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家世
甘地家族屬於班尼亞種姓1,原先似乎是零售商人。然而,從我的祖父開始,他們已連續三代擔任卡提亞華各邦的首相。我的祖父烏曇昌德·甘地,別名奧塔·甘地,想必是一個有原則的人。他因為某種政治紛擾被迫離開了波爾班達;他原是那個地方的帝萬2。他避難於朱納卡德,以左手向當地的納華伯3致敬。有人問他為什麼這樣不恭,他回答說:「我的右手已經矢忠於波爾班達了。」
1班尼亞(Bania)種姓是印度教徒第三個大種姓吠捨(Vaishya)的一支,原來的職業是務農或經商——譯注。
2帝萬(Diwan),過去印度各王公土邦的首相——譯注。
3納華伯(Nawab),印度莫臥兒王朝分封各地的軍政長官,世襲職——譯注。
奧塔·甘地因喪妻而續絃。前妻遺子四人,繼室生子二人。我在幼年的時候,從來沒有感到、而且也不曉得奧塔·甘地這些兒子原來不是一個母親生的。這六個兄弟當中,第五個名叫卡朗昌德·甘地,別名卡巴·甘地;第六個就是杜爾希達斯·甘地。他們兩兄弟先後當過波爾班達的首相。卡巴·甘地就是我的父親。他原是王府法庭的法官。現在這種法庭已經不存在了,然而在當年卻是一個調處酋長及其族人之間的糾紛的極有勢力的機構。他曾先後在拉奇科特和樊康納當過一個時期的首相。他去世的時候領到拉奇科特的卹金。
卡巴·甘地連續結婚四次,每次續絃都是因為前妻去世。他在頭兩次結婚中養了兩個女兒。他最後的妻子普特麗白生了一女三男,我是當中最小的。
我的父親是一個忠勇俠義、慷慨大方、熱愛宗族的人,只是性情有些急躁。就某種程度上說,他似乎有點縱情肉慾,因為他第四次結婚的時候,已經年過四十了。然而他卻是一個廉潔的人,而且因為在家庭內外極為公正而聞名。他對於本邦忠心耿耿,這是人所共知的。有一次,有一個助理政治監督官1講話侮辱了拉奇科特的王公,他立即挺身而出,維護他的主子,對那監督官加以詰責。監督官因此動怒,要求卡巴·甘地道歉。他自然不依,因此被羈留了好幾個鐘頭。但是因為卡巴·甘地毫無屈從之意,那個監督官只好把他放了。
1政治監督官(Political Agent)是英國統治印度時代、駐印度英國總督派到印度較小土邦的官吏,實際上是該地的太上皇,連土邦王公也聽命於他——譯注。
我的父親向來沒有發財致富的雄心,所以沒有給我們留下多少產業。
他沒有受過什麼教育,卻很有經驗。他最多只能說是讀到古遮拉特文五年級的水平。他沒有學過史地,然而他那豐富的實際經驗使他有足夠的能力解決最繁難的問題,並且能夠管理成千成萬的人。他沒有受過多少宗教訓練,可是他有那麼一種宗教文化,這種文化是許多印度教徒因為經常到寺廟裡去聽人講解經文而獲得的。到了晚年,由於我們家裡一個有學問的婆羅門朋友的誘導,他開始念起紀達經1來,而且每天禱告的時候,總要朗誦幾段。
我的母親給我的突出印象是她的聖潔。她是一個深深信奉宗教的人;如果一日未作禱告,她就不想進食。到哈維立——毗濕奴神2廟去參拜,是她每日必行之事。就我的記憶所及,她從來不錯過「查土摩」禁食期3。她有時許下最不易奉行的誓願,但她始終是信守不逾。甚至有病的時候,她也沒有藉故失願。記得有一次她正在履行「昌德羅衍那」4誓言的時候,她忽然病倒了,但她卻不許病魔間斷她禁食的誓願。甚至連續禁食兩三次,在她也不算什麼。在四個月的禁食期中,每日只吃一頓,在她已習以為常了。她這還不滿,有一次在「查土摩」禁食期間,她竟每隔兩日絕食一天。還有一次,也是在四個月的禁食期間,她許願不見太陽不進食。在那些日子裡,我們做兒女的總是翹首企望天空,等候太陽一出現就報告我們的母親。誰都知道,在雨季頂峰期間,太陽是不輕易露面的。我記得有好幾天,我們發現太陽突然出現了,立即跑去告訴她。這時候她就跑出來親自看一看,但是等她出來,那捉摸不定的太陽又隱沒了,這樣就剝奪了她進食的權利。她卻心安理得地說:「不要緊,上帝不叫我今天吃飯。」於是她又進去重理家務了。
1指《薄伽梵歌》,見本書第一部第十章第二十八頁《薄伽梵歌》注——譯注。
2毗濕奴(Vaishnu)是印度教中唯一至尊的上帝,他的信徒戒殺生,所以是素食者,他們極重視愛和慈悲——譯注。
3查土摩(Chaturmas),意即四個月的一個時期。在這四個月的雨季中,許下絕食或半絕食的願,即稱為Chaturmas。這時期類似基督教的四旬齋節。
4昌德羅衍那(Chandrayna),是一種絕食,每日的食量隨月亮的盈虧而增減。
我母親有豐富的常識。國家大事,她都很熟悉,連宮廷裡的貴夫人也很賞識她的才智。我在幼年的時候,常常有幸跟著她出去,我還記得她和本邦王公的寡母進行過多次生動的談話。
這就是我的父母,我是1869年10月2日在波爾班達——一名蘇達瑪普裡出生的。我在波爾班達度過我的童年。我記得我也是在那裡入學的。我經過好些困難才學會了乘法口訣。當時的情況,除了和別的孩子一起戲謔我們的教師以外,我幾乎什麼也想不起來了。這件事實充分說明,我的智力一定是遲鈍的,記憶力也不好。
第二章 童 年
當我的父親離開波爾班達到拉奇科特去做王府法庭的法官時,我大概已經有七歲了。我就在那裡上了小學,現在我還清楚記得當時的情景,包括教過我的老師的姓名以及他們的其他特點。關於我在這裡的學習情況,也像在波爾班達一樣,幾乎沒有什麼值得稱道的。想必我當時還是一個平庸的學生。後來我從這個小學轉到郊外的另一所小學,而且一直讀到中學,那時我已經十二歲了。在這個短時期中,就我的記憶所及,無論對師長或同學,我從來沒有說過一句謊話。我總是很害羞,常常避開別人,書本和功課是我的唯一伴侶。準時到校,一散學就跑回家——這就是我每天的習慣。我的確是跑回去的,因為我生怕和別人講話,甚至害怕有人向我取笑。
我在中學一年級考試的時候,發生了一件值得記述的事。有一個名叫齊爾斯先生的督學,到我們學校來視察。他要我們寫五個字,借此測驗我們是否寫拼得正確。其中一個是「鍋」字,我把這個字拼錯了。教師用他的腳尖觸我藉以提示,可是我卻體會不了他的用意。我不懂得他原來是要我去抄襲坐在我身邊的一個學生石板上的寫法,因為我以為教師站在那裡是防止我們抄襲的。結果除我以外,別的學生每一個字都拼對了。只有我是愚蠢的。後來教師這樣指責我,可是沒有用。我是永遠學不會「抄襲」的藝術的。
然而這件事情絲毫沒有減少我對教師的尊敬。我是生來看不見長者的缺點的。後來我知道他還有很多別的短處,可是我對他的尊敬始終如一。因為我已經學會了遵從長者的吩咐,而不計較他們的行為。
這個時期還有兩件事情我不會忘記。我平常並不喜歡閱讀課外讀物。每天的功課我總得做完,因為我不願意受教師的詰問,更不願意欺騙他。所以功課我總得要做,但時常心不在焉。因此既然作業不能完全做完,自然不存在什麼課外閱讀的問題了。可是有一次我看見父親買來的一本書,是有關斯羅梵納孝順雙親的一個劇本。我讀得津津有味。這時我們家裡來了幾個巡迴演皮影戲的人。他們所演的影戲當中,有一個場面是斯羅梵納用帶子背著雙目失明的父母去朝聖的情景。這本書和這種景像在我的心裡留下了不可抹滅的印象。「這就是你應當傚法的榜樣」,我這樣告誡自己。斯羅梵納死去的時候,他的父母悲痛哀號的情景,至今我記憶猶新。這一段哀歌深深地感動了我,我曾用父親買給我的手風琴演奏過這一段哀歌。
還有一件類似的事情和另一齣戲有關。就在這個時候,我得到了父親的允許去看某劇團演出的一齣戲,叫做「哈立斯昌德羅」,把我迷住了。這齣戲我是百看不厭的。可是我究竟有多少機會再去看呢?它老追隨著我的心思,我獨自扮演哈立斯昌德羅也不知有多少次了。我自己日夜自問:「為什麼做人不應當象哈立斯昌德羅那麼誠實呢?」我要像他那樣服從真理,為了真理可以經受一切考驗——這就是我受到鼓舞的一個思想。我當時完全相信哈立斯昌德羅的故事是真的。我一想起這個故事,就情不自禁地流下淚來。根據我現有的常識判斷,哈立斯昌德羅大概不是一個歷史人物。但無論如何,我以為哈立斯昌德羅和斯羅梵納都是活生生的現實,我相信如果今天我重讀這兩個劇本,我一定會像從前一樣受到感動。
第三章 童 婚
我很希望最好不寫這一章,我知道在這個敘述中我得嚥下許多痛心的眼淚。不過如果我自命為真理的崇拜者,就不能迴避這一段經歷。這是我沉痛的責任,我得在這裡記述我在十三歲就結婚的事情。今天我看到我所照料的、和我當年年歲相仿的孩子們,不禁想到我自己的婚姻,我為自己悲傷,為他們沒有遭到我的命運而慶幸。像我這樣荒唐的早婚,我看不出有什麼道德的論據說得過去。
請讀者不要誤會,我是結婚而不是訂婚。因為在卡提亞華,訂婚和結婚是兩種不同的禮儀。訂婚是男女雙方的父母預先應許的婚約,並不是不可解除的。男的死了,女的用不著守寡。這完全是父母之間的一種協議,和做兒女的沒有什麼關係,有時連本人也不知道。我自己似乎就訂過三次婚,雖然我自己也不曉得。我聽說挑選給我的兩個女孩子都先後死了,因此我猜想我是訂過三次婚。我還模糊記得,我第三次訂婚是在七歲的時候。不過我已記不清是不是有人通知過我這件事情。我在這一章裡要談的是我結婚的經過,這一點我倒是記得極為清楚。
我們兄弟三個,大哥早就成親了。我們的家長決定叫比我大兩三歲的二哥,還有一個大概比我大一歲的堂哥和我自己三人同時結婚。他們這樣做並不是為我們的幸福著想,更不是出於我們的願望,而純粹是為了他們自己的方便和節省。
印度教徒結婚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為了一場婚姻,男女雙方的父母常常為之傾家蕩產。他們浪費金錢,浪費時間。為了購置衣飾、備辦酒席,往往要花費幾個月的時光。酒席還要互相競爭,看看誰家的樣數多而出色。做婦女的,不管她們是否長於歌唱,總要引吭高歌,甚至因此得病,大嚷大叫打攪鄰居。而鄰居們對於這些喧騰噪鬧和殘羹剩菜的煩擾,總是處之泰然,因為他們曉得總有一天他們也將有這麼一場。
我們的家長懂得這些事體的麻煩,所以想要一氣呵成,既省又好。因為一次花錢,就算弄得鋪張一些,總比三次開銷合算。我的父親和叔叔年紀都很大了,我們又是最小的孩子,大概他們希望在未死以前,能夠得到這最後一次婚事的快慰。由於這一切考慮,他們就作了這個三婚並舉的決定,於是正如我前面所說的,早幾個月就忙著備辦起來了。
就是由於忙著這些事情,我們才警覺到即將光臨的事件。我想當時我不過以為結婚無非是穿好衣服,敲鑼打鼓,迎接新娘,豐盛的酒席並得到一個陌生的女孩子共同遊玩,如此而已。性的慾望是後來才有的。為了遮羞,我想除了值得記述的若干情節,別的我就不談了。這些,以後再說。而且這些情節和我寫這個故事的中心思想並沒有多大關係。
就這樣二哥和我從拉奇科特被送回波爾班達。最後演出以前的準備工作還有一些有趣的事——例如在我們週身塗抹薑黃膏——然而我必須從略不贅了。
我的父親是個帝萬,但無論如何是一個奴僕,由於他博得本邦王公的信任,更加顯得如此。王公直到最後一刻才肯讓我的父親離開,給我父親派了幾輛專用的馬車,這樣可以節省兩天的路程。然而命運另外作了安排。從拉奇科特到波爾班達有120英里,坐馬車要走五天。我的父親三天就趕到了,但在最後一程竟把車子趕翻了,他因此受了重傷。他回到家裡的時候,已是遍體包紮著紗布。父親和我們的興趣雖然已經減了大半,可是婚禮還得舉行。因為婚期怎麼可以改變呢?然而由於沉溺於婚禮的稚氣的逸樂,我竟忘記了父親的傷痛。
我對父母是孝敬的,但是我耽溺於肉慾的程度並不亞於我對父母的孝敬。我還不懂得孝敬父母應當犧牲一切幸福和快樂。於是,像是懲罰我耽於逸樂似的,發生了一件使我遺痛終生的事情,這事情我以後還要談到。尼斯古蘭納歌中有一個句子說:「絕欲而不清心,終難持之有素。」我一唱起這只歌,或者聽見別人在歌唱,便使我想起這件令人痛心的醜事,內心充滿了慚愧。
我父親雖然受傷,卻還勉力參加了全部婚禮。直到今天回想起來,我還清楚地記得他在婚禮的每一個細節的過程中所坐的位置。當時我做夢也沒有想到有一天我竟會嚴格地批評他使我在幼年的時候結婚。我覺得那一天每件事情都安排得恰當而令人愉快。自然我自己當時也是想要結婚的。正因為我的父親那天的一舉一動無可厚非,那些事情回想起來仍然是新穎的。時至今日,我還能畫出我們當時怎樣坐在婚禮台上,怎樣和新娘同行「七步」禮1,作為新婚夫妻,我們怎樣把合歡糖2送到彼此的咀裡,而此後我們又是怎樣同居的。還有,那新婚之夜!兩個無知的孩子,就這麼不知不覺地把自己投身於人生的大海裡。我的嫂嫂曾經充分地將初夜應有的知識傳授給我。我不知道是不是也有人教過我的妻子。我從來沒有問過她,現在也不願意過問了。讀者一定認為我們當時非常緊張,不敢面對面。我們的確很難為情。我怎樣和她交談呢?談什麼好呢?嫂嫂教給我的,似乎還不足以使我得到多少的幫助。事實上,像這樣的事情是用不著有人指點的。前人所遺留給我們的印象足以使一切傳授成為多餘了。我們彼此逐漸瞭解起來,而且可以在一起隨意交談。我們是同年,但我不久便行使丈夫的權威。
1「七步」禮(Saptapadi)是印度教徒新娘和新郎行七步的一種儀式,儀式進行時,彼此承應互守貞節和敬愛,從此他們的婚姻成為百年不變的結合。
2合歡糖(Kansar)是由小麥做的一種糖果,於婚禮完成以後由夫婦分食。
第四章 做起丈夫來了
大約在我結婚的時候,常常發行出版一些價值一個派斯或一個派1(現在我記不得究竟是多少了)的小冊子,談論夫妻之愛、節約、童婚和其他類似的問題。每當我看到這種小冊子,我總是從頭至尾細細研讀,當時我已養成一種忘我所惡、行我所好的習慣。這些小冊子所談論的把終生忠於妻子看成是做丈夫的責任,永遠銘刻在我的心上。況且,我秉性就有追求真理的熱情,因此就不存在欺騙她的問題。再說那時候年紀還小,不忠於她的機會很少。
1印度舊幣制:一盧比(Rupee)等於十六安那(Anna),一安那等於四派斯(pice),一派斯等於三派(pie);現已改為十進制——譯注。
然而忠實的教訓也有其不良的影響。我對自己說:「如果我必須對妻子忠實,她也必須忠實於我。」這種想法使我成為一個嫉妒的丈夫。她所遵循的義務輕易地成為我要求她忠實的權利,要做到這一點,我就必須十分留心我的權利。我絕對沒有什麼理由懷疑我的妻子的貞節,然而嫉妒並不需要什麼理由。我必須永遠監視她的行動,因此非經我許可,不得隨意動彈。這就撒下了我們之間老是吵架的種子。這種限制當然是形同囚禁。何況嘉斯杜白又不是一個忍受這種做法的女子。她決意隨時要到她愛去的地方,我越是限制得緊,她越發自由行動,從而使我更加苦惱。彼此不講話就這樣成為我們這一對童婚者當時的狀況。現在我明白,嘉斯杜白當時不顧我的限制而隨意行動,原是無可非議的。一個無辜的女子怎能忍受不許去參拜神廟或探望朋友的限制?如果我有權利限制她,難道她就沒有同樣的權利來限制我嗎?這一切今天對我倒是清楚了。
然而當時我得執行身為丈夫的權威!
