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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卷七十四下 袁紹劉表列傳 第六十四下


  *紹子譚*

  譚自稱車騎將軍,出軍黎陽。尚少與其兵,而使逢紀隨之。譚求益兵,審配等又議不與。譚怒,殺逢紀。

  曹操度河攻譚,譚告急於尚,尚乃留審配守鄴,自將助譚,與操相拒於黎陽。

  自九月至明年二月,大戰城下,[一]譚、尚敗退。操將圍之,乃夜遁還鄴。操進軍,尚逆擊破操,操軍還許,譚謂尚曰:「我鎧甲不精,故前為曹操所敗。今操軍退,人懷歸志,及其未濟,出兵掩之,可令大潰,此策不可失也。」尚疑而不許,既不益兵,又不易甲。譚大怒,郭圖、辛評因此謂譚曰:「使先公出將軍為兄後者,皆是審配之所構也。」譚然之。遂引兵攻尚,戰於外門。[二]譚敗,乃引兵還南皮。[三]

  注[一]郭緣生述征記曰:「黎陽城西袁譚城,城南又有一城,是曹公攻譚之所築。」

  注[二]郛郭之門。

  注[三]南皮,今滄州縣也。章武有北皮亭,故此曰南皮。

  別駕王修率吏人自青州往救譚,譚還欲更攻尚,問修曰:「計將安出?」修曰:

  「兄弟者,左右手也。譬人將□而斷其右手,曰『我必勝若』,如是者可乎?夫□兄弟而不親,天下其誰親之?屬有讒人交□其閒,以求一朝之利,願塞耳勿聽也。若斬佞臣數人,復相親睦,以御四方,可橫行於天下。」譚不從。尚復自將攻譚,譚戰大敗,嬰城固守。[一]尚圍之急,譚奔平原,而遣穎川辛毗詣曹操請救。[二]

  注[一]前書蒯通曰:「必將嬰城固守。」音義曰:「嬰謂以城自繞也。」

  注[二]魏志曰:「辛毗,穎川陽翟人也。譚使毗詣太祖求和,毗見太祖致譚意。

  太祖悅,謂毗曰:『譚可信,尚必可克不?』毗對曰:『明公無問信與詐也,直*(言)*當論其埶耳。袁氏本兄弟相伐,非謂他人能閒其閒,乃謂天下可定於己也。一旦求救於明公,此可知也。』」劉表以書諫譚曰:

  天降災害,禍難殷流,初交殊族,卒成同盟,使王室震盪,彝倫攸斁。[一]是以智達之士,莫不痛心入骨,傷時人不能相忍也。然孤與太公,志同願等,[二]

  雖楚魏絕邈,山河迥遠,[三]戮力乃心,共□王室,[四]使非族不干吾盟,異類不絕吾好,此孤與太公無貳之所致也。功績未卒,太公殂隕,賢胤承統,以繼洪業。宣奕世之德,履丕顯之祚,[五]摧嚴敵於鄴都,揚休烈於朔土,顧定疆宇,虎視河外,凡我同盟,莫不景附。何悟青蠅飛於竿旌,無忌游於二壘,[六]使股肱分成二體,匈膂絕為異身。初聞此問,尚謂不然,定聞信來,乃知閼伯、實沈之忿已成,□親即讎之計已決,[七]旃□交於中原,暴屍累於城下。聞之哽咽,若存若亡。昔三王、五伯,下及戰國,君臣相弒,父子相殺,兄弟相殘,親戚相滅,蓋時有之。然或欲以成王業,[八]或欲以定霸功,[九]皆所謂逆取順守,而徼富強於一世也。

  未有□親即異,兀其根本,而能全於長世者也。

  注[一]左傳曰:「震盪播越。」書曰:「彝倫攸斁。」彝,常也。倫,理也。攸,所也。斁,敗也。

  注[二]言太公者尊之,謂紹也。

  注[三]楚,荊州也。魏,冀州也。

  注[四]左傳曰:「同好惡,□王室。」杜預曰:「□,助也。」

  注[五]奕,重也,國語曰「奕代載德」。

  注[六]詩小雅曰:「營營青蠅,止於榛。讒人罔極,構我二人。」史記,費無忌得寵於楚平王,為太子建少傅,無寵於太子,日夜讒太子於王,欲誅太子。太子亡奔宋。左傳作「無極」。竿旌、二壘者,謂譚、尚也。

  注[七]左傳子產曰:「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居於曠林,不相能也,日尋干戈,以相征討。」

  注[八]若周公誅管、蔡之類。

  注[九]若齊桓公殺子糾也。

  昔齊襄公報九世之讎,[一]士□卒荀偃之事,是故春秋美其義,君子稱其信。

  夫伯游之恨於齊,未若太公之忿於曹也;宣子之臣承業,未若仁君之繼統也。[二]

  且君子違難不適讎國,交絕不出惡聲,[三]況忘先人之讎,□親戚之好,而為萬世之戒,遺同盟之恥哉!蠻夷戎狄將有誚讓之言,況我族類,而不痛心邪!

