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花泣紅 正文 番外一:我的生命在你手心裡綻放(一)
    我叫何歡。

    爹是本城的一個富戶。

    人如其名,何歡?生有何歡?

    沒人叫我的名字。家裡的下人僕婦都叫我小姐。

    爹有很多妻妾,我的娘早逝,又有很多兄弟姐妹,所以承歡膝下也是一種奢侈。他根本不記得有這麼一個女兒。即使人群中遠遠望見,也不知道我的名字。

    我一個人孤零零的長大,看一年又一年的花開花落,一月又一月的月圓月缺。

    直到十六歲那一年,丫鬟輾轉告訴我說:我爹為我定下了一門親事。也是本地的一家商戶,姓張。

    我悲哀的想,如果不是因為他要拉籠那位姓張的商戶,是不是根本記不起我這個女兒?

    於是我寄托於張姓公子。

    他會是什麼樣的人?

    下人傳來傳去,我隱約得知,他讀過書,早早就承擔起張家的生意,為人伶俐聰明,想來是個不錯的良人。

    於是盼著見到他。盼著出了這個沉悶地籠子。

    如果沒有等待。日子會一如既往地寂寞。可是因了一分希望。日子竟然變得如此難熬。

    臨嫁前。爹把我叫過去。只是例行公事地囑咐我幾句。嫁過去要孝敬公婆之類。

    我漠然應答。因為他叫錯了我地名字。他第一句是:樂兒。

    樂兒是誰?我不知道。兄弟姐妹們都不親。我娘又身份卑微。小時候常常結伴欺我。後來大了。又各有各地院子。更加疏遠。

    大婚當日。彩禮讓街上地人瞠目。可是那又如何?不過是一個裝飾。

    可是我仍然有一分欣喜。

    這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啊。

    成親的時候出了點小差錯。司儀喊夫妻對拜地時候,我腳下一絆。險些摔倒。等扶我的丫鬟把我扶正,只聽得在場一片鴉雀無聲,接著是司儀慌亂的說:「送入洞房——」

    我還在想,已經拜過了嗎?都怪我,慌亂所以出錯。

    可是很久之後,丫鬟告訴我。我地相公張藏,只是靜靜的看著我,沒有彎腰。他不滿意這門親事。從始至終。

    我一個人在喜房坐到深夜,聽得門外有腳步聲。

    他帶著酒意,進了房門。將我的丫鬟打出去,關上了門。連撒帳都沒有,粗魯的扯下我的蓋頭。

    他是一個很帥氣的男人,劍眉,星目,看得我心頭亂跳。第一次在心裡感謝老天,賜給我一個如此滿意地良人。

    他醉了,把蓋頭胡亂扔在一邊,三下五除二的就解了自己的衣服。那一夜。我是在緊張、羞澀和疼痛中度過的。他沒有表情,看不出喜歡還是討厭。只是在他穿透我的痛楚之時。我在想:我願意為他承受苦痛。

    迷濛之際,聽得他嘀咕。帶著絕望地傷感:什麼時候,我才能自己做主?

    我替他憂傷。也替我自己,因為。好像我們都不能為自己做主。

    婚後,他對我不好不壞。

    我以為全天下的夫妻都這樣。他對我平平淡淡,我就回他平平淡淡。可是他留在家中的時間越來越短,我忍不住詢問,他不耐煩的說:「忙。」

    真吝嗇,只這一個字。

    我雖然理解,可是不能接受。都說商人重利輕離別,原來果然如此。

    我有點怨恨,怨恨他為什麼不懂得憐惜新娶妻子的心情。生意不能少做一些?銀子不能少賺一點?無窮無盡,什麼時候才有止境?

    他不在的日子,很空虛。

    家裡沒人管我,比在娘家多了幾許自由。

    手裡又有閒錢,更重要的,我不想讓別人從我臉上看出一點怨尤的神情來。所以我每天都變著花樣的化妝、做新衣服,買新飾。

    初時他只皺眉,後來索性不聞不問。

    我以為他會說一句:真美。

    女為悅己者容,我打扮得漂亮,當然只是為了給他看。可是他無動於衷。甚至後來,我聽說他在外流連青樓。

    我如是安慰自己:做生意,必然要應酬。

    可是他變本加厲。於是我也越陷越深。買東西成了填補心靈空虛地唯一樂趣,我在揮霍著他的銀子時,心裡甚至有一點點地痛快:我不好過,你也別想好過。

    就是在那時,心底還存著一點希望:哪怕他火脾氣罵我一頓也好,也證明他眼裡有我,他在關注我。

    沒有。就彷彿這個家裡沒有我。

    我一直都不明白,他在想什麼。

    他不喜歡我,非常不喜歡。我甚至都不知道原因。我希望他對我說,我哪裡不好,我願意改。可他不說。

    從平淡到冷淡,最後成了嫌惡。我們見面就吵,不見面,我又不憤他活地輕鬆自在,所以找碴鬧事。

    每次鬧完,都是我哭上一整夜。而他,在家的時間越來越短。

    嫁得不明不白,失寵地不明不白。這份糊塗的不明白,讓我變得尖酸刻薄。

    可是我懷了他地孩子。

    我是怨恨的,竟然有了他地孩子。

    我是意外的,也許他會回心轉意可是我卻偶然的現,他的心離我,離這個家越來越遠。他流連青樓,我不怕,就算在外時間再長,這裡始終是他的家,而我是他名正言順的妻,他總會回到我的身邊來。

