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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卷八十四 列女傳 第七十四


  詩書之言女德尚矣。[一]若夫賢妃助國君之政,哲婦隆家人之道,高士弘清淳之風,貞女亮明白之節,則其徽美未殊也,而世典鹹漏焉。故自中興以後,綜其成事,述為列女篇。如馬、鄧、梁後別見前紀,梁嫕、李姬各附家傳,[二]

  若斯之類,並不兼書。余但□次才行尤高秀者,不必專在一操而已。

  注[一]詩謂「關雎,后妃之德也」。書稱「厘降二女於媯汭,嬪於虞」。尚,遠也。

  注[二]嫕,梁竦女。李姬,李固女也。

  勃海鮑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裝送資賄甚盛。宣不悅,謂妻曰:「少君生富驕,習美飾,而吾實貧賤,不敢當禮。」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約,故使賤妾侍執巾櫛。既奉承君子,唯命是從。」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妻乃悉歸侍御服飾,更著短布裳,與宣共挽鹿車歸鄉里。

  拜姑禮畢,提甕出汲。修行婦道,鄉邦稱之。

  宣、哀帝時官至司隸校尉。子永,中興初為魯郡太守。永子昱從容問少君曰:「太夫人寧復識挽鹿車時不?」對曰:「先姑有言:[一]『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二]吾焉敢忘乎!」永、昱已見前傳。

  注[一]爾雅曰:「舅姑在則曰君舅、君姑,沒則曰先舅、先姑。」

  注[二]易系辭之言也。

  太原王霸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霸少立高節,光武時,連征不仕。霸已見逸人傳。妻亦美志行。初,霸與同郡令狐子伯為友,後子伯為楚相,而其子為郡功曹。子伯乃令子奉書於霸,車馬服從,雍容如也。霸子時方耕於野,聞賓至,投耒而歸,[一]見令狐子,沮怍不能仰視。[二]霸目之,有愧容,客去而久臥不起。妻怪問其故,始不肯告,妻請罪,而後言曰:「吾與子伯素不相若,向見其子容服甚光,舉措有適,而我兒曹蓬髮歷齒,未知禮則,[三]

  見客而有籩色。父子恩深,不覺自失耳。」妻曰:「君少修清節,不顧榮祿。今子伯之貴孰與君之高?柰何忘宿志而慚兒女子乎!」霸屈起而笑曰:[四]「有是哉!」遂共終身隱遯。

  注[一]鄭玄注禮記云:「耒,耜之上曲者也。說文曰:『耒,手耕曲木。』」注[二]沮,喪也。怍,籩也。

  注[三]曹,輩也。

  注[四]屈音渠勿反。

  廣漢姜詩妻者,同郡龐盛之女也。詩事母至孝,妻奉順尤篤。母好飲江水,水去捨六七里,妻常泝流而汲。後值風,不時得還,母渴,詩責而遣之。妻乃寄止鄰舍,晝夜紡績,市珍羞,使鄰母以意自遺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問鄰母,鄰母具對。姑感籩呼還,恩養愈謹。其子後因遠汲溺死,妻恐姑哀傷,不敢言,而托以行學不在。姑嗜魚鱠,又不能獨食,夫婦常力作供鱠,呼鄰母共之。捨側忽有湧泉,味如江水,每旦輒出雙鯉魚,常以供二母之膳。赤眉散賊經詩裡,□兵而過,曰:「驚大孝必觸鬼神。」時歲荒,賊乃遺詩米肉,受而埋之,比落蒙其安全。[一]

  注[一]比,近也。落,藩也。

  永平三年,察孝廉,顯宗詔曰:「大孝入朝,凡諸舉者一聽平之。」由是皆拜郎中。詩尋除江陽令,卒於官。所居治,鄉人為立祀。

  沛郡周郁妻者,同郡趙孝之女也,字阿。少習儀訓,閒於婦道,而郁驕淫輕躁,多行無禮。郁父偉謂阿曰:「新婦賢者女,當以道匡夫。郁之不改,新婦過也。」

  阿拜而受命,退謂左右曰:「我無樊□二姬之行,[一]故君以責我。我言而不用,君必謂我不奉教令,則罪在我矣。若言而見用,是為子違父而從婦,則罪在彼矣。生如此,亦何聊哉!」乃自殺。莫不傷之。