  注[一]公羊傳曰:「紀侯大去其國。大去者何?滅之也。孰滅之也?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何賢於襄公?復讎也。何讎爾?

  遠祖也。哀公烹於周,紀侯譖之。遠祖者幾代?九代矣。」史記曰,紀侯譖齊哀公於周,周夷王烹哀公。其弟靜立,是為胡公。弟獻公立,子武公立,子厲公立,子文公立,子成公立,子莊公立,子厘公立,子襄公八年,紀遷去其邑,是為九代也。

  注[二]荀偃,晉大夫也。左傳曰,荀偃將中軍,士□佐之,伐齊。濟河,病目出,及卒,而視不可唅。欒盈曰:「其為未卒事於齊故也?」士□撫之曰:「主苟終,所不嗣事於齊有如河!」乃瞑受含。伯游,荀偃字也。宣子即士□也,士燮之子,士會之孫。

  注[三]左傳曰,公山不狃曰:「君子違難不適讎國。」杜預曰:「違,奔亡也。」

  史記樂毅遺燕惠王書曰:「臣聞古之君子,交絕不出惡聲。」

  夫欲立竹帛於當時,全宗祀於一世,豈宜同生分謗,爭校得失乎?若冀州有不弟之□,[一]無籩順之節,仁君當降志辱身,以濟事為務。事定之後,使天下平其曲直,不亦為高義邪?今仁君見憎於夫人,未若鄭莊之於姜氏;昆弟之嫌,未若重華之於象敖。

  然莊公卒崇大隧之樂,像敖終受有鼻之封。願捐□百痾,追攝舊義,復為母子昆弟如初。[二]今整勒士馬,瞻望鵠立。

  注[一]左傳曰:「段不弟,故不言弟。」

  注[二]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遂惡之,愛叔段,欲立之,武公弗許。及莊公立,姜氏為請京,使居之。段繕甲兵,將襲鄭,夫人將啟之。莊公遂寘姜氏於城穎,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

  既而悔之。穎考叔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洩洩。」遂為母子如初。事見左傳。史記曰,舜名重華。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生象。瞽叟愛後妻子,常欲殺舜。舜踐帝位,封弟象為諸侯。孟子曰:「像至不仁,封諸有鼻。仁人之於其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已矣。」鼻國在永州營道縣北,今猶謂之鼻亭。

  又與尚書諫之,並不從。[一]

  注[一]魏氏春秋載表遺尚書曰:「知變起辛、郭,禍結同生,追閼伯、實沈之蹤,忘常棣死喪之義,親尋干戈,殭屍流血,聞之哽咽,若存若亡。昔軒轅有涿鹿之戰,周公有商、奄之師,皆所以翦除穢害而定王業,非強弱之爭,喜怒之忿也。故雖滅親不尤,誅兄不傷。今二君初承洪業,纂繼前軌,進有國家傾危之慮,退有先公遺恨之負。當唯曹是務,唯國是康。何者?金木水火剛柔相濟,然後克得其和,能為人用。今青州天性峭急,迷於曲直。仁君度數弘廣,綽然有餘,當以大苞小,以優容劣,先除曹操,以平先公之恨,事定之後,乃議曲直之評,不亦善乎!若留神遠圖,克己復禮,當振旅長驅,共□王室。若迷而不返,遵而無改,則胡夷將有誚讓之言,況我同盟,復能戮力仁君之役哉!此韓盧、東郭自困於前,而遺田父之獲者也。憤躍鶴望,冀聞和同之聲。若其泰也,則袁族其與漢升降乎!如其否也,則同盟永無望矣。」表二書並見王粲集。

  曹操遂還救譚,十月至黎陽。尚聞操度河,乃釋平原還鄴。尚將呂曠、高翔畔歸曹氏,譚復陰刻將軍印,以假曠、翔。操知譚詐,乃以子整娉譚女以安之,[一]

