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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卷八十五 東夷列傳 第七十五


  王制云:「東方曰夷。」夷者,柢也,言仁而好生,萬物柢地而出。[一]故天性柔順,易以道御,至有君子、不死之國焉。[二]夷有九種,[三]曰畎夷,於夷,方夷,黃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四]故孔子欲居九夷也。

  注[一]事見風俗通。

  注[二]山海經曰:「君子國衣冠帶□,食獸,使二文虎在旁。」外國圖曰:「去琅邪三萬里。」山海經又曰:「不死人在交脛東,其為人黑色,壽不死。」並在東方也。

  注[三]竹書紀年曰「後芬發即位三年,九夷來御」也。

  注[四]竹書紀年曰「後洩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

  後相即位二年,征黃夷。七年,於夷來賓,後少康即位,方夷來賓」也。

  昔堯命羲仲宅嵎夷,曰暘谷,蓋日之所出也。[一]夏後氏太康失德,夷人始畔。

  [二]自少康已後,世服王化,遂賓於王門,獻其樂舞。[三]桀為暴虐,諸夷內侵,殷湯革命,伐而定之。至於仲丁,藍夷作寇。[四]自是或服或畔,三百餘年。武乙衰敝,東夷□盛,遂分遷淮、岱,漸居中土。[五]

  注[一]孔安國尚書注曰「東方之地曰嵎夷。暘谷,日之所出也」。

  注[二]太康,啟之子也。盤於游田,十旬不反,不恤人事,為羿所逐也。

  注[三]少康,帝仲康之孫,帝相子也。竹書紀年曰:「後發即位年,諸夷賓於王門,諸夷入舞。」

  注[四]仲丁,殷大戊之子也。竹書紀年曰「仲丁即位,征於藍夷」也。

  注[五]武乙,帝庚丁之子,無道,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也。

  及武王滅紂,肅慎來獻石砮、楛矢。管、蔡畔周,乃招誘夷狄,周公征之,遂定東夷。[一]康王之時,肅慎復至。後徐夷僭號,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熾,乃分東方諸侯,命徐偃王主之。[二]偃王處潢池東,地方五百里,[三]行仁義,陸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穆王后得驥騄之乘,[四]乃使造父御以告楚,令伐徐,一日而至。[五]於是楚文王大舉兵而滅之。偃王仁而無權,不忍□其人,故致於敗。乃北走彭城武原縣東山下,百姓隨之者以萬數,因名其山為徐山。[六]厲王無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宣王覆命召公伐而平之。[七]及幽王淫亂,四夷交侵,至齊桓修霸,攘而卻焉。及楚靈會申,亦來豫盟。[八]後越遷琅邪,與共征戰,遂陵暴諸夏,侵滅小邦。

  注[一]尚書武王崩,三監及淮夷畔,周公征之,作大誥。又曰,成王既伐管叔、蔡叔,滅淮夷。

  注[二]博物誌曰:「徐君宮人娠而生卵,以為不祥,棄於水濱。孤獨母有犬名鵠倉,*(持)**[得]*所棄卵,銜以歸母,母覆暖之,遂成小兒,生而偃,故以為名。宮人聞之,乃更錄取。長襲為徐君。」屍子曰「偃王有筋而無骨,故曰偃」也。

  注[三]水經注曰,黃水一名汪水,與泡水合,至沛入泗。自山陽以東,海陵以北,其地當之也。

  注[四]史記曰:「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繆王,得赤驥、盜驪、驊騮、騄耳之駟,西巡狩,樂而忘歸。」

  注[五]造父,解見蔡邕傳。

  注[六]武原,縣,故城在今泗州下邳縣北。徐山在其東。博物誌曰「徐王妖異不常。武原縣東十里,見有徐山石室祠處。偃王溝通陳蔡之閒,得朱弓朱矢,以己得天瑞,自稱偃王。穆王聞之,遣使乘駟,一日至楚,伐之。偃王仁,不忍□,為楚所敗,北走此山」也。

  注[七]毛詩序曰:「江漢,尹吉甫美宣王也。能興衰撥亂,命召公平淮夷。」其詩曰:「江漢浮浮,武夫滔滔。匪安匪游,淮夷來求。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徹我土疆。」