  注[一]列女傳曰,楚莊王好田獵,樊姬故不食鮮禽以諫王。齊桓公好音樂,□

  姬不聽五音以諫公。並解具文苑傳也。

  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字惠班,一名姬。博學高才。世叔早卒,有節行法度。兄固著漢書,其八表及天文志未及竟而卒,和帝詔昭就東觀臧書閣踵而成之。[一]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諸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每有貢獻異物,輒詔大家作賦頌。及鄧太后臨朝,與聞政事。以出入之勤,特封子成關內侯,官至齊相。時漢書始出,多未能通者,同郡馬融伏於閣下,從昭受讀,後又詔融兄續繼昭成之。[二]

  注[一]踵,繼也。

  注[二]融兄名續,見馬援傳。

  永初中,太后兄大將軍鄧騭以母憂,上書乞身,太后不欲許,以問昭。昭因上疏曰:「伏惟皇太后陛下,躬盛德之美,隆唐虞之政,辟四門而開四聰,采狂夫之瞽言,納芻蕘之謀慮。[一]妾昭得以愚朽,身當盛明,敢不披露肝膽,以□萬一。妾聞謙讓之風,德莫大焉,故典墳述美,神祇降福。[二]昔夷齊去國,天下服其廉高;[三]太伯違邠,孔子稱為三讓。[四]所以光昭令德,揚名於後者也。論語曰:『能以禮讓為國,於從政乎何有。』[五]由是言之,推讓之誠,其致遠矣。今四舅深執忠孝,引身自退,[六]而以方垂未靜,拒而不許;如後有毫毛加於今日,[七]誠恐推讓之名不可再得。緣見逮及,故敢昧死竭其愚情。

  自知言不足采,以示蟲蟻之赤心。」太后從而許之。於是騭等各還裡第焉。

  注[一]前書曰:「狂夫之言,明主擇焉。」詩曰:「先人有言,詢於芻蕘。」

  注[二]易曰:「謙尊而光。」又曰:「鬼神害盈而福謙。」左傳曰:「謙讓者,德之基也。」

  注[三]孟子曰:「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

  注[四]周太王有疾,太伯欲讓季歷,托採藥於吳。時已居周,此言邠者,蓋本其始而言之也。

  注[五]論語孔子之言也。何有言若無有。

  注[六]四舅謂騭、悝、弘、閶也。

  注[七]謂有纖微之過,則推讓之美失也。

  作女誡七篇,有助內訓。其辭曰:

  鄙人愚闇,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餘寵,賴母師之典訓。[一]年十有四,執箕□於曹氏,[二]於今四十餘載矣。戰戰兢兢,常懼黜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三]夙夜劬心,勤不告勞,而今而後,乃知免耳。吾性疏頑,教道無素,[四]恆恐子谷負辱清朝。[五]聖恩橫加,猥賜金紫,[六]實非鄙人庶幾所望也。男能自謀矣,吾不復以為憂也。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漸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它門,取恥宗族。吾今疾在沉滯,性命無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悵。閒作女誡七章,願諸女各寫一通,庶有補益,裨助汝身。去矣,其勖勉之![七]

  注[一]母,傅母也。師,女師也。左傳曰:「宋伯姬卒,待姆也。」毛詩曰:「言告師氏,言告言歸。」

  注[二]前書呂公謂高祖曰:「臣有息女,願為箕□妾。」言執箕□主賤役,以事舅姑。

  注[三]中,內也。

  注[四]素,先也。

  注[五]三輔決錄曰:「齊相子谷,頗隨時俗。」注云:「曹成,壽之子也。司徒掾察孝廉,為長垣長。母為太后師,征拜中散大夫。」子谷即成之字也。

  注[六]漢官儀曰「二千石金印紫綬」也。

  注[七]去矣猶言從今已往。

  卑弱第一:古者生女三日,臥之默下,弄之瓦磚,而齋告焉。[一]臥之默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磚,明其習勞,主執勤也。齋告先君,明當主繼祭祀也。[二]三者蓋女人之常道,禮法之典教矣。謙讓恭敬,先人後己,有善莫名,[三]有惡莫辭,忍辱含垢,常若畏懼,是謂卑弱下人也。晚寢早作,勿憚夙夜,[四]執務私事,不辭劇易,[五]所作必成,手多整理,是謂執勤也。

  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靜自守,無好戲笑,絜齊酒食,以供祖宗,[六]是謂繼祭祀也。三者苟備,而患名稱之不聞,黜辱之在身,未之見也。三者苟失之,何名稱之可聞,黜辱之可遠哉!

