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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卷五 孝安帝紀 第五


  恭宗孝安皇帝諱祜,[一]肅宗孫也。父清河孝王慶,母左姬。帝自在邸第,[二]

  數有神光照室,又有赤蛇盤於默笫之閒。[三]年十歲,好學史書,[四]和帝稱之,數見禁中。

  注[一]謚法曰:「寬容和平曰安。」伏侯古今注曰:「祜之字曰福。」

  注[二]倉頡篇曰:「邸,捨也。」說文云:「屬國之捨也。」前書音義曰:「第謂有甲乙之次第。」

  注[三]笫,默簀也。

  注[四]史書者,周宣王太史籀所作之書也。凡五十五篇,可以教童幼。

  延平元年,慶始就國,鄧太后特詔留帝清河邸。

  八月,殤帝崩,太后與兄車騎將軍鄧騭定策禁中。其夜,使騭持節,以王青蓋車迎帝,齋於殿中。[一]皇太后御崇德殿,百官皆吉服,[二]腢臣陪位,引拜帝為長安侯。[三]皇太后詔曰:「先帝聖德淑茂,早□天下。朕奉皇帝,夙夜瞻仰日月,冀望成就。豈意卒然顛沛,天年不遂,悲痛斷心。朕惟平原王素被痼疾,念宗廟之重,思繼嗣之統,唯長安侯祜質性忠孝,小心翼翼,[四]能通詩、論,篤學樂古,仁惠愛下。年已十三,有成人之志。親德系後,莫宜於祜。[五]禮『昆弟之子猶己子』;[六]春秋之義,為人後者為之子,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七]其以祜為孝和皇帝嗣,奉承祖宗,案禮儀奏。」又作策命曰:「惟延平元年秋八月癸丑,皇太后曰:咨長安侯祜:

  孝和皇帝懿德巍巍,光於四海;大行皇帝不永天年。[八]朕惟侯孝章帝世嫡皇孫,謙恭慈順,在孺而勤,[九]宜奉郊廟,承統大業。今以侯嗣孝和皇帝後。

  其審君漢國,允執其中『一人有慶,萬民賴之。』皇帝其勉之哉!」讀策畢,太尉奉上璽綬,即皇帝位,年十三。太后猶臨朝。[一0]

  注[一]續漢志曰:「皇太子、皇子皆安車,朱班輪,青蓋金華蚤。皇子為王,錫以乘之,故曰王青蓋車。皇孫則綠車。」

  注[二]洛陽南宮有崇德殿。不可以凶事臨朝,故吉服也。

  注[三]不即立為天子而封侯者,不欲從微即登皇位。

  注[四]翼翼,敬慎也。詩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

  注[五]系即繼也。

  注[六]禮記□弓之文。

  注[七]為人後者謂出繼於人也。王父謂祖也。谷梁傳曰,□靈公廢太子蒯聵,立孫,輒不受父之命,而受王父命。

  注[八]前書音義曰:「禮有大行人、小行人,主謚號官也。」韋昭云:「大行者,不反之辭也。天子崩,未有謚,故稱大行也。」谷梁傳曰:「大行受大名。」風俗通曰:「天子新崩,未有謚,故且稱大行皇帝。」義兩通。

  注[九]孺,幼也。或作「在孺□勤」。

  注[一0]公羊傳曰:「猶者,可止之辭也。」

  九月庚子,謁高廟。辛丑,謁光武廟。

  六州大水。己未,遣謁者分行虛實,舉□害,賑乏絕。

  丙寅,葬孝殤皇帝於康陵[一]。

  注[一]陵在慎陵塋中庚地,高五丈五尺,週二百八步。

  乙亥,隕石於陳留。

  西域諸國叛,攻都護任尚,遣副校尉梁慬救尚,擊破之。[一]

  注[一]慬音勤。

  冬十月,四州大水,雨雹。詔以宿麥不下,[一]賑賜貧人。

  注[一]宿,舊也。麥必經年而熟,故稱宿。

  十二月甲子,清河王薨,使司空持節弔祭,車騎將軍鄧騭護喪事。

  乙酉,罷魚龍曼延百戲。[一]

  注[一]漢官典職曰:「作九賓樂。舍利之獸從西方來,戲於庭,入前殿,激水化成比目魚,嗽水作霧,化成黃龍,長八丈,出水遨戲於庭,炫耀日光。」曼延者,獸名也。張衡西京賦所云「巨獸百尋,是為曼延」。音以戰反。

  永初元年春正月癸酉朔,大赦天下。

  蜀郡徼外羌內屬。[一]

  注[一]東觀記曰:「徼外羌龍橋等六種慕義降附。」

  戊寅,分犍為南部為屬國都尉。

  稟司隸、兗、豫、徐、冀、并州貧民。[一]

  注[一]司隸,領河南、河內、河東、弘農,都於洛陽。魏末因為司州。

  二月丙午,以廣成遊獵地[一]及被□郡國公田假與貧民。

  注[一]廣城,苑名,在汝州西。

  丁卯,分清河國封帝弟常保為廣川王。[一]

  注[一]廣川,縣,屬信都國,故城在今冀州棗強縣東北。

  庚午,司徒梁鮪薨。

  三月癸酉,日有食之。詔公卿內外觿官、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有道術之士,明政術、達古今、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己卯,永昌徼外僬僥種夷貢獻內屬。

  甲申,葬清河孝王,贈龍旗、虎賁。

  夏五月甲戌,長樂□尉魯恭為司徒。[一]

  注[一]前書曰「□尉,秦官,掌宮門□屯兵」也。長樂、建章、甘泉宮,皆隨所掌以為官名,秩中二千石也。

  丁丑,詔封北海王睦孫壽光侯普為北海王。

  九真徼外夜郎蠻夷舉土內屬。[一]

  注[一]九真,郡名,今愛州縣。

  六月戊申,爵皇太后母陰氏為新野君。

  丁巳,河東地陷。

  壬戌,罷西域都護。

  先零種羌叛,斷隴道,大為寇掠,遣車騎將軍鄧騭、征西校尉任尚討之。丁卯,赦除諸羌相連結謀叛逆者罪。

  秋九月庚午,詔三公明申舊令,禁奢侈,無作浮巧之物,殫財厚葬。

  是日,太尉徐防免。[一]辛未,司空尹勤免。[二]

  注[一]以□異屢見也。

  注[二]以水雨漂流也。

  癸酉,調揚州五郡租米,[一]贍給東郡、濟陰、陳留、梁國、下邳、山陽。

  注[一]五郡謂九江、丹陽、廬江、吳郡、豫章也。揚州領六郡,會稽最遠,蓋不調也。

  丁丑,詔曰:「自今長吏被考竟未報,[一]自非父母喪無故輒去職者,劇縣十歲、平縣五歲以上,乃得次用。」

  注[一]考謂考問其狀也。報謂斷決也。

  壬午,詔太僕、少府減黃門鼓吹,以補羽林士;[一]廄馬非乘輿常所御者,皆減半食;[二]諸所造作,非供宗廟園陵之用,皆且止。

  注[一]漢官儀曰:「黃門鼓吹百四十五人。羽林左監主羽林八百人,右監主九百人。」

  注[二]乘輿,天子所乘車輿也。不敢斥言尊者,故稱乘輿。見蔡邕獨斷。

  丙戌,詔死罪以下及亡命贖,各有差。

  庚寅,太傅張禹為太尉,太常周章為司空。[一]