  而引軍還。

  注[一]魏志曰,整建安二十二年封郿侯,二十三年薨,無子。黃初二年,追進爵,謚曰戴公。

  九年三月,尚使審配守鄴,復攻譚於平原。配獻書於譚曰:「配聞良藥苦口而利於病,忠言逆耳而便於行。[一]願將軍緩心抑怒,終省愚辭。蓋春秋之義,國君死社稷,忠臣死君命。[二]苟圖危宗廟,剝亂國家,親□一也。[三]是以周公垂涕以*(斃)**[蔽]*管、蔡之獄,[四]季友歔欷而行叔牙之誅。[五]何則?

  義重人輕,事不獲已故也。昔先公廢黜將軍以續賢兄,立我將軍以為嫡嗣,上告祖靈,下書譜牒,海內遠近,誰不備聞!何意凶臣郭圖,妄畫蛇足,[六]曲辭諂媚,交亂懿親。至令將軍忘孝友之仁,襲閼、沉之多,放兵鈔突,屠城殺吏,冤魂痛於幽冥,創痍被於草棘。又乃圖獲鄴城,許賞賜秦胡,其財物婦女,豫有分數。又云:『孤雖有老母,趣使身體完具而已。』聞此言者,莫不悼心揮涕,使太夫人憂哀憤隔,我州君臣監寐悲歎。誠拱默以聽執事之圖,則懼違春秋死命之節,詒太夫人不測之患,損先公不世之業。我將軍辭不獲命,以及館陶之役。[七]伏惟將軍至孝蒸蒸,發於岐嶷,友於之性,生於自然,章之以聰明,行之以敏達,覽古今之舉措,鶯興敗之征符,輕榮財於糞土,貴名*(高)**[位]*於丘岳。何意奄然迷沉,墮賢哲之操,[八]積怨肆忿,取破家之禍!翹企延頸,待望讎敵,委慈親於虎狼之牙,以逞一朝之志,豈不痛哉!

  若乃天啟尊心,革圖易慮,則我將軍匍匐悲號於將軍股掌之上,配等亦當□躬布體以聽斧鑕之刑。如又不悛,禍將及之。願熟詳吉凶,以賜環玦。」[九]譚不納。

  注[一]孔子家語曰:「忠言逆耳而利於行。」

  注[二]左傳晏嬰曰:「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又晉解楊曰:「受命以出,有死無隕。死而成命,臣之祿也。」

  注[三]左傳曰「天實剝亂」也。

  注[四]左傳曰,鄭子太叔曰:「周公殺管叔,放蔡叔。夫豈不愛?王室故也。」

  注[五]公羊傳曰:「公子牙卒。何以不稱弟?殺也,為季子諱殺也。莊公病,叔牙曰:『魯一生一及,君以知之。慶父存也。』季子曰:『夫何敢?是將為亂!』和藥而飲之,曰:『公子從吾言而飲此,則可以無為天下戮笑,必有後於魯國。』誅不避兄弟,君臣之義也。」

  注[六]戰國策曰:「楚有祠者,賜其舍人酒一琶,相謂曰:『數人飲之不足,一人飲之有餘,請各畫地為蛇,先成者飲酒。』一人蛇先成,引酒且飲,乃左手持酒,右手畫蛇,曰:『吾能為之足。』未成,一人蛇成,奪其琶,曰:『蛇固無足,子安能為足?』遂飲酒。為蛇足者終亡其酒。」

  注[七]詒,遺也。不世猶言非常也。獻帝春秋曰:「譚尚遂尋干戈,以相征討。

  譚軍不利,保於平原,尚乃軍於館陶。譚擊之敗,尚走保險。譚追攻之,尚設奇伏大破譚軍,殭屍流血不可勝計。譚走還平原。」

  注[八]墮音許規反。

  注[九]孫卿子曰:「絕人以玦,反人以環。」

  曹操因此進攻鄴,審配將馮*(札)**[禮]*為內應,開突門內操兵三百餘人。[一]

