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暉孫穆*
朱暉字文季,南陽宛人也。[一]家世衣冠。暉早孤,有氣決。年十三,王莽敗,天下亂,與外氏家屬從田閒奔入宛城。[二]道遇腢賊,白刃劫諸婦女,略奪衣物。昆弟賓客皆惶迫,伏地莫敢動。暉拔□前曰:「財物皆可取耳,諸母衣不可得。今日朱暉死日也!」賊見其小,壯其志,笑曰:「童子內刀。」遂捨之而去。
注[一]東觀記曰「其先宋微子之後也,以國氏姓。周衰,諸侯滅宋,罐碭,易姓為朱,後徙於宛」也。
注[二]東觀記曰「暉外祖父孔休,以德行稱於代」也。
初,光武與暉父岑俱學長安,有舊故。及即位,求問岑,時已卒,乃召暉拜為郎。暉尋以病去,卒業於太學。性矜嚴,進止必以禮,諸儒稱其高。
永平初,顯宗舅新陽侯陰就慕暉賢,自往候之,暉避不見。復遣家丞致禮,[一]
暉遂閉門不受。就聞,歎曰:「志士也,勿奪其節。」後為郡吏,太守阮況嘗欲市暉*(牛)**[婢]*,暉不從。[二]及況卒,暉乃厚贈送其家。人或譏焉,暉曰:「前阮府君有求於我,所以不敢聞命,誠恐以財貨□君。今而相送,明吾非有愛也。」驃騎將軍東平王蒼聞而辟之,甚禮敬焉。正月朔旦,蒼當入賀。故事,少府給璧。是時陰就為府卿,貴驕,吏□不奉法。蒼坐朝堂,漏且盡,而求璧不可得,顧謂掾屬曰:「若之何?」暉望見少府主簿持璧,即往紿之曰:[三]「我數聞璧未嘗見,試請觀之。」主簿以授暉,暉顧召令史奉之。[四]主簿大驚,遽以白就。就曰:「朱掾義士,勿復求。」更以它璧朝。蒼既罷,召暉謂曰:「屬者掾自視孰與藺相如?」
[五]帝聞壯之。及當幸長安,欲嚴宿□,故以暉為衛士令。再遷臨淮太守。
注[一]續漢志曰:「諸侯家丞,秩三百石。」
注[二]東觀記曰:「暉為*(掾)*督郵,況當歸女,欲買暉婢,暉不敢與。後況卒,暉送其家金三斤。」
注[三]紿,欺也。
注[四]奉之於蒼。
注[五]屬,向也。與猶如也。史記曰,藺相如,趙人也。趙惠文王時得楚和氏璧,秦昭王欲以十五城易之,趙王使相如奉璧入秦。秦王大喜,無意償趙城。
相如乃前曰:「璧有瑕,願指示王。」相如因持璧卻立倚柱,怒發上衝冠,曰:
「臣觀大王無償趙城色,故臣復取璧。大王必欲急臣,臣今頭與璧俱碎於柱矣。」
相如持其璧睨柱,欲以擊柱。秦王恐其璧破,乃謝之。
暉好節□,有所拔用,皆厲行士。其諸報怨,以義犯率,皆為求其理,多得生濟。其不義之囚,實時僵仆。[一]吏人畏愛,為之歌曰:「強直自遂,南陽朱季。吏畏其威,人懷其惠。」[二]數年,坐法免。[三]
注[一]僵,偃;僕,踣也。
注[二]東觀記曰:「建武十六年,四方牛大疫,臨淮獨不,鄰郡人多牽牛入界。」
注[三]東觀記曰:「坐考長吏囚死獄中,州奏免官。」
暉剛於為吏,見忌於上,所在多被劾。自去臨淮,屏居野澤,布衣蔬食,不與邑裡通,鄉黨譏其介。[一]建初中,南陽大饑,米石千餘,暉盡散其家資,以分宗裡故舊之貧羸者,鄉族皆歸焉。初,暉同縣張堪素有名稱,嘗於太學見暉,甚重之,接以友道,乃把暉臂曰:「欲以妻子托朱生。」暉以堪先達,舉手未敢對,自後不復相見。堪卒,暉聞其妻子貧困,乃自往候視,厚賑贍之。暉少子頡怪而問曰:「大人不與堪為友,平生未曾相聞,子孫竊怪之。」暉曰:「堪嘗有知己之言,吾以信於心也。」[二]暉又與同郡陳揖交善,揖早卒,有遺腹子友,暉常哀之。及司徒桓虞為南陽太守,召暉子駢為吏,暉辭駢而薦友。虞歎息,遂召之。其義烈若此。
注[一]介,特也。言不與觿同。
注[二]以堪先托妻子,心已許之,故言信於心也。
元和中,肅宗巡狩,告南陽太守問暉起居,召拜為尚書僕射。歲中遷太山太守。
暉上疏乞留中,詔許之。因上便宜,陳密事,深見嘉納。詔報曰:「補公家之闕,[一]不累清白之素,斯善美之士也。俗吏苟合,阿意面從,進無謇謇之志,卻無退思之念,[二]患之甚久。惟今所言,適我願也。生其勉之!」
注[一]詩曰:「袞職有闕,仲山甫補之。」
注[二]易蹇卦艮下坎上,艮為山,坎為水,山上有水,蹇難之象也。六二爻上應於五,五為君位,二宜為臣也。居儉難之時,履當其位,不以五在難私身遠害,故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孝經曰:「退思補過。」「謇」與「蹇」通。
是時谷貴,縣官經用不足,[一]朝廷憂之。尚書張林上言:「谷所以貴,由錢賤故也。可盡封錢,一取布帛為租,以通天下之用。又鹽,食之急者,雖貴,人不得不須,官可自□。[二]又宜因交址、益州上計吏往來,市珍寶,收采其利,武帝時所謂均輸者也。」[三]於是詔諸尚書通議。暉奏據林言不可施行,事遂寢。後陳事者復重述林前議,以為於國誠便,帝然之,有詔施行。暉復獨奏曰:
「王制,天子不言有無,諸侯不言多少,祿食之家不與百姓爭利。今均輸之法與賈販無異,鹽利歸官,則下人窮怨,布帛為租,則吏多奸盜,誠非明主所當宜行。」帝卒以林等言為然,得暉重議,因發怒,切責諸尚書。暉等皆自系獄。
三日,詔敕出之。曰:「國家樂聞駁議,黃發無愆,詔書過耳,[四]何故自系?」
暉因稱病篤,不肯復署議。
尚書令以下惶怖,謂暉曰:「今臨得譴讓,柰何稱病,其禍不細!」暉曰:「行年八十,蒙恩得在機密,當以死報。若心知不可而順旨雷同,負臣子之義。今耳目無所聞見,伏待死命。」遂閉口不復言。諸尚書不知所為,乃共劾奏暉。
帝意解,寑其事。後數日,詔使直事郎問暉起居,[五]太醫視疾,太官賜食。
暉乃起謝,復賜錢十萬,布百匹,衣十領。