  注[一]漢官儀曰:「章字次叔,荊州隨縣人也。」

  冬十月,倭國遣使奉獻。[一]

  注[一]倭國去樂浪萬二千里,男子黥面文身,以其文左右大小別尊卑之差。見本傳。

  辛酉,新城山泉水大出。[一]

  注[一]東觀記曰:「突壞人田,水深三丈。」

  十一月丁亥,司空周章密謀廢立,策免,自殺。

  戊子,□司隸校尉、冀並二州刺史:「民訛言相驚,□捐舊居,老弱相攜,窮困道路。其各□所部長吏,躬親曉喻。若欲歸本郡,在所為封長檄;不欲,勿強。」

  [一]

  注[一]封謂印封之也。長檄猶今長牒也。欲歸者,皆給以長牒為驗。強音其兩反。

  十二月乙卯,穎川太守張敏為司空。

  是歲,郡國十八地震;四十一雨水,或山水暴至;二十八大風,雨雹。

  二年春正月,稟河南、下邳、東萊、河內貧民。[一]

  注[一]古今注曰:「時州郡大饑,米石二千,人相食,老弱相□道路。」

  車騎*(大)*將軍鄧騭為種羌所敗於冀西。[一]

  注[一]續漢書曰:「種羌九千餘戶,在隴西臨洮谷。」冀,縣,屬天水郡也。

  二月乙丑,遣光祿大夫樊准、呂倉分行冀兗二州,稟貸流民。

  夏四月甲寅,漢陽城中火,燒殺三千五百七十人。

  五月,旱。丙寅,皇太后幸洛陽寺及若盧獄,錄囚徒,賜河南尹、廷尉、卿及官屬以下各有差,即日降雨。

  六月,京師及郡國四十大水,大風,雨雹。[一]

  注[一]東觀記曰:「雹大如芋魁、雞子,風拔樹發屋。」

  秋七月戊辰,詔曰:「昔在帝王,承天理民,莫不據琁機玉衡,以齊七政。[一]

  朕以不德,遵奉大業,而陰陽差越,變異並見,萬民饑流,羌貊叛戾。夙夜克己,憂心京京。[二]閒令公卿郡國舉賢良方正,遠求博選,開不諱之路,冀得至謀,以鑒不逮,而所對皆循尚浮言,無卓爾異聞。[三]其百僚及郡國吏人,有道術明習□異陰陽之度琁機之數者,各使指變以聞。二千石長吏明以詔書,博衍幽隱,[四]朕將親覽,待以不次,冀獲嘉謀,以承天誡。」

  注[一]孔安國尚書注曰,琁,美玉也。以琁為機,以玉為衡,*(玉)**[王]*者正天文之器也。七政,日月五星,各異其政制。即今之渾儀。

  注[二]詩小雅曰:「憂心京京。」爾雅曰:「京京,憂也。」

  注[三]卓爾,高遠之魍也。論語曰:「如有所立卓爾。」

  注[四]衍猶引也。

  閏月辛丑,廣川王常保薨,無子,國除。

  癸未,蜀郡徼外羌舉土內屬。[一]

  注[一]東觀記曰:「徼外羌薄申等八種舉觿降。」

  九月庚子,詔王*(主)**[國]*官屬墨綬下至郎、謁者,[一]其經明任博士,居鄉里有廉清孝順之稱,才任理人者,國相歲移名,與計偕上尚書,公府通調,令得外補。[二]

  注[一]續漢書曰:「王國有中大夫,秩比六百石。謁者,比四百石。郎中,二百石。」

  注[二]移,書也。調,選也。

  冬十月庚寅,稟濟陰、山陽、玄菟貧民。

  征西校尉任尚與先零羌戰於平襄,尚軍敗績。[一]

  注[一]平襄,縣,屬天水郡,故襄戎邑也。

  十一月辛酉,拜鄧騭為大將軍,征還京師,留任尚屯隴右。先零羌滇零稱天子於北地,[一]遂寇三輔,東犯趙、魏,南入益州,殺漢中太守董炳。

  注[一]滇零,羌名,音丁田反。

  十二月辛卯,稟東郡、鉅鹿、廣陽、安定、定襄、沛國貧民。

  廣漢塞外參狼羌降,分廣漢北部為屬國都尉。

  是歲,郡國十二地震。

  三年春正月庚子,皇帝加元服。[一]大赦天下。賜王、主、貴人、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男子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二級,流民欲佔者人一級。

  注[一]元服謂加冠也。士冠禮曰:「令月吉辰,加爾元服。」鄭玄云:「元,首也。」

  遣騎都尉任仁討先零羌,不利,羌遂破沒臨洮。[一]

  注[一]縣名,屬隴西郡。

  高句驪遣使貢獻。

  三月,京師大饑,民相食。壬辰,公卿詣闕謝。詔曰:「朕以幼沖,奉承鴻業,不能宣流風化,而感逆陰陽,至令百姓饑荒,更相噉食。永懷悼歎,若墜淵水。

  咎在朕躬,非腢司之責,而過自貶引,重朝廷之不德。[一]其務思變復,以助不逮。」癸巳,詔以鴻池假與貧民。[二]

  注[一]貶引謂貶損引過也。重音直用反。

  注[二]續漢書曰:「鴻池在洛陽東二十里。」假,借也。令得漁采其中。

  壬寅,司徒魯恭免。夏四月丙寅,大鴻臚九江夏勤為司徒。[一]

  注[一]勤字伯宗,壽春人也。

  三公以國用不足,奏令吏人入錢谷,得為關內侯、虎賁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緹騎、營士各有差。[一]

  注[一]續漢志曰:「執金吾,緹騎二百人。」緹,赤黃色。營士謂五校營士也。

  漢官儀曰「屯騎、越騎、步兵、射聲各領士七百人。長水領士千三百六十七人」也。

  己巳,詔上林、廣成苑可墾闢者,賦與貧民。

  甲申,清河王虎威薨。五月丙申,封樂安王寵子延平為清河王。

  丁酉,沛王正薨。

  癸丑,京師大風,六月,烏桓寇代郡、上谷、涿郡。

  秋七月,海賊張伯路等寇略緣海九郡,遣侍御史龐雄督州郡兵討破之。

  庚子,詔長吏案行在所,皆令種宿麥蔬食,務盡地力,其貧者給種餉。

  九月,鴈門烏桓及鮮卑叛,敗五原郡兵於高渠谷。[一]

  注[一]東觀記曰:「戰九原高梁谷。」渠梁相類,必有誤也。

  冬十月,南單于叛,圍中郎將耿種於美稷。十一月,遣行車騎將軍何熙討之。

  十二月辛酉,郡國九地震。乙亥,有星孛於天苑。[一]