不過,請讀者不要誤會,以為我們的生活是痛苦不堪的。我所以這麼苛刻,完全是出於愛情。我要叫我的妻子成為一個理想的妻子。我的野心是要她過一種純潔的生活,學我之所知,使她的生活與思想和我的一致。
我不曉得嘉斯杜白是否也有此雄心。她是一個文盲。她秉性純樸、自立、耐勞,而且至少對我是沉默寡言的。她對自己的無知並沒有不安之情,我不記得我孜孜不倦於學習是否刺激過她也想和我同樣的好學。因此我想,我的雄心是單方面的。我的愛情完全集中在一個女人身上,我要它有所報答。然而即使得不到報答,也不至於是痛苦不堪的,因為至少有一方具有熱烈的愛情。
我得承認我非常喜歡她。甚至在學校裡,我也老是想她,夜的降臨以及隨之而來的會面,一直糾纏著我。分離是不可忍受的。我常常和她閒談,弄得她深夜還不能入睡。在這種貪婪的愛情之中,如果在我身上不是有一種火熱的責任感,那我不是成為病魔的犧牲而夭折,就是陷入不勝其負的生活中去。然而被指定的作業每天早晨都得完成,而我又不能對任何人撒謊。就是這最後的一點拯救了我,不然我不知墜入多少陷阱了。
我已說過,嘉斯杜白是個文盲。我很想教她識字,可是性愛沒有給我留下時間。因為教書必須在違反她的意願的情況下進行,而且只能在夜間。在長輩面前,我不敢和她在一起,更不要說和她講話了。當時,就某種程度說,甚至於今天,卡提亞華還有其獨特的、毫無用處而又野蠻的深閨制度。可見當時的環境是不好的。所以我必須承認,當我們年青的時候,我雖然努力教導嘉斯杜白,大部分卻是不成功的。而當我從性愛的酣夢中醒悟過來時,我卻已經投身於公眾生活,留給我的空餘時間就更少了。後來我雖然想請家庭教師教她,卻也同樣失敗了。結果,現在嘉斯杜白連一封簡單的信寫起來都很吃力,只認得幾個簡單的古遮拉特字。我敢斷言,我對她的愛如果絕對不沾染色情的話,她今天一定是個很有學問的夫人;因為那樣我就可以克制她不愛學習的習氣。現在我懂得,為了純粹的愛情,沒有不可能的事。
我說過有一種情況多少把我從性愛的災難中拯救出來了。還有一件事情也值得提一提。無數的事例使我確信:上帝終將拯救動機純良的人。印度教社會雖然有童婚的殘酷習俗,卻還有另一種風俗,就某種程度上說,減少了童婚的罪惡。做父母的不答應年青的夫婦長久生活在一起,童婦大半的時間消磨在娘家。我們的情況也是如此。這就是說,我們婚後的頭五年(從13歲到18歲),我們在一起生活總共不過三年。我們很難得在一起消磨半年的時光,她的父母便把她叫回去了當時她娘家的這種叫喚是非常不受歡迎的,然而這卻挽救了我們倆。我十八歲那年,便到英國去了,這等於一次長期而健康的別離。就是從英國回來以後,我們也很少在一起住上半年,因為我得奔走於拉奇科特和孟買之間。跟著便是來自南非的召喚,那時我已相當自如地擺脫性愛的糾纏了。
第五章 上中學
我已經說過,我結婚的時候是一個中學生。我們三兄弟都在一個學校讀書。大哥的班次最高,和我同時結婚的二哥只比我高一班。我們兩人因為結婚耽擱了一年;二哥所受的影響更壞,他竟因此輟學了。天知道有多少青年遭受了和他一樣的厄運。只有在我們當前的印度教社會裡,才有讀書和結婚並行的現象。
婚後我仍然繼續唸書。學校裡的人並沒有把我當傻子看待,我總是很得師長們的寵愛。學校當局每年都給我的父母寄來我的成績單和操行單;我從來沒有得過壞評。事實上我在第二年考試以後還得過獎,到了第五和第六年級,則分別得到了四個盧比和十個盧比的獎學金。我所以取得這些成績,與其說是由於我的用功,不如說是由於我的運氣。因為獎學金並不是為所有的人而設的,而是保留給卡提亞華的索拉茲地區的優等學生;而當時在四、五十個學生的一個班裡,來自索拉茲的孩子不會有多少。
就我自己所記得的,我對自己的才能並不怎麼自豪。我在得到獎品和獎學金時,常常是很驚訝的。然而我對於自己的操行,卻是小心維護、惟恐不周。只要一點小小的過失,便會使我流淚。當我應當受到、或者老師認為我應當受到責備的時候,我是受不了的。我記得有一次我受到了體罰。受罰我倒不怎麼在意,我所難過的是別人以為我是罪有應得。我傷心地哭了起來。那時我還在一年級或二年級。我在七年級的時候,又發生了另一件這樣的事。當時的校長是度羅伯濟·葉杜吉·齊米。他很受學生歡迎,因為他嚴於紀律,而且教導有方。他把體育和棒球的課程都列為高年級男生的必修科。這兩樣我都不喜歡。在它們被訂為必修科以前,我從來沒有參加過什麼運動,不管是棒球還是足球。我對運動抱著規避態度的原因之一是害羞,現在我知道這是錯誤。同時我有一種錯誤的觀念,以為運動和教育沒有什麼關係。現在我才懂得體力的訓練和智力的訓練在課程內應受同樣的重視。
不過話說回來,我雖然不大參加運動,我的身體卻不見得衰弱。因為我從書本上得知露天作長時間散步的好處,我喜歡這種意見,並且養成了步行的習慣,至今不衰。由於這種散步,使我具有相當強健的體格。
我所以不愛好運動是因為我熱切希望看護我的父親。每天散學以後,我便趕快回家去侍候他老人家。運動成為必修課程,正好直接妨礙了我服侍父親的工作。我請求齊米先生免除我的體育課程,以便我有時間侍候我的父親。然而他竟置之不理。碰巧有一個星期六,上午上課完了,但在下午四點鐘的時候,我卻得從家裡趕回學校去上體育。我沒有表,而那天又是陰天,我把時間弄錯了,趕到學校的時候,學生們全都走了。第二天齊米先生檢查點名簿,發現我曾缺席,便來問我曠課的原因,我只好據實以告。他不相信我的話,罰我交納一個或兩個安那(現在我不記得是多少了)。
我竟然被人說成撒謊!這使我極為傷心。我怎樣才能證明自己無辜呢?我想沒有辦法。我因極端痛苦而大哭起來。我從此便曉得:一個誠實的人也必須是一個謹慎的人。我在學校犯疏忽的錯誤,這是第一遭,也是最後一次。我還依稀記得罰款最後是被撤銷了。免除運動的事當然獲准了,因為我父親親自寫了一封信給校長,說他需要我在散學以後回家。
雖然沒有因為忽視運動而吃虧,可是因為在別的方面忽視了,直到現在還受罰。我不知道從那裡得到這麼一個觀念,認為書法並不是教育的必需部分,這種觀念一直到我去英國的時候還保持著。後來,特別是在南非的時候,我看見當地的律師和生長在那裡並在那裡受教育的青年所寫的字體都很秀麗,自己感到慚愧,並且悔恨自己的疏忽。我認為字寫得不好應該被當作是教育不完善的一種跡象。以後我曾力圖改善我的書法,可是已經太遲了。我永遠不能彌補年青時候的疏忽。希望每一個青年男女從我的事例中吸取教訓,應該懂得好的書法乃是教育的必需部分。現在我有這樣的意見:小孩子在學寫字以前,應該首先教他畫畫。應該讓小孩子看圖識字,如同觀察不同的事物如花、鳥等等,等他學會了畫東西再教他學寫字。這樣他就會寫得一手好字。
我在學校時還有兩件事值得記述。我因為結婚耽誤了一年學業,老師為了彌補我這種損失,讓我跳了一班——通常只有勤奮的學生才能得到這種優待。因此我在三年級只念了六個月,期考以後便跳到四年級,跟著便放暑假了。四年級以後,大部分的課程都用英文講授。我發覺自己如墜入五里霧中。幾何是一門新的功課,我覺得相當吃力,用英文講授,就使我更感困難了。教員講得很好,可是我卻聽不懂。我常常失掉信心,想要回到三年級去,因為感覺把兩年的課程並為一年,未免野心太大了。然而這樣做不但自己丟臉,老師的面子也過不去;因為他看到我還勤奮好學,才推薦我越級。這種怕雙方都失面子的思想使我堅持下去。後來,由於我的努力,學到歐氏幾何第十三定理的時候,我忽然感到一切都很容易。一種課程,如果只要求單純運用一個人的推理能力,就不是很難的課程。從此以後我便覺得幾何是一門容易而有趣的功課了。
梵文就比較困難了。幾何是不憑記憶力的,但梵文卻是處處需要死記。這門功課也是從四年級開始,我一進入六年級,便有點灰心了。教員是一個嚴厲的人,我認為他是在強迫學生唸書。教梵文和波斯文的先生頗有一種互相競爭的味道。教波斯文的先生比較溫和。學生們常常互相議論說波斯文非常容易,說波斯文教員很好,很能體諒學生。有一天,我因怕難,就跑到波斯文班上去聽課。梵文老師很難過,把我叫到他的身邊說:「難道你忘了自己是毗濕奴信徒父親的兒子了嗎?怎麼連自己的宗教的文字都不學了嗎?如果你有什麼困難,為什麼不來找我?我要盡力把你們的梵文教好。只要你繼續讀下去,你就會發現其中有無窮的趣味。你不要灰心,還是回到梵文班上來吧。」
他這種親切的態度使我慚愧。我不能不尊重老師的關懷。時至今日,我一想起克立斯納商卡·潘提亞,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因為當時我如果沒有學會那一點點梵文,我便很難有研讀經典的興趣。事實上,我還深深懊悔當時未能獲得更加透徹的梵文知識,因為我從此認為每一個印度教徒的男女青年,都應當好好學習梵文。
現在我的意見是:在印度所有高等教育的課程裡,除了當地的語文之外,都應當有印地文、梵文、波斯文、阿拉伯文和英文。大家不必要為這許多語文課程所嚇倒,我相信,如果我們的教育更加系統化,而孩子們又卸下了以外國語文為進修的媒介,學這些語文就不至於成為一種令人厭倦的任務,反而感覺有無窮的樂趣。學會了一種科學的語文知識,就會使得其他語文的知識學起來比較容易了。
事實上,印地文、古遮拉特文和梵文可以算是一種語文,而波斯文和阿拉伯文也算是一種。波斯文雖然屬於雅利安語系,而阿拉伯文則屬於閃語系,兩者之間還是有一種密切的關係,因為這兩種語文都自以為是起源於伊斯蘭教。我認為烏爾都文並不是一種獨立的語文,因為它採用了印地文的文法,大部分的語匯則取自波斯文和阿拉伯文;誰要學好烏爾都文,就必須學會波斯文和阿拉伯文,正如學好古遮拉特文、印地文、孟加拉文或馬拉提文,必須學會梵文,是一個道理。
第六章 一個悲劇(上)
我在中學時代,在不同的時間裡,有兩個人可以算得上是我少數的幾個朋友當中比較知己的。我和其中一人的友誼,並不長久;不是我拋棄他,是因為我結交了另外一個朋友以後,他就不同我往來了。我和這第二個朋友的關係是我一生中的一個悲劇。這種友誼為時甚久。我是在一種革新者的精神中和他結成這種友誼的。
這個同伴本來是我哥哥的朋友。他們是同班同學。我知道他的缺點,但我卻把他當作一個忠實的朋友看待。我的母親,我的大哥和我的妻子都警告我,說我交上了一個壞朋友。為了保持做丈夫的尊嚴,妻子的警告我不聽,但我卻不敢把母親和大哥的意見置之度外。然而我卻為那個朋友辯護,對他們說:「我知道他的確像你們所說的,有缺點,可是他也有你們所不曉得的優點。他不會把我帶壞,因為我和他交朋友正是為了改造他。如果他能改正,我相信他一定是一個有為的人。請你們不必為我擔心。」
我想我的話並沒有使他們滿意,但他們卻接受了我的解釋,不再過問了。
後來我才曉得我的想法錯了。一個革新者不應和他所要改造的朋友保持過於親密的關係。真正的友誼是精神上的一致,這是人間少有的事情。只有氣味相投的友誼,才是有價值而持久的。朋友是彼此互相影響的,所以在交誼中幾乎沒有改造朋友的餘地。我以為一切排他性的親密的關係都應當避免,因為人容易接受壞的影響,卻不容易接受好的東西。而且凡是要和上帝做朋友的,必須孤獨,不然就得和全世界的人為友。我的見解也許是錯誤的,然而我想要啟發親密友誼的企圖算是失敗了。
當我初次遇到這個朋友的時候,拉奇科特正浸沉在一種「改革」的熱潮中。他告訴我說,我們的許多教員背地裡吃肉喝酒。他還舉出拉奇科特許多有名的人,也是同屬一夥,而且其中還有一些中學生。
我既驚訝而又難過。我請他將這些事情的原委告訴我。他解釋說:「我們是一個孱弱的民族,因為我們不吃肉。英國人所以能夠統治我們,就因為他們吃肉。你知道我的身體很強壯,我也跑得很快,這也是因為我是一個肉食者。吃葷的人不會長血瘤,有時即使偶然長上了,也好得快。我們的老師和其他知名人士並不是傻子,他們所以吃肉是因為他們知道吃肉的好處。你也應當這樣做。試試看,不要緊。你不妨試一試,看看效果怎樣。」
他為肉食宣揚的這些話,並不是一次說出來的。這是我的朋友隨時想要說服我的長談中雄辯的精闢之處。我哥哥已經墜入彀中,因此他就支持我的朋友的論據。我同我的哥哥和那位朋友比較起來,身體的確衰弱得多。他們都比我結實、強壯、勇敢。這個朋友的技能把我迷住了。他能作異常迅速的長跑,並且擅長跳高和跳遠。加在他身上的體罰,無論多重,他都不在乎。他常常向我表演他的技能,正如一個人當看見別人具有自己所沒有的才能時,常常為之神往一樣,我也為這個朋友的技能所迷惑。這使我產生了一種強烈的慾望,想趕上他。我幾乎既不能跳也不能跑。我為什麼不應當像他那麼強壯呢?而且我是一個膽怯的人:我怕賊,怕鬼,怕蛇;這種恐懼常在我的心中縈擾著。夜裡我不敢到室外走動。黑暗對於我是一種恐怖。我幾乎不能在黑暗裡睡眠,因為我恐怕這一邊來鬼,那一邊來賊,另一邊又來蛇。因此,如果屋裡沒有燈光,我就不能入睡。我怎麼能夠把這些恐懼告訴睡在我身邊的妻子呢?那時候她已經不是小孩了,是一個青年了。我知道她比我膽子大,我也自感慚愧。她不怕蛇和鬼,什麼黑暗的地方都敢去。我的朋友抓住了我這一切弱點。他告訴我,他能用手抓住活蛇,不怕賊也不相信鬼。而所有這些,自然是由於吃肉的結果。
在我同學裡面流行著古遮拉特詩人納瑪德的一首打油詩。這首打油詩是這樣的:
英人雄赳赳,
印人何其小;
肉食者治人,
頎昂寓奇妙。
我受了這一切的影響,終於屈服了。這時候我才漸漸相信吃肉是好的,以為它能使我身強力壯,膽識過人;以為如果全國一致肉食,便可將英國人打倒。
