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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卷七十五 劉焉袁術呂布列傳 第六十五


  劉焉字君郎,江夏竟陵人也,[一]魯恭王后也。[二]肅宗時,徙竟陵。焉少任州郡,以宗室拜郎中。去官居陽城山,精學教授。舉賢良方正,稍遷南陽太守、宗正、太常。

  注[一]竟陵今復州縣。

  注[二]恭王,景帝子,名余。

  時靈帝政化衰缺,四方兵寇,焉以為刺史威輕,既不能禁,且用非其人,輒增暴亂,乃建議改置牧伯,鎮安方夏,清選重臣,以居其任。焉乃陰求為交址,以避時難。議未即行,會益州刺史郗儉在政煩擾,謠言遠聞,而并州刺史張懿、涼州刺史耿鄙並為寇賊所害,故焉議得用。出焉為監軍使者,領益州牧,[一]

  太僕黃琬為豫州牧,宗正劉虞為幽州牧,皆以本秩居職。州任之重,自此而始。

  注[一]前書任安為監北軍使者。

  是時益州賊馬相亦自號「黃巾」,合聚疲役之民數千人,先殺綿竹令,[一]進攻雒縣,[二]殺郗儉,又擊蜀郡、犍為,旬月之閒,破壞三郡。[三]馬相自稱「天子」,觿至十餘萬人,遣兵破巴郡,殺郡守趙部。州從事賈龍,先領兵數百人在犍為,遂糾合吏人攻相,破之,龍乃遣吏卒迎焉。焉到,以龍為校尉,徙居綿竹。*(龍)*撫納離叛,務行寬惠,而陰圖異計。

  注[一]綿竹故城在今益州綿竹縣東。

  注[二]今益州雒縣。

  注[三]綿竹及雒屬廣漢郡,並蜀郡、犍為郡。

  沛人張魯,母有恣色,兼挾鬼道,往來焉家,遂任魯以為督義司馬,*(遂)*與別部司馬張修將兵掩殺漢中太守蘇固,斷絕斜谷,殺使者。魯既得漢中,遂復殺張修而並其觿。

  焉欲立威刑以自尊大,乃托以佗事,殺州中豪強十餘人,[一]士民皆怨。初平二年,犍為太守任岐及賈龍並反,攻焉。焉擊破,皆殺之。自此意氣漸盛,遂造作乘輿車重千餘乘。[二]焉四子,范為左中郎將,誕治書御史,璋奉車都尉,[三]並從獻帝在長安,唯別部司馬瑁隨焉在益州。朝廷使璋曉譬焉,焉留璋不復遣。興平元年,征西將軍馬騰與范謀誅李傕,焉遣叟兵五千助之,戰敗,[四]

  范及誕並見殺。焉既痛二子,又遇天火燒其城府車重,延及民家,館邑無餘,於是徙居成都,遂*[疽]*發背*(疽)*卒。[五]

  注[一]蜀志曰,殺王鹹、李權等。

  注[二]重,輜重也。

  注[三]蜀志曰:「璋字季玉。」

  注[四]漢世謂蜀為叟。孔安國注尚書云:「蜀,叟也。」

  注[五]說文曰:「疽,久漢。」

  州大吏趙韙等貪璋溫仁,立為刺史。詔書因以璋為監軍使者,領益州牧,以韙為征東中郎將。先是荊州牧劉表表焉僭擬乘輿器服,韙以此遂屯兵朐□備表。[一]

  注[一]朐音蠢。□音如尹反。屬巴郡,故城在今夔州雲安縣西也。

  初,南陽、三輔民數萬戶流入益州,焉悉收以為觿,名曰「東州兵」。璋性柔寬無威略,東州人侵暴為民患,不能禁制,舊士頗有離怨。趙韙之在巴中,甚得觿心,璋委之以權。韙因人情不輯,[一]乃陰結州中大姓。建安五年,還共擊璋,蜀郡、廣漢、犍為皆反應。東州人畏見誅滅,乃同心並力,為璋死戰,遂破反者,進攻韙於江州,[二]斬之。

  注[一]輯,和也。

  注[二]江州,縣名,屬巴郡,今渝州巴縣。

  張魯以璋闇懦,不復承順。璋怒,殺魯母及弟,而遣其將龐羲等攻魯,數為所破。魯部曲多在巴土,故以羲為巴郡太守。魯因襲取之,遂雄於巴漢。

  十三年,曹操自將征荊州,璋乃遣使致敬。操加璋振威將軍,兄瑁平寇將軍。

  璋因遣別駕從事張松詣操,而操不相接禮。松懷恨而還,勸璋絕曹氏,而結好劉備。璋從之。

  十六年,璋聞曹操當遣兵向漢中討張魯,內懷恐懼,松復說璋迎劉備以拒操。

  璋即遣法正將兵迎備。[一]璋主簿巴西黃權諫曰:[二]「劉備有梟名,[三]今以部曲遇之,則不滿其心,以賓客待之,則一國不容二主,此非自安之道。」

  從事廣漢王累自倒懸於州門以諫。璋一無所納。

  注[一]蜀志曰:「法正字孝直,扶風郿人也。祖真,字喬卿。父衍,字季謀。」

  注[二]蜀志曰:「權字公衡,閬中人也。先主取益州,諸縣望風景附,權閉城堅守。須璋稽服,乃詣先主。*[先]*主稱尊號,將東伐吳,權諫,先主不從,以權為鎮北將軍,督江北軍,先主自在江南。吳將陸義乘虛斷圍,南軍敗績,先主引退,而道隔,權不得還,故率所領降於魏。有司執法白收權妻子。先主曰:

  『孤負黃權,權不負孤也。』待之如初。魏文帝謂權曰:『君捨逆效順,欲追蹤陳、韓邪?』權對曰:『臣過受劉氏厚遇,降吳不可,還蜀無路,是以歸命。且敗軍之將,免死為幸,何古人之可慕?』」注[三]梟即驍也。

  備自江陵馳至涪城,[一]璋率步騎數萬與備會。[二]張松勸備於會襲璋,備不忍。明年,出屯葭萌。松兄廣漢太守肅懼禍及己,乃以松謀白璋,收松斬之,[三]

  □諸關戍勿復通。

  備大怒,還兵擊璋,所在戰克。十九年,進圍成都,數十日,城中有精兵三萬人,谷支一年,吏民鹹欲拒戰。璋言:「父子在州二十餘歲,無恩德以加百姓,而攻戰三載,肌膏草野者,以璋故也。何心能安!」遂開城出降,腢下莫不流涕。備遷璋於公安,[四]歸其財寶,後以病卒。[五]

  注[一]涪城故城今綿州城。

  注[二]蜀志曰:「是歲建安十六年。」

  注[三]益郡耆舊傳曰:「張肅有威儀,容貌甚偉。松為人短小放蕩,不持節操,然識理精果,有才幹。劉璋遣詣曹公,公不甚禮。楊修深器之,白公辟松,不納。修以公所撰兵書示松,飲宴之閒,一省即便闇誦,以此異之。」

  注[四]公安,今荊州縣。

  注[五]蜀志曰:「先主遷璋於公安南,猶佩振威將軍印綬。孫權破關羽,取荊州,以璋為益州牧,留*(住)**[駐]*秭歸。」

  明年,曹操破張魯,定漢中。

  魯字公旗。初,祖父陵,順帝時客於蜀,學道鶴鳴山中,[一]造作符書,以惑百姓。受其道者輒出米五斗,故謂之「米賊」。陵傳子衡,衡傳於魯,魯遂自號「師君」。其來學者,初名為「鬼卒」,後號「祭酒」。祭酒各領部觿,觿多者名曰「理頭」。皆校以誠信,不聽欺妄,有病但令首過而已。[二]諸祭酒各起義捨於路,同之亭傳,[三]縣置米肉以給行旅。食者量腹取足,過多則鬼能病之。犯法者先加三原,[四]然後行刑。不置長吏,以祭酒為理,民夷信向。[五]朝廷不能討,遂就拜魯鎮夷中郎將,領漢寧太守,[六]通其貢獻。

  注[一]山在今益州晉原縣西。

  注[二]魏志曰:「大抵與黃巾相似。」首音式*(殺)**[救]*反。

  注[三]傳音陟戀反。

  注[四]原,免也。

  注[五]典略曰:「初,熹平中,妖賊大起,*[三輔有駱曜。光和中,東方有張角]*,漢中有張修。*[駱曜教民緬匿法,角]*為太平道,*(張角)**[修]*為五斗米道。

  太平道師持九節杖,為符祝,教病人叩頭思過,因以符水飲之。病或自愈者,則雲此人信道,其或不愈,則雲不信道。修法略與角同,加施淨室,使病人處其中思過。又使人為奸令祭酒,主以老子五千文,使都習,號『奸令』。為鬼吏,主為病者請禱。*[請禱]*之法,書病人姓字,說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沈之水,謂之『三官手書』。使病者家出米五斗以為常,故號『五斗米師』也。實無益於療病,*[但為淫妄]*,小人昏愚,競共事之。後角被誅,修亦亡。及魯自在漢中,因其人信行修業,遂增飾之。教使起義捨,以米*[肉]*置其中,以止行人。又*[教]*使自隱,有小過者,當循道百步,則罪除。又依月令,春夏禁殺。又禁酒。流移寄在其地者,不敢不奉也。」

  注[六]袁山松書,建安二十年置漢寧郡。

  韓遂、馬超之亂,關西民奔魯者數萬家。時人有地中得玉印者,腢下欲尊魯為漢寧王。

  魯功曹閻圃諫曰:「漢川之民,戶出十萬,四面險固,財富土沃,上匡天子,則為桓文,次方竇融,不失富貴。今承製署置,埶足斬斷。遽稱王號,必為禍先。」

  魯從之。

  魯自在漢川垂三十年,聞曹操征之,至陽平,[一]欲舉漢中降。其弟衛不聽,率觿數萬,拒關固守。[二]操破衛,斬之。魯聞陽平已陷,將稽顙歸降。閻圃說曰:「今以急往,其功為輕,不如且依巴中,然後委質,功必多也。」於是乃奔南山。左右欲悉焚寶貨倉庫。魯曰:「本欲歸命國家,其意未遂。今日之走,以避鋒銳,非有惡意。」遂封藏而去。操入南鄭,甚嘉之。又以魯本有善意,遣人慰安之。魯即與家屬出逆,拜鎮南將軍,封閬中侯,邑萬戶,[三]將還中國,待以客禮。封魯五子及閻圃等皆為列侯。