注[一]經,常也。
注[二]前書曰:「因官器作□鹽。」音義曰:「□,古『煮』字。」
注[三]武帝作均輸法,謂州郡所出租賦,並雇運之直,官總取之,市其土地所出之物。官自轉輸於京,謂之均輸。
注[四]黃發,老稱。謂朱暉也。
注[五]直事郎謂署郎當次直者。
後遷為尚書令,以老病乞身,拜騎都尉,賜錢二十萬。和帝即位,竇憲北征匈奴,暉復上疏諫。頃之,病卒。[一]
注[一]華嶠書曰「暉年五十失妻,昆弟欲為繼室,暉歎曰:『時俗希不以後妻敗家者!』遂不復娶」也。
子頡,修儒術,安帝時至陳相。頡子穆。
穆字公叔。年五歲,便有孝稱。父母有病,輒不飲食,差乃復常。及壯耽學,銳意講誦,或時思至,不自知亡失衣冠,顛隊坑岸。其父常以為專愚,幾不知數馬足。
[一]穆愈更精篤。
注[一]幾音近衣反。前書曰:「石慶為太僕,上問車中幾馬?慶以策數馬畢,舉手曰『六馬。』」言穆用心專愚更甚也。
初舉孝廉。[一]順帝末,江淮盜賊腢起,州郡不能禁。或說大將軍梁冀曰:「朱公叔兼資文武,海內奇士,若以為謀主,賊不足平也。」冀亦素聞穆名,乃辟之,使典兵事,甚見親任。及桓帝即位,順烈太后臨朝,穆以冀埶地親重,望有以扶持王室,因推災異,奏記以勸戒冀曰:「穆伏念明年丁亥之歲,刑德合於干位,[二]易經龍戰之會。其文曰:『龍戰於野,其道窮也。』[三]謂陽道將勝而陰道負也。今年九月天氣鬱冒,五位四候連失正氣,此互相明也。夫善道屬陽,惡道屬陰,若修正守陽,摧折惡類,則福從之矣。穆每事不逮,所好唯學,傳受於師,時有可試。願將軍少察愚言,申納諸儒,[四]而親其忠正,絕其姑息,[五]專心公朝,割除私慾,廣求賢能,斥遠佞惡。夫人君不可不學,當以天地順道漸漬其心。宜為皇帝選置師傅及侍講者,得小心忠篤敦禮之士,將軍與之俱入,參勸講授,師賢法古,此猶倚南山坐平原也,誰能傾之!今年夏,月暈房星,明年當有小□。宜急誅奸臣為天下所怨毒者,以塞災咎。議郎、大夫之位,本以式序儒術高行之士,今多非其人;九卿之中,亦有乖其任者。惟將軍察焉。」又薦種暠、欒巴等。而明年嚴鮪謀立清河王蒜,又黃龍二見沛國。
冀無術學,遂以穆「龍戰」之言為應,於是請暠為從事中郎,薦巴為議郎,舉穆高第,為侍御史。[六]
注[一]謝承書曰「穆少有英才,學明五經。性矜嚴疾惡,不交非類。年二十為郡督郵,迎新太守,見穆曰:『君年少為督郵,因族埶?為有令德?』穆荅曰:
『郡中瞻望明府謂如仲尼,非顏回不敢以迎孔子。』更問風俗人物。太守甚奇之,曰:『僕非仲尼,督郵可謂顏回也。』遂歷職股肱,舉孝廉」也。
注[二]曆法,太歲在丁、壬,歲德在北宮,太歲在亥、卯、未,歲刑亦在北宮,故合於干位也。
注[三]易坤卦上六象詞也。以爻居上六,故雲其道窮也。王弼注云:「陰之為道,卑順不逆,乃全其美,盛而不已。固陽之地,陽所不堪,故戰於野。」
注[四]申,重也。
注[五]姑,且也。息,安也。小人之道,苟且取安也。禮記曰「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也。
注[六]續漢書曰:「穆舉高第,拜侍御史。桓帝臨辟雍,行禮畢,公卿出,虎賁置弓階上,公卿下階皆避弓。穆過,呵虎賁曰:『執天子器,何故投於地!』虎賁怖,即攝弓。穆劾奏虎賁抵罪,公卿皆籩,曰『朱御史可謂臨事不惑者也』。」
時同郡趙康叔盛者,隱於武當山,清靜不仕,以經傳教授。穆時年五十,乃奉書稱弟子。及康歿,喪之如師。其尊德重道,為當時所服。
常感時澆薄,慕尚敦篤,乃作祟厚論。其辭曰:
夫俗之薄也,有自來矣。故仲尼歎曰:「大道之行也,而丘不與焉。」[一]蓋傷之也。夫道者,以天下為一,在彼猶在己也。故行違於道則愧生於心,非畏義也;
事違於理則負結於意,非憚禮也。故率性而行謂之道,[二]得其天性謂之德。[三]
德性失然後貴仁義,[四]是以仁義起而道德遷,[五]禮法興而淳樸散。故道德以仁義為薄,淳樸以禮法為賊也。[六]夫中世之所敦,已為上世之所薄,[七]
況又薄於此乎!
注[一]禮記仲尼歎曰:「大道之行,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鄭玄注曰:「大道,謂三皇、五帝時也。」
注[二]率,循也。子思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也。
注[三]天之所命之謂性,不失天性是為德。
注[四]道德之性失,仁義之多彰。
注[五]遷,徙也。
注[六]老子曰:「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
注[七]中世謂五帝時。
故夫天不崇大則覆幬不廣,地不深厚則載物不博,[一]人不敦厖則道數不遠。[二]
昔在仲尼不失舊於原壤,[三]楚嚴不忍章於絕纓。[四]由此觀之,聖賢之德敦矣。老氏之經曰:「大丈夫處其厚不處其薄,居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
[五]夫時有薄而厚施,行有失而惠用。[六]故覆人之過者,敦之道也;救人之失者,厚之行也。往者,馬援深昭此道,可以為德,誡其兄子曰:「吾欲汝曹聞人之過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得言。」斯言要矣。遠則聖賢履之上世,[七]近則丙吉、張子孺行之漢廷。[八]故能振英聲於百世,播不滅之遺風,不亦美哉!