  注[八]左傳楚靈王、蔡侯、陳侯、鄭伯、許男、淮夷會於申。

  秦並六國,其淮、泗夷皆散為民戶。陳涉起兵,天下崩潰,燕人□滿避地朝鮮,[一]因王其國。百有餘歲,武帝滅之,於是東夷始通上京。王莽篡位,貊人寇邊。[二]建武之初,復來朝貢。時遼東太守祭肜威讋北方,聲行海表,於是濊、貊、倭、韓萬里朝獻,故章、和已後,使聘流通。逮永初多難,始入寇鈔;桓、靈失政,漸滋曼焉。

  注[一]前書曰「朝鮮王滿,燕人。自始全燕時,嘗略屬真番、朝鮮,為置吏築障。漢興屬[燕],燕王盧綰反入匈奴,滿亡命東走,渡浿水,居秦故空地,稍役屬朝鮮蠻夷及故燕、齊亡*(任)*[在]者,王之,都王險」也。

  注[二]前書莽發高句麗兵當伐胡,不欲行,郡縣強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

  為寇。州郡歸咎於高句麗侯騶,嚴尤奏言貉人犯法,不從騶起,宜慰安之。

  自中興之後,四夷來賓,雖時有乖畔,而使驛不絕,故國俗風土,可得略記。

  東夷率皆土著,□飲酒歌舞,或冠弁衣錦,器用俎豆。所謂中國失禮,求之四夷者也。[一]凡蠻、夷、戎、狄總名四夷者,猶公、侯、伯、子、男皆號諸侯雲。

  注[一]左傳曰,仲尼學鳥名[官]於郯子,既而告人曰:「吾聞之,天子失官,學在四夷,其信也。」

  夫余國,在玄菟北千里。南與高句驪,東與挹婁,西與鮮卑接,北有弱水。地方二千里,本濊地也。

  初,北夷索離國王出行,[一]其侍兒於後□身,[二]王還,欲殺之。侍兒曰:「前見天上有氣,大如雞子,來降我,因以有身。」王囚之,後遂生男。王令置於豕牢,[三]豕以口氣噓之,不死。復徙於馬蘭,[四]馬亦如之。王以為神,乃聽母收養,名曰東明。東明長而善射,王忌其猛,復欲殺之。東明奔走,南至掩□水,[五]以弓擊水,魚□皆聚浮水上,東明乘之得度,因至夫余而王之焉。於東夷之域,最為平敞,土宜五穀。出名馬、赤玉、貂豽,[六]大珠如酸棗。以員柵為城,有宮室、倉庫、牢獄。其人麤大強勇而謹厚,不為寇鈔。以弓矢刀矛為兵。以六畜名官,有馬加、牛加、狗加,其邑落皆主屬諸加。食飲用俎豆,會同拜爵洗爵,揖讓升降。以臘月祭天,大會連日,飲食歌舞,名曰「迎鼓」。是時斷刑獄,解囚徒。有軍事亦祭天,殺牛,以縞佔其吉凶。[七]行人無晝夜,好歌吟,音聲不絕。其俗用刑嚴急,被誅者皆沒其家人為奴婢。盜一責十二。男女淫皆殺之,尤治惡妒婦,既殺,復屍於山上。兄死妻嫂。死則有幟無棺。殺人殉葬,多者以百數。其王葬用玉匣,漢朝常豫以玉匣付玄菟郡,王死則迎取以葬焉。

  注[一]「索」或作「橐」,音度洛反。

  注[二]□音人鴆反。

  注[三]牢,圈也。

  注[四]蘭即欄也。

  注[五]今高麗中有蓋斯水,疑此水是也。

  注[六]豽似豹,無前足,音奴八反。

  注[七]魏志曰:「牛縞解者為凶,合者為吉。」

  建武中,東夷諸國皆來獻見。二十五年,夫余王遣使奉貢,光武厚荅報之,於是使命歲通。至安帝永初五年,夫余王始將步騎七八千人寇鈔樂浪,殺傷吏民,後復歸附。永寧元年,乃遣嗣子尉仇台*(印)**[詣]*闕貢獻,天子賜尉仇台印綬金彩。順帝永和元年,其王來朝京師,帝作黃門鼓吹、角抵戲以遣之。桓帝延熹四年,遣使朝賀貢獻。永康元年,王夫台將二萬餘人寇玄菟,玄菟太守公孫域擊破之,斬首千餘級。至靈帝熹平三年,復奉章貢獻。夫余本屬玄菟,獻帝時,其王求屬遼東雲。