  注[一]詩小雅曰:「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弄之瓦。」毛萇注云:「瓦,紡磚也。」箋云:「臥之於地,卑之也。紡磚,習其所有事也。」

  注[二]毛詩傳曰:「采蘋,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則可以承先祖供祭祀矣。」「於以采蘋,南澗之濱。於以采藻,於彼行潦。於以盛之,惟筐及筥,於以湘之,惟錡及釜。於以*(大)**[奠]*之,宗室牖*(戶)**[下]*。誰其屍之?

  有齊季女。」

  注[三]不自名己之善也。

  注[四]作,起也。

  注[五]劇猶難也。

  注[六]絜,清也,謂食也。左傳曰「絜粢豐盛」也。

  夫婦第二:夫婦之道,參配陰陽,通達神明,信天地之弘義,人倫之大節也。

  是以禮貴男女之際,詩著關雎之義。[一]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賢,則無以御婦;婦不賢,則無以事夫。夫不御婦,則威儀廢缺;婦不事夫,則義理墮闕。[二]方斯二事,其用一也。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婦之不可不御,威儀之不可不整,故訓其男,檢以書傳,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禮義之不可不存也。

  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於彼此之數乎!禮,八歲始教之書,十五而至於學矣。

  [三]獨不可依此以為則哉!

  注[一]禮記曰:「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詩關雎,樂得賢女,以配君子也。

  注[二]墮音許規反。墮,廢也。

  注[三]禮記曰:「八歲入小學。」

  敬慎第三:陰陽殊性,男女異行。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男以強為貴,女以弱為美。故鄙諺有云:「生男如狼,猶恐其□;生女如鼠,猶恐其虎。」然則修身莫若敬,避強莫若順。故曰敬順之道,婦人之大禮也。夫敬非它,持久之謂也。夫順非它,寬裕之謂也。持久者,知止足也。寬裕者,尚恭下也。夫婦之好,終身不離。房室周旋,遂生媟黷。媟黷既生,語言過矣。語言既過,縱恣必作。縱恣既作,則侮夫之心生矣。此由於不知止足者也。夫事有曲直,言有是非。直者不能不爭,曲者不能不訟。訟爭既施,則有忿怒之事矣。此由於不尚恭下者也。

  侮夫不節,譴呵從之;忿怒不止,楚撻從之。夫為夫婦者,義以和親,恩以好合,楚撻既行,何義之存?譴呵既宣,何恩之有?恩義俱廢,夫婦離矣。

  婦行第四:女有四行,一曰婦德,二曰婦言,三曰婦容,四曰婦功。[一]夫雲婦德,不必才明絕異也;婦言,不必辯口利辭也;婦容,不必顏色美麗也;婦功,不必工巧過人也。清閒貞靜,守節整齊,行己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

  擇辭而說,不道惡語,時然後言,不厭於人,是謂婦言。盥浣塵穢,服飾鮮絜,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謂婦容。專心紡績,不好戲笑,絜齊酒食,以奉賓客,是謂婦功。此四者,女人之大德,而不可乏之者也。然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

  古人有言:「仁遠乎哉?我欲仁,而仁斯至矣。」[二]此之謂也。

  注[一]禮記文也。

  注[二]論語孔子之言也。

  專心第五:禮,夫有再娶之義,[一]婦無二適之文,故曰夫者天也。[二]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離也。行違神祇,天則罰之;禮義有愆,夫則薄之。故女憲曰:「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由斯言之,夫不可不求其心。然所求者,亦非謂佞媚苟親也,固莫若專心正色。禮義居絜,耳無塗聽,目無邪視,出無冶容,入無廢飾,無聚會腢輩,無看視門戶,此則謂專心正色矣。若夫動靜輕脫,視聽陜輸,[三]入則亂髮壞形,出則窈窕作態,[四]說所不當道,觀所不當視,此謂不能專心正色矣。

  注[一]儀禮曰:「父在為母,何以開?至尊在,不敢伸也。父必三年而後娶,達子志也。」

  注[二]儀禮曰:「夫者,妻之天也。婦人不二斬者,猶曰不二天也。」

  注[三]陜輸,不定貌也。

  注[四]窈窕,妖冶之貌也。

  曲從第六:夫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欲人定志專心之言也。舅姑之心,豈當可失哉?物有以恩自離者,亦有以義自破者也。夫雖雲愛,舅姑雲非,此所謂以義自破者也。然則舅姑之心柰何?固莫尚於曲從矣。姑雲不爾而是,固宜從令;[一]姑云爾而非,猶宜順命。勿得違戾是非,爭分曲直。

  此則所謂曲從矣。故女憲曰:「婦如影響,焉不可賞。」[二]