注[一]幬亦覆。左傳曰:「如天之無不燾,如地之無不載。」「幬」與「燾」同。
注[二]敦厖,厚大也。左傳曰:「人生敦厖。」數猶理也。言人不敦厚,不能入道之精理也。
注[三]原壤,孔子之舊也。禮記曰:「原壤之母死,孔子助之沐幟。原壤登木而歌曰:『狸首之班然,執女手之卷然。』從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親者無失其為親,故者無失其為故。』」注[四]說苑曰:「楚莊王賜腢臣酒,日暮燭滅,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絕其冠纓,告王趣火來上,視絕纓者。王曰:『賜人酒,使醉失禮,柰何欲顯婦人之節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與寡人飲,不絕冠纓者不歡。』腢臣百餘人皆絕去其冠纓,乃上火」也。
注[五]此老子*[道]*德經之詞也。顧歡注曰:「道德為厚,禮法為薄,清虛為實,聲色為華。去彼華薄,取此厚實。」
注[六]俗之凋薄,以厚御之;行*[之]*有失,以惠待之。即上孔子、楚莊是也。
注[七]履,踐也。言敦厚之道,孔子、楚莊已踐履之。
注[八]宣帝時丙吉為丞相,不案吏,曰:「夫以三公府案吏,吾竊陋之。」子孺為車騎將軍,匿名遠權,隱人過失。
然而時俗或異,風化不敦,而尚相誹謗,謂之臧否。記短則兼折其長,貶惡則並伐其善。悠悠者皆是,其可稱乎![一]凡此之類,豈徒乖為君子之道哉,將有危身累家之禍焉。悲夫!行之者不知憂其然,故害興而莫之及也。斯既然矣,又有異焉。
人皆見之而不能自遷。何則?務進者趨前而不顧後,榮貴者矜己而不待人,智不接愚,富不賑貧,貞士孤而不恤,賢者□而不存。故田蚡以尊顯致安國之金,[二]淳於以貴埶引方進之言。[三]夫以韓、翟之操,為漢之名宰,[四]然猶不能振一貧賢,薦一孤士,又況其下者乎!此禽息、史魚所以專名於前,而莫繼於後者也。[五]故時敦俗美,則小人守正,利不能誘也;時否俗薄,雖君子為邪,義不能止也。[六]何則?先進者既往而不反,後來者複習俗而追之,是以虛華盛而忠信微,刻薄稠而純篤稀。斯蓋谷風有「棄予」之歎,[七]伐木有「鳥鳴」之悲矣![八]
注[一]悠悠,多也。稱,舉也。
注[二]田蚡,*(武)**[景]*帝王皇后同產弟,為太尉,親貴用事。韓安國為梁王太傅,坐法失官,安國以五百金遺蚡,蚡為言太后,即召以為北地都尉也。
注[三]翟方進,成帝時為丞相。淳於長,元後姊子,封定陵侯,以能謀議為九卿,用事。方進獨與長交,稱薦之也。
注[四]前書曰:「天子以韓安國為國器,拜御史大夫。」又曰:「翟方進智能有餘,天子甚重之。」故言名宰也。
注[五]韓詩外傳曰:「禽息,秦大夫,薦百里奚不見納。繆公出,當車以頭擊闑,腦乃精出,曰:『臣生無補於國,不如死也。』繆公感寤而用百里奚,秦以大化。」
禮,大夫殯於正室,士於適室。韓子曰,史魚,□大夫。卒,委柩後寢。□君吊而問之。曰:「不能進蘧伯玉,退彌子瑕。」以尸諫也。
注[六]皆牽於時也。
注[七]詩小雅曰:「習習谷風,維風及雨。將恐將懼,維予與汝。將安將樂,汝轉棄予。」
注[八]詩小雅曰「伐木丁丁,鳥鳴嚶嚶。出自幽谷,遷於喬木。嚶其鳴矣,求其友聲」也。
嗟乎!世士誠躬師孔聖之崇則,嘉楚嚴之美行,希李老之雅誨,思馬援之所尚,鄙二宰之失度,美韓稜之抗正,[一]貴丙、張之弘裕,賤時俗之誹謗,則道豐績盛,名顯身榮,載不刊之德,[二]播不滅之聲。然*[後]*知薄者之不足,厚者之有餘也。彼與草木俱朽,[三]此與金石相傾,[四]豈得同年而語,並日而談哉?」
注[一]事具韓稜傳也。
注[二]刊,削也。
注[三]彼謂薄也。
注[四]此謂厚也。老子曰:「高下之相傾。」
穆又著絕交論,亦矯時之作。[一]
注[一]穆集載論,其略曰:「或曰:『子絕存問,不見客,亦不荅也,何故?』曰:『古者,進退趨業,無私游之交,相見以公朝,享會以禮紀,否則朋徒受習而已。』曰:『人將疾子,如何?』曰:『寧受疾。』曰:『受疾可乎?』曰:『世之務交遊也久矣,敦千乘不忌於君,犯禮以追之,背公以從之。其愈者,則孺子之愛也;其甚者,則求蔽過竊譽,以贍其私。事替義退,公輕私重,居勞於聽也。或於道而求其私,贍矣。是故遂往不反,而莫敢止焉。是川瀆並決,而莫之敢塞;游豶蹂稼,而莫之禁也。詩云:「威儀棣棣,不可筭也。」後生將復何述?
而吾不才,焉能規此?實悼無行,子道多闕,臣事多尤,思復白圭,重考古言,以補往過。時無孔堂,思兼則滯,匪有廢也,則亦焉興?是以敢受疾也,不亦可乎!』」文士傳曰:「世無絕交。」又與劉伯宗絕交書及詩曰:「昔我為豐令,足下不遭母憂乎?親解縗絰,來入豐寺。及我為持書御史,足下親來入台。足下今為二千石,我下為郎,乃反因計吏以謁相與。足下豈丞尉之徒,我豈足下部*[民]*,欲以此謁為榮寵乎?咄!劉伯宗於仁義道何其薄哉!」其詩曰:「北山有鴟,不絜其翼。飛不正向,寢不定息。饑則木攬,飽則泥伏。饕餮貪污,臭腐是食。填腸滿嗉,嗜欲無極。長鳴呼鳳,謂鳳無德。鳳之所趣,與子異域。
永從此訣,各自努力!」蓋因此而著論也。
梁冀驕暴不悛,朝野嗟毒,穆以故吏,懼其釁積招禍,復奏記諫曰:「古之明君,必有輔德之臣,規諫之官,下至器物,銘書成敗,以防遺失。[一]故君有正道,臣有正路,[二]從之如升堂,違之如赴壑。今明將軍地有申伯之尊,[三]位為腢公之首,[四]一日行善,天下歸仁,[五]終朝為惡,四海傾覆。頃者,官人俱匱,加以水蟲為害。[六]京師諸官費用增多,詔書發調或至十倍。各言官無見財,皆當出民,搒掠割剝,強令充足。公賦既重,私斂又深。牧守長吏,多非德選,貪聚無猒,遇人如虜,或絕命於棰楚之下,或自賊於迫切之求。[七]
又掠奪百姓,皆托之尊府。遂令將軍結怨天下,吏人酸毒,道路歎嗟。昔秦政煩苛,百姓土崩,陳勝奮臂一呼,天下鼎沸,[八]而面諛之臣,猶言安耳。[九]
諱惡不悛,卒至亡滅。昔永和之末,綱紀少□,頗失人望。四五歲耳,而財空戶散,下有離心。馬免之徒乘敝而起,荊揚之閒幾成大患。[一0]幸賴順烈皇后初政清靜,內外同力,僅乃討定。今百姓慼慼,困於永和,內非仁愛之心可得容忍,外非守國之計所宜久安也。夫將相大臣,均體元首,共輿而馳,同舟而濟,輿傾舟覆,患實共之。
豈可以去明即昧,履危自安,[一一]主孤時困,而莫之恤乎!宜時易宰守非其人者,減省第宅園池之費,拒絕郡國諸所奉送。內以自明,外解人惑,使挾奸之吏無所依托,司察之臣得盡耳目。憲度既張,遠邇清壹,則將軍身尊事顯,德耀無窮。天道明察,無言不信,惟垂省覽。」冀不納,而縱放日滋,遂復賂遺左右,交通宦者,任其子弟、賓客以為州郡要職。穆又奏記極諫,冀終不悟。