  注[一]周地圖記曰:「□谷西北有古陽平關。」其地在今梁州□城縣西北也。

  注[二]魏志曰:「太祖征魯至陽平關,衛拒關堅守。」

  注[三]閬中屬巴郡,今隆州縣。

  魯卒,謚曰原侯。子富嗣。

  論曰:劉焉鶯時方艱,先求後亡之所,[一]庶乎見幾而作。[二]夫地廣則驕尊之心生,財衍則僭奢之情用,[三]固亦恆人必至之期也。璋能閉隘養力,守案先圖,尚可與歲時推移,而遽輸利器,靜受流斥,[四]所謂羊質虎皮,見豺則恐,吁哉![五]

  注[一]左傳曰,鄭公孫黑肱有疾,歸邑於公,曰:「吾聞之,生於亂代,貴而能貧,人無求焉,可以後亡。」

  注[二]易曰:「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又曰:「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

  注[三]衍,饒也。

  注[四]老子曰:「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注[五]楊子法言曰:「羊質虎皮,見草而悅,見豺而戰。」

  袁術字公路,汝南汝陽人,司空逢之子也。少以俠氣聞,數與諸公子飛鷹走狗,後頗折節。舉孝廉,累遷至河南尹、虎賁中郎將。

  時董卓將欲廢立,以術為後將軍。術畏卓之禍,出奔南陽。會長沙太守孫堅殺南陽太守張咨,[一]引兵從術。劉表上術為南陽太守,術又表堅領豫州刺史,使率荊、豫之卒,擊破董卓於陽人。

  注[一]英雄記曰:「咨字子議,穎川人。」吳歷曰:「孫堅至南陽,咨不給軍糧,又不肯見。堅欲進兵,恐為後害,乃詐得急疾,舉軍震惶,迎呼巫醫,禱祀山川,遣所親人說咨,言病困欲以兵付咨。咨聞之,心利其兵,即將步騎五六百人入營看堅。堅與相見,無何,卒然而起,案□罵咨,遂執斬之。」

  術從兄紹因堅討卓未反,遠,遣其將會稽周昕奪堅豫州。術怒,擊昕走之。紹議欲立劉虞為帝,術好放縱,憚立長君,托以公義不肯同,積此釁隙遂成。乃各外交黨援,以相圖謀,術結公孫瓚,而紹連劉表。豪桀多附於紹,術怒曰:「腢豎不吾從,而從吾家奴乎!」又與公孫瓚書,雲紹非袁氏子,紹聞大怒。初平三年,術遣孫堅擊劉表於襄陽,堅戰死。公孫瓚使劉備與術合謀共逼紹,紹與曹操會擊,皆破之。四年,術引軍入陳留,屯封丘。黑山餘賊及匈奴於扶羅等佐術,與曹操戰於匡亭,大敗。術退保雍丘,又將其餘觿奔九江,殺楊州刺史陳溫而自領之,又兼稱徐州伯。李傕入長安,欲結術為援,乃授以左將軍,假節,封陽翟侯。

  初,術在南陽,戶口尚數十百萬,而不修法度,以鈔掠為資,奢恣無猒,百姓患之。又少見識書,言「代漢者當塗高」,自雲名字應之。[一]又以袁氏出陳為舜後,以黃代赤,德運之次,[二]遂有僭逆之謀。又聞孫堅得傳國璽,[三]遂拘堅妻奪之。興平二年冬,天子播越,敗於曹陽。術大會群下,因謂曰:「今海內鼎沸,劉氏微弱。吾家四世公輔,[四]百姓所歸,欲應天順民,於諸君何如?」

  觿莫敢對。主簿閻象進曰:「昔周自後稷至於文王,積德累功,參分天下,猶服事殷。[五]明公雖奕世克昌,[六]孰若有周之盛?漢室雖微,未至殷紂之敝也。」

  術嘿然,使召張范。范辭疾,遣弟承往應之。術問曰:「昔周室陵□,則有桓文之霸;[七]秦失其政,漢接而用之。今孤以土地之廣,士人之觿,欲徼福於齊桓,擬多於高祖,可乎?」承對曰:「在德不在觿。苟能用德以同天下之欲,雖雲匹夫,霸王可也。若陵僭無度,干時而動,觿之所□,誰能興之!」[八]術不說。

  注[一]當塗高者,魏也。然術自以「術」及「路」皆是「塗」,故雲應之。

  注[二]陳大夫轅濤塗,袁氏其後也。五行火生土,故雲以黃代赤。

  注[三]韋昭吳書曰:「漢室大亂,天子北詣河上,六璽不自隨,掌璽者以投井中。

  孫堅北討董卓,頓軍城南,甄官署有井,每旦有五色氣從井中出,使人浚井,得漢*[傳]*國玉璽,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