  注[一]不爾猶不然也。

  注[二]影響言順從也。

  和叔妹第七:婦人之得意於夫主,由舅姑之愛己也;舅姑之愛己,由叔妹之譽己也。由此言之,我臧否譽毀,一由叔妹,叔妹之心,復不可失也。皆莫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親,其蔽也哉!自非聖人,鮮能無過。故顏子貴於能改,仲尼嘉其不貳,[一]而況婦人者也!雖以賢女之行,聰哲之性,其能備乎!是故室人和則謗掩,外內離則惡揚。此必然之埶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此之謂也。[二]夫嫂妹者,體敵而尊,恩疏而義親。若淑媛謙順之人,[三]則能依義以篤好,崇恩以結援,使徽美顯章,而瑕過隱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聲譽曜於邑鄰,休光延於父母。若夫憃愚之人,於嫂則托名以自高,於妹則因寵以驕盈。驕盈既施,何和之有!恩義既乖,何譽之臻!是以美隱而過宣,姑忿而夫慍,毀訾佈於中外,恥辱集於厥身,進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四]斯乃榮辱之本,而顯否之基也。可不慎哉!然則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謙順矣。謙則德之柄,[五]順則婦之行。凡斯二者,足以和矣。詩云:「在彼無惡,在此無射。」其斯之謂也。[六]

  注[一]論語孔子曰:「顏回不貳過。」易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

  注[二]金,物之堅者。若二人同心,則其利可以斷之。二人既同心,其芳馨如蘭也。古人通謂氣為臭也。

  注[三]淑,善也。美女曰媛也。

  注[四]君子謂夫也。詩曰:「未見君子,憂心忡忡。」

  注[五]易系辭之文也。

  注[六]韓詩周頌之言也。射,厭也。射音亦。毛詩「射」作「斁」也。

  馬融善之,令妻女習焉。

  昭女妹曹豐生,[一]亦有才惠,為書以難之,辭有可觀。

  注[一]昭豻之妹也。

  昭年七十餘卒,皇太后素服舉哀,使者監護喪事。所著賦、頌、銘、誄、問、注、哀辭、書、論、上疏、遺令,凡十六篇。子婦丁氏為撰集之,又作大家贊焉。

  河南樂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羊子嘗行路,得遺金一餅,還以與妻。

  妻曰:「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一]廉者不受嗟來之食,[二]況拾遺求利,以□其行乎!」羊子大籩,乃捐金於野,而遠尋師學。一年來歸,妻跪問其故。

  羊子曰:「久行懷思,無它異也。」妻乃引刀趨機而言曰:「此織生自蠶繭,成於機杼,一*(絲)**[□]*而累,以至於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斷斯織也,則捐失成功,稽廢時月。夫子積學,當日知其所亡,[三]以就懿德。若中道而歸,何異斷斯織乎?」羊子感其言,復還終業,遂七年不反。妻常躬勤養姑,又遠饋羊子。

  注[一]論言撰考讖曰:「水名盜泉,仲尼不漱。」。

  注[二]解見文苑傳也。

  注[三]論語孔子曰:「君子日知其所亡,月無忘其所能。」亡,無也。

  嘗有它捨雞謬入園中,姑盜殺而食之,妻對雞不餐而泣。姑怪問其故。妻曰:「自傷居貧,使食有它肉。」姑竟棄之。

  後盜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聞,操刀而出。盜人曰:「釋汝刀從我者可全,不從我者,則殺汝姑。」妻仰天而歎,舉刀刎頸而死。盜亦不殺其姑。太守聞之,即捕殺賊盜,而賜妻縑帛,以禮葬之,號曰「貞義」。

  漢中程文矩妻者,同郡李法之姊也,字穆姜。有二男,而前妻四子。文矩為安觿令,喪於官。[一]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毀日積,而穆姜慈愛溫仁,撫字益隆,衣食資供皆兼倍所生。或謂母曰:「四子不孝甚矣,何不別居以遠之?」對曰:「吾方以義相導,使其自遷善也。」及前妻長子興遇疾困篤,母惻隱自然,親調藥膳,恩情篤密。

  興疾久乃瘳,於是呼三弟謂曰:「繼母慈仁,出自天受。吾兄弟不識恩養,禽獸其心。雖母道益隆,我曹過惡亦已深矣!」遂將三弟詣南鄭獄,陳母之德,狀己之過,乞就刑辟。縣言之於郡,郡守表異其母,蠲除家徭,遣散四子,許以修革,自後訓導愈明,並為良士。

