪到我們了,剛才那個怪力小子已經上場了,他坐的那是什麼東西,好快的速度!不過,也中箭了。」
「可是人家通過了,哪像我根本……要不然,你背我好了。你的速度比馬快吧?」
「我怎麼可以跟馬比呢?」我想反駁,等一下,背?也就是說——阿君那白雪般美麗柔嫩的肌膚在我腦子不停地閃,那看上去一掐似乎就會掐出水來的皮膚,不知道摸上去~~~然後,我聽見了自己的聲音:
「那我背你好了!」
接下來的比賽?當然贏了。只不過我的屁股——
「為什麼?為什麼我背著你還會射在我身上?你卻一點事也沒有!這根本不合常理啊——」
「我怎麼知道?!再說了,你一開始為什麼不用那個什麼什麼功的?算了,我去找醫生……你還有什麼事?」
「我都成這樣了,你不安慰我一下嗎?」我死皮賴臉地拉住阿君的衣角。從我這邊看,正好可以看見她嬌美的唇:「你親我一下?」
「…………你堅持的話」
阿君楞了一下,開始解身上的斗篷。那也就是她同意了?嗯,為什麼連衣服扣子也解開,接吻不用脫衣服吧?難道……鼻血要噴出來了~~哇!好白好嫩的皮膚哦~~好像錦緞一樣~~不過,是不是太平了,但又不像沒發育的小女孩~~~~
「你,你是男的?」我的聲音竟有一絲顫抖。
「我從來沒說過我是女的吧!」
那我是為了什麼才受傷的,我為什麼跟著他,我為什麼~~~~啊,我還發了血誓!那麼,那麼漂亮的臉,怎麼可能是男的呢?我不信我不信我不信,剛才的一定是幻覺。
在頭腦一片混亂的情況下,我做了一件讓我後悔一輩子的事。我伸出手去——摸了阿君的胸部,的確摸到了。那真實的觸感,那結實的胸肌確確實實的告訴我:阿君的確是公的。
然後?你問我然後怎麼樣了?然後,我看見阿君的拳頭在我眼前不斷放大,接著,我像今天比賽中的那兩個大鐵球一樣飛了出去,好像撞上了什麼東西。在我意識即將消失之際,我聽見阿君柔聲對我說:
「放心好了,我會找最好的醫生,把你的骨頭接回去的。」
一頭栽進軟綿綿的被褥中,眼皮子沉重得像被灌了鉛透過半閉著的雙眼,只能看見床頭櫃上昏黃色的燭光以及純白色的紗帳,一切的一切柔和得朦朧得像一個夢境。可惜,渾身上下難以忍受的疼痛和過分清醒的頭腦,明明白白的告訴我今天的發生的所有並非做夢。聰明如我竟然被耍了,被一個死人妖給耍了!更可氣的是:我無法報仇,無法按照本人的處事原則,給予那小子加倍的痛苦!先不論我這接近支離破碎的身體是否有足夠的體力,也不說那個死衰人幾近變態的力氣,光是我自己立定的血誓就夠OOXX的了。我活了十九個年頭,從沒這麼深刻的體會過什麼叫做」自做孽不可活。真是不甘心啊不甘心,誰來幫幫忙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咯拉「門的開啟打斷了我的思緒,讓我全身神經一緊(身體已經不能做任何動作了),不會又是阿君吧!除了今天下午精神上的巨大打擊以及那極具威力的一拳,他後面請來的那個蒙古大夫的治療,就足以名列十八酷刑之一了。我現在只要一想起那小子,就渾身涼嗖嗖的,也因為如此,我才在這種情況下堅持回來——再留下去,天知道我會折壽多少年!那麼,進來的人絕不可能是阿君。那是哪個傢伙?我想起來看看,可是身體卻一點也不聽指揮!我只好悻悻然的聽著腳步聲的靠近,並在心裡狂扁那個打攪我休息的笨蛋。不過,到底是誰?我在城裡的住處可有十幾處之多(大多數是沒經過主人同意的擅自入住),熟悉我的人決不會指望在酒吧以外的地方找到我。