於是我們便選定了一天,開始我的體驗。這件事必須秘密進行。我們甘地這一族都是毗濕奴信徒。我的父母更是篤信所宗。他們經常到哈維立神廟去參拜。我們家族有自己的神廟,古遮拉特盛行耆那教1,其影響隨時隨地都可以感覺到。古遮拉特的耆那教和毗濕奴信徒反對和厭惡肉食的情況,是印度的任何地方或印度以外地方所沒有的。我就是在這種傳統中生長的,而且我極端孝順我的父母。我知道他們一旦獲悉我破戒吃肉,他們就會嚇壞。況且,我之熱愛真理使我極為謹慎。當時我並不是不知道,如果我吃起肉來,就等於欺騙了父母。然而我的心思卻傾向於「革新」事業。我並不是要順從口腹之慾,我並沒有想到肉食有什麼特殊的好滋味。我只是希望我自己和我的同胞得以強壯勇敢,這樣就可以打倒英國人,使印度獲得自由。「自治」這個字,我還沒有聽說過。但我已經明白自由的意義。我之熱中於「革新」蒙蔽了自己。而且既然是秘密進行,我自己說服自己:僅僅把所做的事隱瞞著父母,並不能算是違背真理。
1耆那教(Jainism)舊譯景教,在印度的創立,幾乎與佛教同時。它提倡刻苦犧牲,除去物慾,自救而不為世俗所累。它有五個信條:一宜真言,二尚清貧,三不殺生,四不偷竊,五守貞潔。所以耆那教的教義和佛教、印度教都有共同之處——譯注。
第七章 一個悲劇(下)
這一天終於到了。我當時的心情是很難充分描述的。我一方面抱著「革新」的熱望和好寄的心理,另一方面卻又因為象竊賊一樣地幹著這不可告人的勾當而感到羞愧。這兩種心情那一種佔優勢,連我自己都分辨不了。我們到河邊去找一個偏僻的地方,在那裡我生平第一次看見了肉。我們還帶了從麵包店買來的麵包。這兩樣東西我都吃不出什麼味道來。那天的山羊肉粗糙得像牛皮一樣,簡直無法下嚥。我實在受不了,不得不拋下走開了。
那天晚上我很難過,作了一夜的惡夢。每一次快要睡著的時候,總覺得好像有一隻活山羊在我的肚子裡苦苦地哀叫,使我懊悔地驚跳起來。然而我又安慰我自己說,肉食是一種責任,於是又覺得泰然心安了。
我的朋友是不肯輕易罷休的。現在他為我預備了許多葷菜,看起來真是色香俱全。至於我們聚餐的地方,已經不再是河邊的僻處了,而是在一棟政府賓館的餐廳裡,桌子椅子應有盡有,是我的朋友和那裡的大廚師特別佈置的。
這種誘惑果然生效了。我不再厭惡洋麵包了,我也不再為山羊而有所憫,而且變得好吃葷菜,雖然並不特別喜歡吃肉。這樣繼續了大約一年之久。但是統共也不過吃了五、六次葷菜席,因為政府賓館並不是天天開放的,經常備辦那麼多貴重而美味的葷菜,顯然也有困難。我沒有錢來支付這種「革新」,所以每次都是我的朋友出錢。至於他的錢是哪兒來的,我就不得而知了。可是他總是弄到錢,因為他決心使我成為一個肉食者。然而他的能力終歸有限,因為後來這種飲宴就越來越少,中間的間隔也越來越長了。
我每一次前赴這種秘密酒宴的時候,就不在家裡吃飯了。我的母親自然要叫我吃飯,而且問我為什麼不想吃飯。我總是對她說:「我有點消化不良,今天我沒有胃口。」這樣的托詞,使我很不安;我知道我在撒謊,而且是在向母親撒謊。我也知道如果我的父母曉得我已經變成一個肉食者,他們會深深悲痛。
這些思想使我內心極感憂悶。
因此我對自己說:「吃肉雖然是必要的,在國內進行飲食『改革』也是必要的,可是欺騙父母、向父母撒謊比不吃肉更壞。所以當他們還活著的時候,決不能再吃肉了。等到他們去世以後,我就可以自由了,那時我便可以公開吃肉,但是在這以前,我應當克制自己。」
我把這個決定通知了我的朋友,從此我沒有再吃肉。我的父母一直不知道他有兩個兒子一度成為肉食者。
我之所以戒絕肉食,是因為我有一種純潔的願望,即不向父母說謊。可是我並沒有和那位朋友斷絕往來。我想要改造他的熱望已經證明對我是一種禍害,可是當時我完全沒有意識到這個事實。
這位朋友幾乎使我做出不忠於我的妻子的事情來,可是倖免了。他有一次把我帶到一個妓院去。他把應有的知識都告訴了我。一切都已預先安排停當了,連賬都已經付清了。我進入罪惡之窟,幸虧上帝以他無限的慈悲保護了我。在這罪惡之窟,我幾乎是瞠目結舌,不知所措。我在那個女人的床上,坐在她身邊,可是我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她當然忍受不了,把我趕出屋門,並加以辱罵。我當時感到大丈夫的氣概像是受到了傷害,慚愧得無地自容。然而我永遠感謝上帝拯救了我。回顧我這一生,曾有四次類似的事件,我之得救,與其說是出於我個人的力量,不如說多半是由於我的幸運。從嚴格的倫理觀點來說,所有這些事情都可以看作是道德上的墮落;因為這是肉慾的暴露,和已成事實同樣的壞。但是從世俗的觀點來說,一個人如果在肉體上沒有犯罪,便算是已經得救了。我自己所指的得救,就是從這個意義上說的。人有時逃避了罪惡,好像天意為他和他周圍的人作了安排。人們一旦醒悟過來,就會為自己的倖免而感謝上帝的慈悲。因為我們知道,一個人有時無論怎樣抗拒誘惑,終不免墮落;我們也知道,有時他要犯罪,而上帝卻加以干涉而且把他拯救出來。這一切究竟為什麼,一個人究竟有多大的自由,他受環境支配的程度究竟有多大,自由意志究竟有多大作用,命運究竟有無影響——這一切都是疑團,而且永遠是疑團。
不過還是讓我把這個故事說下去吧。甚至連這件事還不能使我認清這個朋友的惡劣。我因此還有許多可痛的經歷,直到我看見他所做的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不道德的行為,我才恍然大悟。關於這些事,我以後再按次序講。
可是有一件事,我得在這裡提一提,因為它是在這個時期發生的。我和我的妻子發生一些誤會的原因之一,無疑地是因為這個朋友的緣故。我是一個既專一而又妒忌的丈夫,這個朋友便火上加油,煽起我對於妻子的懷疑。我從來不懷疑他的話是否可靠,常常根據他的閒話粗暴地折磨我的妻子,現在回想起來,自己都覺得永難寬恕自己。大概只有信奉印度教的妻子才能忍受這種折磨,所以我常想:女子是容忍的化身。做僕人如果無緣無故受了懷疑,可以離職不干;做兒子的如果遇到同樣的情形,可以和父親分居;做朋友的可以絕交。然而做妻子的,即使她懷疑自己的丈夫,也只能安於緘默;可是如果做丈夫的懷疑了她,那她就完了。她能上哪兒去呢?一個信奉印度教的妻子,不能向法庭請求離婚;法律不能伸雪·她·的冤屈。我一度把我的妻子逼得走投無路,這是我永難忘懷或饒恕自己的。
懷疑的毒瘤,直到我完全瞭解「非暴力」1的意義,才得以根除。這時我才看見了「節欲」2的光輝,才懂得妻子不是丈夫的奴隸,而是他的伴侶、他的助手,是他的一切憂愁和歡樂的共享者。她可以選擇自己所要走的道路,如同她的丈夫一樣。現在每當我想起那些充滿疑惑和猜忌的黑暗日子,我便痛恨自己的愚罔、荒淫和殘忍,並為我盲目輕信朋友而感到悲痛。
1梵文為Ahimsa,意即不殺生、非暴力。
2梵文為Brahmacharya,照字面解,即引人到上帝那裡的行為。通常的意義為自制,特別指節欲而言。
第八章 偷竊和贖罪
我在這個肉食時期以及在這之前的若干時候——大概是在結婚前後,還有其他一些錯誤,應當說一說。
有一個親戚和我都染上了抽煙的嗜好。我們抽煙不是因為它有什麼好處,也不是喜歡香煙的味道,我們只覺得香雲吐霧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我的叔叔有這個嗜好,我們看見他抽煙,便想學他的榜樣。可是我們沒有錢買煙,所以我們便把叔叔拋棄的煙頭偷偷地揀起來抽。
不過,煙頭並不是常常有的,而且也沒有多少煙好抽。所以我們便開始偷竊傭人的零用錢,拿去買印度土煙卷。可是問題在於:買來的香煙擱到哪裡才好。我們當然不能在長輩面前抽煙。這樣偷錢買煙的事,繼續了幾個星期。同時我們聽說,有一種植物的梗,裡面有許多小孔,可以當煙吸,所以我們又開始抽這種煙了。
然而這些事還遠遠不能使我們滿足。我們開始感覺不自由的難過。沒有長輩的許可就不能做任何事,這使我們無法忍受。最後,我們覺得非常厭煩,便決定去自殺!
然而怎樣才能自殺呢?我們從哪裡可以得到毒藥呢?我們聽說鬧陽花子是一種有效的毒藥。我們便到叢林中去尋找,果然找到了這個花子。我們以為晚上行事最適宜。我們到克達濟神廟裡去,把酥油放在神燈上,到神壇參拜一下,便要找一個僻靜的角落去自殺。然而我們的勇氣消沉下去了。如果我們一下子死不了,怎麼辦?自殺究竟有什麼好處?缺少一點自由,為什麼將就不了?雖然,我們還是吞下了兩三粒花子。我們不敢多吃,我們倆都有點怕死,於是決定到羅摩吉神廟去鎮靜一番,擯除自殺之念。
我這才懂得:萌自殺之念易,而行之則難。而且從此,我一聽見人家嚷著要自殺,很少動心或根本無動於衷。
自殺的念頭終於把我們兩人抽煙頭和偷傭人的零錢去買煙的壞習慣革除了。
自從我長大成人以後,我再也沒有抽煙的要求了。我總以為抽煙是野蠻的,骯髒的,有害的。我一直不懂世界上為什麼還有這麼一種抽煙的狂熱。我最不能忍受坐在一節全車人都抽煙的車廂裡去旅行,我受不了那種氣氛。
然而比這種偷竊更嚴重的卻是我在不久以後所犯的一次。我偷零用錢在十二、三歲——可能更小的時候。我在十五歲的時候,又犯過一次偷竊。這一次我是從我那位吃肉的哥哥的手鐲上偷了一小點金子。他那時欠了一筆大約二十五個盧比的債。他手上的一隻鐲子是純金的,弄下一小塊並不困難。
金子真的弄下來了,債也還清了。然而這一次我實在受不了,我立志不再偷竊。我還決心向父親坦白,可是我不敢和他面談。我並不是怕挨打。不,我記得他從來沒有打過我們,我害怕這件事要使他痛苦。不過我覺得必須冒一冒險;我以為沒有坦白的承認,就不能做底悔改。
最後,我決定寫一張悔過書交給我父親,然後懇求他的饒恕。我寫了一張字條,並且親自交給了他。我在這張字條上不僅承認了我的罪狀,而且請求給予適當的處分,末了我還要求他不要因為我的過錯而自責。我還發誓以後永遠不再偷竊。
我雙手顫抖地把悔過書遞給我父親。當時他正害著瘺病,困於病場。他的床只是一塊光木板。我把字條交給他以後,便坐在他對面。
他讀完以後,晶瑩的淚珠流滿了他的雙頰,連那張紙都弄濕了。他閉上雙眼沉思了一會兒,於是把紙條撕毀了。他看著悔過書的時候是坐著的,後來他又躺下了。我看見他內心痛苦的樣子,也情不自禁地哭了起來。如果我是一個畫家,今天我還能把當時的整個情景畫下來。它在我的記憶中仍然非常生動。
那些出於慈愛的珍珠般的眼淚,滌淨了我的心懷,並且洗掉了我的罪惡。只有經歷過這種愛的人,才能體會什麼叫做愛。正如聖詩所說的:
只有受過愛之箭傷的人,
才曉得愛的力量。
對於我,這是「非暴力」的一堂實物課。當時我以為這不過是一種父愛,今天我才懂得這是純粹的「非暴力」。當這種「非暴力」包括一切的時候,所有的東西都起了變化。它的力量是無限的。
這種至高無尚的饒恕,對我父親來說,並不是生性如此的。我以為他一定會生氣,斥責,並自擊其額。然而他卻是那麼異常的平靜,我相信這是因為我坦白悔過的緣故。坦白悔過,加上永不再犯的諾言,如果在一個有權利接受的人的跟前陳述,實在是一種最純潔的懺悔。我知道我的悔過使我的父親感到我是絕對安全的,也使他對於我增加了無限的慈愛。
第九章 父親之死和我的雙重羞恥
我這裡要講的這件事,發生在我十六歲的時候。我在前面說過,我父親害著瘺病,一直臥床不起。我母親、家裡一個老僕人和我自己是他的主要看護人。我擔負著護士的責任,主要是給他包紮傷口,給他吃藥,並且把需要在家裡配好的藥給他配好。每天晚上我在他的腿上給他按摩,只有他吩咐我去睡或者等他自己入睡以後,我才離去。我喜愛這樣侍候他。就我記憶所及,我從來沒有疏忽過。我所有的時間,除了盥洗等事外,都用在上課和服侍父親這兩件事情上。只有他許可,或者他覺得好些的時候,我才在黃昏去散步。
也就在這個時候,我的妻子有了小孩。今天看起來,這件事對我是一種雙重羞恥。因為第一,我還是一個學生,我應當克制自己,可是我並沒有這樣做。其次是,這樣縱情態欲不但妨礙了我求學的職責,而且妨礙了我履行更大的天職,就是對於父母的孝順。因為我從小就把斯羅梵當作我的理想人物。每天晚上,我的雙手雖然在忙著為父親的雙腿按摩,我的心卻在臥室徘徊著,而且那個時候,無論是從宗教、醫學和常識來說,都是不應當有性行為的。我的職務完了以後,我總是滿心歡喜,向父親道了晚安,便直奔寢室了。
這時候我父親的病日益嚴重。夜柔吠陀1的大夫們,赫金2術士們和地方上的庸醫們,把他們所有的膏藥、秘方都用盡了。有一個英國外科醫生也來診斷過。他以為最後和唯一的辦法只有動手術。但是我們的家庭醫生不以為然。他反對對這樣大年紀的病人動手術。這位醫生既能幹又著名,他的意見自然是被接受了。手術是不動了。為手術而購置的許多藥品也棄置於一旁了。我現在的印象是,如果那位醫生同意動手術的話,傷口很容易就會好起來。而且手術也是要由當時孟買很有名的一個外科醫生做。但是上帝卻另有主意。死亡將到了,還有誰能想到正當的治療?我父親從孟買帶著所有手術器械回來,這些東西現在全然無用了。他已經不想再活了。他的身體越來越衰弱,到後來連大小便也不能下床了。可是一直到不得已的時候,他還堅持要下床便溺。毗濕奴的信徒重視外部潔淨的規矩是這樣的不可逾越。
1夜柔吠陀(Ayurveda)系印度最古老的醫學典籍——譯注。
2赫金(Hakims)系指伊斯蘭教優難尼(Yunani)醫術的術士——譯注。