  注[一]安觿,縣,屬南陽郡。

  穆姜年八十餘卒。臨終□諸子曰:「吾弟伯度,智達士也。所論薄葬,其義至矣。

  又臨亡遺令,賢聖法也。[一]令汝曹遵承,勿與俗同,增吾之累。」諸子奉行焉。

  注[一]前書孝文帝、楊王孫、龔勝臨亡,並有遺令。

  孝女曹娥者,會稽上虞人也。父盱,能絃歌,為巫祝。漢安二年五月五日,於縣江泝濤*(迎)*婆娑*[迎]*神,溺死,不得屍骸。娥年十四,乃沿江號哭,晝夜不絕聲,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一]至元嘉元年,縣長度尚改葬娥於江南道傍,為立碑焉。[二]

  注[一]娥投衣於水,祝曰:「父屍所在衣當沉。」衣隨流至一處而沉,娥遂隨衣而沒。「衣」字或作「瓜」。見項原列女傳也。

  注[二]會稽典錄曰:「上虞長度尚弟子邯鄲淳,字子禮。時甫弱冠,而有異才。

  尚先使魏朗作曹娥碑,文成未出,會朗見尚,尚與之飲宴,而子禮方至督酒。

  尚問朗碑文成未?朗辭不才,因試使子禮為之,操筆而成,無所點定。朗嗟歎不暇,遂毀其草。其後蔡邕又題八字曰:『黃絹幼婦,外孫虀臼。』」吳許升妻者,呂氏之女也,字榮。升少為博徒,不理操行,榮嘗躬勤家業,以奉養其姑。數勸升修學,每有不善,輒流涕進規。榮父積忿疾升,乃呼榮欲改嫁之。榮歎曰:「命之所遭,義無離貳!」終不肯歸。升感激自厲,乃尋師遠學,遂以成名。尋被本州辟命,行至壽春,道為盜所害。刺史尹耀捕盜得之。榮迎喪於路,聞而詣州,請甘心讎人。耀聽之。榮乃手斷其頭,以祭升靈。後郡遭寇賊,賊欲犯之,榮踰垣走,賊拔刀追之。賊曰:「從我則生,不從我則死。」

  榮曰:「義不以身受辱寇虜也!」遂殺之。是日疾風暴雨,賴電晦冥,賊惶懼叩頭謝罪,乃殯葬之。

  汝南袁隗妻者,扶風馬融之女也。字倫。隗已見前傳。倫少有才辯。融家世豐豪,裝遣甚盛。及初成禮,隗問之曰:「婦奉箕□而已,何乃過珍麗乎?」對曰:

  「慈親垂愛,不敢逆命。君若欲慕鮑宣、梁鴻之高者,妾亦請從少君、孟光之事矣。」隗又曰:「弟先兄舉,世以為笑。今處姊未適,先行可乎?」對曰:「妾姊高行殊□,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又問曰:「南郡君學窮道奧,文為辭宗,[一]而所在之職,輒以貨財為損,何邪?」對曰:「孔子大聖,不免武叔之毀;子路至賢,猶有伯寮之愬。[二]家君獲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帳外聽者為籩。隗既寵貴當時,倫亦有名於世。年六十餘卒。

  注[一]融為南郡太守。

  注[二]論語曰,叔孫武叔毀仲尼,子貢曰:「無以為也。它人之賢者猶丘陵焉,猶可踰也。仲尼如日月也,無得而踰焉。」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孔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倫妹芝,亦有才義。少喪親長而追感,乃作申情賦雲。

  酒泉龐淯母者,趙氏之女也,字娥。父為同縣人所殺,而娥兄弟三人,時俱病物故,讎乃喜而自賀,以為莫己報也。娥陰懷感憤,乃潛備刀兵,常帷車以候讎家。十餘年不能得。

  後遇於都亭,刺殺之。因詣縣自首。曰:「父仇已報,請就刑戮。」*(福)*祿*[福]*長尹嘉義之,解印綬欲與俱亡。娥不肯去。曰:「怨塞身死,妾之明分;結罪理獄,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後遇赦得免。州郡表其閭。太常張奐嘉歎,以束帛禮之。