  注[一]天苑,星名。

  是歲,京師及郡國四十一雨水雹。[一]並涼二州大饑,人相食。

  注[一]續漢書曰「雹大如鴈子」也。

  四年春正月元日,會,徹樂,不陳充庭車。[一]

  注[一]每大朝會,必陳乘輿法物車輦於庭,故曰充庭車也。以年饑,故不陳。

  辛卯,詔以三輔比遭寇亂,人庶流□,除三年逋租、過更、口筭、芻□;[一]

  稟上郡貧民各有差。

  注[一]前書音義曰:「天下人皆戍邊三日。不可人人自行,行者自戍三日,不可往便還,因便住一歲。諸不行者,出錢三百入官,官以給戍者。言過其本更之日,故曰過更。」又曰:「人年十五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筭。」

  海賊張伯路復與勃海、平原劇賊劉文河、周文光等攻厭次,殺縣令,遣御史中丞王宗督青州刺史法雄討破之。

  度遼將軍梁慬、遼東太守耿夔討破南單于於屬國故城。

  丙午,詔減百官及州郡縣奉各有差。

  二月丁巳,稟九江貧民。

  南匈奴寇常山。

  乙丑,初置長安、雍二營都尉官。[一]

  注[一]漢官儀曰:「京兆虎牙、扶風都尉以涼州近羌,數犯三輔,將兵□護園陵。

  扶風都尉居雍縣。故俗人稱雍營焉。」西羌傳云:「虎牙都尉居長安。」

  乙亥,詔自建初以來,諸祅言它過坐徙邊者,各歸本郡;其沒入官為奴婢者,免為庶人。

  詔謁者劉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蓺術,整齊脫誤,是正文字。[一]

  注[一]洛陽宮殿名曰:「南宮有東觀。」前書曰「凡諸子百八十九家」,言百家,舉全數也。

  三月,南單于降。

  先零羌寇□中,[一]漢中太守鄭勤戰歿。徙金城郡都襄武。[二]

  注[一]縣名,屬漢中郡,今梁州□城縣。

  注[二]襄武,縣名,屬隴西郡,今渭州縣。

  戊子,杜陵園火。癸巳,郡國九地震,夏四月,六州蝗。[一]丁丑,大赦天下,秋七月乙酉,三郡大水。

  注[一]東觀記曰:「司隸、豫、兗、徐、青、冀六州。」

  巳卯,騎都尉任仁下獄死,九月甲申,益州郡地震。

  冬十月甲戌,新野君陰氏薨,[一]使司空持節護喪事。

  注[一]東觀記曰:「新野君薨,贈以玄玉赤紱,賻錢三千萬,布三萬匹。」

  大將軍鄧騭罷。

  五年春正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丙戌,郡國十地震。

  己丑,太尉張禹免。甲申,光祿勳李修為太尉。[一]

  注[一]漢官儀曰:「修字伯游,豫州襄城人也。」

  二月丁卯,詔省減郡國貢獻太官口食。

  先零羌寇河東,遂至河內。

  三月,詔隴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陽,[一]北地徙池陽,[二]上郡徙衙[三]

  注[一]安定,郡,今涇州也。美陽,縣,故城在今武功縣北。

  注[二]北地,郡,今寧州也。池陽,縣,故城在今涇陽縣北也。

  注[三]上郡,今綏州也。衙,縣,故城在同州白水縣東北。左傳曰「秦晉戰於彭衙」,即此也。

  夫余夷犯塞,殺傷吏人。

  閏月丁酉,赦涼州河西四郡。

  戊戌,詔曰:「朕以不德,奉郊廟,承大業,不能興和降善,為人祈福。□異蜂起,寇賊縱橫,夷狄猾夏,[一]戎事不息,百姓匱乏,疲於征發。重以蝗蟲滋生,害及成麥,秋稼方收,甚可悼也。朕以不明,統理失中,亦未獲忠良以毗闕政。傳曰:『顛而不扶,危而不持,則將焉用彼相矣。』公卿大夫將何以匡救,濟斯艱□,承天誡哉?蓋為政之本,莫若得人,□賢顯善,聖制所先。『濟濟多士,文王以寧。』[二]思得忠良正直之臣,以輔不逮。其令三公、特進、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諸侯相舉賢良方正、有道術、達於政化、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及至孝與觿卓異者,並遣詣公車,朕將親覽焉。」

  注[一]猾,亂也。夏,華夏也。

  注[二]詩大雅之詞也。

  六月甲辰,樂成王巡薨。

  秋七月己巳,詔三公、特進、九卿、校尉,[一]舉列將子孫明曉戰陳任將帥者。

  注[一]九卿,奉常、光祿、□尉、太僕、鴻臚、廷尉、少府、宗正、司農。校尉謂城門、屯騎、越騎、步兵、長水、*(胡騎)**[射聲]*等。

  九月,漢陽人杜琦、王信叛,[一]與先零諸種羌攻陷上邽城。十二月,漢陽太守趙博遣客刺殺杜琦。[二]

  注[一]東觀記曰:「琦自稱安漢將軍。」

  注[二]東觀記曰:「漢陽故吏杜習手刺殺之。」

  是歲,九州蝗,郡國八雨水。

  六年春正月庚申,詔越巂置長利、高望、始昌三苑,又令益州郡置萬歲苑,犍為置漢平苑。[一]

  注[一]犍為,郡名。前書音義曰:「故夜郎國也。」故城在今眉州隆山縣西北也。

  三月,十州蝗。

  夏四月乙丑,司空張敏罷。

  己卯,太常劉*(凱)**[愷]*為司空。

  五月,旱。

  丙寅,詔令中二千石下至黃綬,一切復秩還贖,賜爵各有差。

  戊辰,皇太后幸雒陽寺,錄囚徒,理冤獄。

  六月壬辰,豫章、員溪、原山崩。[一]

  注[一]員溪闕。

  辛巳,大赦天下。

  遣侍御史唐喜討漢陽賊王信,破斬之。[一]

  注[一]續漢志曰:「傳信首詣洛陽,梟谷城門外。」

  冬十一月辛丑,護烏桓校尉吳祉下獄死。

  是歲,先零羌滇零死,子零昌復襲偽號。

  七年春正月庚戌,皇太后率大臣命婦謁宗廟。[一]

  注[一]喪服傳曰:「命夫者,其男子之為大夫也。命婦者,其大夫之妻也。」臣賢案:東觀、續漢、袁山松、謝沉書、古今注皆云「六年正月甲寅,謁宗廟」,此云「七年庚戌」,疑紀誤也。

  二月丙午,郡國十八地震。

  夏四月乙未,平原王勝薨。

  丙申晦,日有食之。五月庚子,京師大雩。[一]

  注[一]左傳曰:「龍見而雩。」杜預注云:「謂建巳之月。龍星角、亢見東方。

  雩,遠也,遠為百谷求膏雨。」周禮司巫職曰:

  「若國大旱,則帥巫而舞雩。」鄭玄注云:「雩,吁也,嗟而求雨。」

  秋,護羌校尉侯霸、騎都尉馬賢破先零羌。

  八月丙寅,京師大風,蝗蟲飛過洛陽。詔賜民爵。郡國被蝗傷稼十五以上,勿收今年田租;不滿者,以實除之。

  九月,調零陵、桂陽、丹陽、豫章、會稽租米,[一]賑給南陽、廣陵、下邳、彭城、山陽、廬江、九江饑民;又調濱水縣谷輸敖倉。[二]

  注[一]零陵,郡名,今永州縣也。丹陽,郡名,今潤州江寧縣也。余並見上。

  注[二]詩曰「薄狩於敖」,即此地。秦於此築太倉,亦曰敖庾,在今鄭州滎陽縣西北。東觀記曰:「濱水縣彭城、廣陽、廬江、九江谷九十萬斛,送敖倉。」

  元初元年春正月甲子,改元元初。賜民爵,人二級,孝悌、力田人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脫無名數及流民欲佔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谷,人三斛,貞婦帛,人一匹。

  二月己卯,日南地坼。[一]三月癸酉,日有食之。

  注[一]東觀記曰:「坼長百八十二里,廣五十六里。」

  夏四月丁酉,大赦天下。

  京師及郡國五旱、蝗。

  詔三公、特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舉敦厚質直者,各一人。

  五月,先零羌寇雍城。

  六月丁巳,河東地陷。

  秋七月,蜀郡夷寇蠶陵,殺縣令。[一]

  注[一]蠶陵,縣,屬蜀郡,故城在今翼州翼水縣西。有蠶陵山,因以為名焉。

  九月乙丑,太尉李修罷。

  先零羌寇武都、漢中,絕隴道。

  辛未,大司農山陽司馬苞為太尉。[一]

  注[一]謝承書曰:「苞字仲成,東攏人也。」

  冬十月戊子朔,日有食之。

  先零羌敗涼州刺史皮陽於狄道。

  乙卯,詔除三輔三歲田租、更賦、口筭。[一]

  注[一]解見光武紀也。

  十一月。是歲,郡國十五地震。

  二年春正月,詔稟三輔及並、涼六郡流□貧人。

  蜀郡青衣道夷奉獻內屬。[一]

  注[一]青衣道,縣名,在大江、青衣二水之會,今嘉州龍游縣也。東觀記曰:「青衣蠻夷堂律等歸義。」

  修理西門豹所分漳水為支渠,以溉民田。[一]

  注[一]史記曰:「西門豹為鄴令,發人鑿十二渠,引水灌田。」所鑿之渠,在今相州鄴縣西也。

  二月戊戌,遣中謁者收葬京師客死無家屬及棺幟朽敗者,皆為設祭;其有家屬,尤貧無以葬者,賜錢人五千。

  辛酉,詔三輔、河內、河東、上黨、趙國、太原各修理舊渠,通利水道,以溉公私田疇。[一]

  注[一]前書音義曰:「美田曰疇。」

  三月癸亥,京師大風。

  先零羌寇益州,遣中郎將尹就討之。

  夏四月丙午,立貴人閻氏為皇后。

  五月,京師旱,河南及郡國十九蝗。甲戌,詔曰:「朝廷不明,庶事失中,□異不息,憂心悼懼。被蝗以來,七年於茲,而州郡隱匿,裁言頃畝。[一]今腢飛蔽天,為害廣遠,所言所見,寧相副邪?三司之職,內外是監,既不奏聞,又無舉正。天□至重,欺罔芊大。今方盛夏,且復假貸,以觀厥後。[二]其務消救□眚,安輯黎元。」

  注[一]「裁」與「纔」同,古字通。

  注[二]假貸猶寬容也。盛夏不可即加刑罰,故且寬容。

  六月丙戌,太尉司馬苞薨。[一]

  注[一]謝承書曰:「苞為太尉,常食麤飯,著布衣,妻子不歷官舍。會司徒楊震為樊豐等所譖,連及苞,苞乞骸骨,未見聽,以疾薨也。」

  洛陽新城地裂。

  秋七月辛巳,太僕太山馬英為太尉。[一]

  注[一]英字文思,兗州蓋縣人也。

  八月,遼東鮮卑圍無慮縣。[一]九月,又攻夫廣營,殺縣令。[二]

  注[一]屬遼東郡。慮音閭。有醫無閭山,因以為名焉。

  注[二]夫廣,縣名,屬遼東屬國。

  壬午晦,日有食之。

  冬十月,遣中郎將任尚屯三輔。

  詔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一等。勿笞,詣馮翊、扶風屯,妻子自隨,佔著所在;

  女子勿輸。[一]亡命死芊以下贖,各有差。其吏人聚為盜賊,有悔過者,除其罪。

  注[一]不輸作也。

  乙未,右扶風仲光、安定太守杜恢、京兆虎牙都尉耿溥與先零羌戰於丁奚城,[一]

  光等大敗,並沒。左馮翊司馬鈞下獄,自殺。[二]

  注[一]東觀記曰「至北地靈州丁奚城」也。

  注[二]東觀記曰「安定太守杜恢與鈞等並威擊羌,恢乘勝深入,為虜所害,鈞擁兵不救,收鈞下獄」也。

  十一月庚申,郡國十地震。

  十二月,武陵澧中蠻叛,州郡擊破之。[一]

  注[一]東觀記曰:「蠻田山、高少等攻城,殺長吏。州郡募五里蠻夷、六亭兵追擊,山等皆降。賜五里、六亭渠率金帛各有差。」

  己酉,司徒夏勤罷。庚戍,司空劉愷為司徒,光祿勳袁敞為司空。

  三年春正月甲戌,修理太原舊溝渠,溉灌官私田。[一]

  注[一]酈元水經注曰:「昔智伯遏晉水以灌晉陽,後人踵其遺跡,蓄以為沼,分為二派,北瀆即智氏故渠也。其瀆乘高,東北注入晉陽城,以溉灌,東南出城注於汾水。」今所修溝渠即謂此。

  東平陸上言木連理。[一]

  注[一]東平陸,縣名,古厥國也,屬東平國,今兗州平陸縣也。序例曰:「凡瑞應,自和帝以上,政事多美,近於有實,故書見於某處。自安帝以下,王道衰缺,容或虛飾,故書某處上言也。」

  蒼梧、鬱林、合浦蠻夷反叛,[一]二月,遣侍御史任逴督州郡兵討之。[二]

  注[一]蒼梧,郡,今梧州縣也。合浦,郡,今廉州縣也。

  注[二]逴音丁角反。

  郡國十地震。三月辛亥,日有食之。

  丙辰,赦蒼梧、鬱林、合浦、南海吏人為賊所迫者。

  夏四月,京師旱。

  五月,武陵蠻復叛,州郡討破之。

  癸酉,度遼將軍鄧遵率南匈奴擊先零羌於靈州,破之。[一]