  挹婁,古肅慎之國也。在夫余東北千餘里,東濱大海,南與北沃沮接,不知其北所極。土地多山險。人形似夫余,而言語各異。有五穀、麻布,出赤玉、好貂。無君長,其邑落各有大人。處於山林之閒,土氣極寒,常為穴居,以深為貴,大家至接九梯。好養豕,食其肉,衣其皮。冬以豕膏塗身,厚數分,以御風寒。夏則裸袒,以尺布蔽其前後。其人臭穢不絜,作廁於中,圜之而居。自漢興已後,臣屬夫余。種觿雖少,而多勇力,處山險,又善射,發能入人目。

  弓長四尺,力如弩。矢用楛,長一尺八寸,青石為鏃,鏃皆施毒,中人即死。

  便乘船,好寇盜,鄰國畏患,而卒不能服。東夷夫余飲食類*(此)*皆用俎豆,唯挹婁獨無,法俗最無綱紀者也。

  高句驪,在遼東之東千里,南與朝鮮、濊貊,東與沃沮,北與夫余接。地方二千里,多大山深谷,人隨而為居。少田業,力作不足以自資,故其俗節於飲食,而好修宮室。東夷相傳以為夫余別種,故言語法則多同,而跪拜曳一腳,行步皆走。凡有五族,有消奴部,絕奴部,順奴部,灌奴部,桂婁部。[一]本消奴部為王,稍微弱,後桂婁部代之。其置官,有相加、對盧、沛者、古鄒大加、[二]

  主簿、優台、使者、帛衣先人。武帝滅朝鮮,以高句驪為縣,[三]使屬玄菟,賜鼓吹伎人。其俗淫,皆絜淨自□,暮夜輒男女腢聚為倡樂。好祠鬼神、社稷、零星,[四]以十月祭天大會,名曰「東盟」。其國東有大穴,號禭神,亦以十月迎而祭之。其公會衣服皆錦繡,金銀以自飾。大加、主簿皆著幘,如冠幘而無後;其小加著折風,形如弁。無牢獄,有罪,諸加評議便殺之,沒入妻子為奴婢。其昏姻皆就婦家,生子長大,然後將還,便稍營送終之具。金銀財幣盡於厚葬,積石為封,亦種松柏。其人性凶急,有氣力,習戰□,好寇鈔,沃沮、東濊皆屬焉。

  注[一]案今高驪五部:一曰內部,一名黃部,即桂婁部也;二曰北部,一名後部,即絕奴部也;三曰東部,一名左部,即順奴部也;四曰南部,一名前部,即灌奴部也;五曰西部,一名右部,即消奴部也。

  注[二]古鄒大加,高驪掌*(賀)**[賓]*客之官,如鴻臚也。

  注[三]前書元封中,定朝鮮為真番、臨屯、樂浪、玄菟四*(部)**[郡]*。

  注[四]前書音義:「龍星左角曰天田,則農祥也。辰日祠以牛,號曰零星。」風俗通曰「辰之神為靈星」,故以辰日祠於東南也。

  句驪一名貊*(耳)*。有別種,依小水為居,因名曰小水貊。出好弓,所謂「貊弓」是也。[一]

  注[一]魏氏春秋曰:「遼東郡西安平縣北,有小水南流入海,句驪別種因名之小水貊。」

  王莽初,發句驪兵以伐匈奴,其人不欲行,強迫遣之,皆亡出塞為寇盜。遼西大尹田譚追擊,戰死。莽令其將嚴尤擊之,誘句驪侯騶入塞,斬之,傳首長安。

  莽大說,更名高句驪王為下句驪侯,於是貊人寇邊愈甚。建武八年,高句驪遣使朝貢,光武復其王號。二十三年冬,句驪蠶支落大加戴升等萬餘口詣樂浪內屬。二十五年春,句驪寇右北平、漁陽、上谷、太原,而遼東太守祭肜以恩信招之,皆復款塞。