  沛劉長卿妻者,同郡桓鸞之女也。鸞已見前傳。生一男五歲而長卿卒,妻防遠嫌疑,不肯歸寧。兒年十五,晚又夭歿。妻慮不免,乃豫刑其耳以自誓。宗婦相與愍之,共謂曰:「若家殊無它意;假令有之,猶可因姑姊妹以表其誠,何貴義輕身之甚哉!」對曰:「昔我先君五更,學為儒宗,尊為帝師。五更已來,歷代不替,男以忠孝顯,女以貞順稱。詩云:『無忝爾祖,聿修厥德。』是以豫自刑翦,以明我情。」沛相王吉上奏高行,顯其門閭,號曰「行義桓厘」,[一]縣邑有祀必膰焉。[二]

  注[一]寡婦曰厘。

  注[二]膰,祭余肉也。尊敬之,故有祭祀必致其餘也。左傳曰:「天子有事膰焉。」

  安定皇甫規妻者,不知何氏女也。規初喪室家,後更娶之。妻善屬文,能草書,時為規荅書記,觿人怪其工。及規卒時,妻年猶盛,而容色美。後董卓為相國,承其名,娉以軿輜百乘,馬二十匹,奴婢錢帛充路。妻乃輕服詣卓門,跪自陳請,辭甚酸愴。卓使傅奴侍者悉拔刀圍之,而謂曰:「孤之威教,欲令四海風靡,何有不行於一婦人乎!」妻知不免,乃立罵卓曰:「君羌胡之種,毒害天下猶未足邪!妾之先人,清德奕世。皇甫氏文武上才,為漢忠臣。君親非其趣使走吏乎?敢欲行非禮於爾君夫人邪!」卓乃引車庭中,以其頭縣軶,鞭撲交下。[一]

  妻謂持杖者曰:「何不重乎?速盡為惠。」遂死車下。後人圖畫,號曰「禮宗」雲。

  注[一]周禮考工記曰:「軶長六尺。」鄭觿曰:「謂轅端壓牛領者。」

  南陽陰瑜妻者,穎川荀爽之女也,名采,字女荀。聰敏有才蓺。年十七,適陰氏。十九產一女,而瑜卒。采時尚豐少,常慮為家所逼,自防禦甚固。後同郡郭奕喪妻,爽以采許之,[一]因詐稱病篤,召采。既不得已而歸,懷刃自誓。

  爽令傅婢執奪其刃,扶抱載之,猶憂致憤激,□衛甚嚴。女既到郭氏,乃偽為歡悅之色,謂左右曰:「我本立志與陰氏同穴,而不免逼迫,遂至於此,素情不遂,柰何?」乃命使建四燈,盛裝飾,請奕入相見,共談,言辭不輟。*(亦)**[奕]*敬憚之,遂不敢逼,至曙而出。采因□令左右辨浴。既入室而掩戶,權令侍人避之,以粉書扉上曰:「屍還陰。」「陰」字未及成,懼有來者,遂以衣帶自縊。左右翫之不為意,比視,已絕,時人傷焉。

  注[一]魏書奕字伯益,*(壽)**[嘉]*之子也,為太子文學,早卒。

  犍為盛道妻者,同郡趙氏之女也,字媛姜。建安五年,益部亂,道聚觿起兵,事敗,夫妻執系,當死。媛姜夜中告道曰:「法有常刑,必無生望,君可速潛逃,建立門戶,妾自留獄,代君塞咎。」道依違未從。媛姜便解道桎梏,為繼徹貨。

  子翔時年五歲,使道攜持而走。媛姜代道持夜,應對不失。度道已遠,乃以實告吏,應時見殺。道父子會赦得歸。道感其義,終身不娶焉。

  孝女叔先雄者,犍為人也。父泥和,永建初為縣功曹。縣長遣泥和拜檄謁巴郡太守,乘船墯湍水物故,屍喪不歸。雄感念怨痛,號泣晝夜,心不圖存,常有自沉之計。所生男女二人,並數歲,雄乃各作囊,盛珠環以系兒,數為訣別之辭。家人每防閒之,經百許日後稍懈,雄因乘小船,於父墯處慟哭,遂自投水死。弟賢,其夕夢雄告之:「卻後六日,當共父同出。」至期伺之,果與父相持,浮於江上。郡縣表言,為雄立碑,圖像其形焉。

  陳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一]博學有才辯,又妙於音律。[二]適河東□仲道。夫亡無子,歸寧於家。興平中,天下喪亂,文姬為胡騎所獲,沒於南匈奴左賢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與邕善,痛其無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贖之,而重嫁於祀。

