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的地方是有了,剩下的問題就是這些天的花費了。本來,宋蓮留下的那筆錢並非是小數,足足有一萬元之多,要供我這些日子的花費是差不多的了。但是,我既然已經是將死之人了,白白用光了它們豈不是非常的可惜了嗎?想了一下,我就將這筆錢全部匯給了湖南的阿根嫂,並且故意不留下匯款人的地址,如此一來,她就算是知道是我寄的錢也是沒有辦法退回來的了。這麼做既能最後報答阿根嫂一二,也使得這筆錢有了意義。
關於我自己,我做了一個近乎是很荒唐的決定,我去了「忘情谷」。
「忘情谷」是一家比「野百合」大許多的娛樂城,集現代社會能夠有的娛樂方式於一體,自然是不能少了眾多的漂亮小姐的,我並不費力就找到了「工作」,開始成了「忘情谷」裡的一名小姐。
我之所以要這樣做,除了生計的需要,因為所需要的並不是單純的食物,還有那種高額的消費。我是不可能戒得了那種東西了,而且在這個時候還去戒什麼也沒有太大的意義了,反正我是最終會把什麼都戒掉的。再則,這幾十天裡我總得找個去處罷。另外是出於一種微妙的心理作用,我實在是想最後作踐一下自己。我的真正的母親是誰呢?我的家人早已經把我看作了一個死去的人了,那個我愛著的男人又是`````````在這世界上並沒有一個人需要我,更加沒有誰肯來真正關心我這個人,我是死去,還是活著,根本就不會有人在乎的!而且,我就是那樣一個天生低賤的女人啊!正經的工作總是不屬於我的,這似乎真的就是我這一生的定位了。那麼,就得了吧,我怎麼著也就無所謂了。就這樣最後縱容、瘋狂一下吧!
於是,我挑中了「忘情谷」。「忘情谷」,一個多麼好的名字啊!我要把自己投入其中,忘掉一切該忘的感情,忘掉一切該忘的人,然後,我就徹底地離開!
在「忘情谷」的「工作」和「野百合」的在實質上並沒有不同,對於我來說做那些事情真的是輕車熟路的。可我發現自己並不能如預先設想的那樣縱情一番,我懷著那一腔等待死亡的熱切之情就有了一種超然的心態,看著那些在這歡場裡形形色色的女人和男人們,我心中充滿了厭惡與憐憫相混雜的感覺,說什麼自己也是無法辦到和他們一起「歡樂」了。結果,我只能夠做到勉勉強強地陪酒、調笑而已,與客人在一起,我冷若冰霜;與同事呢,無話可說。沒有多久,我這個叫作羅紅的女人,就成了「忘情谷」裡眾所周知的收入最差、最不受歡迎的小姐。
對於眾人的議論、褒貶,我是絲毫沒有放在心上的。我幾乎斷絕了和所有人的來往,除了每天去「忘情谷」掙夠自己所需,再去那幾個經宋蓮介紹認識的毒品販子那裡買「貨」以外,就是呆在家裡,做做清潔、看看書或者照料一下荼蘼花。我尤其熱衷於照料那株荼蘼,無論我深夜回來得有多麼晚,都不會不在花架下站上一會兒,對它說上一些話,彷彿它不是一株植物而是我的某個朋友、親人。而這荼蘼呢,許是因為我悉心的照料,又許是因為這南方溫暖的天氣之故花兒竟然在三、四月裡就陸陸續續地開放了。看著這嬌艷的花朵,我並沒有太多的欣悅之情,而是滿心的悱惻和憐憫。原本就已經是「開到荼蘼花事了」了,如今這荼蘼花兒開得更加的早,不是意味著那春天走得更快、更早了嗎?終至是了無覓處的地步。而我,是不是也該隨它歸去了呢?