  後句驪王宮生而開目能視,國人懷之,及長勇壯,數犯邊境。和帝元興元年春,復入遼東,寇略六縣,太守耿夔擊破之,斬其渠帥。安帝永初五年,宮遣使貢獻,求屬玄菟。元初五年,復與濊貊寇玄菟,攻華麗城。[一]建光元年春,幽州刺史馮煥、玄菟太守姚光、遼東太守蔡諷等將兵出塞擊之,捕斬濊貊渠帥,獲兵馬財物。宮乃遣嗣子遂成將二千餘人逆光等,遣使詐降;光等信之,遂成因據險□以遮大軍,而潛遣三千人攻玄菟、遼東,焚城郭,殺傷二千餘人。於是發廣陽、漁陽、右北平、涿郡屬國三千餘騎同救之,而貊人已去。夏,復與遼東鮮卑八千餘人攻遼隊,[二]殺略吏人。蔡諷等追擊於新昌,戰歿,功曹耿耗、兵曹掾龍端、兵馬掾公孫酺以身扞諷,俱沒於陳,死者百餘人。秋,宮遂率馬韓、濊貊數千騎圍玄菟。夫余王遣子尉仇台將二萬餘人,與州郡□力討破之,斬首五百餘級。

  注[一]華麗,縣,屬樂浪郡。

  注[二]縣名,屬遼東郡也。

  是歲宮死,子遂成立。姚光上言欲因其喪發兵擊之,議者皆以為可許。尚書陳忠曰:「宮前桀黠,光不能討,死而擊之,非義也。宜遣弔問,因責讓前罪,赦不加誅,取其後善。」安帝從之。明年,遂成還漢生口,詣玄菟降。詔曰:「遂成等桀逆無狀,當斬斷葅醢,以示百姓,幸會赦令,乞罪請降。鮮卑、濊貊連年寇鈔,驅略小民,動以千數,而裁送數十百人,非向化之心也。自今已後,不與縣官戰□而自以親附送生口者,皆與贖直,縑人四十匹,小口半之。」

  遂成死,子伯固立。其後濊貊率服,東垂少事。順帝陽嘉元年,置玄菟郡屯田六部。質、桓之閒,復犯遼東西安平,殺帶方令,[一]掠得樂浪太守妻子。建寧二年,玄菟太守耿臨討之,斬首數百級,伯固降服,乞屬玄菟雲。

  注[一]郡國志西安平、帶方,縣,並屬遼東郡。

  東沃沮在高句驪蓋馬大山之東,[一]東濱大海;北與挹婁、夫余,南與濊貊接。

  其地東西夾,南北長,[二]可折方千里。土肥美,背山向海,宜五穀,善田種,有邑落長帥。人性質直強勇,便持矛步戰。言語、食飲、居處、衣服有似句驪。

  其葬,作大木幟,長十餘丈,開一頭為戶,新死者先假埋之,令皮肉盡,乃取骨置幟中。家人皆共一幟,刻木如*(主)**[生]*,隨死者為數焉。

  注[一]蓋馬,縣名,屬玄菟郡。其山在今平壤城西。平壤即王險城也。

  注[二]夾音狹。

  武帝滅朝鮮,以沃沮地為玄菟郡。後為夷貊所侵,徙郡於高句驪西北,更以沃沮為縣,屬樂浪東部都尉。至光武罷都尉官,後皆以封其渠帥,為沃沮侯。其土迫小,介於大國之閒,遂臣屬句驪。句驪復置其中大人*(遂)*為使者,以相監領,*(貴)**[責]*其租稅,貂布魚鹽,海中食物,發美女為婢妾焉。

  又有北沃沮,一名置溝婁,去南沃沮八百餘里。其俗皆與南同。界南接挹婁。

  挹婁人□乘船寇抄,北沃沮畏之,每夏輒臧於巖穴,至冬船道不通,乃下居邑落。其耆老言,嘗於海中得一布衣,其形如中人衣,而兩袖長三丈。又於岸際見一人乘破船,頂中復有面,與語不通,不食而死。又說海中有女國,無男人。或傳其國有神井,窺之輒生子雲。[一]