報書云:「如此,僕亦無一可邪?」穆言雖切,然亦不甚罪也。
注[一]黃帝作巾機之法,孔甲有盤盂之誡。太公陰謀曰,武王衣之銘曰:「桑蠶苦,女工難,得新捐故後必寒。」鏡銘曰:「以鏡自照者見形容,以人自照者見吉凶。」觴銘曰「樂極則悲,沉湎致非,社稷為危」也。
注[二]說苑君道篇曰:「人君之道,清淨無為,務在博愛,趨在任賢,廣開耳目,以察萬方,不固溺於流俗,不拘繫於左右。」臣術篇曰「人臣之術,順從覆命,無所敢專,義不苟合,位不苟尊,必有益於國,必有補於君」也。
注[三]申國之伯,周宣王之元舅。
注[四]冀絕席於三公。
注[五]論語曰:「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
注[六]水災及蝗蟲也。
注[七]賊,殺也。
注[八]前書淮南王謂伍被曰「陳勝,吳廣起於大澤,奮臂大呼,天下響應」也。
注[九]秦胡亥時,山東兵大起,叔孫通謂胡亥曰:「鼠竊狗盜,郡縣逐捕之,不足憂。」諸生曰:「何先生言之諛也!」
注[一0]質帝時,九江賊馬免稱「黃帝」,歷陽賊華孟稱「黑帝」,並九江都尉滕撫討斬之。九江、歷陽是荊揚之閒也。
注[一一]即,就也。
永興元年,河溢,漂害人庶數十萬戶,百姓荒饉,流移道路。冀州盜賊尤多,故擢穆為冀州刺史。州人有宦者三人為中常侍,並以檄謁穆。穆疾之,辭不相見。冀部令長聞穆濟河,解印綬去者四十餘人。及到,奏劾諸郡,至有自殺者。
以威略權宜,盡誅賊渠帥。舉劾權貴,或乃死獄中。有宦者趙忠喪父,歸葬安平,[一]僭為璵璠、玉匣、偶人。[二]穆聞之,下郡案驗。吏畏其嚴明,遂發墓剖棺,陳屍出之,而收其家屬。帝聞大怒,征穆詣廷尉,[三]輸作左校。[四]
太學書生劉陶等數千人詣闕上書訟穆曰:「伏見施刑徒朱穆,處公憂國,拜州之日,志清奸惡。誠以常侍貴寵,父兄子弟布在州郡,競為虎狼,噬食小人,故穆張理天網,補綴漏目,羅取殘禍,以塞天意。由是內官鹹共恚疾,謗讟煩興,讒隙仍作,極其刑□,輸作左校。天下有識,皆以穆同勤禹、稷而被共、鯀之戾,若死者有知,則唐帝怒於崇山,重華忿於蒼墓矣。[五]當今中官近習,[六]竊持國柄,[七]手握王爵,口含天憲,運賞則使餓隸富於季孫,[八]呼腔則令伊、顏化為桀、跖。[九]而穆獨亢然不顧身害。非惡榮而好辱,惡生而好死也,徒感王綱之不攝,[一0]
懼天網之久失,故竭心懷憂,為上深計。臣願黥首系趾,[一一]代穆校作。」
帝覽其奏,乃赦之。
注[一]安平,郡,冀州所部。
注[二]玉匣長尺,廣二寸半,衣死者自□以下至足,連以金縷,天子之制也。
左傳曰:「陽虎將以璵璠斂。」杜預注云:「美玉名,君所佩也。」偶人,明器之屬也。
注[三]謝承書曰:「穆臨當就道,冀州從事欲為畫像置聽事上,穆留板書曰:『勿畫吾形,以為重負。忠義之未顯,何形象之足紀也!』」注[四]左校,署名,屬將作,掌左工徒。
注[五]尚書曰:「放驩兜於崇山。」孔安國注曰:「崇山,南裔也。」山海經曰:
「有讙頭之國,帝堯葬焉。」郭璞注云:「讙頭,驩兜也。」禮記曰:「舜葬蒼梧之野。」
注[六]鄭玄注禮記云:「近習,天子所親幸者。」
注[七]周禮以八柄詔王馭腢臣,謂爵、祿、予、置、生、奪、廢、誅也。
注[八]運,行也。論語曰:「季氏富於周公。」
注[九]呼腔,吐納也。伊尹、顏回、夏桀、盜跖也。
注[一0]攝,持也。
注[一一]黥首謂鑿額涅墨也。系趾謂釱其足也,以鐵著足曰釱也。
穆居家數年,在朝諸公多有相推薦者,於是征拜尚書。穆既深疾宦官,及在台閣,旦夕共事,志欲除之。乃上疏曰:「案漢故事,中常侍參選士人。建武以後,乃悉用宦者。自延平以來,浸益貴盛,假貂璫之飾,處常伯之任,[一]天朝政事,一更其手,灌傾海內,寵貴無極,子弟親戚,並荷榮任,故放濫驕溢,莫能禁御。凶狡無行之徒,媚以求官,恃埶怙寵之輩,漁食百姓,窮破天下,空竭小人。愚臣以為可悉罷省,遵復往初,率由舊章,更選海內清淳之士,明達國體者,以補其處。即陛下可為堯舜之君,觿僚皆為稷契之臣,兆庶黎萌蒙被聖化矣。」帝不納。後穆因進見,口復陳曰:「臣聞漢家舊典,置侍中、中常侍各一人,省尚書事,[二]黃門侍郎一人,傳發書奏,[三]皆用姓族。[四]自和熹太后以女主稱制,不接公卿,乃以閹人為常侍,小黃門通命兩宮。自此以來,權傾人主,窮困天下。宜皆罷遣,博選耆儒宿德,與參政事。」帝怒,不應。
穆伏不肯起。左右傳出,[五]良久乃趨而去。自此中官數因事稱詔詆毀之。
注[一]璫以金為之,當冠前,附以金蟬也。漢官儀曰:「中常侍,秦官也。漢興,或用士人,銀璫左貂。光武已後,專任宦者,右貂金璫。」常伯,侍中。
注[二]省,覽也。
注[三]傳,通也。
注[四]引用士人有族望者。
注[五]傳聲令出。
穆素剛,不得意,居無幾,憤懣發疽。[一]延熹六年,卒,時年六十四。祿仕數十年,蔬食布衣,家無餘財。公卿共表穆立節忠清,虔恭機密,守死善道,宜蒙旌寵。策詔□述,追贈益州太守。所著論、策、奏、教、書、詩、記、嘲,凡二十篇。[二]
注[一]疽,癰也。
注[二]袁山松書曰:「穆著論甚美,蔡邕嘗至其家自寫之。」
穆前在冀州,所辟用皆清德長者,多至公卿、州郡。子野,少有名節,仕至河南尹。[一]初,穆父卒,穆與諸儒考依古義,謚曰貞宣先生。[二]及穆卒,蔡邕復與門人共述其體行,謚為文忠先生。[三]
注[一]野字子遼,見荀爽薦文。
注[二]謚法曰:「清白守節曰貞,善聞周達曰宣。」
注[三]袁山松書曰:「蔡邕議曰:『魯季文子,君子以為忠,而謚曰文子。又傳曰:「忠,文之實也。」忠以為實,文以彰之。』遂共謚穆。荀爽聞而非之。故張璠論曰:『夫謚者,上之所贈,非下之所造,故顏、閔至德,不聞有謚。朱、蔡各以衰世臧否不立,故私議之。』」論曰:朱穆見比周傷義,偏黨毀俗,[一]志抑朋游之私,遂著絕交之論。蔡邕以為穆貞而孤,又作正交而廣其致焉。[二]蓋孔子稱「上交不諂,下交不黷」,[三]又曰「晏平仲善與人交」,子夏之門人亦問交於子張。[四]故易明「斷金」之義,[五]詩載「燕朋」之謠。[六]若夫文會輔仁,直諒多聞之友,時濟其益,[七]紵衣傾蓋,彈冠結綬之夫,遂隆其好,[八]斯固交者之方焉。[九]至乃田、竇、□、霍之遊客,[一0]廉頗、翟公之門賓,[一一]進由埶合,退因衰異。
又專諸、荊卿之感激,[一二]侯生、豫子之投身,[一三]情為恩使,命緣義輕。
皆以利害移心,懷德成節,非夫交照之本,未可語失得之原也。穆徒以友分少全,因絕同志之求;黨俠生敝,而忘得朋之義。[一四]蔡氏貞孤之言,其為然也!古之善交者詳矣。漢興稱王陽、貢禹、陳遵、張竦,[一五]中世有廉范、慶鴻、陳重、賴義雲。