  注[一]列女後傳,琰字昭姬也。

  注[二]劉昭幼童傳曰:「邕夜鼓琴,弦絕。琰曰:『第二弦。』邕曰:『偶得之耳。』故斷一弦問之,琰曰:『第四弦。』並不差謬。」

  祀為屯田都尉,犯法當死,文姬詣曹操請之。時公卿名士及遠方使驛坐者滿堂,操謂賓客曰:「蔡伯喈女在外,今為諸君見之。」及文姬進,蓬首徒行,叩頭請罪,音辭清辯,旨甚酸哀,觿皆為改容。操曰:「誠實相矜,然文狀已去,柰何?」

  文姬曰:「明公□馬萬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騎,而不濟垂死之命乎!」操感其言,乃追原祀罪。時且寒,賜以頭巾履襪。操因問曰:「聞夫人家先多墳籍,猶能憶識之不?」文姬曰:「昔亡父賜書四千許卷,流離塗炭,罔有存者。今所誦憶,裁四百餘篇耳。」操曰:

  「今當使十吏就夫人寫之。」文姬曰:「妾聞男女之別,禮不親授。[一]乞給紙筆,真草唯命。」於是繕書送之,文無遺誤。

  注[一]禮記曰:「男女不親授。」

  後感傷亂離,追懷悲憤,作詩二章。其辭曰:

  漢季失權柄,董卓亂天常。志欲圖篡弒,先害諸賢良。逼迫遷舊邦,擁主以自強。海內興義師,欲共討不祥。卓觿來東下,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來兵皆胡羌。獵野圍城邑,所向悉破亡。斬□無孑遺,屍骸相牚拒。[一]馬邊縣男頭,馬後載婦女。長驅西入關,迥路險且阻。還顧□冥冥,肝脾為爛腐。所略有萬計,不得令屯聚。或有骨肉俱,欲言不敢語。失意機微閒,輒言斃降虜。

  要當以亭刃,我曹不活汝。豈復惜性命,不堪其詈罵。或便加棰杖,毒痛參並下。旦則號泣行,夜則悲吟坐。欲死不能得,欲生無一可。彼蒼者何辜,乃遭此□禍!邊荒與華異,人俗少義理。處所多霜雪,胡風春夏起。翩翩吹我衣,肅肅入我耳。感時念父母,哀歎無窮已。有客從外來,聞之常歡喜。迎問其消息,輒復非鄉里。邂逅徼時願,骨肉來迎己。己得自解免,當復棄兒子。天屬綴人心,念別無會期。存亡永乖隔,不忍與之辭。兒前抱我頸,問母欲何之。「人言母當去,豈復有還時。阿母常仁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柰何不顧思!」見此崩五內,恍惚生狂癡。號泣手撫摩,當發復回疑。兼有同時輩,相送告離別。慕我獨得歸,哀叫聲摧裂。馬為立踟躕,車為不轉轍。

  觀者皆歔欷,行路亦嗚咽。去去割情戀,遄征日遐邁。悠悠三千里,何時復交會?念我出腹子,匈臆為摧敗。既至家人盡,又復無中外。城郭為山林,庭宇生荊艾。白骨不知誰,從橫莫覆蓋。出門無人聲,豺狼號且吠。煢煢對孤景,怛宛糜肝肺。登高遠眺望,魂神忽飛逝。奄若壽命盡,旁人相寬大。為復強視息,雖生何聊賴!托命於新人,竭心自勖厲。流離成鄙賤,常恐復捐廢。人生幾何時,懷憂終年歲!

  注[一]牚音直庚反。

  其二章曰:

  嗟薄*(佑)**[祜]*兮遭世患,宗族殄兮門戶單。身執略兮入西關,歷險阻兮之羌蠻。山谷眇兮路曼曼,眷東顧兮但悲歎。冥當寢兮不能安,[一]饑當食兮不能餐,常流涕兮眥不幹,薄志節兮念死難,雖苟活兮無形顏。惟彼方兮遠陽精,[二]陰氣凝兮雪夏零。沙漠壅兮塵冥冥,有草木兮春不榮。人似禽兮食臭腥,言兜離兮狀窈停。[三]歲聿暮兮時邁征,夜悠長兮禁門□。不能寐兮起屏營,登胡殿兮臨廣庭。玄雲合兮翳月星,北風厲兮肅泠泠。胡笳動兮邊馬鳴,孤雁歸兮聲嚶嚶。樂人興兮彈琴箏,音相和兮悲且清。心吐思兮匈憤盈,欲舒氣兮恐彼驚,含哀咽兮涕沾頸。家既迎兮當歸寧,臨長路兮捐所生。兒呼母兮號失聲,我掩耳兮不忍聽。追持我兮走煢煢,頓復起兮毀顏形。還顧之兮破人情,心怛絕兮死復生。