  注[一]魏志曰,毌丘儉遣王頎追句驪王宮,窮沃沮東界,問其耆老所傳雲。

  濊北與高句驪、沃沮,南與辰韓接,東窮大海,西至樂浪。濊及沃沮、句驪,本皆朝鮮之地也。昔武王封箕子於朝鮮,箕子教以禮義田蠶,又制八條之教。[一]

  其人終不相盜,無門戶之閉。婦人貞信。飲食以籩豆。其後四十餘世,至朝鮮侯准,自稱王。漢初大亂,燕、齊、趙人往避地者數萬口,而燕人□滿擊破准而自王朝鮮,傳國至孫右渠。元朔元年,[二]濊君南閭等畔右渠,率二十八萬口詣遼東內屬,武帝以其地為蒼海郡,數年乃罷。至元封三年,滅朝鮮,分置樂浪、臨屯、玄菟、真番四*(部)**[郡]*。[三]至昭帝始元五年,罷臨屯、真番,以並樂浪、玄菟。玄菟復徙居句驪。自單單大領已東,沃沮、濊貊悉屬樂浪。後以境土廣遠,復分領東七縣,置樂浪東部都尉。自內屬已後,風俗稍薄,法禁亦浸多,至有六十餘條。建武六年,省都尉官,遂棄領東地,悉封其渠帥為縣侯,皆歲時朝賀。

  注[一]前書曰,箕子教以八條者,相殺者以當時償殺,相傷者以谷償,相盜者男沒入為其家奴,女子為婢,欲自贖者人五十萬。音義曰:「八條不具見也。」

  注[二]武帝年也。

  注[三]番音潘。

  無大君長,其官有侯、邑君、三老。耆舊自謂與句驪同種,言語法俗大抵相類。

  其人性愚□,少嗜欲,不請□。男女皆衣曲領。其俗重山川,山川各有部界,不得妄相干涉。同姓不昏。多所忌諱,疾病死亡,輒捐棄舊宅,更造新居。知種麻,養蠶,作撓布。曉候星宿,豫知年歲豐約。常用十月祭天,晝夜飲酒歌舞,名之為「舞天」。又祠虎以為神。邑落有相侵犯者,輒相罰,責生口牛馬,名之為「責禍」。殺人者償死。少寇盜。能步戰,作矛長三丈,或數人共持之。

  樂浪□弓出其地。又多文豹,有果下馬,[一]海出班魚,使來皆獻之。

  注[一]高三尺,乘之可於果樹下行。

  韓有三種:一曰馬韓,二曰辰韓,三曰弁辰。馬韓在西,有五十四國,其北與樂浪,南與倭接。辰韓在東,十有二國,其北與濊貊接。弁辰在辰韓之南,亦十有二國,其南亦與倭接。凡七十八國,伯濟是其一國焉。大者萬餘戶,小者數千家,各在山海閒,地合方四千餘里,東西以海為限,皆古之辰國也。馬韓最大,共立其種為辰王,都目支國,盡王三韓之地。其諸國王先皆是馬韓種人焉。

  馬韓人知田蠶,作撓布。出大栗如梨。有長尾雞,尾長五尺。邑落雜居,亦無城郭。作土室,形如頤,開戶在上。不知跪拜。無長幼男女之別。不貴金寶錦罽,不知騎乘牛馬,唯重瓔珠,以綴衣為飾,及縣頸垂耳。大率皆魁頭露紒,[一]

  布袍草履。其人壯勇,少年有築室作力者,輒以繩貫脊皮,縋以大木,嚾呼為健。常以五月田竟祭鬼神,晝夜酒會,腢聚歌舞,舞輒數十人相隨蹋地為節。

  十月農功畢,亦復如之。諸國邑各以一人主祭天神,號為「天君」。又立蘇塗,[二]建大木以縣鈴鼓,事鬼神。其南界近倭,亦有文身者。

  注[一]魁頭猶科頭也,謂以發縈繞成科結也。紒音計。

  注[二]魏志曰:「諸國各有別邑,為蘇塗,諸亡逃至其中,皆不還之。蘇塗之義,有似浮屠。」

  辰韓,耆老自言秦之亡人,避苦役,適韓國,馬韓割東界地與之。其名國為邦,弓為弧,賊為寇,行酒為行觴,相呼為徒,有似秦語,故或名之為秦韓。有城柵屋室。諸小別邑,各有渠帥,大者名臣智,次有儉側,次有樊秖,次有殺奚,次有邑借。[一]土地肥美,宜五穀。知蠶桑,作縑布。乘駕牛馬。嫁娶以禮。

