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某公安分局預審室。
預審處副處長占義急匆匆地推開亮著紅燈的預審室的門,抬口就是橫話:「白樂的入室搶劫殺人案,上頭有話了,等著聽結案匯報呢。放下手頭的工作,把這小子撂撂,另行安排。」
預審員魯森邊整理卷宗,邊搭著話:「占處,打個電話不就齊活,還勞您大駕?」占義一揚臉:「少扯,你們的電話整個一個熱線,一直打不進來。就這一回,下不為例。」扭頭瞧見要張嘴的副預審員吳茵,馬上堵上去:「甭解釋,越抹越黑。」
吳茵噘起小嘴。
占義根本不當回事:「生氣也沒用,白生,等你熬到我這份上,可著勁地發威,記住,至少需要二十年的磨頭。小丫頭,前一陣子幹的不錯,挺有樣,好好練,給你一個寬心丸吃。實習鑒定上絕對是嘎嘎的。」
渾身上下透著健康,透著青春的吳茵小聲對抗著:「打一巴掌揉三揉。」
魯森趕緊推了他一把。
占義立馬繃臉:「說什麼呢?」目光不經意之中轉向被提審的犯罪嫌疑人,這一掃,眼珠子瞪得跟牛蛋似的:「哎?哎,不會吧?你叫什麼呀?」
嫌疑人昂著頭:「明知故問,不知道名字抓我幹嗎?玩兒冤假錯案呀?」口氣相當硬,與現在的身份根本不相符,公開叫板。
魯森進行解釋:「占處,過智,死豬不怕開水燙,零口供,他是過……」
占義嚴厲地一揮住了魯森後面的話,他心裡非常清楚,全處只有大案要案最棘手的案子才會落到「名提」魯森的手裡,這小子事兒絕對小不了。可是,要不是有看守所的囚衣襯著,自己非撲上去與昔日戰友,現如今大名鼎鼎刑偵英雄過勇熱烈擁抱,而眼前這位的一副尊容,簡直與過勇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絲毫不差,只不過這個模子面部顯露的是浮華、奸詐。憑著自己多年的工作經驗,他隱約感到對方有一股霸氣和狠勁依附在身上,如同傳達信息一樣,告知自己,一種職業敏感——罪惡就在眼前,工作為重,占義決定暫時放下疑問,吩咐將嫌疑人收監,然後直奔會議室。
兩天後,犯罪嫌疑人過智的立案卷宗被送到占副處長的辦公桌上。而且一個雷打不動的事實擺在他面前:過智與過勇是四胞胎兄弟,如此的巧合,如此的反差,令他驚歎不已。
給過勇打電話的念頭在瞬間閃過而打住。
從職業角度上講,職責不允許他放過任何一個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犯罪行為;從私人感情上,他確實不想看到自己的兄長在尊嚴上受到一絲一毫的玷污。
使命的責任感和戰友的情義交織在一起,帶著一種特殊的複雜心理,占義親自指揮審訊工作。但只是在監視器前,沒有直接面對,他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如果有必要,還得要依法迴避。
過智被帶了進來,相當傲慢,如同串門一樣,隨隨便便,大大咧咧,根本就無視周圍肅穆的氣氛。
一場真正的較量開始了。
魯森開言便針鋒相對:「過智,你沉默其實並不能妨礙司法人員對你進行有罪的認定,沉默無非是不能順利得到有罪的口供,但如果證據充分,一樣可以推斷出有罪的。我們重證據,依法辦事。」
過智故意舉手:「可以講話嗎?」
魯森回答:「完全可以。」
過智驕狂地說:「『沉默權』又被稱為『米蘭達權利』,源於一九六六年美國最高法院審理米蘭達控告亞利桑那州警方的案例。」
吳茵剛要開口,被魯森攔下,老練的他有足夠的耐心面對,對方的伎倆和詭辯允許其使用和盡情發揮,從中可以觀察其心態,發現弊端予以各個擊破。
過智侃侃而談:「一個十八歲的女孩被人綁架並強姦,她指證是米蘭達所為。警方審訊了米蘭達,並以他的供詞作為開庭時的供詞,被判有罪後上訴到最高法院,理由是警方沒有宣讀他有保持沉默的權利,並剝奪了他被審訊時取得律師到場協助的權利。米蘭達並未表示他的供詞是在壓力下被迫編造的,而是說如果事先告訴他有權保持沉默和取得律師協助的權利,他本來是不會供認的。考慮了種種結論,根據美國憲法修正案第六條,最高法院裁決米蘭達的供詞,在法定審判中無效。」
魯森迎上去:「非常正確,既然懂法,而且有很高層次的研究和學習,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你的智商不低,腦子夠使,既清楚又很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和利害關係,更應該認清形勢,積極配合我們,識實務者為俊傑,老祖宗的話是至理名言。」
過智說:「號裡(號裡——看守所監室。)的人沒說錯,到底是名提呀,夠水平,兩邊架我。不過,恐怕挺讓您失望,那只是一廂情願,天真的年齡我已經過了,而且,我跟他們不一樣。」
吳茵真忍耐不住了:「沒有事?沒事能讓你上這個地方來嗎?公安局不抓好人。」
過智還真不買賬,馬上反駁:「未必,千萬別把話說絕了,萬事萬物都有它的偶然性,你敢說全中國沒有一起錯案?咱們都清醒,如果沒有,賠償法又從何而來呢?把法律學好,學紮實,是你們的必修課,真正地運用適當,是你們的職責所在。」
看著過智猖狂得意的樣子,魯森施了重壓:「請你端正態度,不要離題,擺正你的位置,現在不是論理是非探索法律的時候,我們是以完全正規的法律程序拘捕你到案的。現在你必須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既不要誇大也不要縮小。今天,你坐在這裡,我負責任地講,你回歸社會的可能性極小。再重複一遍,你回歸社會的可能性極小,不是拍唬你,誰也不會閒著沒事陪你玩兒。你的所為,其實自己跟明鏡一樣。再給你說句實話,我們所掌握的情況,可以百分之百地給你砸上腳鐐,你知道這對於你的生命意味著什麼,考慮到不增加你的心理負擔,盡快配合我們,力爭立功,減輕重處重懲。如若不然,一個重則難逃的人,必須為自己的言行負全責。」
一番話份量極重。
過智鐵嘴鋼牙,心理素質極佳:「你說了不算,白搭,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更何況……」
魯森嚴正地搶過話茬兒:「更何況正義永遠戰勝邪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公正的,觸犯刑律,必懲無疑,沒有幻想可言。何去何從,你選擇吧,沒人逼你。過智,想找我談,二十四小時什麼時間都可以。收監,通知獄政管教,砸鐐子。」
占義通過監視器非常清晰地看到過智的臉頰明顯地抽了一下,他一轉身,雙眼死死盯住牆壁正上方莊嚴的警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