  注[四]袁安為司空,子敞及京,京子湯,湯子逢並為司空。

  注[五]國語曰:「後稷勤周,十五代而王。」毛詩國風序曰:「國君積行累功,以致爵位。」論語孔子曰:「三分天下有二,猶服事殷。」

  注[六]奕猶重也。詩云:「不顯奕代。」又曰:「克昌厥後。」

  注[七]王肅注家語曰:「言若丘陵之漸逶□。」

  注[八]魏志曰,范字公儀。承字公先,河內人,司徒歆之孫也。

  自孫堅死,子策復領其部曲,術遣擊楊州刺史劉繇,破之,策因據江東。策聞術將欲僭號,與書諫曰:「董卓無道,陵虐王室,禍加太后,暴及弘農,天子播越,[一]宮廟焚燬,是以豪桀發憤,沛然俱起。[二]元惡既斃,幼主東顧,乃使王人奉命,宣明朝恩,偃武修文,與之更始。然而河北異謀於黑山,[三]曹操毒被於東徐,劉表僭亂於南荊,公孫叛逆於朔北,正禮阻兵,[四]玄德爭盟,[五]是以未獲從命,櫜弓戢戈。當謂使君與國同規,而捨是弗恤,完然有自取之志,[六]懼非海內企望之意也。成湯討桀,稱『有夏多罪』;[七]武王伐紂,曰『殷有重罰』。[八]此二王者,雖有聖德,假使時無失道之過,無由逼而取也。今主上非有惡於天下,徒以幼子脅於強臣,異於湯武之時也。又聞幼主明智聰敏,有夙成之德,[九]天下雖未被其恩,鹹歸心焉。若輔而興之,則旦、奭之美,率土所望也。使君五世相承,[一0]為漢宰輔,榮寵之盛,莫與為比,宜□忠守節,以報王室。時人多惑圖緯之言,妄牽非類之文,苟以悅主為美,不顧成敗之計,古今所慎,可不孰慮!忠言逆耳,駁議致憎,[一一]苟有益於尊明,無所敢辭。」術不納,策遂絕之。

  注[一]左傳曰,王子朝云「茲不谷震盪播越」。播,遷也。越,逸也。言失其所居。

  注[二]沛然,自恣縱魍也。沛音片害反。

  注[三]謂袁紹為冀州牧,與黑山賊相連。

  注[四]劉繇也。

  注[五]劉備也。

  注[六]完然,自得魍。

  注[七]尚書湯誓曰:「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注[八]史記曰:「武王□告諸侯曰:『殷有重罰,不可不伐。』」注[九]夙,早也。

  注[一0]安生京,京生湯,湯生逢,逢生術,凡五代。

  注[一一]駁,雜也,議不同也。前書張良曰:「忠言逆耳利於行,良藥苦口利於病。」

  建安二年,因河內張炯符命,遂果僭號,自稱「仲家」。[一]以九江太守為淮南尹,置公卿百官,郊祀天地。乃遣使以竊號告呂布,並為子娉布女。布執術使送許。[二]術大怒,遣其將張勳、橋蕤攻布,大敗而還。術又率兵擊陳國,誘殺其王寵及相駱俊,曹操乃自征之。術聞大駭,即走度淮,留張勳、橋蕤於蘄陽,[三]以拒操。*[操]*擊破斬蕤,而勳退走。術兵弱,大將死,觿情離叛。

  加天旱歲荒,士民凍餒,江、淮閒相食殆盡。時舒仲應為術沛相,術以米十萬斛與為軍糧,仲應悉散以給饑民。術聞怒,陳兵將斬之。仲應曰:「知當必死,故為之耳。寧可以一人之命,救百姓於塗炭。」術下馬牽之曰:「仲應,足下獨欲享天下重名,不與吾共之邪?」

  注[一]「仲」或作「沖」。

  注[二]時獻帝在許。

  注[三]水經曰:「蘄水出江夏蘄春縣北山。」酈元注云:「即蘄山也。西南流經蘄山,又南對蘄陽,注於大江,亦謂之蘄陽口。」

  術雖矜名尚奇,而天性驕肆,尊己陵物。及竊偽號,淫侈滋甚,媵御數百,無不兼羅紈,厭粱肉,[一]自下饑困,莫之簡恤。於是資實空盡,不能自立。四年夏,乃燒宮室,奔其部曲陳簡、雷薄於□山。[二]復為簡等所拒,遂大困窮,士卒散走。憂懣不知所為,遂歸帝號於紹,曰:「祿去漢室久矣,天下提挈,政在家門。豪雄角逐,分割疆宇。此與週末七國無異,唯強者兼之耳。袁氏受命當王,符瑞炳然。今君擁有四州,[三]人戶百萬,以強則莫與爭大,以位則無所比高。曹操雖欲扶衰□微,安能續絕運,起已滅乎!謹歸大命,君其興之。」

  紹陰然其計。

  注[一]九州春秋曰:「司隸馮方女,國色也,避亂楊州。袁術登城,見而悅之,遂納焉,甚愛幸。諸婦害其寵,紿之曰:『將軍貴人有志節,當時時涕泣憂愁,必長見敬重。』馮氏以為然,後見術輒垂涕,術果以有心志,益哀之。諸婦因是共絞殺之,懸之廁梁,術誠以為不得志而死也,厚加殯斂焉。」