  行者讓路。國出鐵,濊、倭、馬韓並從巿之。凡諸*(貨)**[貿]*易,皆以鐵為貨。俗□歌舞飲酒鼓瑟。兒生欲令其頭扁,皆押之以石。[二]

  注[一]皆其官名。

  注[二]扁音補典反。

  弁辰與辰韓雜居,城郭衣服皆同,言語風俗有異。其人形皆長大,美發,衣服絜清。而刑法嚴峻。其國近倭,故頗有文身者。

  初,朝鮮王准為□滿所破,乃將其餘觿數千人走入海,攻馬韓,破之,自立為韓王。准後滅絕,馬韓人復自立為辰王。建武二十年,韓人廉斯人蘇馬諟等詣樂浪貢獻。[一]光武封蘇馬諟為漢廉斯邑君,使屬樂浪郡,四時朝謁。靈帝末,韓、濊並盛,郡縣不能制,百姓苦亂,多流亡入韓者。

  注[一]廉斯,邑名也。諟音是。

  馬韓之西,海□上有州胡國。其人短小,髡頭,衣韋衣,有上無下。好養牛豕。

  乘船往來,貨市韓中。

  倭在韓東南大海中,依山□為居,凡百餘國。自武帝滅朝鮮,使驛通於漢者三十許國,國皆稱王,世世傳統。其大倭王居邪馬台國。[一]樂浪郡徼,去其國萬二千里,去其西北界拘邪韓國七千餘里。其地大較在會稽東冶之東,與朱崖、儋耳相近,故其法俗多同。

  注[一]案:今名邪摩*(惟)**[堆]*,音之訛也。

  土宜禾稻、麻紵、蠶桑,知織績為縑布。出白珠、青玉。其山有丹土。氣溫□,冬夏生菜茹。無牛馬虎豹羊鵲。[一]其兵有矛、楯、木弓,竹矢或以骨為鏃。男子皆黥面文身,以其文左右大小別尊卑之差。其男衣皆橫幅結束相連。女人被發屈紒,衣如單被,貫頭而著之;並以丹朱坋身,[二]如中國之用粉也。有城柵屋室。父母兄弟異處,唯會同男女無別。飲食以手,而用籩豆。俗皆徒跣,以蹲踞為恭敬。人性嗜酒。多壽考,至百餘歲者甚觿。國多女子,大人皆有四五妻,其餘或兩或三。女人不淫不妒。又俗不盜竊,少爭訟。犯法者沒其妻子,重者滅其門族。其死停喪十餘日,家人哭泣,不進酒食,而等類就歌舞為樂。灼骨以卜,用決吉凶。行來度海,令一人不櫛沐,不食肉,不近婦人,名曰「持衰」。

  若在塗吉利,則雇以財物;如病疾遭害,以為持衰不謹,便共殺之。

  注[一]「鵲」或作「雞」。

  注[二]說文曰:「坋,塵也。」音蒲頓反。

  建武中元二年,倭奴國奉貢朝賀,使人自稱大夫,倭國之極南界也。光武賜以印綬。安帝永初元年,倭國王帥升等獻生口百六十人,願請見。

  桓、靈閒,倭國大亂,更相攻伐,歷年無主。有一女子名曰卑彌呼,年長不嫁,事鬼神道,能以妖惑觿,於是共立為王。侍婢千人,少有見者,唯有男子一人給飲食,傳辭語。居處宮室樓觀城柵,皆持兵守□。法俗嚴峻。