  配覺之,從城上以大石擊門,門閉,入者皆死。操乃鑿燎圍城,周回四十里,初令淺,示若可越。配望見,笑而不出爭利。操一夜浚之,廣深二丈,引漳水以灌之。自五月至八月,城中餓死者過半。尚聞鄴急,將軍萬餘人還救城,操逆擊破之。尚走依曲漳為營,[二]操復圍之,未合,尚懼,遣陰夔、陳琳求降,不聽。尚還走藍口,[三]操復進,急圍之。尚將馬延等臨陣降,觿大潰,尚奔中山。盡收其輜重,得尚印綬節鉞及衣物,以示城中,城中崩沮。審配令士卒曰:「堅守死戰,操軍疲矣。幽州方至,何憂無主!」操出行圍,配伏弩射之,幾中。[四]以其兄子榮為東門校尉,榮夜開門內操兵,配拒戰城中,生獲配。

  操謂配曰:「吾近行圍,弩何多也?」配曰:「猶恨其少。」操曰:「卿忠於袁氏,亦自不得不爾。」意欲活之。配意氣壯烈,終無撓辭,見者莫不歎息,遂斬之。

  [五]全尚母妻子,還其財寶。高干以并州降,復為刺史。

  注[一]墨子備突篇曰「城百步,一突門。突門用車兩輪,以木朿之塗其上,維置突門內。度門廣狹之,令人入門四尺,中置窐突,門旁為橐,充醋狀,又置艾。寇即入,下輪而塞之,鼓橐熏之」也。

  注[二]漳水之曲。

  注[三]相州安*(楊)**[陽]*縣界有藍嵯山,與鄴相近,蓋藍山之口。

  注[四]幾音祈。中音竹仲反。

  注[五]先賢行狀曰:「是日先縛配將詣帳下,辛毗等逆以馬鞭擊其頭,罵之曰:

  『奴,汝今日真死矣。』配顧曰:『狗輩!由汝曹破冀州,恨不得殺汝。』太祖既有意活配,配無撓辭,辛毗等號哭不已,乃殺之。」

  曹操之圍鄴也,譚復背之,因略取甘陵、安平、勃海、河閒,攻尚於中山。尚敗,走故安從熙,而譚悉收其觿,還屯龍湊。

  十二月,曹操討譚,軍其門。譚夜遁*(奔)**[走]*南皮,臨清河而屯。明年正月,急攻之。譚欲出戰,軍未合而破。譚被發驅馳,追者意非恆人,趨奔之。[一]

  譚墯馬,顧曰:「咄,兒過我,我能富貴汝。」言未絕口,頭已斷地。於是斬郭圖等,戮其妻子。

  注[一]趨音促。

  熙、尚為其將焦觸、張南所攻,奔遼西烏桓。觸自號幽州刺史,驅率諸郡太守令長背袁向曹,陳兵數萬。殺白馬盟,令曰:「違者斬!」觿莫敢仰視,各以次歃。至別駕代郡韓珩,[一]曰:「吾受袁公父子厚恩,今其破亡,智不能救,勇不能死,於義闕矣。若乃北面曹氏,所不能為也!」一坐為珩失色。觸曰:「夫舉大事,當立大義。事之濟否,不待一人,可卒珩志,以厲事君。」[二]曹操聞珩節,甚高之,屢辟不至,卒於家。

  注[一]珩音行。

  注[二]先賢行狀曰「珩字子佩,代郡人,清粹有雅量。少喪父母,奉養兄姊,宗族稱悌」也。

  高干復叛,執上黨太守,舉兵守壺口關。[一]十一年,曹操自征干,干乃留其將守城,自詣匈奴求救,不得,獨與數騎亡,欲南奔荊州。上洛都尉捕斬之。[二]

  注[一]潞州上黨縣有壺山口,因其險而置關焉。

  注[二]典論曰:「上洛都尉王琰獲高干,以功封侯。其妻哭於室,以為琰富貴將更娶妾媵故也。」

  十二年,曹操征遼西,擊烏桓。尚、熙與烏桓逆操軍,戰敗走,乃與親兵數千人奔公孫康於遼東。尚有勇力,先與熙謀曰:「今到遼東,康必見我,我獨為兄手擊之,且據其郡,猶可以自廣也。」康亦心規取尚以為功,乃先置精勇於廄中,然後請尚、熙。熙疑不欲進,尚強之,遂與俱入。未及坐,康叱伏兵禽之,坐於凍地。尚謂康曰:「未死之閒,寒不可忍,可相與席。」康曰:「卿頭顱方行萬里,何席之為!」遂斬首送之。