  注[二]□縣之山也。□,今壽州霍山縣也。□音潛。

  注[三]青、冀、幽、並。

  術因欲北至青州從袁譚,曹操使劉備徼之,不得過,復走還壽春。六月,至江亭。坐簀默而歎曰:[一]「袁術乃至是乎!」因憤慨結病,歐血死。妻子依故吏廬江太守劉勳。[二]孫策破勳,復見收視,術女入孫權宮,子曜仕吳為郎中。

  注[一]簀,笫也,謂無茵席也。

  注[二]魏志曰「勳字子台,琅邪人,與太祖有舊,為孫策破後,自歸太祖,封列侯。勳自恃與太祖有宿,日驕慢,數犯法,又誹謗,遂免其官」也。

  論曰:天命符驗,可得而見,未可得而言也。然大致受大福者,歸於信順乎![一]

  夫事不以順,雖強力廣謀,不能得也。謀不可得之事,日失忠信,變詐妄生矣。

  況復苟肆行之,其以欺天乎!雖假符僭稱,歸將安所容哉!

  注[一]易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順,自天祐之。」

  呂布字奉先,五原九原人也。以弓馬驍武給并州。刺史丁原為騎都尉,*(原)*屯河內,以布為主簿,甚見親待。靈帝崩,原受何進召,將兵詣洛陽,為執金吾。會進敗,董卓誘布殺原而並其兵。

  卓以布為騎都尉,誓為父子,甚愛信之。稍遷至中郎將,封都亭侯。卓自知凶恣,每懷猜畏,行止常以布自□。嘗小失卓意,卓拔手戟擲之。布拳捷得免,而改容顧謝,卓意亦解。布由是陰怨於卓。卓又使布守中合,而私與傅婢情通,益不自安。因往見司徒王允,自陳卓幾見殺之狀。[一]時允與尚書僕射士孫瑞密謀誅卓,因以告布,使為內應。布曰:「如父子何?」曰:「君自姓呂,本非骨肉。

  今憂死不暇,何謂父子?擲戟之時,豈有父子情也?」布遂許之,乃於門刺殺卓,事已見卓傳。允以布為奮威將軍,假節,儀同三司,封溫侯。

  注[一]幾音祈。

  允既不赦涼州人,由是卓將李傕等遂相結,還攻長安。布與傕戰,敗,乃將數百騎,以卓頭繫馬賾,走出武關,奔南陽。袁術待之甚厚。布自恃殺卓,有德袁氏,遂恣兵鈔掠。術患之。布不安,復去從張楊於河內。時李傕等購募求布急,楊下諸將皆欲圖之。布懼,謂楊曰:「與卿州裡,今見殺,其功未必多。不如生賣布,可大得傕等爵寵。」楊以為然。有頃,布得走投袁紹,紹與布擊張燕於常山。燕精兵萬餘,騎數千匹。布常御良馬,號曰赤菟,能馳城飛塹,[一]

  與其健將成廉、魏越等數十騎馳突燕陣,一日或至三四,皆斬首而出。連戰十餘日,遂破燕軍。布既恃其功,更請兵於紹,紹不許,而將士多暴橫,紹患之。

  布不自安,因求還洛陽。紹聽之,承製使領司隸校尉,遣壯士送布而陰使殺之。

  布疑其圖己,乃使人鼓箏於帳中,潛自遁出。夜中兵起,而布已亡。紹聞,懼為患,募遣追之,皆莫敢逼,遂歸張楊。道經陳留,太守張邈遣使迎之,相待甚厚,臨別把臂言誓。

  注[一]曹瞞傳曰:「時人語曰:『人中有呂布,馬中有赤菟。』」邈字孟卓,東平人,少以俠聞。初辟公府,稍遷陳留太守。董卓之亂,與曹操共舉義兵。及袁紹為盟主,有驕色,邈正義責之。紹既怨邈,且聞與布厚,乃令曹操殺邈。操不聽,然邈心不自安。興平元年,曹操東擊陶謙,令其將武陽人陳宮屯東郡。[一]宮因說邈曰:「今天下分崩,雄桀並起,君擁十萬之觿,當四戰之地,[二]撫□顧眄,亦足以為人豪,而反受制,不以鄙乎!今州軍東征,其處空虛,呂布壯士,善戰無前,迎之共據兗州,觀天下形埶,俟時事變通,此亦從橫一時也。」邈從之,遂與弟超及宮等迎布為兗州牧,據濮陽,郡縣皆應之。

  注[一]典略曰:「陳宮字公台,東郡人也。剛直烈壯,少與海內知名之士皆連結。

  及天下亂,始隨太祖。後自疑,乃從呂布。為布畫策,布每不從。」

  注[二]陳留地平,四面受敵,故謂之四戰之地也。

  曹操聞而引軍擊布,累戰,相持百餘日。是時旱蝗少谷,百姓相食,布移屯山陽。二年閒,操復盡收諸城,破佈於鉅野,布東奔劉備。邈詣袁術求救,留超將家屬屯雍丘。操圍超數月,屠之,滅其三族。邈未至壽春,為其兵所害。