  注[一]靈州,縣名,屬北地郡,故城在今慶州馬領縣西北。

  越巂徼外夷舉種內屬。

  六月,中郎將任尚遣兵擊破先零羌於丁奚城。

  秋七月,武陵蠻復叛,州郡討平之。

  緱氏地坼。

  九月辛巳,趙王宏薨。

  冬十一月,蒼梧、鬱林、合浦蠻夷降。

  丙戌,初聽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喪。[一]

  注[一]文帝遺詔以日易月,於後大臣遂以為常,至此復遵古制也。

  癸卯,郡國九地震。

  十二月丁巳,任尚遣兵擊破先零羌於北地。

  四年春二月乙巳朔,日有食之。乙卯,大赦天下。壬戌,武庫□。

  夏四月戊申,司空袁敞薨。

  己巳,鮮卑寇遼西,遼西郡兵與烏桓擊破之。[一]

  注[一]遼西,郡,故城在今平州東陽樂城是。

  五月丁丑,太常李合為司空。

  六月戊辰,三郡雨雹。

  秋七月辛丑,陳王鈞薨。

  京師及郡國十雨水。詔曰:「今年秋稼茂好,垂可收穫,而連雨未霽,[一]懼必淹傷。夕惕惟憂,思念厥咎。夫霖雨者,人怨之所致。[二]其武吏以威暴下,文吏妄行苛刻,鄉吏因公生奸,為百姓所患苦者,有司顯明其罰。又月令『仲秋養衰老,授幾杖,行糜粥。』。[三]方今案比之時,[四]郡縣多不奉行。雖有糜粥,糠秕相半,長吏怠事,莫有躬親,甚違詔書養老之意。其務崇仁恕,賑護寡獨,稱朕意焉。」

  注[一]霽,雨止也。

  注[二]左傳曰:「凡雨三日以上為霖。」京房別對□異曰:「人勞怨苦,雨水絕道。」

  注[三]鄭玄注云:「助老氣也。行猶賜也。」

  注[四]東觀記曰:「方今八月案比之時。」謂案驗戶口,次比之也。

  九月,護羌校尉任尚使客刺殺叛羌零昌。

  冬十一月己卯,彭城王恭薨。

  十二月,越巂夷寇遂久,殺縣令。[一]

  注[一]遂久,縣,屬越巂郡。

  甲子,任尚及騎都尉馬賢與先零羌戰於富平上河,大破之。[一]虔人羌率觿降,[二]隴右平。

  注[一]富平,縣,屬北地郡,故城在今靈州回樂縣西南。酈元水經注曰:「河水於此有上河之名也。」

  注[二]虔人,羌號也。東觀記曰:「虔人種羌大豪恬狼等詣度遼將軍降。」

  是歲,郡國十三地震。

  五年春正月,越巂夷叛。

  二月壬戌,中山王憲薨。

  三月,京師及郡國五旱,詔稟遭旱貧人。

  夏六月,高句驪與穢貊寇玄菟。[一]

  注[一]郡名,在遼東[東]。

  秋七月,越巂蠻夷及旄牛豪叛,殺長吏。[一]

  注[一]旄牛,縣,屬蜀郡。華陽國志曰在邛崍山表也。

  丙子,詔曰:「舊令制度,各有科品,[一]欲令百姓務崇節約。遭永初之際,人離荒□,朝廷躬自菲薄,去絕奢飾,食不兼味,衣無二彩。比年雖獲豐穰,尚乏儲積,而小人無慮,不圖久長,嫁娶送終,紛華靡麗,至有走卒奴婢被綺縠,著珠璣。[二]京師尚若斯,何以示四遠?設張法禁,懇惻分明,而有司惰任,訖不奉行。秋節既立,鷙鳥將用,[三]且復重申,以觀後效。」

  注[一]漢令今亡。

  注[二]綺,文繒;縠,紗也。璣,珠不圓者也。

  注[三]鷙鳥謂鷹鸇之類也。廣雅曰:「鷙,執也。以其能服執觿鳥。」月令:「孟秋,鷹乃祭鳥,始用行戮。」言有司怠惰,不遵法令,將欲糾其罪,順秋行誅,同鷹鸇之鷙擊也。

  八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鮮卑寇代郡,殺長吏。冬十月,鮮卑寇上谷。

  十二月丁巳,中郎將任尚有芊,□市。

  是歲,郡國十四地震。

  六年春二月乙巳,京師及郡國四十二地震,或坼裂,水泉湧出。

  壬子,詔三府選掾屬高第,能惠利牧養者各五人,光祿勳與中郎將選孝廉郎寬博有謀,清白行高者五十人,出補令、長、丞、尉。

  乙卯,詔曰:「夫政,先京師,後諸夏。月令仲春『養幼小,存諸孤』,季春『賜貧窮,賑乏絕,省婦使,表貞女』,所以順陽氣,崇生長也。[一]其賜人尤貧困、孤弱、單獨谷,人三斛;貞婦有節義十斛,甄表門閭,旌顯厥行。」[二]

  注[一]鄭玄云:「婦使謂組紃之事」注[二]節謂志操。義謂推讓。甄,明也。旌,章也。裡門謂之閭。旌表者,若今樹闕而顯之。

  三月庚辰,始立六宗,祀於洛城西北。[一]

  注[一]續漢志曰:「元初六年,以尚書歐陽家說,謂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謂六宗易六子之氣,日、月、雷公、風伯、山、澤者,非也,乃更六宗,祠於戌亥之地,禮比大社也。」

  夏四月,會稽大疫,遣光祿大夫將太醫循行疾病,賜棺木,[一]除田租、口賦。

  注[一]漢官儀:「太醫令一人,秩六百石。」

  沛國、勃海大風,雨雹。五月,京師旱。

  六月丁丑,樂成王賓薨。丙戌,平原王得薨。

  秋七月,鮮卑寇馬城,[一]度遼將軍鄧遵率南單于擊破之。

  注[一]搜神記曰:「昔秦人築城於武周塞以備胡,將成而崩者數矣。有馬馳走,周旋反覆,父老異之,因依以築城,城乃不崩,遂以名焉。」其故城,今朔州也。

  九月癸巳,陳王竦薨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既。郡國八地震。

  是歲,永昌、益州蜀郡夷叛,與越雟夷殺長吏,燔城邑,益州刺史張喬討破降之。

  永寧元年春正月甲辰,任城王安薨。三月丁酉,濟北王壽薨。

  車師後王叛,殺部司馬。

  沉氐羌寇張掖。[一]

  注[一]沉氐,羌號也。續漢志曰「羌在上郡西河者,號沉氐」也。

  夏四月丙寅,立皇子保為皇太子,改元永寧,大赦天下。賜王、主、三公、列侯下至郎吏、從官金帛;又賜民爵及布粟各有差。

  己巳,紹封陳王羨子崇為陳王,濟北王子萇為樂成王,河閒王子翼為平原王。

  壬午,琅邪王壽薨。

  六月,沉氐種羌叛,寇張掖,護羌校尉馬賢討沉氐羌,破之。

  秋七月乙酉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己巳,司空李合免。癸酉,□尉廬江陳□為司空。[一]