    可是,他卻戀上了李意的妻子,莫玉奴。

    沒有什麼比那一刻的撕裂更讓人疼痛。我完全失了自尊,失了顏面,失了一個體面女子的風度。

    我以死要挾。卻不想他為了莫玉奴,寧可傷了自己。血紅地顏色,讓我不得不絕望:他。不屬於我。從來都沒有。

    這些都是小插曲,誰的生活中沒點挫折。我相信他們遲早會分開。所以我以我張氏的名分繼續煎熬和等待。

    風平浪淨,莫玉奴和李意遠走他鄉。我想,日子總算平定下來了。

    可他依然。

    甚至比從前還甚,他當我是瘋子,眼神中除了不屑還是不屑。我嫉妒他夜裡對著孤燈出神時眼神裡地溫情。我知道,那個女人走了,卻帶走了他的心,他的魂。

    我真傻,真蠢。居然敗給了她。

    我只看顧我的兒子,我想,就這樣終守到老,守著兒子過一輩子算了。

    可他不饒我。

    從江西回來,居然遞我一紙休書,說願守則守,不願意就改嫁。

    我想我是被他逼瘋的。我真想把那張休書摔到他的臉上,可他說了一句讓我恨不能死去地話:你怎麼就是這麼不聰明,連怡月都不如。

    他。把我和青樓女子相提並論,甚至。把我踩在她的腳下。

    我忍無可忍。

    在他的背影中,我砸掉了屋子裡所有我愛或不愛的東西。

    沒人知道他要去哪。要去做什麼。

    他甚至把家,都交到一個小廝的手上。怡月也沒得到什麼好處。據說被一位王姓公子挾持走了。到這時候,我一點興災樂禍地心情都沒有。輸得最慘的人是我。

    到頭來。我什麼都失去了,連最卑微的想要守著張氏這個名分都不能。

    我憑什麼要讓他這樣的鄙薄?他為了莫名其妙的理由置這個家於不顧,難道我要為他守到死?

    不,絕不。

    收拾了東西,拿了休書,我回了家。

    兄弟姐妹們的鄙視並不比張藏帶給我的羞辱更甚。

    唯一難得的,是爹居然什麼話也沒說。

    為了這,我感激。到最後,仍然是這個並不溫暖的家肯接納我。

    心情不好,我把孩子甩給丫鬟,我上街砸銀子。反正都是張藏留下地,不花白不花。

    我像個暴戶,一擲千金。更像個敗家子,無恥到極點。

    這是我的自由,我願意。只有在這種瘋狂中我才能讓自己地神經放鬆下來,不被痛苦噬咬。夜裡,緊咬著牙關,疼痛在週身遊走。

    我恨,竟然恨無可恨。

    何歡,生有何歡?

    又是一個晴朗的天氣。我痛恨這樣地天氣,因為它讓人嫉妒。這麼明媚的日子應該屬於甜蜜地年輕人,可是與我無緣。

    大手擲掉一把銀票,出了飾店,天居然陰了,而且像是要迎合我的心情,居然下起了瓢潑大雨。

    我渾身濕透,提著裙子,挎著包裹,狼狽地走在街上,可是我卻在笑。

    難道不可笑嗎?我的生活已經一團糟了,可是我哭不出來,但是老天替我哭,那我就笑。

    一個男人的聲音傳來:「姑娘,需要幫忙嗎?」

    我回頭,一個眉目如畫的男子撐著傘站在我身邊。我笑:「不要叫我姑娘,我有名字,叫我何歡。」

    他彎了彎唇,笑得很迷人,比女子還讓人媚惑,從善如流,開口:「歡兒?好名字。」

    我白他一眼。一看就是浪蕩公子,誰和他這麼親密,居然一開口就叫歡兒。雞皮疙瘩能撒一地了。

    我低著頭在左右張望,他問:「歡兒,你在找什麼?」

    「笤帚。」我頭都不抬。

    「怎麼,你起雞皮疙瘩了?」

    我抬頭,瞪大雙眼,問:「你怎麼知道?」

    他哈哈大笑。真是個妖孽,即使笑,也笑得那麼溫和而不失風度。

    他替我撐著傘,說:「歡兒,別為不必要的小事浪費心機,我送你回去。」

    不必要嗎?呵,我冷笑。我人生中所有的大事都沒有了,就剩下這麼點樂趣,他也要剝奪?回去?回哪?那個如墳墓一樣的籠子?

    註:何歡,即為張藏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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