  時劉備領徐州,居下邳,與袁術相拒於淮上。術欲引布擊備,乃與布書曰:「術舉兵詣闕,未能屠裂董卓。將軍誅卓,為術報恥,功一也。[一]昔金元休南至封丘,為曹操所敗。[二]將軍伐之,令術復明目於遐邇,功二也。術生年以來,不聞天下有劉備,備乃舉兵與術對戰。憑將軍威靈,得以破備,功三也。將軍有三大功在術,術雖不敏,奉以死生。將軍連年攻戰,軍糧苦少,今送米二十萬斛。非唯此止,當駱驛復致。凡所短長亦唯命。」布得書大悅,即勒兵襲下邳,獲備妻子。備敗走海西,[三]饑困,請降於布。布又恚術運糧不復至,乃具車馬迎備,以為豫州刺史,遣屯小沛。[四]布自號徐州牧。術懼布為己害,為子求婚,布復許之。

  注[一]董卓殺隗及術兄基等男女二十餘人。

  注[二]典略曰「元休名尚,京兆人。同郡韋休甫、第五文休俱著名,號為『三休』。尚,獻帝初為兗州刺史,東之郡,而太祖已臨兗州。尚依袁術,術僭號,欲以尚為太尉,不敢顯言,私使諷之,術亦不敢強也。建安初,尚逃還,為術所害」也。

  注[三]海西,縣,屬廣陵郡,故屬東海。

  注[四]高祖本泗水郡沛縣人。及得天下,改泗水為沛郡,小沛即沛縣。

  術遣將紀靈等步騎三萬以攻備,備求救於布。諸將謂布曰:「將軍常欲殺劉備,今可假手於術。」布曰:「不然。術若破備,則北連太山,吾為在術圍中,不得不救也。」

  便率步騎千餘,馳往赴之。靈等聞布至,皆斂兵而止。布屯沛城外,遣人招備,並請靈等與共饗飲。布謂靈曰:「玄德,布弟也,為諸君所困,故來救之。布性不喜合□,但喜解□耳。」乃令軍候植戟於營門,布彎弓顧曰:「諸君觀布射*[戟]*小支,[一]中者當各解兵,不中可留決□。」布即一發,正中戟支。靈等皆驚,言「將軍天威也」。明日復歡會,然後各罷。

  注[一]周禮考工記曰:「為戟博二寸,內倍之,胡參之,援四之。」鄭注云:「援,直刃;胡,其孑也。」小支謂胡也。即今之戟傍曲支。

  術遣韓胤以僭號事告布,因求迎婦,布遣女隨之。沛相陳珪恐術報布成姻,則徐楊合從,為難未已。於是往說布曰:「曹公奉迎天子,輔贊國政,將軍宜與協同策謀,共存大計。今與袁術結姻,必受不義之名,將有累卵之危矣。」[一]

  布亦素怨術,而女已在塗,乃追還絕婚,執胤送許,曹操殺之。

  注[一]說菀曰:「晉靈公造九層台,費用千億,謂左右曰:『敢有諫者斬。』孫息求見。靈公張弩持矢見之,謂之曰:『子欲諫邪?』孫息曰:『臣不敢諫也。

  臣能累十二博潟,加九雞子於其上。』公曰:『吾未嘗見也,子為寡人作之。』孫息即正顏色,定志意,以潟子置下,加雞子其上。左右懾息。靈公曰:『危哉!』孫息曰:『復有危於此者。』公曰:『願復見之。』息曰:『九層之台,三年不成,男不得耕,女不得織,國用空虛,戶口減少,吏人叛亡,□國謀議將興兵。』公乃壞台。」

  陳珪欲使子登詣曹操,布固不許,會使至,拜布為左將軍,布大喜,即聽登行,並令奉章謝恩。登見曹操,因陳布勇而無謀,輕於去就,宜早圖之。操曰:「布狼子野心,誠難久養,[一]非卿莫究其情偽。」即增珪秩中二千石,拜登廣陵太守。臨別,操執登手曰:「東方之事,便以相付。」令陰合部觿,以為內應。

  始布因登求徐州牧,不得。登還,布怒,拔戟斫機曰:「卿父勸吾協同曹操,絕婚公路。今吾所求無獲,而卿父子並顯重,但為卿所賣耳。」登不為動容,徐對之曰:「登見曹公,言養將軍譬如養虎,當飽其肉,不飽則將噬人。公曰:『不如卿言。譬如養鷹,饑即為用,飽則揚去。』其言如此。」布意乃解。

  注[一]左傳曰:「伯石之生也,叔向之母視之,曰:『是豺狼之聲也,狼子野心。』」袁術怒布殺韓胤,遣其大將張勳、橋蕤等與韓暹、楊奉連埶,步騎數萬,七道攻布。布時兵有三千,馬四百匹,懼其不敵,謂陳珪曰:「今致術軍,卿之由也,為之柰何?」珪曰;「暹、奉與術,卒合之師耳。[一]謀無素定,[二]不能相維。

  子登策之,比於連雞,埶不俱棲,[三]立可離也。」布用珪策,與暹、奉書曰:

  「二將軍親拔大駕,而布手殺董卓,俱立功名,當垂竹帛。今袁術造逆,宜共誅討,柰何與賊還來伐布?可因今者同力破術,為國除害,建功天下,此時不可失也。」又許破術兵,悉以軍資與之。暹、奉大喜,遂共擊勳等於下邳,大破之,生禽橋蕤,余觿潰走,其所殺傷、墯水死者殆盡。