  自女王國東度海千餘里至拘奴國,雖皆倭種,而不屬女王。自女王國南四千餘里至朱儒國,人長三四尺。自朱儒東南行船一年,至裸國、黑齒國,使驛所傳,極於此矣。

  會稽海外有東鯷人,[一]分為二十餘國。又有夷洲及澶洲。傳言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將童男女數千人入海,[二]求蓬萊神仙不得,徐福畏誅不敢還,遂止此洲,世世相承,有數萬家。人民時至會稽市。會稽東冶縣人有入海行遭風,流移至澶洲者。所在絕遠,不可往來。[三]

  注[一]鯷音達奚反。

  注[二]事見史記。

  注[三]沉瑩臨海水土志曰「夷洲在臨海東南,去郡二千里。土地無霜雪,草木不死。四面是山溪。人皆髡發穿耳,女人不穿耳。土地饒沃,既生五穀,又多魚肉。有犬。尾短如□尾狀。此夷舅姑子婦臥息共一大默,略不相避。地有銅鐵,唯用鹿格為矛以戰□,摩礪青石以作*(弓)*矢*[鏃]*。取生魚肉雜貯大瓦器中,以鹽鹵之,歷月所日,乃啖食之,以為上餚」也。

  論曰:昔箕子違衰殷之運,避地朝鮮。始其國俗未有聞也,及施八條之約,使人知禁,遂乃邑無淫盜,門不夜扃,[一]回頑薄之俗,就寬略之法,行數百千年,故東夷通以柔謹為風,異乎三方者也。苟政之所暢,則道義存焉。仲尼懷憤,以為九夷可居。或疑其陋。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亦徒有以焉爾。其後遂通接商賈,漸交上國。而燕人□滿擾雜其風,[二]於是從而澆異焉。老子曰:「法令滋章,盜賊多有。」若箕子之省□文條而用信義,其得聖賢作法之原矣!

  注[一]扃,關也。

  注[二]擾,亂也。

  贊曰:宅是嵎夷,曰乃暘谷。巢山潛海,厥區九族。嬴末紛亂,燕人違難。[一]

  雜華澆本,遂通有漢。[二]眇眇偏譯,或從或畔。[三]

  注[一]謂□滿也。

  注[二]□滿入朝鮮,既雜華夏之風,又澆薄其本化,以至通於漢也。

  注[三]偏,遠也。

  校勘記

  二八0七頁九行後芬發即位三年按:殿本無「發」字。汲本「三」作「二」。

  二八0九頁三行*(持)**[得]*所棄卵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持」乃「得」之鬥,博物誌及御覽九百四引徐偃王志可證,各本注失正。今據改。

  二八一0頁二行漢興屬*[燕]*據前書朝鮮傳補。

  二八一0頁三行及故燕齊亡*(任)**[在]*者據汲本、殿本改。

  二八一0頁四行因犯*[法]*為寇據前書王莽傳補。

  二八一0頁六行而使驛不絕按:刊誤謂「驛」當作「譯」。郵驛中國可有之,不可通於四夷,自前書皆言「使譯」,使即使者,譯則譯人。

  二八一0頁九行仲尼學鳥名*[官]*於郯子汲本、殿本「鳥」作「官」。按:仲尼學鳥名官於郯子,見左傳昭公十七年,今補一「官」字。

  二八一一頁四行有馬加牛加狗加校補謂魏志作「有馬加、牛加、豬加、狗加、犬使」。今按:魏志「犬使」之「犬」,宋本皆作「大」。

  二八一一頁七行尤治惡妒婦按:校補謂通志作「尤憎妒婦」,此「治」字亦當作「憎」,蓋後人回改之失。

  二八一一頁八行死則有幟無棺校補謂魏志作「有棺無幟」,通志同,此誤。今按:

  百衲本三國誌亦作「有幟無棺」,不誤,校補說非。

  二八一一頁一五行豽似豹按:原作「貂似豽」,鬥,徑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八一二頁五行玄菟太守公孫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魏志公孫度傳「域」皆作「□」。

