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姐:叫我小男人的那少婦 正文 第一百二十節
    20.眉姐說:〞是有此事,但對於你說的愛,我告訴你們,我愛他,愛,比你們想像的愛,因此我不可能去破壞他的婚姻,我一直在迴避,因為愛,在我最困難的時候,我也沒想要他的幫助,他對我的只是幫助!難道愛一個人也犯法嗎?〞,眉姐反問道,在那些人面前,她很堅強。眉姐是說了一些也許不合實情的話,我知道她是為了我好。他們被問住了。我聽了眉姐的話,無比的感動,她能在那麼多人面前說這些話,要多少勇氣呢?她一再地強調愛,似乎也在跟我說,在告訴我,她愛我,讓我有希望,有個女人愛著於童,他不要低沉,要有信心,這些我心裡都明白。在我們都無法理解的情況下,法庭宣判了。我因為那個三十萬解釋不清楚,(他們認為是情人才會借這麼多),有通姦罪。並且認為小惠跟那個局長的關係沒有證據,還有我把局長傷害過重,構成了故意傷人罪。通俗地說就是這些,因為這個,我敗訴了。我想還要怪我吧,我太過魯莽,沒有想清楚,抓住證據,這樣的判決在法院的合理「周旋」下似乎還很「合理」。並沒有像那個管教透露的三年,最後只被判了兩年。宣判結果的時候,眉姐差點暈倒,我的親戚朋友哭作一團。他們都不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對方的家人認為這判行還有點輕,他們認為應該槍斃。眉姐在菲菲和大壯的攙扶下,臉色蒼白,慌張的精神錯亂一般,她是懂些法律的。她心裡明白不該這樣判,她振作後,對他們苦苦地喊著:「你們這樣做合法嗎?合理嗎?你們知道具體情況嗎?即使如你們說的那樣,難道所有相愛的人在一起都是有罪的嗎?這世界上有多少男女因為婚姻不順在外面有情人,難道他們違法了嗎?如果婚姻不能給他們帶愛,帶來幸福,他們就違法了嗎?難道遇到自己喜歡的人偷偷摸摸在一起就是所謂的通姦嗎?」。眉姐在那裡發洩了所有的苦楚,她不理解,具體怎樣,我們最清楚。我想這樣的判決還是輕的吧,大壯他們的努力還是有效果的,後來聽說,如果換作普通老百姓,什麼關係都沒,傷了有如此背景局長,少說也要十年。這就是權勢,不管你多憤怒,你不承認,是沒有辦法的。這個判決理由是殘忍的,它讓眉姐因為收了那三十萬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後來她一直認為我坐牢,是被她害的,她在心裡背負了所有的愧疚。大壯憤怒了,他在那裡大叫著:「操他媽的,為什麼這樣,我操他媽的,你們能說你們公正嗎?因為那局長家有關係,就要這樣嗎?」,他轉過來對我說:「小童,不要怕,我會讓你出來的,這群禽獸,王八蛋!」,最後他被兩個警察拉了出去,他出去的時候,我衝他喊道:「大壯,你幫我照顧好我爸,不要亂來!」。大壯第一次哭了,我看到他眼裡有淚,他被拖到門口的時候,對我說:「小童,是兄弟的就給我笑!」。我微微一笑。眉姐哭喊起來,再次說:「小童,乖,不要害怕,知道嗎?我會照顧你爸爸的,什麼都不要想,我們會把你救出來的,聽話!即使不成,我也等你,永遠等你!」,她哭的絕望。菲菲在她身邊陪她一起哭。我這輩子最怕女人哭,尤其不忍心看到心愛的女人為自己哭,心裡如刀絞一般。我冷冷的眼神望著她深情地地說,「不要哭!不要哭!」。我被帶了下去,我回頭那一瞬,我咬著牙齒落淚了,眉姐和菲菲像兩個經歷生死離別的孩子一樣哭著抱作一團。不忍心多看一眼了,想想就難受,有時候想啊,我們究竟怕的是什麼呢?不是權勢,不是鬥爭,不是拳頭,不是武器,我們怕的是讓我們心疼的東西,比如關心我們,疼愛我們的人那無力憔悴的眼神,望著她們為我悲傷,而我卻不能做任何事。這是殘忍的。是所有的勇敢,堅強都解決不了的問題。只有讓自己的心被刀一點點的劃過,慢慢地體會那滋味。我從濱江看守所被轉到了濱江監獄。眉姐第一次去那看我,有機會跟我面對面說話的時候,我再一次經歷了精神上的無力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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