  康,遼東人。父度。初避吏為玄兔小吏,稍仕。中平元年,還為本郡守。在職敢殺伐,郡中名豪與己夙無恩者,遂誅滅百餘家。因東擊高句驪,西攻烏桓,威行海畔。時王室方亂,度恃其地遠,陰獨懷幸。會襄平社生大石丈餘,下有三小石為足,度以為己瑞。[一]初平元年,乃分遼東為遼西、中遼郡,並置太守,越海收東萊諸縣,為營州刺史,[二]自立為遼東侯、平州牧,追封父延為建義侯。立漢二祖廟。

  承製設□墠於襄平城南,郊祀天地,藉田理兵,乘鸞輅九旒旄頭羽騎。建安九年,司空曹操表為奮威將軍,封永寧鄉侯。度死,康嗣,故遂據遼土焉。

  注[一]襄平,縣,屬遼東郡,故城在今平州盧龍縣西南。魏志曰:「時襄平延裡社生大石,或謂度曰:『此漢宣帝冠石祥也,裡名與先君同。社主土地,明當有土地,有三公輔也。』度益喜。」

  注[二]為猶置也。

  劉表字景升,山陽高平人,魯恭王之後也。[一]身長八尺餘,姿貌溫偉。與同郡張儉等俱被訕議,號為「八顧」。詔書捕案黨人,表亡走得免。黨禁解,辟大將軍何進掾。

  注[一]恭王,景帝子,名余。

  初平元年,長沙太守孫堅殺荊州刺史王叡,[一]詔書以表為荊州刺史。時江南宗賊大盛,[二]又袁術阻兵屯魯陽,表不能得至,乃單馬入宜城,[三]請南郡人蒯越、襄陽人蔡瑁與共謀畫。[四]表謂越曰:「宗賊雖盛而觿不附,若袁術因之,禍必至矣。吾欲徵兵,恐不能集,其策焉出?」對曰:「理平者先仁義,理亂者先權謀。兵不在多,貴乎得人。袁術驕而無謀,宗賊率多貪暴。越有所素養者,使人示之以利,必持觿來。使君誅其無道,施其才用,威德既行,襁負而至矣。兵集觿附,南據江陵,北守襄陽,荊州八郡[五]可傳檄而定。公路雖至,無能為也。」表曰:「善。」

  乃使越遣人誘宗賊帥,至者十五人,皆斬之而襲取其觿。唯江夏賊張虎、陳坐擁兵據襄陽城,表使越與龐季往譬之,乃降。江南悉平。諸守令聞表威名,多解印綬去。表遂理兵襄陽,以觀時變。

  注[一]王氏譜曰:「叡字通曜,晉太保祥之伯父也。」吳錄曰:「叡見執,驚曰:

  『我何罪?』堅曰:『坐無所知。』叡窮迫,刮金飲之而死。」

  注[二]宗黨共為賊。

  注[三]宜城,縣,屬南郡,本鄢,惠帝三年改名宜城。

  注[四]傅子曰:「越字異度,魏太祖平荊州,與荀彧書曰:『不喜得荊州,喜得異度耳。』」注[五]漢官儀曰,荊州管長沙、零陵、桂陽、南陽、江*(陵)**[夏]*、武陵、南郡、章陵等是也。

  袁術與其從兄紹有隙,而紹與表相結,故術共孫堅合從襲表。表敗,堅遂圍襄陽。會表將黃祖救至,堅為流箭所中死,余觿退走。[一]及李傕等入長安,冬,表遣使奉貢。傕以表為鎮南將軍、荊州牧,封成武侯,假節,以為己援。

  注[一]典略曰:「劉表夜遣將黃祖潛出兵,堅逆與戰,祖敗走,竄峴山中。堅乘勝夜追祖,祖部兵從竹木閒射堅,殺之。」英雄記:「劉表將呂介將兵緣山向堅,堅輕騎尋山討介,介下兵射中堅頭,應時物故。」與此不同。

  建安元年,驃騎將軍張濟自關中走南陽,因攻穰城,中飛矢而死。荊州官屬皆賀。表曰:「濟以窮來,主人無禮,至於交鋒,此非牧意,牧受吊不受賀也。」

  使人納其觿,觿聞之喜,遂皆服從。[一]三年,長沙太守張羨率零陵、桂陽三郡畔表,表遣兵攻圍,破羨,平之。[二]於是開土遂廣,南接五領,[三]北據漢川,地方數千里,帶甲十餘萬。初,荊州人情好擾,加四方駭震,寇賊相扇,處處麋沸。表招誘有方,威懷兼洽,其奸猾宿賊更為效用,萬里肅清,大小鹹悅而服之。關西、兗、豫學士歸者蓋有千數,表安慰賑贍,皆得資全。遂起立學校,博求儒術,綦母闓、宋忠等[四]撰立五經章句,謂之後定。愛民養士,從容自保。