注[一]左傳曰:「頑嚚不友,是與比周。」杜預注云:「比,近也。周,密也。」
注[二]邕論略曰:「聞之前訓曰:『君子以朋友講習,而正人無有淫朋。』是以古之交者,其義敦以正,其誓信以固。逮至周德始衰,頌聲既寢,伐木有『鳥鳴』之刺,谷風有『棄予』之怨,其所由來,政之缺也。自此已降,彌以陵□,或闕其始終,或強其比周。是以搢紳患其然,而論者諄諄如也。疾淺薄而攜貳者有之,惡朋黨而絕交遊者有之。其論交也,曰富貴則人爭趣之,貧賤則人爭去之。是以君子慎人所以交己,審己所以交人,富貴則無暴集之客,貧賤則無棄舊之賓矣。故原其所以來,則知其所以去;見其所以始,則鶯其所以終。彼貞士者,貧賤不待夫富貴,富貴不驕乎貧賤,故可貴也。蓋朋友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離。善則久要不忘平生之言,惡則忠告善誨之,否則止,無自辱焉。故君子不為可棄之行,不患人之遺己也。信有可歸之德,不病人之遠己也。不幸或然,則躬自厚而薄責於人,怨其遠矣;求諸己而不求諸人,咎其稀矣。夫遠怨稀咎之機,鹹在乎躬,莫之能改也。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而二子各有聞乎夫子,然則以交誨也。商也寬,故告之以距人,師也褊,故訓之以容觿,各從其行而矯之。至於仲尼之正教,則泛愛觿而親仁,故非善不喜,非仁不親,交遊以方,會友以文,可無貶也。谷梁子亦曰:『心志既通,名譽不聞,友之罪也。』今將患其流而塞其源,病其末而刈其本,無乃未若擇其正而黜其邪,與其彼農皆黍而獨稷焉。夫黍亦神農之嘉谷,與稷並為粢盛也,使交而可廢,則黍其愆矣。
括二論而言之,則刺薄者博而洽,斷交者貞而孤。孤有羔羊之節,與其不獲已而矯時也,走將從夫孤焉。」
注[三]易系辭之言也。
注[四]並見論語。
注[五]易系辭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注[六]詩小雅伐木序云:「燕朋友故舊也。」其詩曰:「伐木滸滸,釃酒有藇。」
釃音所宜反。藇音序。
注[七]論語曰:「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又曰:「益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
注[八]左傳曰,吳季札以縞帶贈子產,子產獻紵衣焉。孔叢子曰:「孔子與程子相遇於塗,傾蓋而語。」傾蓋謂駐車交蓋也。前書曰,王陽、貢禹相與為友,朱博與蕭育為友,時稱「蕭朱結綬,王貢彈冠」,言其趣捨同,相薦達。
注[九]方,道也。
注[一0]竇嬰,孝文皇后從兄子,封魏其侯,游士賓客爭歸之。武帝時為丞相。
田蚡,*(武)**[景]*帝王皇后同產弟,為太尉。蚡以太后故親幸,數言事多效,士吏趨埶利者皆去嬰而歸蚡。□青拜大將軍,青姊子霍去病為驃騎將軍,皆為大司馬。去病秩祿與大將軍等,自是後青日衰而去病益貴,青故人門下多去事去病,輒得官爵也。
注[一一]史記曰,廉頗趙人,封為信平君,假相國。長平之免歸也,故客盡去;
及復用為將,客又至。廉頗曰:「客退矣。」客曰:「吁!君何見之晚也?夫以市道交,君有埶我即從君,無埶即去,此其理也,又何怨焉?」下邽翟公為廷尉,賓客亦填門;及廢,門外可設爵羅。後復為廷尉,賓客欲往,翟公大署其門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貧一富,乃知交態。一貴一賤,交情乃見」也。
注[一二]史記曰,專諸,堂邑人。吳公子光以嫡嗣未得立,請專諸刺吳王僚。
諸曰:「王僚可殺也,母老子弱,是其無如我何?」光乃置酒請王僚。酒酣,專諸置匕首魚炙之中,以刺王僚,立死。又曰,荊軻,□人也。燕太子丹質於秦,秦王政遇之不善,丹怨亡歸,與軻交結,乃尊為上卿,故謂之荊卿。軻入秦,刺始皇不遂而死也。
注[一三]史記曰,侯嬴,魏隱士,為大梁夷門門者,魏公子無忌請為上客。秦圍邯鄲,嬴教公子竊兵符北救趙,乃自剄。又曰,豫讓,晉人。趙襄子滅智伯,讓曰:「士為知己者死。」乃變名姓,欲刺襄子,襄子令執之,遂伏□而死。
注[一四]易曰:「西南得朋。」
注[一五]前書曰,陳遵字孟公,杜陵人也。張竦字伯松。竦博學通達,以廉儉自守,而遵放縱不拘。操行雖異,然相親友也。
樂恢字伯奇,京兆長陵人也。父親,為縣吏,得罪於令,收將殺之。恢年十一,常俯伏寺門,晝夜號泣。令聞而矜之,即解出親。
恢長好經學,事博士焦永。永為河東太守,恢隨之官,閉廬精誦,不交人物。
後永以事被考,諸弟子皆以通關被系,[一]恢獨*(皦)**[曒]*然不□於法,[二]
遂篤志為名儒。性廉直介立,[三]行不合己者,雖貴不與交。信陽侯陰就數致禮請恢,恢絕不荅。
注[一]為交通關涉也。
注[二]*(皦)**[曒]*,明也,音公鳥反。或從「白」作「皎」,音亦同。
注[三]介,特也。
後仕本郡吏,太守坐法誅,[一]故人莫敢往,恢獨奔喪行服,坐以抵罪。歸,復為功曹,選舉不阿,請托無所容。同郡楊政數觿毀恢,後舉政子為孝廉,由是鄉里歸之。辟司空牟融府。會蜀郡太守第五倫代融為司空,恢以與倫同郡,不肯留,薦穎川杜安而退。諸公多其行,連辟之,遂皆不應。[二]
注[一]東觀記京兆尹張恂召恢,署戶曹史。
注[二]華嶠書曰:「安擢為宛令,以病去。章帝行過穎川,安上書,召拜御史,遷至巴郡太守。而恢在家,安與恢書通問,恢告吏口謝,且讓之曰:『為宛令不合志,病去可也。干人主以窺覦,非也。違平生操,故不報。』安亦節士也,年十三入太學,號奇童。洛陽令周紆自往候安,安謝不見。京師貴戚慕其行,或遺之書,安不發,悉壁藏之。及後捕案貴戚賓客,安開壁出書,印封如故。」
後征拜議郎。會車騎將軍竇憲出征匈奴,恢數上書諫爭,朝廷稱其忠。[一]入為尚書僕射。是時河南尹王調、洛陽令李阜與竇憲厚善,縱捨自由。恢劾奏調、阜,並及司隸校尉。諸所刺舉,無所迴避,貴戚惡之。[二]憲弟夏陽侯纓欲往候恢,恢謝不與通。憲兄弟放縱,而忿其不附己。妻每諫恢曰:「昔人有容身避害,何必以言取怨?」恢歎曰:「吾何忍素餐立人之朝乎!」遂上疏諫曰:「臣聞百王之失,皆由權移於下。大臣持國,常以埶盛為咎。伏念先帝,聖德未永,早棄萬國。陛下富於春秋,纂承大業,[三]諸舅不宜干正王室,以示天下之私。
經曰:『天地乖互,觿物夭傷。君臣失序,萬人受殃。』政失不救,其極不測。
方今之宜,上以義自割,下以謙自引。四舅可長保爵土之榮,[四]皇太后永無籩負宗廟之憂,誠策之上者也。」書奏不省。時竇太后臨朝,和帝未親萬機,恢以意不得行,乃稱疾乞骸骨。詔賜錢,太醫視疾。恢薦任城郭均、成陽高鳳,而遂稱篤。拜騎都尉,上書辭謝曰:「仍受厚恩,無以報效。夫政在大夫,孔子所疾;[五]世卿持權,春秋以戒。[六]聖人懇惻,不虛言也。