  注[一]□字伯仁,舒縣人也。

  自三月至是月,京師及郡國三十三大風,雨水。

  十二月,永昌徼外撣國遣使貢獻。[一]

  注[一]撣音□。

  戊辰,司徒劉愷罷。

  遼西鮮卑降。

  癸酉,太常楊震為司徒。

  是歲,郡國二十三地震。夫余王遣子詣闕貢獻。燒當羌叛。

  建光元年春正月,幽州刺史馮煥率二郡太守討高句驪、穢貊,不克。

  二月癸亥,大赦天下。賜諸園貴人、[一]王、主、公、卿以下錢布各有差。以公、卿、校尉、尚書子弟一人為郎、舍人。

  注[一]謂宮人無子守園陵者也。

  三月癸巳,皇太后鄧氏崩。丙午,葬和熹皇后。

  丁未,樂安王寵薨。

  戊申,追尊皇考清河孝王曰孝德皇,皇妣左氏曰孝德皇后,祖妣宋貴人曰敬隱皇后。

  夏四月,穢貊復與鮮卑寇遼東,遼東太守蔡諷追擊,戰歿。

  丙辰,以廣川並清河國。

  丁巳,尊孝德皇元□耿氏為甘陵大貴人。[一]

  注[一]甘陵,孝德皇后之陵也,因以為縣,今貝州清河縣東也。

  甲子,樂成王萇有罪,廢為臨湖侯。[一]

  注[一]續漢書曰「坐輕慢不孝」,故貶。臨湖,縣名,屬廬江郡也。

  己巳,令公、卿、特進、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國守相,舉有道之士各一人。賜□、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谷,人三斛。

  甲戌,遼東屬國都尉龐奮,承偽璽書殺玄菟太守姚光。

  五月庚辰,特進鄧騭及度遼將軍鄧遵,並以譖自殺。[一]

  注[一]乳母王聖與中黃門李閏等誣告尚書鄧訪等謀廢立,宗族皆免官,騭與遵皆自殺。

  丙申,貶平原王翼為都鄉侯。

  秋七月己卯,改元建光,大赦天下。

  壬寅,太尉馬英薨。

  八月,護羌校尉馬賢討燒當羌於金城,不利。

  甲子,前司徒劉愷為太尉。

  鮮卑寇居庸關,九月,雲中太守成嚴擊之,戰歿。鮮卑圍烏桓校尉於馬城,度遼將軍耿夔救之。

  戊子,幸□尉馮石府。[一]

  注[一]續漢書曰:「賜賞寶□、玉玦、雜繒布等。」

  是秋,京師及郡國二十九雨水。

  冬十一月己丑,郡國三十五地震,或坼裂。詔三公以下,各上封事陳得失。遣光祿大夫案行,賜死者錢,人二千。除今年田租。其被□甚者,勿收口賦。

  鮮卑寇玄菟。

  庚子,復斷大臣二千石以上服三年喪。

  癸卯,詔三公、特進、侯、卿、校尉,舉武猛堪將帥者各五人。

  丙午,詔京師及郡國被水雨傷稼者,隨頃畝減田租。

  甲子,初置漁陽營兵。[一]

  注[一]伏侯古今注曰「置營兵千人」也。

  冬十二月,高句驪、馬韓、穢貊圍玄菟城,夫余王遣子與州郡並力討破之。

  延光元年春二月,夫余王遣子將兵救玄菟,[一]擊高句驪、馬韓、穢貊,破之,遂遣使貢獻。

  注[一]夫余王子,尉仇台也。

  三月丙午,改元延光。大赦天下。還徙者,復戶邑屬籍。賜民爵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加賜□、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二匹。

  夏四月癸未,京師郡國二十一雨雹。

  癸巳,司空陳□免。

  五月庚戌,宗正彭城劉授為司空。[一]

  注[一]漢官儀曰:「宗正卿,秩中二千石。」授字孟春,徐州武原人也。

  己巳,改樂成國為安平,封河閒王開子得為安平王。

  六月,郡國蝗。秋七月癸卯,京師及郡國十三地震。

  高句驪降。

  虔人羌叛,攻谷羅城,[一]度遼將軍耿夔討破之。

  注[一]谷羅屬西河郡。

  八月戊子,陽陵園寑火。[一]辛卯,九真言黃龍見無功。[二]

  注[一]景帝陵也。

  注[二]無功,縣,屬九真郡。

  己亥,詔三公、中二千石,舉刺史、二千石、令、長、相,視事一歲以上至十歲,清白愛利,能□身率下,防奸理煩,有益於人者,無拘官簿。[一]刺史舉所部,郡國太守相舉墨綬,隱親悉心,勿取浮華。[二]

  注[一]清白謂貞正也。愛利謂愛人而利之也。無拘官簿謂受超遷之,不拘常牒也。

  注[二]墨綬謂令、長之屬也。隱親猶親自隱也。悉,盡也。言令三公以下各舉所知,皆隱審盡心,勿取浮華不實者。

  九月甲戌,郡國二十七地震。

  冬十月,鮮卑寇鴈門、定襄。十一月,鮮卑寇太原。

  燒當羌豪降。

  十二月,九真徼外蠻夷貢獻內屬。

  是歲,京師及郡國二十七雨水,大風,殺人。詔賜壓溺死者年七歲以上錢,人二千;其壞敗廬舍、失亡谷食,粟,人三斛;又田被淹傷者,一切勿收田租;

  若一家皆被□害而弱小存者,郡縣為收斂之。虔人羌*(反)*攻谷羅城,度遼將軍耿夔討破之。

  二年春正月,旄牛夷叛,寇靈關,殺縣令。[一]益州刺史蜀郡西部都尉討之。

  注[一]靈關,道,屬越雟郡。

  詔選三署郎[一]及吏人能通古文尚書、毛詩、谷梁春秋各一人。

  注[一]三署,解見和帝紀。

  丙辰,河東、穎川大風。夏六月壬午,郡國十一大風。九真言嘉禾生。[一]

  注[一]東觀記曰:「禾百五十六本,七百六十八穗。」

  丙申,北海王普薨。

  秋七月,丹陽山崩。

  八月庚午,初令三署郎通達經術任牧民者,視事三歲以上,皆得察舉。

  九月,郡國五雨水。

  冬十月辛未,太尉劉愷罷。甲戌,司徒楊震為太尉,光祿勳東萊劉熹為司徒。[一]

  注[一]熹字季明,青州長廣人也。

  十一月甲辰,校獵上林苑。

  鮮卑敗南匈奴於曼柏。

  是歲,分蜀郡西部為屬國都尉。京師及郡國三地震。

  三年春二月丙子,東巡狩。丁丑,告陳留太守,祠南頓君、光武皇帝於濟陽,復濟陽今年田租、芻□。庚寅,遣使者祠唐堯於成陽。[一]

  注[一]古成伯國也,故城在今濮州雷澤縣北。述征記云:「成陽東南有堯頤。」

  戊子,濟南上言,鳳皇集台縣丞霍收捨樹上。[一]賜台長帛五十匹,丞二十匹,尉半之,吏卒人三匹。鳳皇所過亭部,無出今年田租。賜男子爵,人二級。辛卯,幸太山,柴告岱宗。[二]齊王無忌、北海王*(普)**[翼]*、樂安王延來朝。