事實上,連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現在在哪裡,在精神上和肉體上受到如此大的傷害後,我幾乎是在半清醒的狀態下爬回來的,所謂的認路完全靠身體的自然反應(動物的歸巢本能?),按照幾年來的經驗來看(幾年?),我應該在我最近一次休息的房間裡面……最近一次?!現在是晚上吧!我猛然睜開我的眼睛,床帳上斗大的寶石彷彿在嘲笑我的愚蠢。如此奢侈的房間,只有——
「莎莎嗎?我好像說過我這兩天不需要侍寢吧!」
像是在驗證我的猜測,那個總是在抱怨或是吼叫的嗓音在紗帳外響了起來。隨後,房子的主人,偉大的伯爵大人掀起了帳子,如果你想知道尋常人發現在床上等著自己的不是預料中的美人,而是自己恨不得食其肉,啃其骨的宿敵時,該有什麼反應。那麼伯爵的反應十分具有參考性——只見他瞪大了雙眼,對著我的臉恨恨地打了一巴掌,然後問我:」痛嗎?我不是在做夢吧!?「去他XX的,我當然不可能回答他。只好瞪回去。伯爵呆呆的理了理頭髮,他顯然剛洗完澡才出來,頭髮還濕漉漉的。水珠從他微曲的淺色頭髮上滾了下來,劃過精緻的心型臉蛋,落在半透明的浴衣上,要是讓街上那群崇拜他的花癡女看見了,準能換來雷鳴一般的尖叫聲。事實上,我也很想尖叫,尤其是他的眼睛由驚訝的圓形變成詭異的半月形的時候。
「這不是我們的盜賊大人嗎?今天晚上竟是由您來陪寢啊!我真是不甚榮幸。」伯爵不知從哪兒掏出了他那把裝飾價值絕對大於實用價值的配劍,冷笑著看著我。
「別開這種玩笑好嗎?我可沒這方面的嗜好。」現在,我沒以前那種和他吵嘴的心情。我的處境的確不利,更糟的是,類似的玩笑讓我想起了阿君以及我對阿君做的蠢事。
「你沒有啊,我有!我們來玩SM遊戲好不好?」伯爵一把抽出他的寶劍,我以前從沒發現這劍有如此的鋒利:「親愛的,你想被分成幾塊?」
「我希望我仍是完整的一塊!」我膽戰心驚的看著劍尖在自己身上游移,好像在衡量第一劍刺在哪裡。我努力地想避遠點,可渾身上下沒有一處聽從使喚,回應我的只有「嘎嘎」作響的骨頭。這時胸口冰冷的觸感告訴我劍尖的靠近。嗚嗚,閻王爺爺你就那麼希望我去陪您老人家喝酒嗎?既然身體不聽話,我只有靠說話努力爭取延遲時間,以求身體恢復正常:「伯爵大人,雖然本人不過區區一小偷,但你不覺得可疑嗎?我是那種明知道晚上你一定在家,也會自己送上門的苯賊嗎?」
「你笨不笨,我不知道。不過我非常瞭解你的性格,你會說出剛才的話,說明你的確沒什麼反抗能力,不過在做垂死掙扎罷了。」伯爵微笑著看著我:「在你臨死之前,我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吧!你已經正式升級成為盜賊了,而且還被勇者協會高額懸賞,被列入勇者公敵的行列。」
「那我就更不想死了!「再一下,一下就好,手指已經可以動了,身體也快了吧:」再說,伯爵大人,您不覺得可恥嗎?竟然對付一個沒有反抗能力的人?「
「一點也不!你還算人嗎?兔子還不吃窩邊草呢,你卻——我真不知道我當年怎麼會和你結兄弟的。五年了——我的美酒被你偷了多少了!終於,終於讓我盼到這一天了——所以,你受死吧!」哪個所以啊!我呆呆地看著那把劍直逼逼地向我刺了下來。我腦子裡只有一個概念:主角是不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