潔淨自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西方的醫學已經教會我們,大小便等活動,包括洗澡,都可以在嚴格注意衛生的條件下在床上進行,病人一點不會感覺麻煩,被褥也不會弄髒。我認為這種潔淨和毗濕奴的教條並沒有什麼衝突。然而我父親堅持要下床大小便,當時的確使我驚奇,而且對他非常崇敬。
可怕的夜晚終於到來了。我叔叔當時在拉奇科特。我彷彿記得他是得到父親病重的消息才趕回來的。他們兩兄弟實在親如手足。我叔叔整日坐在我父親的床邊,而且打發我們去睡覺以後,他堅持睡在父親的身旁。誰也沒有想到這是生死關頭的一夜,雖說都知道危險隨時都可以發生。
大約是在晚上十點半或十一點鐘的樣子,我正在給父親按摩。叔叔要來替我,我當然樂於把這工作交給他,逕直回到我的寢室裡去。我的妻子——這可憐的人兒,已經熟睡了。可是我回來了,她怎麼睡得了呢?我把她弄醒了。然而只不過五六分鐘之久,傭人便來敲門。我驚慌地跳起來。他說:「起來吧,你父親病重了。」我自然知道父親病重,所以我立即猜透了「病重了」當時是什麼意思。我馬上從床上下來。
「什麼事?老實告訴我吧!」
「父親去世了。」
一切都完了!我只有緊搓雙手。我覺得愧痛交加。我跑到父親的房裡。我知道如果我當時不為獸慾所蒙蔽,我就能夠在他的最後一刻分其痛苦。我還能夠為他按摩,那他就會在我懷中死去。但是現在卻由我叔叔享受這種榮耀。他是那麼深摯地敬愛他的哥哥,所以他會有那種最後服侍他的光榮!我父親知道時候到了,他用手勢叫人把紙筆拿來,寫了「準備儀式」幾個字。他把手臂上的符籙1和羅勒2珠的金項鏈都摘下來放在一邊,過了一會他就斷氣了。
1印度教徒手臂上都繫著一條繩,上面纏著所謂符籙,以期卻邪去病。因為這種符籙,受之父母,所以臨終的時候都要取下——譯注。
2羅勒(tulasi)系印度教的神樹。用羅勒樹的樹子做成念珠戴在身上,寓有卻邪去病之意——譯注。
我在前面一章所說的羞恥,指的就是當我在父親臨終而需要謹慎服侍的時候,還去放縱情慾。這一個污點是我終生不能洗刷和忘懷的。我常常想:雖然我以為自己對父親的孝心是無限的,而且無論為他犧牲什麼都在所不惜,但是一到緊急關頭,我便無可寬恕地失掉了憑借,因為就在那個時候,我正為情慾所困。所以我常常以為我雖忠實於我的妻子,但卻是一個縱情淫慾的丈夫。我經歷了長期的考驗,最後才擺脫了情慾的羈束。
我在沒有結束這段雙重羞恥的故事以前,還要提一提我的妻子所生下來的那個不幸的嬰兒不到三四天便夭折了。還能指望什麼嗎?讓那些已經結婚的人,以我的榜樣而警惕吧。
第十章 宗教一瞥
從六、七歲到十六歲,我在學校唸書,這期間除了宗教以外,什麼功課都學過。我敢說我並沒有得到教員們毫不費力就能傳授給我的東西。可是我卻隨時隨她從我周圍的事物中學到了許多東西。我這裡所用的「宗教」一詞是一種最廣義的說法,意即自我實現或自知之明。
因為我是生來就屬於毗濕奴信徒,所以我常常到哈維立神廟去朝拜。可是這並沒有觸動我的感情。我不喜歡神廟裡的燈火輝煌和喧騰熱鬧。而且我還聽說神廟裡也幹著敗壞道德的勾當,於是更感到它索然無味了。所以我從哈維立神廟裡並沒有得到什麼。
然而我在那裡所得不到的,卻從我的保姆——我們家裡的一個老傭人——那裡得到了。她對於我的疼愛,我一直到現在還記得很清楚。我在前面已經說過,我小的時候很怕鬼怪。蘭芭——這是她的名字——教我反覆誦念「羅摩那摩」1,說是這樣就不會害怕了。我雖然不大相信這個辦法,但我卻相信她本人,所以我在幼年的時候便開始反覆誦念「羅摩那摩」,以便消除我對鬼怪的恐懼。自然,這只不過是剎那間的事情,但是兒童時期所播下的良種,並未落空。我想正是因為這位善良的女人蘭芭撒下了這一粒種子,所以今天「羅摩那摩」對於我還是一個行之有效的方子。
正在這個時候,我有一個篤信《羅摩衍那》的堂哥為我和我的二哥安排著學習《羅摩護》2。我們把它背熟了,並規定每日早浴以後朗誦。我們住在波爾班達的時候,這種做法從未間斷。可是我們一搬到拉奇科特,便把它忘了。因為我並不相信它有什麼魔力。我之所以誦讀,一部分是因為我要向人誇耀我能夠從正確的發音誦讀《羅摩護》罷了。
1羅摩那摩(Ramanama)反覆念著「羅摩」這個名字的句法,以表示對於羅摩的崇拜。羅摩是傳說中的古代印度十車王(Dasaratha)的兒子,是毗濕奴(VishAnu)神的化身,以孝悌忠信、救妻伏魔著稱,為印度最古老的史詩《羅摩衍那》所神化——譯注。
2《羅摩護》(Ram Raksha)是從《羅摩衍那》史詩中繁衍出來的經文,懇求羅摩的庇佑——譯注。
然而,有人為我父親念《羅摩衍那》本文的時候,卻給我留下了一個深刻的印象。我父親害病的時候,有一部分時間住在波爾班達。在那裡,每天晚上都有人給他念《羅摩衍那》的詩文。這個朗誦詩文的人十分崇奉羅摩,他就是比列斯瓦爾的羅塔·摩訶羅治。據說他害過麻瘋病,他治好這病並不是用什麼藥物,而是用人們在比列斯瓦爾神廟裡供過大天帝以後拋棄的比爾花葉1敷在患處並經常反覆誦念「羅摩那摩」。據說他的信仰使他痊癒了。這種傳說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無論如何,我們是信以為真的。而且事實說,羅塔·摩訶羅治一念起《羅摩衍那》詩文,他的軀體的確完全擺脫了麻瘋病的侵蝕。他有一付悠揚動人的歌喉。當他唱起二行和四行詩句的音韻並加以闡譯時,他自己固然完全浸沉於詩文之中,而且還把聽眾引入勝境。我那時大概有十三歲,可是我還記得很清楚,他的朗誦曾使我多麼心悅神怡。那就為我建立了深深愛上《羅摩衍那》的基礎。一直到今天,我還認為杜拉希達斯2所寫的《羅摩衍那》是所有靈修文學中最偉大的一部作品。
幾個月以後,我們搬到了拉奇科特,在那裡沒有人給我們朗誦《羅摩衍那》了。但是每縫「葉迦達希」日3,總是朗誦《薄伽梵歌》4。有時我也去聽,但朗誦者並不使人感到興趣。今天我認為《薄伽梵歌》是一部可以激起宗教熱情的書。我曾讀過古遮拉特文的版本,極感興趣。然而當我在二十一天的絕食期間5聽到潘迪特·馬丹·穆罕·馬拉維亞朗誦這部詩經的部分原文時,我恨不得在幼年就能聽到像他那樣虔誠的人來朗誦這部詩經,使我在年青的時候就喜愛它。幼年的印象最深刻,我在那個時候沒有人給我多念這樣的好書,是我終身的一件憾事。
1比爾花(bilva),一種熱帶樹,印度人用這種樹葉供盛祭品,迷信為聖樹——譯注。
2杜拉希達斯(Tulasidas,1532—1623)是十六世紀末十七世紀初印度最有名的詩人和人民的精神導師。他最著名的著作《羅摩生活之地》(RamcharitaAmanasa),成為當時家喻戶曉的作品,對於羅摩品德的傳佈起了重大的作用。甘地這裡所指的《羅摩衍那》就是這部著作。因為《羅摩衍那》原著是紀元前口傳的史詩,據說是蟻蛭(Valmiki)的作品——譯注。
3葉迦達希(Ekadashi)意即一個月中的「第十一日」,為印度教徒的絕食日。據印度教神話:有一個極為儉樸的人請求濕婆天神賜予不死,濕婆允之,但有一個條件,即他可以不死於凡人之手,但必死於一個無母之女。此人得此恩賜後即膽大無邊,大鬧天宮,梵天、毗濕奴和濕婆三神不得不攜眷逃避於一樹洞之內,因過於擁擠,遂由他們的氣體凝成一女,即無母之女,遂除此害。這個神女名叫葉迦達希,後人為紀念其恩典,每至月之十一日即行絕食,以示感戴——譯注。
4《薄伽梵歌》(Bhagavadgita)大約出現於公元二、三世紀之間,作者不詳,它是印度偉大史詩《摩訶婆羅多》(Ma habharata)中一段有音律的對話,是黑天神對有修(Arjuna)所說的哲學義理——譯注。
51924年12月,甘地為了平息當時的教派衝突,促進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團結,進行了二十一天的絕食——譯注。
不過我在拉奇科特早就養成了一種對印度教所有宗派和其他姊妹教的容忍。因為我的父母常常去朝拜哈維立神廟,有時也去濕婆天1神廟和羅摩神廟,常常帶我們去,不然就是派人把我們送去。耆那教的僧侶也常常來訪問我父親,甚至破戒接受我們非耆那教人的食物。他們和父親的談話往往涉及宗教和世俗的問題。
1濕婆天(Shiva)是印度教神話中最受祟奉的天神之一,時至今日濕婆天神廟仍然是印度最普遍的神廟。他是保護神,保護牲畜、男女免受禍難;又是破壞神,因為他力大無邊,能降妖伏魔,摧毀一切——譯注。
此外,他還有伊斯蘭教和拜火教的朋友,和他談論他們自己的信仰,而他總是尊敬她、常常是有興趣地諦聽他們的言論。因為我在照料我的父親,所以他們談論的時候,我也常常在場。這許多事件湊合起來,便養成我容忍一切宗教信仰的態度。
只有基督教在當時是一個例外。我對它懷有一種厭惡。這是有原因的。在那個時候,基督教的傳教士每每站在中等學校的角落裡,侮辱印度教徒和他們所崇奉的神,我忍受不了。我大概只站在那裡聽過一次,但是這一次就夠受了,我再也不願意去受辱了。正在這個時候,我聽說一個有名的印度教徒皈依了基督教。大家都在談論這件事,說他受過洗禮,就得吃牛肉和飲酒,還得改換服裝,而且從此以後出門就得穿上西服,戴上禮帽。這些事使我忍受不了。真的,我想,如果一種宗教強迫人吃肉、喝酒、易服,這還配稱為宗教嗎?我還聽說這個新皈依者已經開始詆毀他祖先的宗教、習俗和他們的國家。所有這一切都使我厭惡基督教。
然而,我學會了容忍其他宗教的事實,並不說明我對於上帝有任何生動的信仰。大概就在這個時候,我看見父親所收藏的一部《曼奴法典》1,談到上帝創造萬物和其他諸如此類的事情。但是它給我的印象不深,反使我多少有些傾向於無神論。
1《曼奴法典》(Manusmriti)是印度教最古老的法典彙編,維護種姓制度和宗教信仰,其中有許多上帝創造萬物和人類起源的傳說——譯注。
我有一位堂哥,現在還健在,我很欽佩他的才智。我將我的懷疑向他陳述,但他不能替我解決。他用這樣的答覆把我支開:「等你長大了,這些疑難你自己就會解決的。像你這樣的年紀,還不用想到這些問題。」我沒有話好說,但心中不快。《曼奴法典》中關於神衹一類的篇章,在我看來,好像是和日常的實際生活背道而馳。關於這個問題,就和對於我的懷疑一樣,我得到了同樣的回答。我對我自己說:「等到智力更加發達,書讀多了,我就會懂得了。」
無論如何,《曼奴法典》當時並沒有教給我「非暴力」。我在前面所說的肉食的故事,《曼奴法典》似乎是加以支持的。我還覺得殺害蛇蟲之類是完全合乎道德的。我記得當時就曾殺害過臭蟲和其他類似的昆蟲,認為這是我的責任。
但是有一件事在我心中是根深蒂固的,就是深信道德為一切事物的基礎,真理為一切道德的本質。真理已成為我唯一的目標。真理的範圍逐日擴大,而我對真理所下的定義也隨之而廣闊。
有一段古遮拉特的格言詩同樣抓住了我的心靈。它那以善報惡的教訓成為我的指導原則。我因為熱烈地服膺這個教訓,便開始為它作許多實驗。以下便是我認為最美的幾行。
惠我杯水,報以美食;
與我寒暄,報以長揖;
錙銖之貽,重抵萬金;
爾命被救,赴義捨身。
哲人言行,爾宜敬佩;
善小必為,其酬十倍。
至聖之域,人我界泯,
以德報怨,其樂無邊。
第十一章 準備赴英留學
1887年我念完中學。當時統一考試分別在阿赫梅達巴和孟買二地舉行。由於印度一般都很貧困,所以卡提亞華的學生自然選擇最近和最經濟的地方去應試。我的家境也迫使我作同樣的選擇。這是我第一次從拉奇科特到阿赫梅達巴,而且還沒有人作伴。
我的家長要我中學畢業以後,繼續進大學深造。八萬納伽和孟買都有大學,因為前者比較經濟,我決定到那裡去進薩瑪爾達斯學院。我是去了,但如墜五里雲霧中。事事有困難。教授的講授,我聽不懂,更不要說有什麼興趣了。這不是他們的錯誤,因為那個學院的教授被認為是第一流的。可是我是那麼笨拙,第一學期末了,我就回家了。
我們家裡有一個老朋友和顧問,名叫馬福濟·達維,是一個機警而有學問的婆羅門。我父親死後,他還保持和我們家裡的關係。在我的假期中,他湊巧來探望我們。他在同我母親和大哥的談話中,問起我的學業。他曉得我在薩瑪爾達斯學院讀書,便說:「時代變了。如果你們不受適當的教育,不要指望繼承令尊的衣缽。既然這個孩子還在繼續求學,你們應當使他能夠保持令尊的衣缽。他得念上四、五年的書,才能夠得到學士的學位,而這充其量只能使他有資格謀求月薪六十盧比的職務,帝萬可是當不成了。如果他也像我的兒子一樣去學法律,時間就更長了。等他畢業的時候,一定有不少律師在競爭著帝萬的職位。我想倒不如送他到英國去留學。我的兒子柯華爾朗說,做律師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不出三年他就可以回來了,費用也不過四、五千盧比。你想想一個剛剛從英國回來的律師該是多麼時髦啊!那時用不著他去謀求,帝萬的職位就會送上門來。我極力主張你們今年就把穆罕達斯送到英國去。柯華爾朗在英國有很多朋友,他會寫介紹信給他們,穆罕達斯在那裡不會有什麼困難的。」
約希吉1——我們常常是這樣稱呼年老的馬福濟·達維的——轉過來用誠懇的口氣問我說:「與其在這裡唸書,你不是更願意到英國去嗎?」自然,這是我再歡迎也沒有的了。我本來就擔心學校的功課難,所以聽到這個建議便高興得跳起來,並說要送我去,愈早愈好。不過要想很快通過考試,卻不是那麼容易。好不好把我送去學醫呢?