近世外戚富貴,必有驕溢之敗。今陛下思慕山陵,未遑政事;諸舅寵盛,權行四方。若不能自損,誅罰必加。臣壽命垂盡,臨死竭愚,惟蒙留神。」詔聽上印綬,乃歸鄉里。竇憲因是風厲州郡迫脅,恢遂飲藥死。弟子縗絰挽者數百人,[七]觿庶痛傷之。
注[一]東觀記載恢所上書諫曰:「春秋之義,王者不理夷狄。得其地不可墾發,得其人無益於政,故明王之於夷狄,紅縻而已。孔子曰:『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以漢之盛,不務修舜、禹、周公之*(術)**[德]*,而無故興干戈,動兵革,以求無用之物,臣誠惑之!」
注[二]決錄注曰:「調字叔和,為河南尹。永和二年,坐買洛陽令同郡任稜竹田及上罷城東漕渠免官。」
注[三]春秋謂年也。言年少,春秋尚多,故稱富。
注[四]四舅謂竇憲、弟篤、景、纓也。
注[五]論語孔子曰:「天下有道,政不在大夫。」
注[六]左傳曰:「齊崔氏出奔□。」公羊傳曰:「崔氏者何?齊大夫。稱崔氏者何?貶。曷為貶?譏世卿也。」
注[七]挽,引柩也。
後竇氏誅,帝始親事,恢門生何融等上書陳恢忠節,除子己為郎中。[一]
注[一]三輔決錄注曰:「己字伯文,為郎非其好也,去官。」
何敞字文高,扶風平陵人也。其先家於汝陰。六世祖比干,學尚書於朝錯,[一]
武帝時為廷尉正,與張湯同時。湯持法深而比干務仁恕,數與湯爭,雖不能盡得,然所濟活者以千數。後遷丹*(楊)**[陽]*都尉,因徙居平陵。敞父寵,建武中為千乘都尉,以病免,遂隱居不仕。
注[一]何氏家傳:「*(雲並)**[六世]*祖父比干,字少卿,經明行修,兼通法律。
為汝陰縣獄吏決曹掾,平活數千人。後為丹陽都尉,獄無冤囚,淮汝號曰『何公』。征和三年三月辛亥,天大陰雨,比干在家,日中夢貴客車騎滿門,覺以語妻。語未已,而門有老嫗可八十餘,頭白,求寄避雨,雨甚而衣履不沾清。雨止,送至門,乃謂比干曰:『公有陰德,今天錫君策,以廣公之子孫。』因出懷中符策,狀如簡,長九寸,凡九百九十枚,以授比干,子孫佩印綬者當如此筭。
比干年五十八,有六男,又生三子。本始元年,自汝陰徙平陵,代為名族。」
敞性公正。自以趣捨不合時務,每請召,常稱疾不應。元和中,辟太尉宋由府,由待以殊禮。敞論議高,常引大體,多所匡正。司徒袁安亦深敬重之。是時京師及四方累有奇異鳥獸草木,言事者以為祥瑞。敞通經傳,能為天官,意甚惡之。乃言於二公曰:「夫瑞應依德而至,災異緣政而生。故鈽鵒來巢,昭公有干侯之□;[一]西狩獲麟,孔子有兩楹之殯。[二]海鳥避風,臧文祀之,君子譏焉。[三]今異鳥翔於殿屋,怪草生於庭際,不可不察。」由、安懼然不敢荅。[四]
居無何而肅宗崩。
注[一]春秋:「有鈽鵒來巢。」左氏傳魯大夫師已曰:「文、成之世,童謠有之曰:『鈽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鈽鵒跦跦,公在干侯。』」季平子逐昭公,公遜於干侯。杜預註:「干侯在魏郡斥丘縣,晉境內邑也。」
注[二]公羊傳曰:「西狩獲麟,有以告孔子者曰:『有志而角者何?』孔子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反袂拭面,涕下沾袍,曰:『吾道窮矣!』」何氏注曰:「麟者,太平之符,聖人之類。時得麟而死,此亦天告夫子將沒之征也。」禮記孔子謂子貢曰:「予疇昔夜夢坐奠於兩楹之閒焉。殷人殯於兩楹之閒,丘即殷人也,予殆將死也。」遂寢疾,七日而死。
注[三]國語曰,海鳥爰居,止於魯東門之外三日,臧文仲使國人祭之。展禽譏焉,因曰:「今茲海其有風乎?廣川之鳥恆知避風。」是歲海多大風,冬暖。文仲聞之,曰:「吾過矣!」
注[四]懼音紀具反。
時竇氏專政,外戚奢侈,賞賜過制,倉帑為虛。[一]敞奏記由曰:「敞聞事君之義,進思盡忠,退思補過。歷觀世主時臣,無不各欲為化,垂之無窮,然而平和之政萬無一者,蓋以聖主賢臣不能相遭故也。今國家秉聰明之弘道,明公履晏晏之純德,[二]君臣相合,天下翕然,治平之化,有望於今。孔子曰:『如有用我者,三年有成。』今明公視事,出入再開,宜當克己,以□四海之心。禮,一谷不升,則損服徹膳。[三]天下不足,若己使然。而比年水旱,人不收穫,涼州緣邊,家被凶害,[四]男子疲於戰陳,妻女勞於轉運,老幼孤寡,歎息相依,又中州內郡,公私屈竭,此實損膳節用之時。國恩覆載,賞賚過度,但聞臘賜,自郎官以上,公卿王侯以下,至於空竭帑藏,損耗國資。尋公家之用,皆百姓之力。明君賜賚,宜有品制,忠臣受賞,亦應有度,[五]是以夏禹玄圭,周公束帛。[六]今明公位尊任重,責深負大,上當匡正綱紀,下當濟安元元,豈但空空無違而已哉!宜先正己以率腢下,還所得賜,因陳得失,奏王侯就國,除苑囿之禁,節省浮費,賑恤窮孤,則恩澤下暢,黎庶悅豫,上天聰明,必有立應。使百姓歌誦,史官紀德,豈但子文逃祿,[七]公儀退食之比哉!」[八]由不能用。
注[一]帑音它朗反。
注[二]晏晏,溫和也。
注[三]禮記曰:「歲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損服,減損服御。
注[四]時西羌犯邊為害也。
注[五]臘賜大將軍、三公錢各二十萬,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特進、侯十五萬,卿十萬,校尉五萬,尚書三萬,侍中、將、大夫各二萬,千石、六百石各七千,虎賁、羽林郎二人共三千,以為祀門戶直。見漢官儀也。
注[六]尚書曰:「召公出取幣,入錫周公。」
注[七]國語:「昔楚□子文三登令尹,無一日之積。成王聞子文朝不及夕也,於是乎每朝設脯七束,糗一筐,以羞子文。成王每出子文之祿,必逃,王止而後復。人謂子文曰:『人生求富,子逃之,何也?』對曰:『從政者,以庇人也。
人多曠者而我取富焉,是勤人以自封也,死無日矣。我逃死,非逃富也。』」注[八]史記:「公儀休相魯,食茹而美,拔園葵而棄之,見布好而逐出其家婦,燔其機,云『欲令農士女工安得奪其貨乎』?」比音庇。
時齊殤王子都鄉侯暢奔吊國憂,上書未報,[一]侍中竇憲遂令人刺殺暢於城門屯□之中,[二]而主名不立。敞又說由曰:「劉暢宗室肺府,茅土藩臣,來吊大憂,上書須報,[三]親在武□,致此殘酷。奉憲之吏,莫適討捕,[四]蹤多不顯,主名不立。敞備數股肱,職典賊曹,[五]故欲親至發所,以糾其變,而二府以為故事三公不與賊盜。[六]昔陳平生於征戰之世,猶知宰相之分,云『外鎮四夷,內撫諸侯,使卿大夫各得其宜』。[七]今二府執事不深惟大義,惑於所聞,公縱奸慝,莫以為咎。惟明公運獨見之明,昭然勿疑,敞不勝所見,請獨奏案。」由乃許焉。二府聞敞行,皆遣主者隨之,[八]於是推舉具得事實,京師稱其正。