  壬辰,宗祀五帝於汶上明堂。癸巳,告祀二祖、六宗,[三]勞賜郡縣,作樂。

  注[一]台縣屬濟南郡,故城在今齊州平陵縣北。

  注[二]太山,王者告代之處,為五嶽之宗,故曰岱宗。燔柴以告天。

  注[三]二祖,高祖、光武也。六宗謂孝文曰太宗,孝武曰代宗,孝宣曰中宗,孝元曰高宗,孝明曰顯宗,孝章曰肅宗。

  三月甲午,陳王崇薨。戊戌,祀孔子及七十二弟子於闕裡,自魯相、令、丞、尉及孔氏親屬、婦女、諸生悉會,賜□成侯以下帛各有差。還,幸東平,至東郡,歷魏郡、河內。壬戌,車駕還京師,幸太學。是日,太尉楊震免。

  夏四月乙丑,車駕入宮。假於祖禰。[一]壬戌,沛國言甘露降豐縣。戊辰,光祿勳馮石為太尉。

  注[一]假音格。格,至也。

  五月,南匈奴左日逐王叛,使匈奴中郎將馬翼討破之。

  日南徼外蠻夷內屬。

  六月,鮮卑寇玄菟。

  庚午,閬中山崩。[一]辛未,扶風言白鹿見雍。

  注[一]閬中,縣,屬巴郡,臨閬中水,因以為名,今隆州縣也。

  辛巳,遣侍御史分行青冀二州□害,督錄盜賊。

  秋七月丁酉,初復右校*(令)*、左校*[令]*丞官。[一]

  注[一]續漢志曰:「將作大匠屬官有左右校,皆有令、丞。」中興未置,今始復。

  日南徼外蠻豪帥詣闕貢獻。

  馮翊言甘露降頻陽、衙。[一]穎川上言木連理。白鹿、麒麟見陽翟。

  注[一]頻陽,縣,故城在今雍州美原縣西南。衙見上。

  鮮卑寇高柳。

  梁王堅薨。[一]

  注[一]明帝孫,節王暢之子也。

  八月辛巳,大鴻臚耿寶為大將軍。

  戊子,穎川上言麒麟一、白虎二見陽翟。

  九月丁酉,廢皇太子保為濟陰王。[一]

  注[一]常侍江京等譖之也。

  乙巳,詔郡國中都官死芊系囚減罪一等,*(詔)**[詣]*敦煌、隴西及度遼營;[一]

  其右趾以下及亡命者贖,各有差。

  注[一]漢官儀曰「度遼將軍屯五原曼柏縣」也。

  辛亥,濟南上言黃龍見歷城。[一]庚申晦,日有食之。

  注[一]歷城,縣,屬濟南國,今齊州縣也。

  冬十月,行幸長安。壬午,新豐上言鳳皇集西界亭。[一]丁亥,會三輔守、令、掾史於長安,作樂。閏月乙未,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歷觀上林、昆明池。

  遣使者祠太上皇於萬年,以中牢祠蕭何、曹參、霍光。十一月乙丑,至自長安。

  注[一]今新豐縣西南有鳳皇原,俗傳雲即此時鳳皇所集之處也。

  十二月乙未,琅邪言黃龍見諸縣。[一]

  注[一]諸,縣名,故城在今密州諸城縣西南。

  是歲,京師及*(諸)*郡國二十三地震;三十六雨水,疾風,雨雹。

  四年春正月壬午,東郡言黃龍二、麒麟一見濮陽。[一]

  注[一]縣名,屬東郡,即古昆吾國,帝顓頊之墟,今濮州縣。

  二月乙亥,下邳王衍薨。

  甲辰,南巡狩。

  三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庚申,幸宛,帝不豫。辛酉,令大將軍耿寶行太尉事。祠章陵園廟,告長沙、零陵太守,祠定王、節侯、鬱林府君。乙丑,自宛還。丁卯,幸葉,帝崩於乘輿,年三十二。秘不敢宣,所在上食問起居如故。庚午,還宮。辛未夕,乃發喪。尊皇后為皇太后。太后臨朝,以後兄大鴻臚閻顯為車騎將軍,定策禁中,立章帝孫濟北惠王壽子北鄉侯懿。[一]

  注[一]東觀記及續漢書並曰「北鄉侯犢」,今作「懿」,蓋二名。

  甲戌,濟南王香薨。[一]

  注[一]光武曾孫簡王錯之子也。

  乙酉,北鄉侯即皇帝位。

  夏四月丁酉,太尉馮石為太傅,[一]司徒劉熹為太尉,參錄尚書事;前司空李合為司徒。

  注[一]石字次初,荊州湖陽人也,馮魴之孫。

  辛卯,大將軍耿寶、中常侍樊豐、侍中謝惲、周廣、乳母野王君王聖,坐相阿黨,豐、惲、廣下獄死,寶自殺,聖徙鴈門。

  己酉,葬孝安皇帝於恭陵。[一]廟曰恭宗。

  注[一]在今洛陽東北二十七里。伏侯古今注曰「陵山週二百六十丈,高十五丈」也。

  六月乙巳,大赦天下。詔先帝巡狩所幸,皆半入今年田租。

  秋七月,西域長史班勇[一]擊車師後王,斬之。

  注[一]西域都護之長史也。

  丙午,東海王肅薨。

  冬十月丙午,越巂山崩。

  辛亥,少帝薨。

  是冬,京師大疫。

  論曰:孝安雖稱尊享御,而權歸鄧氏,至乃損徹膳服,克念政道。然令自房帷,威不逮遠,始失根統,歸成陵敝。遂復計金授官,[一]移民逃寇,[二]推咎台衡,以荅天眚。[三]既雲哲婦,亦「惟家之索」矣。[四]

  注[一]永初元年,令吏人入錢谷得至關內侯也。

  注[二]羌既轉盛,詔隴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陽,北地徙池陽。

  注[三]台謂三台,三公象也。衡,平也,言天下所取平。伊尹為阿衡,即其義也。

  注[四]哲,智也。索,盡也。謂鄧後專制國柄也。詩曰:「哲夫成城,哲婦傾城。」

  書曰:「牝雞之晨,惟家之索。」

  贊曰:安德不升,秕我王度。[一]降奪儲嫡,開萌邪蠹。[二]馮石承歡,楊公逢怒。[三]彼日而微,遂祲天路。[四]

  注[一]秕,谷不成也。諭政教之穢。左傳祈招之詩曰:「思我王度。」

  注[二]儲嫡謂太子也。邪蠹謂江京等也。

  注[三]續漢*(志)**[書]*曰「上賜□尉馮石寶□、玉玦、雜繒布等」,故曰承歡也。楊公,楊震。逢怒謂樊豐等譖震,雲有恚恨心,帝免之。

  注[四]日,君道也。微,不明也。祲,陰陽相侵之氣也。詩曰:「彼月而微。此日而微。」言君道闇亂,政化陵□,漢祚衰微,自此而始,故言遂祲天路也。

  校勘記

  二0三頁三行恭宗孝安皇帝諱祜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獻帝初平元年有司奏,和、安、順、桓四帝無功德,不宜稱宗,故和帝、順帝、桓帝紀俱不稱某宗,獨此紀書「恭宗」,蓋刪之不盡也。