我哥哥打斷了我的話說:「父親不喜歡學醫。他說過:我們毗濕奴信徒不應當做解剖屍體的事。父親希望你當律師。」
約希吉附和地說:「我倒不像甘地吉那樣反對當醫生。我們的《沙斯陀羅》2並不反對行醫。不過你要得了醫科學位,也當不了帝萬,而我卻希望你將來能當個帝萬,或比帝萬更好的職位。只有這樣,你才能擔起照顧你們這個大家庭的責任。這個時代變化很快,而且一天比一天艱難。所以做律師倒是一個很好的打算。」他轉過面來對我母親說:「現在我該告辭了。仔細考慮一下我的意見吧。我希望下一次再來的時候,能夠聽到你們準備讓他去英國的消息。如果需要幫點什麼忙,務必叫我知道。」
1參看卷首英譯者前言的譯注。
2《沙斯陀羅》(Shastras),梵文,印度古代經典的總稱——譯注。
約希吉走了以後,我便開始構起空中樓閣了。
我哥哥卻是想到實際的問題:怎樣才能為我籌措川旅呢?
而且像我這麼年青的人隻身到國外去,可以信賴得過嗎?
我母親只是感覺心亂。她是不願意和我分離的。她找出這麼一個借口說:「叔叔現在是家中的長者,我們應當先和他商量商量。如果他同意,我們再考慮這件事。」
我哥哥卻有另一個主意,他對我說:「我們在波爾班達邦還有一定的權利。李立先生是現在的政務官,他對我們這一家很敬重,對叔叔也很好。我想請他推薦你由政府資助到英國去留學是很可能的。」
我覺得這些打算都很對,立即準備動身到波爾班達去。當時還沒有鐵路,坐牛車要五天才趕得到。我前面已經說過我是一個膽小鬼,然而那時候想到英國去的願望完全佔據了我,在這種願望面前,膽怯竟為之消逝。我雇了一輛牛車坐到度羅基,從度羅基改騎駱駝,這樣可以早一天趕到波爾班達。這是我生平第一次騎駱駝趕路。
我終於到達波爾班達,向我叔叔行過禮,便把一切都告訴他。他考慮了一下,便說:「我不知道你到英國去和我們的宗教信仰是不是有衝突。我所聽見的一切,使我發生了懷疑。我所遇見的那些大律師,我看不出他們的生活和歐洲人的有什麼分別。他們對於飲食沒有禁戒。他們嘴上永遠離不開雪茄。他們穿的衣服,也像英國人一樣丟人。所有這一切都和我們家族的傳統背道而馳。不久我就要去朝聖,而且也沒有多少年好活了。在我這風燭殘年的時候,我怎麼敢答應你遠涉重洋到英國去呢?不過我不願意攔阻你。最要緊的還是你母親的意見。如果她讓你去,那麼,祝你一路平安!告訴她我是不會干預這件事的。你會帶著我的祝福一齊去的。」
「我對您的期望也就是這樣,」我說,「現在我要設法爭取母親的同意。不過,您能不能介紹我去見一見李立先生呢?」
「我怎麼能這樣做?」他說道。「但是他是一個好人。你可以告訴他你的親屬關係,約他面談一次。他一定會接見你,甚至還會幫助你。」
我說不上我的叔叔為什麼不給我寫一封介紹信。我有一種模糊的想法,以為他對我的英國之行所以那麼勉強,不願直接表示同意,是因為他認為出國是一種不合宗教信仰的行為。
我寫了一封信給李立先生,他要我到他的住所去看他。他在上樓梯的時候接見了我;而且簡單地說:「等你大學畢業以後再來見我吧。現在不能幫助你。」說完話他就匆匆忙忙地上樓去了。我本來已經做了妥善的準備才去見他,而且細心學好了幾句話要對他說,見他的時候還向他深深作揖、合掌致敬。
可是這一切都是白搭!
我想到我妻子的首飾。我想到我的哥哥,我對他有很高的信仰。他為人極其慷慨,而且他像對自己的兒子一樣愛我。
我從波爾班達回到拉奇科特,報告了一切經過。我還和約希吉相商,當然咯,他甚至建議必要的話寧可借債。我建議變賣我妻子的首飾,大概可以弄到二、三千盧比。我哥哥答應設法去弄錢。
然而我母親還是不願意。她已經進行了詳細的調查。有人告訴她,青年人到英國就會墮落。別的人又說他們是吃肉的;更有人說他們沒有酒就不能生活。「你曉得這一切嗎?」她問我。我說:「你不能信任我嗎?我決不向你撒謊。我發誓不幹這種事情。如果我有這樣的危險,約希吉會議我去嗎?」
「我可以信任你,」她說。「但是你已身在異國,叫我怎麼放心得下?我的心都亂了,不曉得怎麼辦才好。我要問一問貝恰吉·史華密。」
貝恰吉·史華密本來屬於莫德·班尼亞種姓,但現在已成為耆那教僧侶了。和約希吉一樣他也是我們的家庭顧問。他倒幫了我的忙,說:「我要這個孩子莊嚴地許下三個願,然後就可以讓他走。」他給我監誓,我於是發誓不喝酒、不接觸女人、不吃肉。發了這種誓言,我的母親便答應我出國了。
我就讀的那所中學為我舉行了歡送會。對於一個拉奇科特的青年人來說,到英國去確是一件不平常的事情。我先寫好了幾句答謝的話,可是簡直念不出口。我記得當我站起來致答詞的時候,我的頭是怎樣的發昏,週身如何顫抖。
我既得了家長們的祝福,便動身到孟買去。這是我從拉奇科特到孟買的第一次旅行,由我哥哥伴送。然而好事多磨,我到孟買以後,又遇到了許多周折。
第十二章 種姓身份被開除了
得到母親的許可和祝福以後,我便歡歡喜喜地到孟買去,離別了我的妻子和一個幾個月的嬰兒。然而一到孟買,便有幾個朋友告訴我哥哥,說印度洋在六、七月間風浪很大,因為這是我的初次航行,他們要我等到十一月再走。還有人說最近有一艘輪船遇到暴風而沉沒了。這使我哥哥感覺不安,他不肯冒險讓我馬上動身,他把我安置在孟買的一個朋友那裡,便回拉奇科特去做他的事情去了。他把我的旅費委託給我的妻兄保管,並吩咐一些朋友在我需要的時候盡可能給我一些照料。
我在孟買度日如年,常常做夢去英國。
就在這個時候,我們種姓裡的人對於我出國一事便議論紛紛。那時還沒有哪個莫德·班尼亞種姓的人去過英國,如果我居然去了,我得加以說明:他們召開了一個種姓會議,傳我出席。我參加了。我當時如何突然鼓足了勇氣到那裡去,我實在不明所以。但是我無所畏懼、毫不猶豫地出席了那次會議。賽德——我們族裡的族長——是我們的一個遠親,而且和我父親相處很好,這時卻厲聲對我說:
「照本族的意見,你去英國的打算是不妥當的。我們的宗教禁止航海遠行。我們還聽說到了那裡如果不損害我們的宗教,便無法生活。去的人不得不和歐洲人同飲食!」
我回答說:「我並不認為到英國去是違背了我們的宗教。我到那裡的目的是求學深造。而且我已莊嚴地答應我母親不做你們最害怕的三件事。我相信我的誓言能保障我的安全。」
「但是我們要告訴你,」那位族長反駁道:「在那裡要保持我們的宗教是不可能的。你知道我同你父親的關係,你應當聽從我的忠告。」
「我知道那些關係,」我說道:「而且我把您當作我的長輩看待。但是這件事我無能為力了,我不能改變我去英國的決心。先父的朋友和顧問是一個很有學同的婆羅門,他並不反對我去英國,而家母和家兄也都准許我出國留學。」
「可是你竟敢不顧本種姓的命令嗎?」
「我實在沒有辦法。我想種姓本身不應當干預這件事。」
這話激怒了那位族長。他斥責我,但我坐著不動聲色。於是他便宣佈他的命令:「從今日起,這孩子不應當被看作是本種姓的人了。誰要是幫助他或到碼頭去給他送行,就得交納一盧比四安那的罰款。」
這個命令對於我並沒有影響,我起身向那位族長告別。但是我不知道我的哥哥會有什麼反應。幸而他還很堅定,寫信對我保證:不管那位族長的命令,他還是准許我出國。
然而這件事使我更急於要走。萬一他們對我的哥哥施加壓力發生了效果,那又怎麼辦?誰能擔保不發生意外的事情?我正在為這種處境發愁的時候,聽說有一位朱納卡德的律師被召要到英國去執行業務,將於九月四日乘船啟程。我去見我哥哥囑托照應我的朋友們,他們也都同意我不應當錯過同這位律師作伴的機會。時間已很匆促,我打電報請示我哥哥,他回電表示同意。我便向我的妻兄索取旅費,可是他竟提到那位族長的命令,說他擔當不起喪失種姓身份的處分。我只好另找我家的一個朋友,要求他暫墊旅費和零用錢,並請他向我哥哥索還墊款。這位朋友不但滿足了我的要求,而且還鼓勵了我一番。我很感激他。我立刻拿出一部分錢去買船票,然後準備行裝。還有一個朋友對航行很內行,他替我把衣服等物都準備停當。有一些衣服我還喜歡,有一些我根本不喜歡。領帶我後來很愛用,當時卻很厭惡。有一件短甲克我看很不莊重。但是當時一心要到英國去,這一切都管不了許多了。至於所攜帶的食物,則足夠旅程之用而有餘。我的朋友們幫我訂的艙位和朱納卡德那位律師特立安巴克萊·馬茲慕達先生同一個房間。他們還把我介紹給他。他是一個上了年紀而飽經世故的人。我那時只有十八歲,初出茅廬,毫無經驗。馬茲慕達先生告訴我的朋友們不用為我操心。
九月四日我終於離開了孟買遠航了。
第十三章 終於到達倫敦了
我在船上一點也不覺得暈船。但是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了,我卻感到侷促不安。我對侍者講話都覺得難為情。我很不習慣用英文講話,而除了馬茲慕達先生以外,所有二等艙的乘客都是英國人。我不敢和他們交談,因為當他們和我談話的時候,我簡直聽不懂他們說些什麼,即使聽懂了,我也回答不了。我得先在心裡打好腹稿才講得出口。我不曉得怎樣使用刀叉,而且不敢問明菜單上有哪些素菜。所以我一直不敢到餐廳裡去吃飯,總是叫到房間裡來吃,而這些菜主要的全是甜品和水果,這些東西我自己都帶了。馬茲慕達先生卻沒有什麼困難,他和每一個人都合得來。他常常在甲板上自由自在地走來走去,我卻成天躲在房裡,只有等到人很少的時候,才敢走上甲板。馬茲慕達先生一直勸導我多和乘客們來往,多和他們隨便談談。他告訴我,當律師的應有懸河之口,還為我敘述他的業務經驗。他勸我利用每一個可能的機會講英文,不要怕講錯,因為這對於應用一種外國語言顯然是無可避免的。然而怎麼說我也克服不了我的羞澀。
有一個英國旅客待我很好,他拉我攀談起來。他的年紀比我大。他問我吃了什麼,做什麼的,上哪兒去,為什麼害羞等等一連串的問題。他還勸我到餐廳吃飯。他笑我堅持不吃肉,當我們經過紅海的時候,他用一種友好的口吻說:「現在當然不成問題,但是到了比斯開灣,恐怕你就得修正你的決定了。而且英國是那麼冷,如果不吃肉就無法生活。」
「可是我聽說人們不吃肉也能在那裡生活,」我說道。
「我告訴你,這是瞎扯,」他說。「就我所知,那裡的人沒有一個不吃肉的。難道你不明白我並沒有叫你喝酒嗎,雖然我自己是喝酒的?可是我認為你應當吃肉,因為不吃肉便活不下去。」
「我謝謝你的好意,但是我已經莊嚴地答應了我母親不吃肉,所以我連想都不敢想要吃肉。如果不吃肉確實活不了,我寧肯回印度去,也不能因為要在那裡住下去而吃肉。」
我們終於進入了比斯開灣,然而我並不覺得需要吃肉或喝酒。有人勸我準備一些不吃肉的證件,我就請那位英國朋友給我開一份,他高興地給了我一份證書,我把它珍藏了很久。然而後來我知道連肉食者也可以弄到這種證書,它對於我就完全喪失了它的魅力了。如果我說的話都不能算數,弄到一份證書又有什麼用呢?