  二八一二頁一三行東夷夫余飲食類*(此)*皆用俎豆據刊誤刪。

  二八一三頁三行有消奴部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消」魏志作「涓」。

  二八一三頁五行古鄒大加按:魏志作「古雛加」。

  二八一三頁五行優台使者按:補注謂魏志「使者」上有「丞」字。

  二八一三頁五行帛衣先人補注謂魏志「帛」作「皁」。今按:皁帛形近易混。趙一清三國誌注補引寰宇記,「皁衣頭大兄,東夷相傳所謂皁衣先人也」,字亦作「皁」。

  二八一三頁七行其國東有大穴號禭神按:校補謂「禭」魏志、通志並作「隧」。

  二八一三頁一四行古鄒大加高驪掌*(賀)**[賓]*客之官據汲本、殿本改。

  二八一四頁一行定朝鮮為真番臨屯樂浪玄菟四*(部)**[郡]*按:張森楷校勘記謂「部」字當依前書作「郡」。今據改。

  二八一四頁四行句驪一名貊*(耳)*有別種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案文當云「句驪有別種,一名貊耳」。按:校補謂通志但云「名貊」,無「耳」字,此「耳」字衍。今據刪。

  二八一四頁七行誘句驪侯騶入塞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騶」作「騊」,前書王莽傳作「騶」。

  二八一四頁一一行國人懷之殿本考證謂魏志「懷」作「惡」。按:校補謂「懷」當為「□」之鬥,古「懷」字多混為「怌」,故轉寫易鬥。

  二八一四頁一三行遼東太守蔡諷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北史「諷」作「風」。

  今按:安帝紀作「諷」,通鑒同。

  二八一五頁四行尉仇台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台」一作「治」。

  二八一六頁五行刻木如*(主)**[生]*校補謂魏志作「刻木如生形」,則「主」乃「生」之鬥,作主不須言刻也。今據改。

  二八一六頁一一行句驪復置其中大人*(遂)*為使者集解引何焯說,謂以魏志參校,衍「遂」字。今據刪。

  二八一六頁一一行*(貴)**[責]*其租稅據汲本、殿本改。

  二八一七頁九行分置樂浪臨屯玄菟真番四*(部)**[郡]*據殿本改。

  二八一八頁四行山川各有部界按:校補謂魏志「界」作「分」。

  二八一八頁一0行三曰弁辰殿本考證王會汾謂晉、梁二書皆作「弁韓」,當從改。

  今按:魏志亦作「弁韓」。

  二八一八頁一三行都目支國魏志作「治月支國」。校補謂魏志及通志「目」均作「月」,附載五十餘國亦作「月支國」,則此作「目支」誤也。今按:月支乃西域國名,魏志及通志之作「月支」,或後人習見「月支」之名而臆改與?當考。

  二八一九頁一0行相呼為徒按:王先謙謂魏志「為」上有「皆」字。

  二八一九頁一一行次有樊秖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秖」作「穢」。

  二八一九頁一二行凡諸*(貨)**[貿]*易皆以鐵為貨據殿本改。按:汲本「貿易」作「質易」。

  二八二0頁八行其人短小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魏志「人」下有「差」字。

  二八二0頁一0行使驛通於漢者三十許國刊誤謂「驛」當作「譯」,說已見上。

  按:魏志作「譯」。

  二八二0頁一一行其大倭王居邪馬台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台」作「堆」。

  二八二0頁一三行邪摩*(惟)**[堆]*按:汲本、殿本作「邪摩推」,此作「惟」,形近而鬥。又集解引惠棟說,謂案北史「推」當作「堆」。今據改。

  二八二一頁一行其兵有矛楯木弓竹矢或以骨為鏃汲本「竹」作「其」。校補謂傳本以「其兵」「其矢」相次成文,作「其矢」於義為長。今按:御覽七百八十二引作「竹矢」。魏志亦云「兵用矛、楯、木弓,木弓短下長上,竹箭或鐵鏃或骨鏃」,似以作「竹矢」為是。

  二八二一頁七行名曰持衰校補謂魏志「衰」作「哀」。今按:百衲本三國誌亦作「衰」。

  二八二一頁八行便共殺之按:校補謂魏志「共」作「欲」。

  二八二二頁二行使驛所傳極於此矣按:此「驛」字亦當作「譯」。

  二八二二頁三行分為二十餘國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二」作「三」。

  二八二二頁一一行摩礪青石以作*(弓)*矢*[鏃]*據御覽七百八十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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