注[一]時章帝崩也。殤王名石,齊武王演之孫也。
注[二]暢得幸竇太后,故刺殺之。
注[三]須,待也。
注[四]適音的。謂無指的討捕也。
注[五]股肱謂手臂也。公府有賊曹,主知盜賊也。
注[六]敞在太尉府,二府謂司徒、司空。丙吉為丞相不案事,遂為故事,見馬防傳也。
注[七]陳平為左丞相,對文帝曰:「宰相者,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育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
注[八]主者謂主知之盜賊之曹也。
以高第拜侍御史。時遂以竇憲為車騎將軍,大發軍擊匈奴,而詔使者為憲弟篤、景並起邸第,興造勞役,百姓愁苦。敞上疏諫曰:「臣聞匈奴之為桀逆久矣。平城之圍,嫚書之恥,[一]此二辱者,臣子所為捐軀而必死,高祖、呂後忍怒還忿,捨而不誅。伏惟皇太后秉文母之操,[二]陛下履晏晏之姿,匈奴無逆節之罪,漢朝無可籩之恥,而盛春東作,[三]興動大役,元元怨恨,鹹懷不悅。而猥復為□尉篤、奉車都尉景繕修館第,彌街絕裡。臣雖斗筲之人,[四]誠竊懷怪,以為篤、景親近貴臣,當為百僚表儀。今觿軍在道,朝廷焦唇,百姓愁苦,縣官無用,而遽起大第,崇飾玩好,非所以垂令德,示無窮也。宜且罷工匠,專憂北邊,恤人之困。」書奏不省。
注[一]匈奴冒頓以精兵三十萬騎,圍高帝於白登七日。案:白登在平城東南十餘里。高後時,冒頓遺高後書曰:「陛下獨立,孤僨獨居,兩主不樂,無以自娛,願以所有,易其所無。」孤僨,冒頓自請。
注[二]文母,文王之妻大姒也。詩曰「既有烈考,亦有文母」也。
注[三]歲起於東,人始就耕,故曰東作。
注[四]鄭玄注論語:「筲,竹器,容斗二升。」
後拜為尚書,復上封事曰:「夫忠臣憂世,犯主嚴顏,譏刺貴臣,至以殺身滅家而猶為之者,何邪?君臣義重,有不得已也。臣伏見往事,國之危亂,家之將凶,皆有所由,較然易知。[一]昔鄭武姜之幸叔段,[二]□莊公之寵州吁,[三]愛而不教,終至凶戾。
由是觀之,愛子若此,猶饑而食之以毒,適所以害之也。[四]伏見大將軍憲,始遭大憂,公卿比奏,欲令典干國事。[五]憲深執謙退,固辭盛位,懇懇勤勤,言之深至,天下聞之,莫不悅喜。今踰年無幾,大禮未終,卒然中改,兄弟專朝。憲秉三軍之重,篤、景總宮□之權,而虐用百姓,奢侈僭偪,誅戮無罪,肆心自快。今者論議凶凶,鹹謂叔段、州吁復生於漢。臣觀公卿懷持兩端,不肯極言者,以為憲等若有匪懈之志,則己受吉甫□申伯之功,[六]如憲等陷於罪辜,則自取陳平、周勃順呂後之權,[七]終不以憲等吉凶為憂也。臣敞區區,誠欲計策兩安,絕其撓撓,塞其涓涓,[八]上不欲令皇太后損文母之號,陛下有誓泉之譏,[九]下使憲等得長保其福佑。然臧獲之謀,上安主父,下存主母,猶不免於嚴怒。[一0]臣伏惟累祖蒙恩,至臣八世,[一一]復以愚陋,旬年之閒,歷顯位,備機近,每念厚德,忽然忘生。雖知言必夷滅,而冒死自盡者,誠不忍目見其禍而懷默苟全。駙馬都尉纓,雖在弱冠,有不隱之忠,比請退身,願抑家權。可與參謀,聽順其意,誠宗廟至計,竇氏之福。」
注[一]較,明。
注[二]左傳,鄭武姜愛少子叔段,莊公立,武姜請以京封叔段,謂之京城大叔,後武姜引以襲鄭。
注[三]左傳,□莊公寵庶子州吁,州吁好兵,公不禁。大夫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莊公不從。
及卒,適子桓公立,州吁乃殺桓公而篡其位。
注[四]史記蘇秦曰:「饑人之所以饑而不食烏喙,為其愈充腹而與餓死同患也。」
注[五]比,頻也。干,主也。
注[六]申伯,周宣王元舅也,有令德,故尹吉甫作頌以美之。其詩曰:「維岳降神,生甫及申。申伯之德,柔惠且直。揉此萬邦,聞於四國。」
注[七]呂後欲封呂祿、呂產為王,王陵諫不許,陳平、周勃順旨而封之。呂後崩,平、勃合謀,卒誅產、祿也。
注[八]周金人銘曰「涓涓不壅,終為江河;綿綿不絕,或成網羅」也。
注[九]左傳,鄭武姜引大叔段襲莊公,莊公寘姜氏於城穎,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
注[一0]方言:「臧獲,奴婢賤稱也。」史記曰:「蘇秦謂燕王曰:『客有遠為吏,其妻私人。其夫將來,私者憂之,妻曰:「勿憂,吾已為作藥酒待之矣。」居三日,其夫果至,妻使妾舉藥酒而進之。妾欲言酒之藥乎,則恐逐其主母也;欲勿言邪,則恐殺其主父。於是佯僵而棄酒。主父怒,笞之。故妾僵而覆酒,上存主父,下存主母,然猶不免於笞。』」注[一一]東觀記曰,何修生成,為漢膠東相;成生果,為太中大夫;果生比干,為丹陽都尉;比干生壽,蜀郡太守;壽生顯,京輔都尉;顯生鄢,光祿大夫;
鄢生寵,濟南都尉;寵生敞:八世也。
敞數切諫,言諸竇罪過,憲等深怨之。時濟南王康尊貴驕甚,[一]憲乃白出敞為濟南太傅。敞至國,輔康以道義,數引法度諫正之,康敬禮焉。
注[一]康,光武少子也。
歲余,遷汝南太守。敞疾文俗吏以苛刻求當時名譽,故在職以寬和為政。立春日,常召督郵還府,[一]分遣儒術大吏案行屬縣,顯孝悌有義行者。及舉冤獄,以春秋義斷之。是以郡中無怨聲,百姓化其恩禮。其出居者,皆歸養其父母,追行喪服,[二]推財相讓者二百許人。[三]置立禮官,不任文吏。又修理鮦陽舊渠,百姓賴其利,[四]墾田增三萬餘頃。吏人共刻石,頌敞功德。
注[一]督郵主司察愆過,立春陽氣發生,故召歸。
注[二]出居謂與父母別居者。其親先亡者自恨喪禮不足,追行喪制也。
注[三]東觀記曰:「高譚等百八十五人推財相讓。」
注[四]鮦陽,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新蔡縣北。水經注云:「葛陂東出為鮦水,俗謂之三丈陂。」
及竇氏敗,有司奏敞子與夏陽侯纓厚善,坐免官。永元十二年復征,三遷五官中郎將。常忿疾中常侍蔡倫,倫深憾之。元興元年,敞以祠廟嚴肅,微疾不齋,後鄧皇后上太傅禹頤,敞起隨百官會,倫因奏敞詐病,坐抵罪。卒於家。
論曰:永元之際,天子幼弱,太后臨朝,竇氏憑盛戚之權,將有呂、霍之變。[一]
幸漢德未衰,大臣方忠,袁、任二公正色立朝,[二]樂、何之徒抗議柱下,[三]
故能挾幼主*[之]*斷,剿奸回之偪。[四]不然,國家危矣。夫竇氏之閒,唯何敞可以免,而特以子失交之故廢黜,不顯大位。惜乎,過矣哉!
