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世淘寶女王 外篇 三種愛情(愛西)
    我有著無與倫比的美麗。我堅信這一點。那一年我才十三歲,男人的目光就開始圍著我打轉。

    我的初夜是我父親的一個侍衛渡過的,後來父親殺了他,但我愛上了那種甜蜜痛苦與崩潰混雜的滋味。可是做為貴族小姐,不對,應該說是皇族小姐,我在出嫁前不能隨便和男人來往。基本上,我這樣的身份要保持高貴矜持,對男人不假辭色,如果可以,甚至連話也不要對他們多說。

    可是我愛男人,想突破父親的監管,所以我和身邊無數的男人上床,包括馬伕、廚師、花匠、僕人和衛兵等等。我這樣,應該算是別人嘴裡說的人盡可夫,無恥淫蕩了吧,可這是我的身體,我的生命,我這樣,誰管得著。

    不到十六歲,我在床上的經驗已經極其豐富了,我能讓任何男人在床上對我俯首稱臣,我說什麼,他們就會答應什麼。這是我的武器,我不需要千軍萬馬,我只需要一張床就能解決一切,哼,除了讓我感到快樂,男人有什麼用?

    我可以隨意和我看得上眼的人上床,但從來沒在心底喜愛或者尊敬過哪一個,就連我的父親,表面上道貌岸然,對我的行為表示痛心疾首,其實他不過是想利用我控制更多的小貴族為他效力,然後再拉攏大貴族。

    我,和我的姐姐安娜,都是被這樣安排的。可我,為什麼要聽從他?一個拿女兒當工具的人,一個一邊數落著我地放蕩。又一面染指所有女傭的人,我為什麼要為他服務?就因為他生了我?別讓我發笑了。

    我相信我生下來就是為了羞辱我的父親,反抗他,違背他的,既然我有起死回生的力量,我也絕不讓他知道,我想在他失去我時,讓他感到雙倍的後悔。讓他不僅失去一個色情的棋子,還失去我非法的魔力。

    十三歲生日那年。我聽到他和我地叔叔談起我和姐姐的未來。就已經看透他了。我地人生要我自己做主,我地身體想給誰就給誰。只要能讓我在床上快樂,我不管那男人是零人還是酒鬼。

    我愛男人,同時又看不起他們。在我眼裡,他們如此可愛,卻又如此可憎,我只要身體的快樂,哪還顧得了心靈。我覺得,我不可能愛上任何一個男人。

    直到,他出現。我地神。我的太陽,我的阿德斯。

    我們相遇時,他還是一個少年,可他死神般的威嚴,強橫和冷漠感已經如此迷人了。他那麼漂亮。黑髮像最濃的夜色。冰藍的眼睛冷酷但也清澈。最重要的是,我感覺出。他將是這個世界的王者。我崇拜那樣強大的力量,我想跪在他腳下,只要他眼裡有我。

    曾經以為不會愛上任何男人地我,卻在一剎那就愛上了他,心裡發誓要得到他。以什麼地位沒有關係,只要能搭上他,讓他迷上我,讓他跟我上床,我相信我可以俘虜他。到那時,他就會對我言聽計從,就像其他男人一樣,那麼我就控制了他,我就可以成為驛馬家公爵夫人,擁有這個極品男人,還可以擁有無上的地位,甚至我可以向我的父親報復。因為阿德斯,我的愛,力量是如此強大。

    可是我錯了。

    他喜歡跟我上床,雖然沒有什麼技巧,卻有著少年人無窮的精力和力量。我以為這樣地少年最好控制,可是他在迷戀我身體地同時,卻鄙視我的靈魂。從沒有這一刻,我如此後悔,為什麼我十三歲時遇到地不是他?否則,我的一切都可以留給他,這樣他就不會嫌棄我。

    這就是真正的愛情嗎?我半懂不懂,可心裡有深深的渴望,想一直和他在一起。他一定覺得我是個妓女才會如此放縱自己,雖然他那麼高貴,獨一無二,但也有貴族的習氣,認為女人是玩物,而良家婦女和貴族小姐是不能隨便染指的。

    如果我告訴他我的真實身份,我相信他會立即離開我,那樣我就沒有一點機會了。

    我使出渾身解數,也不能讓他愛我一絲,我甚至懷疑這個男人的心是鐵打的,從來不會柔軟,否則以他的年紀,怎麼可能把床上的女人和將來要娶的女人分得那麼開?

    從生下來到現在,我從沒這麼苦惱過,我知道一旦他厭煩我,就會毫不猶豫的離開,當然會慷慨的給予我一大筆錢,他不是個小氣的男人,可我要的是他本人。

    正苦惱的時候,我遇到了另一個男人,漂亮得無與倫比的列斯達。他像躲在暗處的魔鬼,看著、傾聽著一切,然後調查出了我的身世。

    我和他也上了床,因為他說他可以告訴我一個得到阿德斯的方法。可是上了床後,我對他也開始迷戀起來。我說了,他是魔鬼,明白而且滿足得了女人的一切慾望。

    他說,「把你的姐姐安娜介紹給我侄子,你是不能嫁給驛馬家的,因為之前你沒有我的教導,做錯了很多不能回頭的事,我的好姑娘。但是如果你的姐姐成為我好侄子的妻子,你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待在驛馬家,隨時和阿德斯或者我一起共赴最歡樂的天堂。」

    我覺得這主意妙極了,我不喜歡權利,不喜歡當貴婦,不喜歡高高在上,而這一切是我姐姐最喜歡的,如果安娜可以嫁給阿德斯,那麼我們姐妹就可以各取所需了。

    於是我聯絡到偶爾有聯繫的姐姐,促成了那段婚姻,儘管我妒忌姐姐和我共有阿德斯,但既然我得不到全部,只要一半也挺好,另一半我可以用列斯達來彌補。

    一切都很好,直到發生了那件事,原來阿德斯是半人半魔的怪物。天哪,我可以和一個乞丐睡覺,可是我不能容忍異類。

    所以,我和所有人一樣,在瞬間拋棄了他。雖然我得不到這個男人,但他叔叔可也不錯。

    我以為我會忘掉他,但我又錯了。他那樣的人怎麼能忘掉。我不斷死去,不斷復活,和列斯達合作,我給他生命,他給我青春,我們一起活了八百年,當我很後悔放棄這樣的一個魔,我強壯無敵的阿德斯,他被解開了封印,神奇般的出現。

    我想得回他,可是卻一直沒有任何機會,一個孤兒的盈祿家小伯爵緊緊抓住了阿德斯的心。

    列斯達嘲笑我。

    他說:你的愛情是身體上的愛情,不是心靈的。所以你根本不懂什麼叫愛,所以你不配說這個字,所以你根本接近不了我那好侄子心,所以你是最可憐的存在。

    你以為男人只要女人的肉體嗎?死吧,這樣才能讓靈魂潔淨並且聰明一點。

    只是,我到死都不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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