  二0三頁四行又有赤蛇盤於默笫之閒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及宋書符瑞志「於」皆作「紆」,易林曰「盤紆九曲」,似當作「紆」。

  二0三頁八行凡五十五篇按:王鳴盛十七史商榷謂藝文志史籀十五篇,此上「五」字衍。

  二0三頁一0行八月殤帝崩按:據殤帝紀,「八月」下應有「辛亥」二字,否則下文「其夜」二字無著,疑傳寫者誤脫也。

  二0五頁一行天子崩未有謚按:「謚」原斗「論」,逕改正。

  二0五頁二行谷梁傳曰按:校補引侯康說,謂見谷梁桓十八年傳注。

  二0五頁一六行漢官典職曰汲本「職」作「儀」。按:校補引孫星衍說,謂隋志漢官典職儀式二卷,漢□尉蔡質撰,唐志蔡質漢官典儀一卷,諸書所引,又有作「漢官典職」、「漢官典職儀」者,皆後人省文也。

  二0六頁一0行分清河國封帝弟常保為廣川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安帝弟名常保,子亦名保,必有一誤。

  二0八頁二行贍給東郡濟陰陳留梁國下邳山陽按:殿本「梁國」下有「陳國」二字。

  二0九頁一一行車騎*(大)*將軍鄧騭據刊誤刪。

  二0九頁一四行漢陽城中火按:袁紀作「濮陽阿城中失火」。

  二一0頁一0行*(玉)**[王]*者正天文之器也按:汲本、殿本「玉」作「二」,誤。此作「玉」,與今本書舜典偽孔傳合,阮元校勘記謂「玉」當作「王」,今據改。

  二一0頁一二行爾雅曰按:此「爾」字及下「卓爾」之「爾」,原皆作「獸」,逕依汲本、殿本改。

  二一一頁三行詔王*(主)**[國]*官屬據刊誤改。

  二一五頁三行京兆虎牙扶風都尉按:姚范謂案續志,「京兆虎牙」下當有「都尉」二字。

  二一七頁一四行校尉謂城門屯騎越騎步兵長水*(胡騎)**[射聲]*等據刊誤改。

  二一八頁一一行太常劉*(凱)**[愷]*為司空據校補引錢大昭說改。

  二一九頁九行東觀續漢殿本考證萬承蒼謂「東觀」下脫一「記」字,「續漢」下脫一「書」字。今按:章懷注引書常用簡稱,非必脫斗也。

  二二0頁一一行*[貧]*不能自存者據汲本、殿本補。

  二二0頁一三行二月己卯日南地坼三月癸酉日有食之「二月己卯」汲本作「三月己卯」。通鑒考異謂本志及袁紀皆云「三月己卯,日南地坼」。案長歷,是年二月壬辰朔,無己卯,三月壬戌朔,癸酉十二日,不應日食。二月當是乙卯,三月當是癸亥。按:校補引洪亮吉說,謂日南地坼五行志作「三月己卯」,逆推至此年正月甲子,則己卯定在三月,當以五行志為是。惟己卯後同月不得有癸酉日,且一歲不容有兩日食。細校五行志,乃知此系永初元年三月事,范史復載耳。

  二二一頁一三行先零羌敗涼州刺史皮陽於狄道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皮陽」西羌傳作「皮楊」。

  二二二頁一行十一月是歲郡國十五地震按:校補引洪亮吉說,謂「十一月」下有闕文。

  二二三頁一二行又攻夫廣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鮮卑傳「夫廣」作「扶黎」,章懷注「縣名,屬遼東郡」,通鑒胡注以為兩漢無此縣。棟案遼東屬國有昌黎縣,都尉所治,昌黎即前漢之交黎也,夫交相似而誤耳。

  二二六頁一四行三郡雨雹按:御覽八七八引作「郡國三雨雹」。續五行志同。

  二二七頁五行雖有糜粥按:「糜」原斗「麋」,逕改正。

  二二八頁九行在遼東*[東]*據校補說補。

  二三一頁九行沉氐種羌叛寇張掖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三月已書「沉氐羌寇張掖」矣,此重出。

  二三一頁一0行秋七月乙酉朔日有食之按:推是年七月合朔乙酉,無日食,參閱續五行志六校記。

  二三二頁一三行遼東太守蔡諷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諷」一作「風」。

  二三三頁三行廢為臨湖侯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通鑒作「蕪湖侯」。

  二三三頁七行甲戌遼東屬國都尉龐奮承偽璽書殺玄菟太守姚光按:通鑒考異謂姚光實以延光元年被殺,紀誤以「延」為「建」。考異又雲,延光元年四月無甲戌。

  二三四頁五行冬十一月己丑郡國三十五地震或坼裂按:沉家本謂續志書「九月己丑」,此紀後文有「冬十二月」,不得重言「冬」。上文書「九月」,又書「戊子」,戊子與己丑相接。然則「冬十一月」四字乃衍文也。

  二三四頁一一行甲子初置漁陽營兵按:沉家本謂甲子距上文己丑三十六日,疑上奪某月二字。

  二三六頁五行謂受超遷之刊誤謂「受」當作「將」。按:汲本無「受」字。

  二三六頁七行九月甲戌郡國二十七地震沉家本謂「甲戌」志作「戊申」。今按:

  是年九月壬寅朔,無甲戌,當依續志作「戊申」。

  二三六頁一三行虔人羌*(反)*攻谷羅城校補謂虔人羌叛,攻谷羅城,已見上文七月,耿夔至是始討破之耳。承上攻谷羅城為文,不當更書「反」。今據刪。

  二三七頁一四行京師及郡國三地震按:沉家本謂續志作「三十二地震」,疑此奪「十二」兩字。

  二三八頁六行北海王*(普)**[翼]*據殿本考證引何焯說改。

  二三九頁二行南匈奴左日逐王叛按:沉家本謂按匈奴傳,叛者乃新降一部大人阿族等,非左日逐王。

  二三九頁八行初復右校*(令)*左校*[令]*丞官按:校補引侯康說,謂「右校令左校丞官」當作「右校左校令丞官」,以續志言左右校皆有令丞,劉注並言安帝復也。今據改。

  二四0頁一行大鴻臚耿寶為大將軍按:袁紀「寶」作「珍」。

  二四0頁五行*(詔)**[詣]*敦煌隴西及度遼營據刊誤改。按:汲本作「詣」。

  二四一頁一行京師及*(諸)*郡國二十三地震據刊誤刪。

  二四三頁一二行續漢*(志)**[書]*曰據刊誤改。

  二四三頁一二行逢怒謂樊豐等譖震按:「謂」原斗「請」,逕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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