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崖山 第二卷 第九十八章 明正典刑(1)
    一個運轉正常的社會,必然會有犯罪,有種種破壞既定規則的事情發生,規則本就是用來破壞的,就像秘密就是用來洩露的一般。蕭統完全不擔心台灣治安惡化會怎樣如何,如何說台灣都是路不拾遺夜不閉戶,還要朝廷要官府幹什麼?

    可是,對於惡性事件,蕭統自然得管,可是發展期間,若是行法太厲,很可能會造成不好的影響,可是,若是對於公然挑釁官府的行為不加嚴打,豈不是顯得朝廷軟弱?

    於是,經過斟酌,很快,朝廷的嚴打令下發到各縣,嚴令,對於在此前和今後的惡性罪犯,一律殺無赦!而且,鑒於影響,家人放到礦山裡挖坑去,遇赦不赦,至於本人,一律千刀萬剮!

    千刀萬剮!自然是朝野嘩然,不消說,批評聲肯定不少,但是,蕭統卻力排眾議,絕不妥協,而張陸二人也堅決力挺皇帝,因此朝堂上雖有懷柔之勸諫,卻也沒有什麼氣候,尤其是備受期待的司徒不群保持了緘默,更讓不少人大失所望。

    很快,台中就抓獲了幾名殺人犯,蕭統如獲至寶,立即下令嚴刑逼供,而這幾個人看來也心知必死,自然供認不諱。

    接著,蕭統下令把這幾人的供狀和由陸秀夫親自捉刀潤色的判詞傳詔天下,這份判詞詞藻既不失華麗,又通俗易懂,全文以情動人,以理服人,把這幾人的罪惡描述的人神共憤,把被害者的遭遇描述的催人淚下,把官府懲治暴徒的行為描述的理所當然。於是乎,很快全台灣,就都知道了這幾名罪犯的天理難容之惡行。

    輿論上既然已經先聲奪人,接下來自然該殺人立威了!

    正月十一,元宵前夕,本該是歡天喜地迎新年之際,可是,蕭統這一次,卻不顧正月不宜開殺戒的風俗,毅然決定在今天對台中命案的犯人們明正典刑。

    一早,楊太后就去太廟給蒼生祈福,並且向天下宣佈將齋戒一月,為台灣百姓祈福。

    然後,台灣知府馬南寶親自主持開刀儀式,司儀宣讀祥興皇帝詔書,痛斥犯人之罪愆,體察百姓之苦楚,彰顯朝廷之決心,明確宣示,朝廷將加大對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還台灣百姓一個朗朗晴天!

    接下來,幾名已經被打得血肉模糊的罪犯被押著遊街示眾,被充分「發動」的「憤怒的群眾」,瘋狂的朝衣衫襤褸的罪犯身上扔著雞蛋和白菜,而適時的,就有人在人群中高呼:「殺了他們!」

    「殺了他們!」百姓們很快開始相應,聲音一浪高過一浪,而那先前的領頭的,早就不知道哪裡去了,不消說,這人自然是「安排」的「群眾積極分子」。

    坐在一個被清空的高樓裡的蕭統,淡淡看著這一切,神色平靜,只是身後的馬凌,卻顯得臉色不太好。

    而那幾個罪犯,開始在宣讀聖旨時,雖然被按著頭,卻依然有那麼幾分傲氣,可是,當他們聽見無數的百姓山呼海嘯一般喊著「殺了他們」時,當他們從那些原本淳樸善良,甚至軟弱到任他們凌辱的百姓們的眼睛裡看見血光時,他們恐懼了,他們顫抖了!

    他們可以不在乎殺頭生死,畢竟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他們也可以不在乎官府,反正個人肯定幹不過官家,可是如今,看著那些綿羊一般的百姓卻這般恐懼,響徹雲霄的呼喊聲卻是這般讓人不安時,他們心底的防線終於崩潰了。

    接著,則是宣讀判詞,這一下,百姓雖然暫時平靜了下來,可是從他們壓抑的興奮來看,很明顯,這只是暴風雨前的寧靜。

    當百姓們聽到了「千刀萬剮」四個字時,壓抑的情緒終於徹底爆發!這一次,沒人組織,沒人動員,百姓們自主的喊著「千刀萬剮」。

    群眾的激情一旦激發起來,那當真如排山倒海不可阻擋,如飛流直下氣吞山河,當蕭統看見,自己只是微微點了把火,而尚在前工業時代,還沒有得到很好組織的群眾就在煽動下再次爆發了如此的能量時,也忍不住有些心悸。

    而身邊的馬凌,早已嚇得面如土色,當中原本還氣勢洶洶的罪犯,早就全尿了。

    開刀了,劊子手依然按照慣例,在大冬天的穿著一身紅,卻基本上沒遮住什麼地方,不得不說,這劊子手的肌肉很好,放後世可完全可以參加健美大賽了。

    而這劊子手也識趣,在下面群眾們山呼海嘯之下,居然還有心情亮亮胳膊耍耍刀,不消說,魚鱗剮用的小刀,自然是寒光四射,刀光一線,下面的群眾就像見了血腥的鯊魚一般,馬上更加興奮了。

    可是,劊子手偏生扔不滿足,他居然罔顧刀已經很鋒利的事實,繼續在那塊磨刀石上大聲的磨著,而群眾見他磨刀,更加狂熱了,一聲一聲的摩擦聲,讓被押在那裡的待死者嘴唇劇烈的顫動著……

    此時晴空萬里,冬日的陽光和煦的照在百姓的身上,而帶給我們光和熱的太陽,彷彿也在不管給群眾們的情緒添著火,幸好台南府緊急徵調了三千虎翼軍維持秩序,百姓狂熱的情緒才沒有釀成什麼別的事端,可是,單單是百姓們瘋狂的四腳吶喊,瘋狂的跳躍呼號,就已經夠恐怖了。坐在樓上通過窗口看著這一切的蕭統,甚至已經依稀聞到了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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