不管怎樣,就我記憶所及,我們終於在一個星期六到達了南安普頓。我在船上穿的是一套黑西服,朋友們給我買的那套白法蘭絨,我是特意留到上岸時才穿的。我原來以為上岸的時候穿白衣服比較體面,所以我就穿上了那套法蘭絨衣服。那時已經是九月的最後幾天了,上岸以後才發現只有我一個人穿這種衣服。我把所有的衣箱和鑰匙都交給格林德利公司的代理人托運,因為我看見很多人都是這樣做的,自己也就照辦了。
我帶了四封介紹信,分別給皮·捷·梅赫達醫師,達巴特朗·蘇克拉先生,蘭吉特辛吉親王和達達巴伊·瑙羅吉。船上有人勸我們住到倫敦的維多利亞旅館。馬茲慕達先生和我都接受了這個意見住到那個旅館裡去。只有我一個人穿白衣服這件事,使我越想越不好受。到了旅館以後才曉得我的東西要到第二天才能夠從格林德利公司那裡取出來,因為那天正是星期天,這使我更為侷促不安。
我在南安普頓給梅赫達醫師發了一封電報,他當天晚上八點鐘左右便來看我。他熱烈地歡迎我,卻笑我還穿著法蘭絨的衣服。我們談話的時候,我無意中拿起他的禮帽,要試試它多麼光滑,因為不懂得紋理,竟用手把絨毛弄亂了。梅赫達看見我這種行為,多少有些生氣。他想阻止我,可是已經來不及了。這件事是對於未來的一個警告,這是我學習歐洲禮節的第一課。梅赫達醫師幽默地給我詳細講解起來,他說:「不要摸別人的東西:第一次見面,不要像我們在印度常常做的那樣問許多問題;不要高聲講話;對別人講話的時候,不要像我們在印度那樣老是稱呼他『先生』1;只有僕人和屬下的人才這樣稱呼他們的主人。」諸如此類。他還告訴我住旅館很花錢,勸我最好住在私人的家裡。我把這事情拖到星期一才考慮。
1英文Sir還含有「老爺」之意——譯注。
馬茲慕達先生和我都覺得住旅館很難過,而且也很貴。不過,同船有一個來自馬耳他的信德人已經和馬茲慕達先生交上了朋友,對於倫敦,他不算是一個生客,他答應幫我們找幾間房。我們自然同意了。到了星期一,我們一拿到行李,付了房錢,便搬到那位信德友人替我們租好的房屋裡去。我記得我的旅館費達三英鎊,其昂貴使我震驚!儘管費用這麼沉重,事實上我卻餓著肚皮!因為我什麼也吃不下。有時我不喜歡吃這樣東西,又叫了另一樣東西,但是同樣要付兩份錢。事實上這幾天我一直是依靠我從孟買帶來的食物生活的。
搬入新房以後,我還是覺得很不舒服。我常常懷念我的家庭和祖國。我母親的愛一直和我形影不離,到了晚上便淚流滿頰,家庭的一切回憶使我不能成眠。我內心的苦悶是無法向人訴說的。即使能夠,又有什麼用處呢?我知道,沒有什麼東西能給我安慰,因為一切都是陌生的——無論是人,他們的習慣,甚至他們的住所。對於英國的禮節,我是完全外行的,所以要不斷地留神。對於發誓素食的人,尤為不便。就是我可以吃的菜,也是淡而無味。這使我感覺進退兩難。在英國是不好受的,然而回印度去更不是辦法。如今既然來了,便應當住滿三年,我心裡這麼想。
第十四章 我的抉擇
星期一那天梅赫達醫師到維多利亞旅館來,以為我還住在那裡。他發現我們已經搬走了,找到了我們的新址,便到我們的住處來看我。我因為不懂事,在船上染了癬病。在船上我們老是用海水洗衣服和洗澡,肥皂使不上。可是我卻偏偏要用肥皂,以為用肥皂才能表示自己有文化,結果是不但沒有把皮膚洗乾淨,反而弄得混身油膩,因此長了癬。我指給梅赫達醫師看,他教我用醋酸洗滌。我還記得醋酸怎樣辣得我痛叫起來。梅赫達醫師看了我的房間和陳設,搖著頭說:「這個地方不行。我們到英國來,與其說是為了求學,不如說是為了取得一點英國人的生活和風俗習慣的經驗。為了這個緣故,你應當和英國人家住在一起。但是在這以前,我想你最好跟某某人當一下學徒,我帶你去吧。」
我感激地接受了他的意見,又搬到一位英國朋友那裡去住。他為人極其和藹體貼,把我當弟弟看待,教導我英國人的規矩禮俗,使我習慣於用英文談話。但是我的飲食卻成為一個嚴重的問題。我吃不下用開水煮過的不擱鹽或香料的青菜,主婦不知道應該給我煮些什麼才好。早餐的麥糊倒還可口,但是午飯和晚餐我總是吃不飽。那位朋友不斷勸我吃肉,然而我總是以已有誓言為理由略加說明,然後默不作聲。午飯和晚餐都有菠菜和麵包,還有果子醬。我是一個能吃的人,胃口也很大,但是我只吃兩三片麵包,不好意思多要,因為多要好像是不對的。況且午飯和晚餐都沒有牛奶。有一次那位朋友發急了,坦白地對我說:「如果你是我的親弟弟,我就會送你回國。你母親既不識字,也不瞭解這裡的情形,在她面前發的誓言有什麼價值?這根本不是什麼誓言,法律上也不會加以承認。堅守這種誓言是純粹的迷信。我要告訴你,你這樣執拗在這裡不會得到什麼好處。你承認你吃過肉,而且覺得好吃。你在絕對不需要的地方倒吃了,現在到了必須吃肉的地方來了,你卻不吃。真是令人不解!」
然而我還是堅定不移。
那位朋友還是日夜絮絮不休地勸導我,但是我始終以否定的態度面對著他。他愈爭辯,我愈固執。我每天禱告,求上帝保佑,果然發生效驗。我對上帝並沒有什麼觀念,這是信仰的作用,這種信仰的種子是那位善良的保姆蘭芭種下的。
有一天那位朋友開始給我讀起邊沁的《功利論》來。我簡直如墜入五里雲霧中:其文字之艱澀使我無法理解,他便為我解釋起來。我說:「請原諒我吧,這些深奧的東西我實在捉摸不住。我承認人需要吃肉,但是我不能破壞自己的誓言。我不能爭論這個問題,我明白爭也爭不過你。請你把我當作一個傻瓜或固執的人饒了我吧。我很感激你對我的愛護,我知道你確實希望我好。我也知道你再三啟導我這個問題,是出於你對我的關懷,但是我沒有辦法。誓言就是誓言,它是不能違背的。」那位朋友驚訝地望著我。他把書合起來,說道:「好吧,我不再和你爭辯了。」我聽了很高興。他果然不再討論這個問題。然而他並沒有終止對我的擔憂。他既抽煙又喝酒,但是從來不要我抽煙喝酒。事實上,他倒叫我別抽煙別喝酒。他所擔心的一件事是:別讓我的身體因為不吃葷而衰弱,從而不會感覺在英國那麼自在。
這就是我一個月的學徒生活。那位朋友的家是在裡奇蒙,一個星期最多只能上倫敦一兩次。梅赫達醫師和達巴特朗·蘇克拉先生因此決定我應當寄居在某一家庭裡。蘇克拉先生看上了西肯新敦一個英印混血種的家,就把我安置在那裡。主人是個寡婦。我把我的誓言告訴了她。這位老太太答應適當地照顧我,我就在她家裡住下來了。我在這裡也幾乎是挨餓的。我已寫信回家去要一些糖果和其他家鄉風味的食品,可是還沒有寄到。這裡樣樣東西都是淡而無味。這位老太太每天都問我喜歡不喜歡她做的飯菜,可是她又有什麼辦法呢?我還是象從前一樣的難為情,不敢索取比人家所給我的更多的東西。她有兩個女兒,她們總是多拿一兩片麵包給我。但是她們不知道,一大塊麵包也不一定填滿我的肚子。
然而現在我總算安定下來了。我還沒有開始正規的學習。由於蘇克拉先生的提示,我這時候才開始讀起報紙來。我在印度從來沒有讀過報紙,但是在這裡,我已養成了經常讀報的習慣。我常常瀏覽《每日新聞》、《每日電訊》和《保爾·瑪爾公報》。這大約要花一個鐘頭。因為閒著,我便出去到處走走,想找一家素食館。那位主婦曾告訴過我市區裡是有這種地方的。我一天要走十英里到十二英里,找一家便宜的館子暢暢快快地吃麵包,可是總是不滿足。有一次我在閒逛的時候,無意中在法林頓街發現了一家素食館。這個發現所給我的快樂正如一個孩子得到了他心愛的東西一樣。我正想進去的時候,看見門邊的玻璃窗裡陳列著一些出售的書,其中有一本是薩爾特的《素食論》。我花了一個先令買了這本書,便一直走進餐廳裡去。這是我到英國以來稱心如意的第一餐。上帝終於給我援助了。
我把薩爾特的書從頭到尾讀了一遍,印象很深。自從讀了這本書的那一天起,我可以說是變成了一個知所抉擇的素食者了。想起我在母親跟前發誓的那一天,不禁感慰交集。我從前不吃肉的動機是忠於真理和履行誓言,但同時卻又希望每一個印度人都成為肉食者,我自己也盼望著終有一天也可以公開地、自由地吃肉,並且勸導別人也吃肉。現在我已經選擇了素食,宣揚素食便成為我今後的使命了。
第十五章 充當英國紳士
我對素食的信仰越來越增長。薩爾特的書擴大了我研究飲食的興趣。我到處搜羅並閱讀一切有關素食的書,其中有一本是霍華德·威廉斯的《飲食倫理學》,是一部「自古迄今人類有關飲食著作的傳記史」。這本書力圖說明,自畢達哥拉斯1和耶穌到現代的一切哲學家和先知,無一不是素食者。安娜·金世福醫師的《飲食善方》也是一部引人入勝的書。艾林生醫師關於衛生和健康的許多著作也很有幫助。他提倡一種以正規飲食治療病人為基礎的治療制度。他自己就是一個素食者,他給病人開的方子也是嚴格的素食。讀了這一切著作以後,飲食實驗在我的生活中佔據了一個重要的位置。開始作這些實驗的時候,主要考慮的是健康問題,但是後來宗教便成為凌駕一切的動機了。
1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582—507B.C.)是紀元前第六世紀希臘的哲學家——譯注。
同時我的朋友並沒有終止對我的關懷。由於他對我的眷愛,他總以為如果我堅持不吃肉,不但我的身體會變弱,而且我也會變成一個無用的人,因為我在英國人的社會裡永遠不會感覺自在。當他獲悉我正沉溺於素食理論的著作中時,他很擔心這種研究會沖昏我的頭腦,擔心我的生活會消耗在實驗中,擔心我會忘了自己的工作,而成為一個幻想者。因此,他作了最後一次努力,想把我改造過來。有一天他請我去看戲。在演出之前,他又請我到賀爾朋飯店去吃晚飯。這是我離開維多利亞旅館以來第一次見過的大飯店,是宮殿式的。我住在那個旅館實在沒有得到多個有益的經驗,因為我住在那裡的時候,還有點糊里糊塗。這位朋友有計劃地把我帶到這個飯店來,顯然以為禮貌會禁止提出任何問題。當時在這飯店裡吃飯的人很多,我的朋友和我面對面地坐在一張餐桌上。第一道送上來的是湯。我不知道這湯是什麼做的,但又不敢問那位朋友。因此我就召喚侍者過來。我的朋友看見我這種舉動,在桌子那邊嚴峻地問我是怎麼回事。我很猶豫地告訴他,我想問一問這湯是不是素湯。他很生氣地嚷起來:「你真是一個文明社會的莽漢。如果你不能克制你自己,你最好請便吧。你到別的飯店去吃你的吧,吃完了在外面等我。」這倒使我高興,我自個兒出去了。附近本來有一家素食館,可是已經關門了。所以那一夜我根本沒有吃飯,我陪著那位朋友到劇院裡去,但是他隻字不談我所造成的局面。我呢,當然也沒有什麼好說了。
這是我們最後一次友好的爭執,它絲毫沒有影響我們的關係。我的朋友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出於愛護,這一點我是明白而且感激的,而且正因為我們在思想和行動中的分歧倒使我對他更為尊敬。
然而我決定我應該使他寬心,我應當向他保證我不再做莽漢了,而是竭力使自己成為適合於這個有禮貌的社會——一個文質彬彬、雖然素食卻又不令人生厭的人。為了這個目的,我挑起了一個更不可能的任務——使自己成為一個英國紳士。
我從孟買帶來的衣服,現在看來,似乎不大適合於英國社會,所以我就到陸海軍商店去買一些新的衣服。我還花了十九先令——這在當時是一個很高的價格——買了一頂禮帽。我猶以此為未足,又到倫敦最時髦的中心區股票大街花了十英鎊買了一套晚禮服;還叫我那個善良而心地崇高的哥哥給我寄了一條雙層的金錶鏈。打著現成的領結在當時是不體面的,所以我又學會了自己打領結的藝術。在印度的時候,鏡子是一件奢侈品,只有家庭理髮師來給我刮臉的時候,才有機會照一照。在這裡我每天要花去十分鐘的時間,站在一面大鏡子面前,按當時正確的樣子打領帶和梳頭髮,獨自端詳一番。我的頭髮是很硬的,所以每天總要用刷子經過一場正規的鬥爭,才能弄得服服貼貼。每次戴上和摘下帽子的時候,我的手便會不知不覺地掠到頭上去調理頭髮,更不必說坐在溫文爾雅的圈子裡,為了同樣的目的,這隻手應該隨時隨地怎樣動彈才算合乎禮儀的那些有教養的習慣了。
這一切似乎還不足以顯示我對這事情的認真,我又把我的注意力轉移到其他成為一個英國紳士所必要的細節。有人告訴我,我必需學會跳舞、法文和演講術。法文不單是法蘭西鄰國的語言,而且還是我想去周遊一趟的歐洲大陸的混合語言。我決定到一個跳舞班去學跳舞,並且交了三英鎊作為一個學期的學費。我在三個星期內大概上了六堂課,可是我總學不會那有節奏的動作。我不懂鋼琴的音調,所以無法使步伐與節拍吻合。那麼我該怎麼辦呢?有一個故事說:有一個隱士養了一隻貓防鼠,又養了一頭牛擠奶給貓吃,又雇了一個人來看牛,如此不已。我的慾望同那隱士的家庭一樣,有增無巳。我認為我應當去學一學小提琴,以便使我的聽覺習慣於西方的音樂。所以我又花了三英鎊買了一把小提琴,還花了一些學費。我還請了第三個教員給我講授演講術,並且付了一個基尼1的頭一期學費。他給我介紹一本培爾的《演說家典範》作為課本,我也買來了,而且開始學起畢特2的演說詞來。
但是培爾先生的書卻給我一個警告,使我醒悟過來。
1英國金幣,一個基尼(Guinea)等於二十個先令——譯注。
2威赫·畢特(William pitt,1759—1806),英國政治家,曾任英國首相——譯注。
我並不打算在英國住一輩子,我這樣對自己說。那麼我去學演說術有什麼用呢?跳舞怎麼能夠使我成為一個紳士呢?小提琴我在印度也可以學的。我是一個學生,我還是應當去讀書。我必須取得成為律師的資格。如果我的品行能使我成為一個紳士,那是再好不過了,不然,我就得放棄這種慾望。
這些類似的思想佔有了我,我便寫了一封信給那位演說教員,把這些想法告訴他,並且要求他原諒我不再去上課了。其實我只上了兩三堂課。我還寫了一封同樣的信給舞蹈教員,又親自去找小提琴教員,請她替我賣掉那把小提琴,售價多少不計。她對我很和氣,所以我告訴她,我怎樣從追求一種錯誤的思想中覺悟過來。她鼓勵我這種完全改變的決心。
這種愚昧可笑的生活大概過了三個月。至於服飾的講究,還繼續了幾年之久。但是從此以後,我便成為一個學生了。
第十六章 改 變
希望沒有人會想像我對跳舞和其他類似的體驗是我一生放縱的一個階段。讀者也許已經注意到,即使在那個時候我也還是一個謹小慎微的人。在那個迷戀於逸樂的時期裡,就我自己來說,還是保持了一定程度的自我反省。我花的每一個銅板都記了賬,而且我的開銷都是經過細心計算的。每一個細小的項目,像公共汽車費,郵費,買報紙的一兩個銅板,全部登入賬目裡,每晚入睡以前結算一次。這種習慣我一直保持下來,而且我明白,我雖然經手處理過數達幾十萬的公共基金,卻能夠在開支方面做到嚴格的節儉,不但沒有負債,而且在我領導的運動中,總是有盈餘,就是由於養成這種習慣的結果。希望每一個青年人從我這裡學得一點經驗,對於每一樣收支都能夠記入賬目,我相信他會和我一樣得到好處。