  注[一]卒音千忽反。

  注[二]素,舊也。

  注[三]戰國策曰:「秦惠王謂寒泉子曰:『蘇秦欺弊邑,欲以一人之知,反覆山東之君。夫諸侯之不可一,猶連雞之不能俱上於棲。』」時太山臧霸等攻破莒城,許布財幣以相結,而未及送,布乃自往求之。其督將高順諫止[一]曰:「將軍威名宣播,遠近所畏,何求不得,而自行求賂。萬一不克,豈不損邪?」布不從。既至莒,霸等不測往意,固守拒之,無獲而還。順為人清白有威嚴,少言辭,將觿整齊,每戰必克。布性決易,所為無常。順每諫曰:「將軍舉動,不肯詳思,忽有失得,動輒言誤。誤事豈可數乎?」布知其忠而不能從。

  注[一]英雄記曰「順為人不飲酒,不受饋。所將七百餘兵,號為千人,名『陷陣營』。布後疏順,奪順所將兵,亦無恨意」也。

  建安三年,布遂復從袁術,遣順攻劉備於沛,破之。曹操遣夏侯惇救備。[一]

  為順所敗。操乃自將擊布,至下邳城下。遺布書,為陳禍福。布欲降,而陳宮等自以負罪於操,深沮其計,而謂布曰:「曹公遠來,埶不能久。將軍若以步騎出屯於外,宮將余觿閉守於內。若向將軍,宮引兵而攻其背;若但攻城,則將軍救於外。不過旬月,軍食畢盡,擊之可破也。」布然之。布妻曰:「昔曹氏待公台如赤子,猶捨而歸我。今將軍厚公台不過於曹氏,而欲委全城,捐妻子,孤軍遠出乎?若一旦有變,妾豈得為將軍妻哉!」布乃止。而潛遣人求救於袁術,自將千餘騎出。戰敗走還,保城不敢出。術亦不能救。

  注[一]魏志曰:「夏侯惇字符讓,沛國譙人。年二十四,就師學,人有辱其師者,惇殺之。後從征呂布,為流矢傷左目。領陳留、濟陰太守,加建武將軍。太祖常同輿載,特見親重,出入臥內,諸將莫之比。」

  曹操燎圍之,壅沂、泗以灌其城,三月,上下離心。其將侯成使客牧其名馬,而客策之以叛。成追客得馬,諸將合禮以賀成。成分酒肉,先入詣布而言曰:「蒙將軍威靈,得所亡馬,諸將齊賀,未敢嘗也,故先以奉貢。」布怒曰:「布禁酒而卿等醞釀,為欲因酒共謀布邪?」成忿懼,乃與諸將共執陳宮、高順,率其觿降。布與麾下登白門樓。[一]兵圍之急,令左右取其首詣操。左右不忍,乃下降。布見操曰:「今日已往,天下定矣。」操曰:「何以言之?」布曰:「明公之所患不過於布,今已服矣。令布將騎,明公將步,天下不足定也。」顧謂劉備曰:「玄德,卿為坐上客,我為降虜,繩縛我急,獨不可一言邪?」操笑曰:

  「縛虎不得不急。」乃命緩布縛。劉備曰:「不可。明公不見呂布事丁建陽、董太師乎?」操頷之。[二]布目備曰:「大耳兒最叵信!」[三]操謂陳宮曰:「公台平生自謂智有餘,今意何如?」宮指布曰:「是子不用宮言,以至於此。若見從,未可量也。」操又曰:「柰卿老母何?」

  宮曰:「老母在公,不在宮也。夫以孝理天下者,不害人之親。」操復曰:「柰卿妻子何?」宮曰:「宮聞霸王之主,不絕人之祀。」[四]固請就刑,遂出不顧,操為之泣涕。布及宮、順皆縊殺之,傳首許市。

  注[一]宋武北征記曰:「下邳城有三重,大城*(之門)*週四裡,呂布所守也。魏武禽佈於白門。白門,大城之門也。」酈元水經注曰:「南門謂之白門,魏武禽陳宮於此。」

  注[二]杜預注左傳曰:「頷,搖頭也。」音五感反。

  注[三]蜀志曰:「備顧自見其耳。」

  注[四]左傳曰:「齊桓公存三亡國。」

  贊曰:焉作庸牧,以希後福。[一]曷雲負荷?地墮身逐。術既叨貪,布亦□覆。

  注[一]王莽改益州曰庸部。

  校勘記

  二四三一頁三行劉焉字君郎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蜀志同,華陽國志作「字君朗」。

  二四三一頁八行清選重臣按:「清」原斗「請」,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四三一頁九行益州刺史郗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蜀志「郗」作「卻」。

  二四三一頁九行并州刺史張懿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蜀志劉二牧傳作「張益」。又引惠棟說,謂一作「張壹」。按:王先謙謂「懿」作「壹」或作「益」,避晉諱也。