注[一]呂祿、呂產也。霍光之子禹。
注[二]袁安、任隗也。
注[三]漢官儀曰:「侍御史,周官也,為柱下史,冠法冠。」案禮圖注云:「法冠,執法者服之。」樂恢為司隸,何敞為御史,並彈射糾察之官也。
注[四]剿,絕也。
贊曰:朱生受寄,誠不愆義。公叔辟梁,允納明刺。絕交面朋,崇厚浮偽。[一]
恢舉謗己,敞非祥瑞。永言國偪,甘心強詖。[二]
注[一]楊雄法言曰:「朋而不心,面朋也。友而不心,面友也。」浮偽者,勸之以崇厚也。
注[二]詖,佞諂也。竇憲兄弟奢僭上偪,敞冒死切諫,是甘心於強詖之人也。
校勘記
一四五七頁三行朱暉字文季袁宏紀作「文秀」。按:下云「強直自遂,南陽朱季」,則作「文季」是。
一四五七頁一二行太守阮況嘗欲巿暉*(牛)**[婢]*據汲本、殿本改。按:注引東觀記「欲買暉婢」,則作「婢」是。
一四五八頁三行是時陰就為府卿按:御覽八0六引「府卿」作「少府卿」。
一四五八頁九行暉為*(掾)*督郵據汲本、殿本刪。按:聚珍本東觀記作「暉為郡督郵」。
一四五八頁一四行臣觀大王無償趙城色汲本、殿本「無」下有「意」字,「色」作「邑」。今按:史記作「臣觀大王無意償趙王城邑」。
一四六0頁六行居儉難之時汲本、殿本「儉」作「險」。按:易否卦「君子以儉德辟難」,為此語所本。儉與險通。
一四六二頁一五行嚴鮪謀立清河王蒜按:集解引沉宇說,謂清河王、李固、杜喬傳皆作「劉鮪」。
一四六三頁四行郡中瞻望明府謂如仲尼非顏回不敢以迎孔子按:汲本、殿本「謂」字在「非顏回」上。
一四六五頁一一行此老子*[道]*德經之詞也據汲本、殿本補。
一四六五頁一二行行*[之]*有失據汲本、殿本補。
一四六六頁一0行*(武)**[景]*帝王皇后據陳景雲說改。
一四六七頁六行然*[後]*知薄者之不足刊誤謂案文「然」字下不可少「後」字,明脫之。今據補。
一四六七頁一四行世之務交遊也久矣敦千乘不忌於君按:御覽四一0引作「世之務交遊也甚矣,不惇於業,不忌於君」。
一四六八頁五行我豈足下部*[民]*據汲本補。按:刊誤謂「部」下應有「民」字。
一四六九頁一行馬免之徒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蔣杲雲帝紀「免」作「勉」。
一四七0頁八行漂害人庶數十萬戶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續漢五行志注引此傳作「數千萬戶」。
一四七0頁一0行奏劾諸郡按:汲本、殿本「郡」作「部」。
一四七二頁三行系趾謂釱其足也以鐵著足曰釱也按:兩「釱」字原並斗「□」,逕改正。
一四七三頁七行追贈益州太守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袁紀作「益州刺史」為是。
按:校補謂蔡邕朱公叔碑首云「忠文公益州太守朱君」,則固可為贈太守之一證。
漢制刺史雖巡行所部各郡,以六條問事,而秩僅六百石,遠不逮太守,故太守轉為刺史遷途,贈官亦例以太守為重也。
一四七五頁四行否則止按:刊誤謂「否」當作「不可」。
一四七五頁六行莫之能改也按:殿本無「能」字,王先謙謂無「能」字是。
一四七五頁一一行走將從夫孤焉按:「夫」原斗「失」,逕改正。
一四七六頁三行*(武)**[景]*帝王皇后據陳景雲說改。
一四七六頁一三行為大梁夷門門者按:汲本、殿本下「門」字作「監」。
一四七七頁一行恢年十一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宏紀「一」作「二」。
一四七七頁三行事博士焦永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作「焦貺」。案鄭宏傳,宏師河東太守焦貺,袁紀稱貺嘗為博士,後為河東太守,則「永」當為「貺」也。
一四七七頁四行恢獨*(皦)**[曒]*然不污於法據殿本改,注同。
一四七七頁一0行同郡楊政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作「杜陵人楊正」。
一四七八頁二行干人主以窺覦按:「覦」原斗「踰」,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四七八頁三行年十三入太學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書鈔引先賢行狀作「年十五」。
一四七八頁一一行觿物夭傷按:汲本「夭」作「大」。
一四七八頁一四行成陽高鳳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逸民傳,高鳳南陽葉人,此「成陽」恐是「南陽」之鬥,或別有同姓名者。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南陽高鳳以建初元年為任隗所薦,尋卒,此在永元之時,則卒已久矣,蓋非一人。錢說疑尚未審。
一四七九頁五行不務修舜禹周公之*(術)**[德]*據汲本、殿本改。按:今東觀記亦作「德」。
一四七九頁一一行左傳曰齊崔氏出奔□按:校補謂此春秋宣公十年經文,「左傳」二字乃「春秋」之誤,各本皆未正。
一四八0頁三行後遷丹*(楊)**[陽]*都尉據汲本、殿本改。
一四八0頁四行何氏家傳*(雲並)**[六世]*祖父比干據汲本改。按:「雲並」與「六世」形近而鬥。
一四八0頁一五行文成之世汲本、殿本「成」作「武」。按:今本左傳亦作「文武之世」,汲本、殿本殆據今本左傳改也。然阮元校勘記謂石經、宋本、岳本「武」作「成」,謂文公、成公也,則作「文成之世」是。
一四八一頁一二行治平之化按:「治」原斗「洽」,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四八二頁二行豈但空空無違而已哉按:集解引通鑒胡注,謂「空」當作「悾」,悾悾,謹□也。
一四八二頁一五行欲令農士女工安得奪其貨乎汲本「奪」作「售」。刊誤謂案文「奪」當作「售」,「得」當作「所」。按:史記循吏傳作「欲令農士女工安所讎其貨乎」。
一四八三頁一行齊殤王按:刊誤謂「殤」當作「煬」。
一四八四頁二行嫚書之恥按:「嫚」原斗「慢」,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四八五頁二行伏見大將軍憲按:汲本、殿本「憲」上有「竇」字。
一四八五頁一四行鄭武姜愛少子叔段按:「少」原斗「小」,逕改正。
一四八六頁一二行比干生壽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漢書百官表及何武傳,壽是盧江人,與比干居郡絕遠,東觀記乃以為比干生壽,恐非也。
一四八六頁一二行壽生顯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前書何武傳,壽子不見名字,名顯者乃武弟,非壽子也。
一四八七頁一0行三遷五官中郎將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張酺傳作「左中郎將」。
一四八七頁一四行故能挾幼主*[之]*斷據刊誤補。
一四八八頁一一行敝冒死切諫按:陳景雲謂「永言」二句乃直指恢、敞言之,非獨謂敞也,注「敞」上脫「恢」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