  注[一]獻帝春秋曰:「濟引觿入荊州,賈詡隨之歸劉表。襄陽城守不受,濟因攻之,為流矢所中。濟從子繡收觿而退。劉表自責,以為己無賓主禮,遣使招繡,繡遂屯襄陽,為表北藩。」

  注[二]英雄記曰:「張羨,南陽人。先作零陵、桂陽守,甚得江湘閒心。然性屈強不順,表薄其為人,不甚禮也。羨因是懷恨,遂畔表。」

  注[三]裴氏廣州記云:「大庾、始安、臨賀、桂陽、揭陽,是謂五領。」鄧德明南康記曰:「大庾一也,桂陽甲騎二也,九真都龐三也。臨賀萌渚四也,始安越城五也。」

  注[四]闓音開。

  及曹操與袁紹相持於官度,紹遣人求助,表許之,不至,亦不援曹操,且欲觀天下之變。從事中郎南陽韓嵩、[一]別駕劉先說表[二]曰:「今豪桀並爭,兩雄相持,天子之重在於將軍。若欲有為,起乘其敝可也;如其不然,固將擇所宜從。豈可擁甲十萬,坐觀成敗,求援而不能助,見賢而不肯歸!此兩怨必集於將軍,恐不得中立矣。曹操善用兵,且賢俊多歸之,其埶必舉袁紹,然後移兵以向江漢,恐將軍不能御也。今之勝計,莫若舉荊州以附曹操,操必重德將軍,長享福祚,垂之後嗣,此萬全之策也。」蒯越亦勸之。表狐疑不斷,乃遣嵩詣操,觀望虛實。謂嵩曰:「今天下未知所定,而曹操擁天子都許,君為我觀其釁。」

  嵩對曰:「嵩觀曹公之明,必得志於天下。將軍若欲歸之,使嵩可也;如其猶豫,嵩至京師,天子假嵩一職,不獲辭命,則成天子之臣,將軍之故吏耳。在君為君,不復為將軍死也。惟加重思。」表以為憚使,強之。至許,果拜嵩侍中、零陵太守。及還,盛稱朝廷曹操之德,勸遣子入侍。表大怒,以為懷貳,陳兵詬嵩,將斬之。[三]嵩不為動容,徐陳臨行之言。表妻蔡氏知嵩賢,諫止之。

  表猶怒,乃考殺從行者。知無它意,但囚嵩而已。[四]

  注[一]先賢行狀曰:「嵩字德高,義陽人,少好學,貧不改操。」

  注[二]零陵先賢傳曰:「先字始宗。博學強記,尤好黃老,明習漢家典故。」

  注[三]詬,罵也。

  注[四]傅子曰:「表妻蔡氏諫之曰:『韓嵩,楚國之望,且其言直,誅之無辭。』表乃不誅而囚之。」

  六年,劉備自袁紹奔荊州,表厚相待結而不能用也。十三年,曹操自將征表,未至。八月,表疽發背卒。[一]在荊州幾二十年,家無餘積。

  注[一]代語曰「表死後八十餘年,晉太康中,頤見發,表及妻身形如生,芬香聞數里」也。

  二子:琦,琮。表初以琦貌類於己,甚愛之,後為琮娶其後妻蔡氏之侄,蔡氏遂愛琮而惡琦,毀譽之言日聞於表。表寵耽後妻,每信受焉。又妻弟蔡瑁及外甥張允並得幸於表,又睦於琮。而琦不自寧,嘗與琅邪人諸葛亮謀自安之術。

  亮初不對。後乃共升高樓,因令去梯,謂亮曰:「今日上不至天,下不至地,言出子口而入吾耳,可以言未?」亮曰:「君不見申生在內而危,重耳居外而安乎?」

  [一]琦意感悟,陰規出計。會表將江夏太守黃祖為孫權所殺,琦遂求代其任。

  注[一]申生,晉獻公之太子。為麗姬所譖,自縊死。重耳,申生之弟。懼麗姬之讒,出奔。獻公卒,重耳入,是為文公,遂為霸主。見左氏傳。

  及表病甚,琦歸省疾,素慈孝,允等恐其見表而父子相感,更有托後之意,乃謂琦曰:「將軍命君撫臨江夏,其任至重。今釋觿□來,必見譴怒。傷親之歡,重增其疾,非孝敬之道也。」遂遏於戶外,使不得見。琦流涕而去,人觿聞而傷焉。遂以琮為嗣。