正是由於我嚴密注意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才明白需要節儉。所以我決定將我的開支減少一半。我的賬目中,車票的支出很多。因為我寄住在人家的家裡,每個星期照例要付一次賬。有時還要請東家的人上上館子和參加一些集會。這一切都使車錢的負擔加重,尤其是邀請的如果是一個女朋友,照規矩說得由男方支付所有的費用。而且在外面吃飯也是一筆額外的開銷,因為即使不在家裡吃飯,每星期應付的伙食費也不好扣除。我覺得這些項目都可以節省下來,由於錯誤的禮節觀念而開支的錢也可以省掉。
於是我便決定自己租房子住,不再作別人家裡的寓公,而且斟酌工作需要,隨時遷移,以便獲得新的經驗。我所選定的新居離工作地點只有徒步半小時的距離,這樣,車費就可以省下了。以前我無論到什麼地方總要坐車,要散步就得另外找時間。這個新的辦法把散步和經濟結合起來了,既可以節省車錢,每天還可以步行八至十英里。我在英國期間,實際上沒有害過什麼病,而且身體還相當強壯,主要的就是由於養成了這種長時間步行的習慣。
就這樣我租下了一套房子;一間會客室,還有一間寢室。
這是第二階段,第三階段還在後面。
這些改變給我省下了一半的開支。可是我怎樣利用時間才好呢?我知道法學考試用不著讀多少書,所以我倒不覺得時間逼促。我一直很擔心的倒是我的英文程度。李立先生(以後為弗立德烈爵士)「念完大學再來找我」的話還縈繞在我的耳際。我想我不但要爭取做一個律師,還應該弄個學位才好。我瞭解了一下牛津和劍橋大學的課程,還請教了幾個朋友,我發覺如果我選定這兩個地方的任何一個,那就得有更大的開銷,在英國住的時間還要比我所準備住的長得多。有一個朋友建議說,如果我真想過一過高深的考試的癮,我就得參加倫敦大學的入學考試。這樣,我就得大大用功一番,並且會大大地增加一般的知識,而無需花費多少額外的開支。我覺得這個意見很好。然而課程表卻嚇住了我。拉丁文和一種現代外文是必修科!我怎麼弄得了拉丁文?可是那位朋友極力主張念拉丁文,他說:「對於律師來說,拉丁文是很有價值的。懂拉丁文對於了解法律書籍非常有用,而且羅馬法的一篇論文就完全是拉丁文。此外,懂得拉丁文,要精通英文就更容易了。」我覺得他講得很有道理,決定不顧一切困難要學會拉丁文。法文我是已經開始學了,我想這應該算是現代語文吧。我參加了一個私人開設的大學預備班。這種考試每半年舉行一次,我只有五個月的時間進行準備。對我來說,這幾乎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但是追求變成一個英國紳士的願望,使我成為一個認真的學生。我訂了一個很精密的時間表;然而無論是我的智力還是記憶力,都不容許我在這個時間內除了別的課程,還能應付拉丁文和法文。考試的結果是,拉丁文不及格。我覺得很可惜,但是並沒有失掉信心。我已嘗到了拉丁文的滋味,而且我還認為我的法文好得多,可以再參加一次考試,我還想在理科方面選一門新課。化學我本來念過,但是因為缺乏實驗,所以沒有什麼吸引力,不然,學起來一定是極有趣味的。這是印度各校的一門必修科,所以上一次我就選定這門課程參加倫敦大學入學考試。可是這一回我不選化學而改選熱光學,據說比較容易,而且我發覺確實如此。
為了準備另一次考試,我竭力使自己的生活更加簡化起來。我感到我的生活方法和我的家境是不相稱的。我一想到我那不斷奮鬥的哥哥,總是慷慨地把我所需要的錢一筆一筆地寄來,心裡就很難過。我看見有很多每月只花八至十五英鎊的學生,功課都很好,我眼前有很多生活簡樸的事例。我遇見過不少貧苦的學生,他們的生活比我差得多。其中有一個學生住在貧民窟裡,他以每星期兩個先令的租金租了一個房間,每頓飯只花兩個便士,從羅哈特便宜的可可間買一點可可茶和麵包充飢。我要學他自然是困難,但是我覺得我由兩個房間改住一個房間,有時在家裡自個兒燒飯吃,肯定是可以做到的。這樣,一個月就可以節省四、五英鎊。我還讀了幾本論述如何過簡單生活的書。我放棄了那套房間,改租單房,買了一個火爐,開始在家做起早飯來了。一頓早飯花不了二十分鐘,因為只要煮麥片粥和可可茶就行了。中飯我是在外邊吃的,晚飯則在家裡吃麵包和可可茶。這麼一來,我一天只要花一個先令三個便士就行了。這個時期也是我最用功的日子。簡單的生活使我有充足的時間學習,於是我的考試及格了。
讀者不要以為這樣的生活使我很難堪,其實這種改變倒使我的精神和行動得以協調,這也更加適合於我的家庭經濟。這樣,我的生活就一定會更加率真,精神上也感到了無限的歡樂。
第十七章 飲食方法的體驗
當我更深一步探索自己的時候,我越發感覺內心外情都需要有所改變。當我的開支和生活方式一有了變動,甚至在這種變動以前,我就開始調節我的飲食了。我知道論述素食主義的許多作家曾經非常細緻地從宗教、科學、實踐和醫藥方面著手探討過這個問題。從倫理學的觀點上說,他們得到的結論是:人之所以超越於下等動物,倒不在於前者必須以後者為食,而是高級動物必須保護低級動物,兩者之間須有互助,一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他們還指示這樣的真理:人們之所以飲食並不是為了享受而是為了生存。於是他們就有人據此建議並身體力行:不但不吃葷,而且不吃雞蛋不喝牛奶。有人從科學的觀點出發,得出結論說:人體結構表明,人本來不是需要烹調,而是一種吃果子的動物;他只能吃他母親的奶,等他長出牙齒了,便開始吃硬食物。從醫學上說,他們的意見是:不吃所有的香料和醬料。根據實踐和經濟的說法,他們則表明,素食是最省錢的。這一切見地對我都有影響,在素食館我遇到過所有這些類型的素食主義者。英國有一個素食者協會,而且由這個協會出版了一種週刊;我訂閱了一份,參加了這個協會,而且不久還成了協會執行委員會的委員。就在這裡,我同那些被認為是素食主義的著名人物有了往來,並且開始了我自己關於飲食方法的體驗。
我不再吃特意從國內帶來的糖果和香料了。想法一轉變過來,對於香料的嗜好就逐漸消逝了,現在我用開水煮熟的菠菜,吃得津津有味,可是以前我在裡奇蒙吃過,卻是淡而無味。這許多實驗教訓了我,真正嘗到滋味的並不是舌頭而是心情。
經濟上的考慮當然還是一直在我的腦子裡盤算著。當時流傳著一種看法,認為茶和咖啡是有害的,主張喝可可。而我呢,我相信一個人只應該吃那些有益於身體的東西,因此當然不再喝茶和咖啡,而代之以可可。
在我經常光顧的那幾家餐館裡,都分兩部分。一部分是由那些景況相當好的人光顧的,有各色各樣的菜,任人自由選擇按價支付,這樣每頓飯總得花上一兩個先令。還有一部分只有三道菜和一片麵包,每頓飯六個便士。在那些嚴格節約的日子裡,我通常是在第二部分吃飯。
和這些主要的實驗同時進行的,還有很多小實驗;例如有時不吃澱粉質的食物,有時只靠麵包和水果生活,有時又只吃奶酪、牛奶和雞蛋。最後這一種實驗是值得記述的。這種實驗延續不到半個月。那些主張不吃澱粉質食物的改革者對雞蛋有很高的評價,認為雞蛋不是葷菜。吃雞蛋對於生命顯然是沒有損害的。我就是聽信了這種說法,而不顧我的誓言吃起雞蛋來。可是這種荒唐究竟是片刻的事。我不願意對這誓言加上什麼新的解釋。母親為我監誓所作的說明我還記得。我知道她所指的葷菜包括雞蛋。而當我一發現這誓言的真諦,我就不再吃雞蛋,而這實驗也就放棄了。
對於這種說法,有一個很好的論點是值得一提的。我在英國聽見有三種葷菜的定義。第一種是說,所謂葷菜僅指禽獸的肉而言,凡是接受這種定義的素食者都不吃禽獸的肉,但是吃魚,更不必說雞蛋了。第二種定義是說,所謂葷菜系指一切動物的肉而言。這麼說來,魚當然不能吃了,可是雞蛋是可以吃的。第三種定義是把一切動物的肉及其所有的附產品都包括在葷菜之中,因此也包括了雞蛋和牛奶。如果我接受第一種說法,我不但可以吃雞蛋,而且還可以吃魚。然而我相信我母親的定義就是我應當遵循的界說。所以如果我要恪守誓言,我就不該吃雞蛋。因此我就這樣做了。這是一個難題,因為仔細追究就會發現,即使在素食館裡,有好多菜都包含著雞蛋。這就是說,除非我確實知道了,我就得通過令人難堪的過程來弄清楚某個特殊的菜是否含有雞蛋,因為有許多布丁和糕點是離不開它們的。雖然,為了分清什麼該吃,什麼不該吃,引起了這種困難,它卻簡化了我的伙食。這種簡化本身卻又使我煩惱,因為這樣一來有很多我所喜歡的食品都得放棄了。這些困難只不過是正在消逝的東西,因為嚴格遵守誓言產生了一種顯然更加健康、精美而永恆的內在滋味。
然而真正的考驗還在後面,那是關於另一個誓言。但是誰敢損害上帝所保護的人呢?
這裡不妨談一談對各種誓詞的解釋。對於誓詞的解釋一直是世界上爭辯不休的豐富的論題。不管這誓詞多麼簡明,人們總是按自己的意圖加以歪曲。這種人在社會上各個階層裡都可以碰到,從富人到窮人,從王公貴族到鄉下農民。自私自利使他們色盲,他們以模稜兩可的中庸之道欺騙了自己,也企圖欺詐世人和上帝。有一個金科玉律,那就是誠心接受監誓者對於誓詞所作的解釋。另一個辦法是,如果可能有兩種解釋,那就接受弱者一方的解釋。拒絕了這兩個辦法,就會引起起源於不誠實的爭吵和罪惡。只有追求真理的人,才易於遵循這個金科玉律,他不需要尋求深奧的解釋。我母親關於葷菜的說法,按照這個金科玉律,對我來說該是唯一的真理,而不是我的比較廣泛的閱歷或引以自豪的比較豐富的知識可能教導我的那種說法。
我在英國的體驗是由經濟和養生之道的觀點所指導的。這個問題的宗教方面在我到南非進行全力的體驗以前並未加以考慮,這在以後還要談到。雖然,一切方面的種子在英國的時候就種下了。
一個改宗者對於他所信奉的新教的熱情,往往比一個從小就信奉那種宗教的人還大得多。素食主義當時在英國是一種新的信仰,對我來說也是這樣,因為正如我們所看到的,我原是以一個被說服的肉食者到那裡的,但是後來卻是有意識地改變成為一個素食者。懷著滿腔新信徒對於素食主義的熱忱,我決定在我的住宅區貝斯瓦特成立一個素食俱樂部。我邀請住在這個地區的艾德溫·安諾德爵士擔任俱樂部副主任。《素食者》主編奧德菲爾德博士擔任主任,我自己則擔任秘書。這個俱樂部活動了一個時候,但是過了幾個月便結束了。因為按照我定期遷居的習慣,我離開了那個地區。可是這次簡短而謹慎的經驗卻給了我一點點組織和經管社會團體的鍛煉。
第十八章 羞澀是我的護身符
後來我被選為素食者協會執行委員會的委員,我決定參加該委員會的每一次會議,可是我總感覺舌結說不出話來。有一次奧德菲爾德博士對我說:「你同我講話很自然,可是在委員會的會議上,你為什麼從不開口呢?你是一隻雄蜂吧?」我很欣賞這個揶揄。蜜蜂是很忙碌的,雄蜂卻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懶漢。在這些會議上,當大家發表意見時,我卻坐在那裡一言不發,這並不是一件小小的怪事。倒不是我從來就不想講話,但我總是不知如何表達自己,在我看來,其他所有的委員都比我懂事得多。有時正當我鼓起足夠的勇氣想要發言的時候,大家又常常開始討論另一個新問題了。這種情形延續了一個很長時期。
正在這時候,有一個嚴重的問題引起了爭論。我以為缺席是不應當的,而且感覺到投一張沉默的票是一種懦弱的表現。這場爭論是這樣引起的。協會的主席希爾斯先生原是泰晤士鋼鐵工廠的老闆,他是一個清教徒,協會的生存可以說實際上是依靠他的資助。委員會的很多委員多多少少都是受他庇護的。享有素食者聲譽的艾林生醫師也是委員會成員之一。他是當時新興的節制生育運動的倡導者,並在工人階級中間宣傳節育方法。希爾斯先生認為這些方法正是要在道德的根蒂上開刀。他以為素食者協會的宗旨不僅是在講飲食,而且還應該進行道德改革,因此象艾林生醫師這樣一個持有反清教徒觀點的人,就不應當被容許留在協會裡,因此建議開除他的會籍。這問題深深引起了我的關懷。艾林生醫師關於人工節育的方法,我以為這種觀點是危險的。我還相信希爾斯先生作為一個清教徒,是有權利加以反對的。我對希爾斯先生的為人和他的慷慨也很尊敬。然而僅僅因為有人不承認清教徒的道德觀念為協會的宗旨之一,就把他從素食者協會排除出去,我認為這種做法是很不合適的。希爾斯先生關於從協會中開除反清教徒的看法是他個人的觀點,和協會所宣佈的只是提倡素食並非倡導什麼道德制度的宗旨是不相干的。所以我認為任何一個素食者,不論他對於其他的道德具有什麼看法,都可以成為協會的會員。
委員會中還有別的委員和我持有同樣的看法,但是我覺得有必要親自表示我自己的意見。怎樣表示法倒是一個問題。我沒有勇氣講出來,因此決定把我的想法寫下來。我就帶著這份書面的東西去參加會議。就我所記得的,我當時甚至連宣讀它的能力也沒有,主席不得不找人代讀。艾林生醫師那天是失敗了。這樣,在這類問題的鬥爭中,第一個回合我就發現自己是在失敗者這一邊了。然而我以為我所做的是正當的,並以此自慰。我還依稀記得這事情發生過後,我就向委員會提出辭呈了。
我在英國的整個時期,一直保持了這種羞澀。有時我去作應酬性的拜訪,如果在座的有半打以上的人,甚至也會使我說不出話來。
有一次我和馬茲慕達先生一齊到文特諾去。我們住在那裡一個素食者家裡。《飲食倫理學》的作者霍華德先生也住在這一個避暑盛地。我們見過他,他邀請我們到一個會上去為提倡素食講演。我已明白在會上念講稿的做法並不被認為是不合適的。我知道有很多人為了講話前後連貫而簡潔,是這樣來表達他們自己的。即席講話對我來說是不可想像的。因此我就把我的講稿寫下來。我在會上站起來宣讀,可是讀不出來。我的眼睛變得朦朧了,而且我還發抖,雖然我的講稿總共不過一頁。馬茲慕達先生不得不代我宣讀。他自己的講話不用說是很漂亮的,博得了不少掌聲。我自己感到很難為情,心裡為自己的無能而悲傷。
我在英國作公開講話的最後一次努力是在我離英返國的前夕。可是這一次我還是鬧了笑話。我邀請我的索食朋友們到前邊談過的賀爾朋飯店去吃飯。我對自己說:「素餐當然只能在素食館裡吃。可是為什麼不可以到一家非素食飯店去吃呢?」我就同賀爾朋飯店的經理商量,要他準備一桌嚴格的素席。應邀赴宴的素食者為這個新的實驗歡呼不已。一切宴會原是為了歡樂,但是西方已把它發展成為一種藝術。這種宴會是用喝采、音樂和講演來進行的。我所舉行的小小的宴會也少不得要有一些這一類的表演,所以也有講演。輪到我講話的時候,我站起來發言。本來我已經想好了只消幾句話就可以講完的腹稿。可是講了第一句話,第二句就講不出來了。我讀過關於艾迪遜的故事,他在英國下議院開始他的處女發言時,重複「我想」1三次,後來再也講不下去了,便有人站起來開玩笑說:「這位先生想了三遍,可是什麼也沒有想出來。」我原想引用這個逸話發表一通幽默的講演。所以我就開始講起來,可是欲吐還休。我本來打算講得幽默有趣,一想卻又完全想不起來,弄得自己貽笑大方。「謝謝你們,先生們,謝謝你們好意地接受了我的邀請」。我突然說了這句話就坐下來了。