  注[一]冥音暝。

  注[二]北方近陰遠陽。

  注[三]兜離,匈奴言語之貌。

  贊曰:端操有蹤,幽閒有容。區明風烈,昭我管彤。[一]

  注[一]婦人之正其節操有蹤多可紀者,及幽都閒婉有禮容者,區別其遺風餘烈,以明女史之所記也。管彤,赤管筆,解見皇后紀。

  校勘記

  二七八一頁五行梁嫕按:「嫕」原作「□」,不成字,逕據殿本改,與梁竦傳合。

  注同。

  二七八三頁一二行赤眉散賊經詩裡集解引惠棟說,謂赤眉散賊不當至蜀,當依華陽國志作「東精」。按:華陽國志雲公孫述平後,東精為賊,掠害,不敢入詩裡。東精,人姓名也。

  二七八四頁一0行字惠班一名姬集解引沉欽韓說,謂陸龜蒙小名錄班昭字惠姬,文選李善注引范書正作「惠姬」,此誤衍「班一名」三字。

  二七八七頁一六行於以*(大)**[奠]*之宗室牖*(戶)**[下]*據汲本、殿本改。

  二七八八頁八行方斯二事按:汲本、殿本「事」作「者」。

  二七八八頁一二行詩關雎樂得賢女按:殿本「賢」作「淑」。

  二七九0頁五行耳無塗聽按:汲本、殿本「塗」作「淫」。

  二七九0頁六行視聽陜輸汲本、殿本「陜」作「陝」,集解引惠棟說,謂「陝」本作「□」,□女陝聲。今按:馬□倫讀兩漢書記謂「陜」字乃陜隘之「陜」,右方「夾」字□兩人,不□兩入。說文「陜,俜也」。俜者,三輔謂輕財者為俜。

  然則陜有輕義也。輸借為偷,陜輸亦輕脫也。

  二七九三頁一行一*(絲)**[□]*而累據汲本改。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說文「□,織緝以p貫杼也」。類篇「□,古還切」。

  二七九三頁一二行漢中程文矩妻者按:汲本、殿本「程」作「陳」。原本正文作「程」,目則作「陳」。又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云「穆姜,安觿令程只妻」,只似文矩名,以「程」為「陳」,未詳孰是。

  二七九四頁三行出自天受按:汲本「受」作「愛」,殿本作「授」。

  二七九四頁一0行於縣江泝濤*(迎)*婆娑*[迎]*神按:殿本考證引困學紀聞謂曹娥碑云「盱能撫節安歌,婆娑樂神,以五月五日迎伍君」,傳云「婆娑神」,誤也。王先謙謂案文義是「婆娑迎神」,寫本誤倒。今據改。

  二七九四頁一三行父屍所在衣當沉按:「父」原斗「人」,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七九四頁一三行衣字或作瓜按:「瓜」原作「爪」,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七九七頁一行*(福)*祿*[福]*長尹嘉義之錢大昕謂「福祿」當作「祿福」,詳見郡國志。今據改。

  二七九七頁八行號曰行義桓厘汲本、殿本「厘」作「嫠」,注同。按:厘嫠古通。

  二七九八頁三行跪自陳請按:汲本、殿本「請」作「情」。

  二七九九頁一行*(亦)**[奕]*敬憚之據汲本改。按:殿本斗「弈」。

  二七九九頁一行采因□令左右辨浴汲本、殿本「辨」作「辦」。按:辨辦古通。

  二七九九頁四行*(壽)**[嘉]*之子也集解本「壽」作「嘉」,校補謂各本皆鬥,依魏志改。今據改。

  二七九九頁一0行孝女叔先雄者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華陽國志云「符有先絡,僰道有張帛」,絡與帛協韻,則其名當為「絡」不為「雄」矣。「雄」當是「雒」之鬥,雒與絡同音。

  二七九九頁一0行父泥和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泥」一作「沉」,一作「江」,見益部耆舊傳。又華陽國志雲先尼和,以先為姓。

  二八00頁八行按:此注原錯在傳末,各本同,今依校補說移正。

  二八0一頁一一行要當以亭刃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亭」蓋「事」之誤。

  前書蒯通傳「事刃於公之腹」。作亭止解,不可通。

  二八0二頁一二行嗟薄*(佑)**[祜]*兮遭世患據王先謙說改。按:沉欽韓後漢書疏證謂「佑」當作「祜」,馮惟納詩紀正作「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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