  琮以侯印授琦。琦怒,投之地,將因奔喪作難。會曹操軍至新野,琦走江南。

  蒯越、韓嵩及東曹掾傅巽等說琮歸降。[一]琮曰:「今與諸君據全楚之地,守先君之業,以觀天下,何為不可?」巽曰:「逆順有大體,強弱有定埶。以人臣而拒人主,逆道也;以新造之楚而御中國,必危也;以劉備而敵曹公,不當也。

  三者皆短,欲以抗王師之鋒,必亡之道也。將軍自料何與劉備?」琮曰:「不若也。」巽曰:「誠以劉備不足御曹公,則雖全楚不能以自存也。誠以劉備足御曹公,則備不為將軍下也。願將軍勿疑。」

  注[一]傅子曰:「巽字公悌,纓瑋博達,有知人監識。」

  及操軍到襄陽,琮舉州請降,劉備奔夏口。[一]操以琮為青州刺史,封列侯。

  蒯越等候者十五人。乃釋嵩之囚,以其名重,甚加禮待,使條品州人優劣,皆擢而用之。以嵩為大鴻臚,以交友禮待之。蒯越光祿勳,劉*(光)**[先]*尚書令。初,表之結袁紹也,侍中從事鄧義諫不聽。義以疾退,終表世不仕,操以為侍中。其餘多至大官。

  注[一]夏口,城,今之鄂州也。左傳:「吳伐楚,楚沈尹戌奔命於夏汭。」杜預注曰:「漢水入*(口)**[江]*,今夏口也。」

  操後敗於赤壁,[一]劉備表琦為荊州刺史。明年卒。

  注[一]赤壁,山名也,在今鄂州蒲圻縣。

  論曰:袁紹初以豪俠得觿,遂懷雄霸之圖,天下勝兵舉旗者,莫不假以為名。

  及臨場決敵,則悍夫爭命;[一]深籌高議,則智士傾心。盛哉乎,其所資也!

  韓非曰:「佷剛而不和,愎過而好勝,嫡子輕而庶子重,斯之謂亡征。」[二]劉表道不相越,而欲臥收天運,擬蹤三分,其猶木禺之於人也。[三]

  注[一]悍,勇也。

  注[二]韓非亡征篇曰:「佷剛而不和,愎諫而好勝,不顧社稷而輕為信者,可亡也。」又曰:「太子輕,庶子伉,可亡也。」又曰:「太子卑而庶子尊,可亡也。」

  注[三]言其如刻木為人,無所知也。前書:「有木禺龍一。」音義曰:「禺,寄也。寄龍形於木。」

  贊曰:紹姿弘雅,表亦長者。稱雄河外,□強南夏。魚儷漢舳,雲屯冀馬。[一]

  窺圖訊鼎,禋天類社。[二]既雲天工,亦資人亮。[三]矜強少成,坐談奚望。[四]

  回皇頤嬖,身頹業喪。[五]

  注[一]魚儷猶相次比也。左傳曰:「奉公為魚麗之陳。」前書音義曰:「舳,船後持柂處也。」左傳曰:「冀之北土,馬之所生。」

  注[二]窺圖謂若劉歆圖書改名秀。訊鼎謂楚子問王孫滿鼎輕重也。國語曰:「精意以享謂之禋。」爾雅曰:「是類是禡,師祭也。」社者陰類,將興師,故祭之。

  注[三]工者,官也。亮,信也。尚書曰:「天工人其代之。」又曰:「惟時亮天工。」

  注[四]九州春秋曰:「曹公征烏桓,諸將曰:『今深入遠征,萬一劉表使備襲許,悔無及也。』郭嘉曰:『劉表坐談客耳,自知才不足以御備,重任之則恐不能制,輕之則備不為用。雖違國遠征,無憂矣。』公遂征之。」