我又常常把那些飄落在地上的荼蘼花一一拾起來,小心翼翼地壓在書中,做成一朵朵干花標本。以其讓它們在塵土中凋零腐爛,倒不如這樣讓它們留下另外一種美麗來。
我知道,這樣的舉動很有些病態的;我也知道,房東夫婦在好奇地偷窺著我的行為。我是不在意這一切的,依然我行我素著。同時,在心裡默默地計算著那一天的到來。
我有時也不免要覺得自己很有些好笑,其實要死去是件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了,又沒有什麼人來阻攔我的行動,我又為什麼非要等到五月九號呢?我想,這純是因為我想把握一次自己命運的心理使然罷。近來,我常常把自己過去的生活一一追憶起來,這一生裡有太多身不由己的無可奈何了,小的時候什麼都是聽父母的安排;遇見阿風以後,又是處處都是以他為重心;後來的種種遭際也沒有哪一樣是出自我自己的意願而為之的,總是有一種境況在後面逼迫著我、推動著我一步又一步地走到今日這般地步來。當然,我自己的決定也是起著作用的,也不能事事都歸罪於「命運」這個抽像的東西吧,但我終究還是覺得一個人自有一個人的命運存在,自有一種難以抗拒的神秘力量在左右著我們,面對它,我似乎從來就沒有勝利過,在那最後的時刻裡,我想自己應該是有權利主宰一次了罷。
所以,因為了這樣一種奇怪的心理狀態,死亡就成了一件我自娛的遊戲,在以我自己的規則按部就班地發展下去了。我並沒有絲毫對死的恐懼,而是有著某些得意之情了。
日子在我的等待中一天一天地滑過。
就在距離死亡期限還有二十五天的時候,我遇見了一個故人及因此引發了一場小小的風波。
「忘情谷」的後台老闆之一據說是市政府裡某個高官的兒子,來頭自然是不小的了。無論是白道,還是黑道都是很吃得開的,生意豈有不好的道理?我們這些做小姐的客源是多多的,也不乏山水有相逢,遇到過去的熟人的時候。我就在這裡與王富順、於總及幾個過去在「野百合」認識的男人不期而遇過,大家倒沒有什麼尷尬可言的,反正在這種場合裡,像我們這樣的女人,迎來送往原本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但是,我沒有想到會遇見他———方志林。
當我送走了幾個客人正準備離去的時候,那個媽咪卻叫住了我:
「羅紅,你來一下!」
原來是六號包間裡新來了幾個客人,是什麼雜誌社的文化人。這就是說,這是幾個不大肯「額外」消費的主兒,那些很有職業經驗的小姐們是不願意浪費時間和心情在這些人身上的,個個避之夭夭了。可客人既然點了「小姐作陪」這一項,就得服務不是,媽咪倒是挺會因材用人的,立刻就想到了我來。
還沒有進六號間的門,就迎面碰上一個男人從裡面走了出來。
「白曉荼!」他大叫。
我被嚇了一跳的同時也立刻就認出這個男人是誰來了,他正是那個和我曾經有過一段來往的編輯方志林。第一次的,我心裡有了一點難堪的感覺。我佯裝著沒有聽見也沒有看見,試圖從旁邊走過去,但沒有成功。
「白曉荼。」他一把拉住了我。「你怎麼會在這裡?」
「誰是白曉荼?」我面無表情地看著他。「先生您認錯人了。」
方志林凝視了我好半晌,似乎明白了些什麼。他慢慢地問:「那———你怎麼稱呼?」
「羅紅。」
「羅紅,羅紅`````````」他喃喃道,臉上的神色有些古怪。
「方總!方總!」包間裡有人在喊著。「你不要想著逃跑啦!」
他沒有理會,卻自嘲地對我說:「我這個『總』可不是什麼大款,只是個總編罷了。」
