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第七個讀者續集) 實體書版 14、葛瑞森"派瑞的花瓶
    這天夜裡,金家亂成了一團。金炳山手裡捏著無繩電話,煩躁地在客廳裡走來走去。他的妻子楊芹哭得雙眼通紅,坐在身後的沙發上。突然,情緒失控的楊芹指著金炳山,聲嘶力竭地喊道:「我不管,金炳山,你把孩子給我找回來!就為了那個什麼狗屁客戶,你連孩子都不管了,你算什麼父親!」

    金炳山看著平日裡賢淑端莊的副教授妻子此刻活像一個潑婦,心裡又酸又苦。他掃視了一下客廳,大聲喊道:「小陳呢?」司機小陳從廚房裡鑽出來,邊抹著嘴邊的方便麵湯,邊說:「金總,我在這裡。」

    「走,把尋人啟事再複印100張,跟我去貼。」說完他就出了家門。

    金炳山再回家時,已經凌晨2點了。空無一人的客廳裡依舊亮著燈。一臉淚痕的楊芹已經在臥室床上睡著了,手裡還緊緊抓著女兒的衣服。金炳山小心地帶上臥室的門,在客廳的沙發上和衣而睡了幾個小時後,就又起來了,他打算把剩下的尋人啟事找個遠點的地方貼上。可當他準備推開房門時,卻發現門外有什麼東西擋著,他用力一推,房門開了,一個大紙箱擺在門口。

    金炳山愣了一下,下意識地撕掉紙箱上的膠帶,掀開紙箱。女兒金巧傷痕纍纍地蜷縮在紙箱裡!

    青城公安局一大早上就接到報案,鄧偉和隊裡的同事們開著警車匆匆地向青大趕去。飛馳的警車很快就接近青大校區了,遠遠望去,高樓林立,很有些現代化高校的氣派。只是在鄧偉眼裡,這座安靜祥和的象牙塔,此刻卻被一團濃重的陰霾籠罩著。

    警車開進了青大家屬區,派出所的幹警等在小區門口。鄧偉摸摸腰裡的手槍,打起精神,響亮地喊了一聲:「好了,幹活!」

    受害人金巧,女,12歲,就讀於青大附屬子弟小學5年三班。其父金炳山,42歲,大都文化有限公司總經理。其母楊芹,41歲,青大哲學系副教授。案發時,金巧已經失蹤了50多個小時。據她父母講,被害人失蹤當晚,本來應該由其父金炳山去學校接孩子,但是由於金炳山臨時有客戶來訪,所以,沒能在放學時去學校接被害人回家。被害人於當晚失蹤,其父母報警後,又四處張貼尋人啟事,然而,兩天來始終沒有消息,直到被害人被送回家。

    金巧被送醫院搶救後,雖然已經脫離了生命危險,但仍然處於昏迷中。據檢驗,被害人的頭部、四肢和軀幹部位都曾遭受過暴力重擊,全身大面積軟組織挫傷。經檢驗還發現,金巧曾遭到過性侵犯。但是在被害人體內沒有發現男性體液,懷疑使用了避孕套。

    金巧是被放在一個廢棄的aia貨箱內送回的。貨箱內還有兩樣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東西:一盒錄像帶和一塊碎瓦片。

    錄像帶為普通家用錄像機的帶子,上面沒有可供提取的指紋。整個錄像畫面只有15秒。內容是一個女孩的下體特寫。後來被害人父母從女孩大腿根處的一顆痣認出錄像帶中女孩就是金巧。法醫也證實了。

    金巧的右手裡握著一塊面積為平方厘米的碎瓦片。經專家鑒定,這塊瓦片是一塊陶片。陶片應該是某個破碎的容器的一部分,從陶片上不完整的花紋來看,該容器上應該繪有裸體的男女形象。警方專門請教了市陶藝家協會的主席。反饋的消息是:從陶片上描繪的圖案來看,很像是英國陶藝家葛瑞森"派瑞的作品之一——一個花瓶。不過這碎片不可能來自於真品,很可能來自於贗品。結合以上情況,警方初步決定採取下列措施:

    第一、走訪金巧就讀的小學。尤其是失蹤當晚與她有過接觸的同學和老師。

    第二、本案報復的可能性很大。因此立即全面調查被害人父母的社會關係;

    第三、金巧送回的紙箱體積較大,犯罪分子應該借助交通工具才能將其運至金巧家門口,但是樓門前是水泥地面,無法提取車輛輪胎印記,因此盡快走訪周圍群眾,尋找當晚出現的可疑車輛。同時到本市各大出租車公司調查,尋找可疑的租車人;

    第四,紙箱應該屬於本市某個aia專賣店或專櫃所有,兇手已經將紙箱上標明發貨地和送貨地的標籤撕去。這顯然是為了隱藏紙箱的來源,因此,需要在全市範圍內尋找這個紙箱的出處;

    第五,金巧曾遭受過嚴重的虐待,因此,她可能在被毆打過程中進行過躲避和反抗。懷疑她手中的陶片為躲避和反抗攥在手裡的。那麼,那個被認為是陶片出處的花瓶,就應該是兇手家中的物品。因此,需要在全市範圍內尋找出售此種花瓶的商場,希望能得到有關購買者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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