  注[五]頤,嫡也。嬖,愛也。

  校勘記

  二四0九頁五行自九月至明年二月按:沈家本謂案魏志武紀,操破譚尚在三月。

  二四0九頁九行皆是審配之所構也按:「構」原斗「構」,各本同,逕改正。

  二四一0頁九行直*(言)*當論其埶耳據刊誤刪。按:魏志辛毗傳無「言」字。

  二四一0頁一五行宣奕世之德按:「奕」原斗「弈」,逕據汲本、殿本改正。注同。

  二四一一頁六行而能全於長世者也校補謂「於」字誤,當作「族」。按:魏志注引魏氏春秋作「而能崇業濟功,垂祚後世者也」。

  二四一一頁一二行構我二人按:「構」原斗「構」,逕據殿本改正。

  二四一二頁七行其弟靜立汲本、殿本「靜」作「靖」。按:靜靖古多通作。

  二四一三頁三行段不弟「段」原斗「□」,逕改正。下同,不悉出校記。

  二四一三頁一三行故雖滅親不尤誅兄不傷按:魏志注「尤」上有「為」字,「傷」下有「義」字。

  二四一三頁一三行當唯曹是務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曹,觿也,魏氏春秋作「義」。

  王粲集云「唯曹氏是務」,此後人妄加也。

  二四一三頁一六行遵而無改按:魏志注「遵」作「違」。

  二四一四頁三行尚將呂曠高翔魏志「高翔」作「呂翔」,惠棟補注從之。按:潘眉謂作「高翔」是。

  二四一四頁八行是以周公垂涕以*(斃)**[蔽]*管蔡之獄集解引惠棟說,謂「斃」當作「弊」,斷也。或作「蔽」,義同。今據改。按:魏志注作「是以周公垂泣而蔽管蔡之獄」。

  二四一五頁一行貴名*(高)**[位]*於丘岳據殿本改。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高」作「位」。

  二四一五頁三行匍匐悲號按:「匍匐」二字原倒,逕乙正。

  二四一五頁一一行慶父存也按:刊誤謂案公羊云「慶父也存」。

  二四一六頁五行審配將馮*(札)**[禮]*集解引錢大昭說,謂閩本「馮札」作「馮禮」。又魏志亦作「馮禮」。今據改。按:禮字古作「禮」,形近斗「札」。

  二四一七頁四行相州安*(楊)**[陽]*縣界有藍嵯山據殿本改。

  二四一七頁一0行譚夜遁*(奔)**[走]*南皮據汲本改。按:校補謂奔者逃亡之辭,譚時尚有軍,作「奔」非。

  二四一八頁八行典論曰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魏志注引此作「典略」。

  二四一八頁一四行初避吏為玄兔小吏按:刊誤謂「玄兔」按郡名皆作「菟」。

  二四一九頁四行司空曹操表為奮威將軍按:沈家本謂魏志公孫度傳「奮」作「武」。

  二四二0頁五行至者十五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司馬彪戰略云「五十五人」。

  二四二0頁六行唯江夏賊張虎陳坐擁兵據襄陽城按: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坐」改「生」。又集解引惠棟說,謂戰略作「陳生」。

  二四二0頁一三行江*(陵)**[夏]*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江陵」應作「江夏」,表傳凡言江夏者三,漢官儀作「江陵」,誤。今據改。

  二四二一頁三行劉表將呂介至應時物故按:校補謂吳志注引英雄記「介」作「公」,「介下兵射中堅頭」作「公兵下石中堅頭」,「應時」下多「腦出」二字。

  二四二一頁一0行綦母闓按:殿本「綦母」作「綦毋」。

  二四二二頁一0行不獲辭命按:刊誤謂案文當云「辭不獲命」。

  二四二三頁五行代語曰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代語即世語,唐人避諱改。世語晉郭頒撰,隋書經籍志作「魏晉世語」。

  二四二四頁一行琦流涕而去人觿聞而傷焉汲本、殿本「人」作「之」,屬上讀。

  按:魏志注引典論,作「琦流涕而去」,無「之」字。

  二四二四頁八行有知人監識汲本、殿本「監」作「鑒」。按:監與鑒通。

  二四二四頁一一行劉*(光)**[先]*尚書令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光」魏志作「先」,即上別駕劉先也。零陵先賢傳亦作「先」。今據改。

  二四二四頁一一行侍中從事鄧義按:集解引陳景雲說,謂「侍」當作「治」。又引錢大昕說,謂章懷諱「治」為「持」,此「治中」改「持中」,校書者妄易為「侍」耳。又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鄧義」作「鄧羲」。

  二四二四頁一三行漢水入*(口)**[江]*據刊誤改,與左傳杜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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