裡面又在一疊聲地喊著,他不得不回應了。「來了,來了!」
他一時像是忘了自己先前是為了什麼出來的,又心神不屬地回頭向包間裡走去。遲疑了幾秒鐘,我把頭一抬,做出一個微笑來,跟在他的身後也走了進去````````````
自此以後,方志林成了「忘情谷」的常客。他隔三岔五地就會出現在這裡,有時是和三四個同事或客戶,更多的時候則是他一個人來坐坐,而且無一例外的會來找我作陪。
很快地,關於他和我曖昧的緋聞就成為了流傳得最廣的故事了,甚至還有人言之鑿鑿地說方志林已經是在離婚進行中,家裡正是「戰火紛飛」了云云。我的人緣向來就不是很好,被人說三道四早已是尋常之事了,但我卻很是為方志林感到委屈了。他真的是很屈的,我們之間確確實實並沒有什麼曖昧可言,他每次來是找我作陪的,可我們總是各自喝著各自的酒,連話都難得說上幾句的,他也再沒有叫我「白曉荼」,而是和別人一樣叫我「羅紅」,就更別提什麼「甜言蜜語」、「打情罵俏」、「交杯酒」之類的情形,那是從來就未曾出現過的。方志林比以前變了很多,穩重得近乎於是沉默寡言了,俏皮的話是沒有再說一句的,神色間很有幾分功利的意味。唯一還留有舊日痕跡的,就是他看著我的眼神有那麼一些特別而已,那裡面總是含著一種瞭解與深刻的憐憫。
但是,我並不為之所動。我只當是沒有看見一般,若無其事地做著一個「小姐」該做的事情;我也不勸說他不要再來了,我是知道自己的最後期限已經是近在眉睫了,對他將來的生活是構不成任何危險了的,又何必多說什麼呢?到時候,一切自然就會煙消雲散的,多說反而是無益了。
有時候,我心裡不免也有一點好奇,想知道方志林對我究竟懷著一種怎樣的心態?我想,他和那些已婚幾年、事業又稍有所成的男人一樣,是想給自己的生活增添一些激情什麼的罷。而我曾經是他一個未圓的夢,又出現在「忘情谷」這樣的地方,多少令他有了幾分興趣了。愛情什麼的,我已經是不可能再去相信了,但在這人生最後的時刻裡上天還安排這樣一個男人出現,是一種巧合?還是一種安慰?我說不清楚,我也不想弄清楚,是什麼已是無所謂的了。
在我們最後那一次見面時,(他並不知道這是最後一次)我比平時多了一些話。
「你已經結婚了罷?」我問。
他點了點頭,並沒有說話。
我想起他那「共同點」的婚姻觀,不禁微笑了一下。「你太太一定和你有很多共同點吧。」
他一怔,隨即瞭然。「是有,有利益的共同點。」
「愛情呢?」
「愛情?」他大概沒有想到我會提到這個話題,苦笑了一下,才說:「這世上還有嗎?」
我不知道這些年他遭遇過什麼,怎麼會是如此灰暗的一付口氣。可我並不想問他什麼,一個人在這滾滾紅塵裡掙扎著,哪裡有不受一些傷?哪裡有不改變的?
「你認為有愛情嗎?」他問我道。
阿風的影子在腦中一閃,我無聲地歎了一口氣。「也許有吧。但它可能是一把雙刃劍,有甜美的一面,而它的傷害性更大一些罷。」
他沒有回答,默默地看了我許久。
「也許,男人和女人是可以建立另外一種關係吧?!」方志林有些試探,有些坦率地問。
我明白他的意思,但並不反感,只是笑了笑。
「我能送你回家嗎?」他又問,語氣裡有些期許。
我又笑笑,卻肯定地搖了搖頭。方志林也就沒有進一步的表示,靜靜地看著我離去了。
方志林沒有到過我的家,但他的妻子卻神通廣大地找上門來了。
「荼蘼」馬上也結束了,朋友們如果喜歡楓林的風格就請大家去看《綻放的星星》吧!!我保證絕對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