  二四三二頁三行州從事賈龍先領兵數百人在犍為遂糾合吏人攻相破之按:李慈銘謂案三國誌作「在犍為東界」,華陽國志曰,賈龍素領家兵在犍為之青衣,則三國誌雲在東界者是也。時犍為已為黃巾所破,此傳省文,非是。「人」當作「民」。

  「破之」華陽國志作「破滅之」。

  二四三二頁三行龍乃遣吏卒迎焉按:「遣」原斗「選」,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四三二頁四行*(龍)*撫納離叛校補謂「龍」字誤衍,各本皆未去,此□焉事,與龍無涉,兼系蜀志原文,原文固無「龍」字也。今據刪。

  二四三二頁八行*(遂)*與別部司馬張修據刊誤刪。

  二四三二頁一五行遂*[疽]*發背*(疽)*卒據殿本改。

  二四三四頁七行祖真字喬卿按:蜀志法正傳裴注引三輔決錄「喬」作「高」。

  二四三四頁八行*[先]*主稱尊號據汲本補。

  二四三五頁一行谷支一年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蜀志云「谷帛支二年」。

  二四三五頁一0行先主遷璋於公安南按:「遷」原斗「還」,逕改正。

  二四三五頁一0行留*(住)**[駐]*秭歸據汲本改。

  二四三五頁一二行魯字公旗按:殿本考證謂魏志作「公祺」。

  二四三五頁一四行觿多者名曰「理頭」按:魏志張魯傳「理」作「治」。補注引何焯說,謂「理」本「治」字,避唐諱改。

  二四三六頁二行遂就拜魯鎮夷中郎將按:魏志「夷」作「民」。

  二四三六頁四行首音式*(殺)**[救]*反據殿本改。

  二四三六頁七行妖賊大起*[三輔有駱曜光和中東方有張角]*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於「妖賊大起」下增「三輔有駱曜光和中東方有張角」十三字。今據補,與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二四三六頁七行*[駱曜教民緬匿法角]*為太平道*(張角)**[修]*為五斗米道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於「漢中有張修」句下增「駱曜教民緬匿法角」八字,「張修為五斗米道」滅去「張」字,改「角」為「修」。今據補改,與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二四三六頁一0行主為病者請禱*[請禱]*之法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請禱」下復增「請禱」二字。今據補,與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二四三六頁一二行實無益於療病*[但為淫妄]*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實無益於療病」下增「但為淫妄」四字。今據補,與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二四三六頁一三行以米*[肉]*置其中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米」字下增「肉」字。今據補,與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二四三六頁一三行又*[教]*使自隱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使」字上增「教」字。

  今據補,與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二四三六頁一三行當循道百步按魏志裴注引典略「循」作「治」。補注引何焯說,謂避唐諱改。

  二四三八頁六行楊子法言曰「楊」字原作「揚」,逕據汲本、殿本改。

  二四三九頁一行遣其將會稽周昕按:校補謂「周昕」據吳錄作「周□」,昕之弟也。

  二四三九頁五行黑山餘賊及匈奴於扶羅等佐術按:「及」原斗「反」,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四三九頁八行陽翟侯按:「陽」原斗「楊」,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四三九頁一三行參分天下魏志作「參分天下有其二」,此脫「有其二」三字。

  按:校補謂去此三字,則文義不屬,當由轉寫脫誤耳。若范氏刪節,胡不云「三分有二」乎?

  二四三九頁一四行明公雖奕世克昌按:「奕」原斗「弈」,逕據汲本、殿本改。

  注同。

  二四四0頁七行得漢*[傳]*國玉璽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漢」字下添「傳」字,今據補。

  二四四0頁九行三分天下有二猶服事殷按:汲本「有」下有「其」字。殿本「猶」作「以」。

  二四四一頁二行當謂使君與國同規殿本「噹」作「嘗」。按:袁紀作「噹」。

  二四四二頁九行留張勳橋蕤於蘄陽集解引通鑒胡注,謂此蓋沛國之蘄縣,范史衍「陽」字。按:校補謂胡說是。前志沛郡蘄縣字本作「鄿」,□邑,鄿陽蓋即鄿北地名,亦非衍「陽」字。此與江夏之蘄春本無涉也。章懷雖誤注,當仍未改字,故毛本注中猶閒雜□邑之字,後人並改為□斤,遂無別耳。

  二四四二頁九行*[操]*擊破斬蕤據汲本、殿本補。

  二四四三頁三行奔其部曲陳簡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陳簡」魏志作「陳蘭」。

  二四四三頁一四行坐簀默而歎曰按:魏志袁術傳裴注引吳書,「簀默」作「欞默」。

  二四四四頁九行*(原)*屯河內魏志呂布傳無「原」字,今據刪。

  二四四五頁一三行布不自安按:原作「布自不安」,逕據汲本、殿本改。

  二四四六頁一0行剛直烈壯按:「烈」原作「列」,逕改正。

  二四四八頁四行諸君觀布射*[戟]*小支據汲本、殿本補。

  二四四八頁八行恐術報布成姻汲本「姻」作「婚」。按:魏志亦作「婚」。

  二四五0頁一三行建安三年按:「三」原斗「二」,逕改正。

  二四五一頁一五行今意何如按:刊誤謂「意」當作「竟」。

  二四五二頁五行大城*(之門)*週四裡據刊誤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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