1原文I conceive 的conceive還有一個含義是懷孕,這裡有雙關之意,但中文很難恰當地譯出來——譯注。
這種羞澀只是到了南非從後才有所克服,雖然我從來就沒有完全克服過這個毛病。即席講話對我來說是不可能的。當我不得不面對陌生的聽眾時,我就猶豫起來,只要可能,我就推托不講話。就是到了今天我還不能而且也不願意讓朋友們在一起瞎扯亂談。
我應當說,我這種天賦的羞澀除了偶然鬧笑話之外,倒是沒有任何害處的。據我看來,事實正相反,這種羞澀對我確有很大好處。講話猶豫,一度使我很傷腦筋,現在對我卻是一種樂趣,它的最大好處是教會了我用字簡練。我自然而然地養成了一種約束自己的思想的習慣。現在我倒是可以給自己發一張證書,證明我的舌頭或筆尖決不輕易放過一句思慮不周的話。在我的講演中或寫作中,我想不到曾經有什麼使我感覺遺憾的地方。所以我一直避免了許多差錯,也很少浪費時間。經驗教我懂得,沉默是信奉真理的人精神訓練的一部分。有意或無意地浮誇、抹殺或縮小真理,原是人們一種天生的弱點,要克服這種弱點,沉默是必要的。一個很少講話的人,他的言詞很少是不經過考慮的;他會衡量每一句話。在我們日常生活裡,確實有很多急於講話的人。會議主席沒有不為遞條子要求講話的事而感到苦惱的。而當准許一個人講話時,他總是超過時限,要求更多的時間,喋喋不休地講下去,再也不管你准許不准許了。所有這種談吐實在說不上對這個世界有什麼裨益。它是那麼浪費時間。我的害羞確實維護了我。它容許我成長,幫助我識別真理。
第十九章 不老實之害
四十年前,到英國去留學的印度學生還比較少。他們有一種習慣,就是要裝成單身漢的樣子,雖然他們有的已經結婚了。英國的中學生和大學生都是未婚的,他們以為唸書和婚姻生活是不能並行的。印度古代的好日子,也有這樣的習俗,那時候的學生叫做「波羅摩恰立」1。但是到了近代,我們卻有了童婚制度,這在英國是聞所未聞的。因此,旅居英國的印度青年都不好意思承認他們已經結婚了。還有另一個不敢吐露真情的原因是:如果事實被人知道了,那些年青人便不可能和他們所寄寓的那個家庭的年青姑娘一同出去玩或者嬉戲了。嬉戲是不算什麼的,做父母的甚至還加以鼓勵;而且由於每一個青年人都得選一個配偶,男女青年的那種聯繫在那裡倒是必要的。然而,如果印度青年一到英國就縱放於這種關係之中——這對英國青年來說是很自然的,其結果很可能是不堪設想的,正如我們所常常發現的。我見過有一些印度青年經受不住這種誘惑,因為常和英國女孩子在一起遊玩而過著一種不誠實的生活。和女孩子遊玩在英國青年來說,雖然是不算什麼,但對於印度青年,實在不妙。我自己也受了他們的傳染,毫不遲疑地冒充自己是一個單身漢,雖然我已是有婦之夫,而且早已做了父親。可是我這樣自欺欺人,並不覺得有什麼快樂。只是由於我的謹慎和羞怯,才使我沒有陷入更深的水火之中。如果我不講話,沒有那個女孩子會願意和我交談或陪我出去走走的。
1「波羅摩恰立」(brahmachari)即遵守「波羅摩恰立亞」的人,即完全自製的人。參見二十頁注2。
我固然有些膽怯,卻也有些謹慎。有一次我住在文特諾一個人家家裡,這樣的人家有一種規矩,就是主婦的女兒要帶著客人去散步。有一天我的主婦的女兒帶著我到文特諾附近那些可愛的小山上去。我走路並不慢,但我的女伴走得比我更快,她一面在我的前頭走,一面滔滔不絕地說著話。我對於她的許多話,有時只能輕輕地說一聲「是」或「不」,至多也不過說句「真的,多麼美」!她像鳥一般的飛著,我卻在納悶,不知道什麼時候才可以回家。就這樣我們跑到了山頂。怎樣再跑下去反而成了一個問題。雖然穿著高跟鞋,這位二十五歲的活潑少女竟像箭一般地急馳而下。我慚愧地掙扎著下來。她站在山下,笑嬉嬉地給我打氣,還要上來扶我。我為什麼這樣膽怯呢?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連跌帶爬地,總算爬到山下來。她卻縱聲大笑地嚷著「真好玩,真好玩」,使我更加難為情。
然而我還是逃脫不了災厄,因為上帝要為我割去這個不誠實的膿包。有一次我到布萊頓去,這是一個和文特諾差不多的避暑勝地,這是我還沒有去文特諾之前的事。我在那裡的一家旅館裡遇見了一個中產階級的老寡婦。這是我在英國的第一年。旅館裡的菜單都是用法文寫的,當時我還不懂法文。我湊巧和這位老太太同桌,她看見我是一個陌生人,知道我正在為難,便馬上過來幫我的忙。她說:「你似乎是一個才到此地的人,像是不怎麼熟悉這裡的情形。為什麼你沒有叫菜?」這位好心腸的太太講這番話的時候,我正在一個字一個字地念著菜單,打算問一問侍者這些萊是用什麼做的。我謝謝她,向她解釋我的困難,告訴她我不懂法文,不知道那些是素菜。
「讓我幫你的忙吧,」她說道。「我可以把菜單解釋給你聽,告訴你可以吃什麼。」我欣然接受了她的幫助。我從此便認識了這位太太,以後彼此做了朋友,在我留英期間和離開英國以後很長的時間內,這種友誼未曾間斷。她把她在倫敦的地址給了我,請我每星期日到她家裡去吃飯。有時她還特別邀請我,幫助我克服羞怯的心情,給我介紹一些年輕的女子,引導我和她們談話。特別明顯的是她常常引導我和一個同她住在一起的年輕女子談話,讓我們兩個人單獨交往。
最初感到非常為難,既不能開始交談也不能開玩笑。但是她引導我。我開始學習,不久就盼著每個星期天,開始願意和這個年青女子交談了。
這位老太太把她的羅網一天比一天地放大,她對我們的會晤感到了興趣。也許她對於我們有她自己的計劃。
這時我才感到進退兩難。我對自己說:「我恨不得把我已經結婚的事早點告訴這位老太太。那麼她就不會在我們兩人訂婚的問題上打主意了。雖然,亡羊補牢,現在還不算晚。如果現在我把事實宣佈出來,就可以省掉以後更多的麻煩。」我主意已定,便給她寫了大致這樣的一封信:
「自從我們在布萊頓認識以來,你待我很好。你照料我如同母親照料兒子一般。你也覺得我應該結婚,所以給我介紹一些年輕的女子。現在我因為怕惹出事來,所以要向你承認我實在不配你的厚誼。我早就應該在拜訪你時告訴你,我是一個已婚的人。我知道留學英國的印度學生每每隱瞞他們已經結婚的事實,而我也這樣做了。現在我明白了,我不應當這樣做。我還應該告訴你,我是在童年的時候結婚的,而且已經是一個兒子的爸爸了。我這麼久沒有把這件事情告訴你,實在感到內疚,但是可喜的是上帝現在已經給我勇氣來說出真實的話。你能夠饒恕我嗎?我可以告訴你,我對於你好意給我介紹的那位年輕女子,並沒有什麼不端的行為。我知道我應守的規矩。你不知道我是一個有婦之夫,自然願意為我們撮合。為了避免這件事情超越現有階段,我不得不將事實告訴你。
「如果你接到這封信以後,認為我有負於你的厚意,我絕不會有怨言。你對我的盛情厚誼將使我銘感永世。如果自此以後,你仍然不嫌棄我,依然把我當作是值得你關懷的人,我當然會很快樂,並且當作是你的眷愛的進一步的象徵。」
讀者應該知道,這封信並不是一下寫好的。我一定經過了再三修改。但是它把我心中的重負挪開了。她立刻給我回信,大意如下:
「我收到了你那封坦率的信。我們兩人都很歡喜,並且痛快地笑了一場。你所說的關於你的不誠實的過失,是可以原諒的。但是你能將事實告訴我們,那是好的。我還是要請你來,而且我們確實希望你下個星期日和我們再見的時候,能為我們講述一切有關你的童婚的情形,讓我們沾你的光,飽笑一場。難道還需要我向你保證:我們的友誼絲毫不受這件事的影響嗎?」
就這樣,我把自己不誠實的膿包擠掉了,而且從此以後,只要是必需的,我總是毫不猶豫地將我已經結婚的事告訴別人。
第二十章 初次接觸各種宗教
我在英國第二年末,碰見兩個通神論者。他們是兩兄弟,而且都是未婚的。他們對我談起《紀達聖歌》1。他們正在閱讀艾德溫·安諾德爵士翻譯的《天府之歌》,請我和他們一起讀原文。我覺得慚愧,因為我並沒有讀過那首聖歌的梵文或古遮拉特文。我不得不告訴他們我沒有讀過《紀達聖歌》,可是我很願意和他們一起讀,雖然我的梵文知識很有限,我希望我對於原文的理解足以使我鑒別譯文是否有訛誤之處。於是我開始和他們讀起《紀達聖歌》來,其中第二章有這麼幾行,給我印象很深,而且到現在還縈繞在我的耳際:
人如果注意感覺之物,那就將
受它的誘惑;誘惑生愛好,
愛好煽起慾火,慾火置一切於不顧;
藩籬既破,浩氣無存,
終至精神喪失,
身心同歸於盡。
1這裡指的是《紀達-戈文達聖歌》(Gita-Govinda),據說是十二、三世紀的時候由一位抒情詩人賈亞-德瓦(Jaya-deva)寫下的歌頌黑天(Krishna)早年的牧牛生活,戈文達系黑天的別名——譯注。
我覺得這本書像個無價之寶。這本書給我的印象日益深刻,時至今日,我依然把它當作是人們認識真理的無上佳作。我在煩悶的時候,它給我極寶貴的幫助。我差不多把所有的英文譯本都讀遍了,我認為安諾德的譯本最好。他對於原文很忠實,而且讀起來並不像是翻譯的。我雖然和這些朋友讀著《紀達聖歌》,但當時還說不上有什麼研究,直到幾年以後,它才成為我每日必讀的書。
這兩位弟兄還給我介紹艾德溫·安諾德爵士所著的《亞洲之光》。我以前只曉得他是《天府之歌》的作者,直至看見這一本書,我覺得讀起來比《薄伽梵歌》有趣多了。我一旦開始讀起來,便感到手不忍釋。有一次他們還把我帶到布拉瓦斯基住宅裡,把我介紹給布拉瓦斯基夫人和貝桑特夫人。那時貝桑特夫人剛剛加入通神學會,關於她改變信仰的辯論,引起了我莫大的興趣。這些朋友勸我入會,但是我婉言謝絕了。我說:「我對於自己的宗教還沒有什麼心得,不便再加入別的宗教團體。」我記得我曾聽從這兩位弟兄的勸告,讀了布拉瓦斯基夫人的《通神學入門》。這本書引起了我閱讀有關印度教典籍的願望,而且把傳教士們所宣傳的、認為印度教是充滿迷信的觀念,從我心中排除了。
大概就在這個時候,我在一家素食公寓裡遇見了一位來自曼徹斯特的善良的基督教徒。他和我談起基督教。我把我在拉奇科特所遇到的事情告訴他,他聽了以後很難過。他說:「我是一個素食者,也不喝酒。有很多基督教徒既吃肉,也喝酒,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吃肉喝酒都不是聖經所訓示的。你要是讀一讀聖經就知道了。」我接受了他的勸告,他便給了我一本聖經。我依稀記得他自己也常常出售聖經,我向他買了一本有地圖、有索引和其他優點的《聖經》。我開始讀起來,可是沒有法子把《舊約》讀完。我讀了《創世紀》,以後的幾章一讀起來便想打磕睡。但是為了向人炫耀我也讀過《聖經》,我非常勉強地讀完了其他各書,既無興趣,也不瞭解。我最不喜歡的是《民數記》。
然而《新約》卻給人一個不同的印象,尤其是《登山寶訓》,簡直打入我的心坎。我認為它可以和《紀達聖歌》比美。裡面說的「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如果有人想要拿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我看後欣賞無已。並使我想起薩瑪爾·巴特說的「惠我杯水,報以美食」那一段話。我那年青的心試圖把《紀達聖歌》、《亞洲之光》和《登山寶訓》的教訓都貫穿起來。棄而不取乃是宗教的最高形式,它大大地鼓舞了我。
我所讀的這幾本書,引起了我研究其他宗教家的生平的興趣。有一個朋友向我推薦卡萊爾的《英雄與英雄崇拜》。我讀了《先知是英雄》那一章,才懂得先知的偉大、勇敢和嚴肅的生活。
除了這一點對宗教的認識以外,當時我已無力作更多的研究,因為忙於準備考試,幾乎沒有什麼時間涉獵其他東西了。但是我心中已經有了一個打算,以後要多讀宗教書籍,以求熟悉所有主要的宗教。
可是我對於無神論又怎能不多少有點認識呢?每一個印度人都知道布拉德勞的名字和他的所謂無神論。我曾讀過有關無神論的一本書,書名卻忘記了。這本書對於我沒有什麼影響,因為我已經走出了無神論的撒哈拉沙漠。貝桑特夫人是當時社會上很引人注目的人物,她已從無神論轉為有神論,這個事實也加強了我對於無神論的反對。我讀了她的書《我怎樣成為一個通神論者》。
大約就在這個時候,布拉德勞去世了。他安葬在沃金墳場。我參加了他的葬禮,因為我以為每一個旅居在倫敦的印度人都會去參加。還有幾個牧師也前往對他表示最後的敬意。我們送殯回來的時候,要在車站上等車。人群中有一個無神論者詰問其中的一個牧師說:「喂,先生,你相信有上帝嗎?」
「我相信」,那位善良的人低聲說道。
「你也同意地球的圓周是兩萬八千英里,是嗎?」那位無神論者很自信地笑著說。
「那當然」。
「那麼請你告訴我,你的上帝有多大?他究竟在哪裡?」
「好的,只要我們理會,他就住在我們兩人心中。」
「得了,得了,別把我當孩子哄吧,」那位無神論者勝利地望著我們說。
那位牧師謙遜地默不作聲。
這一番話更增加了我對無神論的偏見。
第二十一章 羅摩給弱者以力量1
1原文為Nirbala ke bala Rama,是蘇爾達斯(Surdas)著名的讚美詩的複句,直譯為「他給無助者以幫助,給弱者以力量」。
我和印度教從及世界上別的宗教,雖然已經有了泛泛之交,我卻也懂得在我受的考驗中,這一點點知識還遠遠不能使我得救。一個人當他經受著考驗的時候,究竟有什麼東西支持著他,他是毫無所感的,更別說先有所知了。如果是一個不相信上帝的人,他一定會將自己的安全歸功於機遇。如果是一個信仰上帝的人,他就會說這是上帝拯救了他。他會下這麼一個結論,說在內心裡支持著他的是他對於宗教的研究或他精神上的紀律發生作用的結果。然而在他獲得解脫的時候,他並不知道究竟是他精神上的紀律還是別的東西援救了他。那些以他們的精神力量而自豪的人,不是也看見了它五體投地了嗎?一種宗教知識與得自經驗的知識不同,在經受這樣一種考驗的時候,不過是戲言罷了。
我第一次發現只靠宗教知識無濟於事,是我留學英國的時候。我以前經歷的幾次遭遇,究竟如何得救,我也說不上來,因為那時我太年青了;可是現在我已經二十歲了,已經有妻室和兒子,有了一些經驗。
就我記憶所及,我在英國的最後一年,即1890年,樸次茅資舉行了一次素食者會議,有一個印度朋友和我得到了邀請。樸次茅斯是一個海港,住有很多海軍人員。那裡有很多名聲不好的婦女,她們並不是真正的妓女,但是同時,她們的道德並不那麼好。我們就住在其中的一個人家家裡。自然咯,招待委員會是一點也不知道的。像樸次茅斯這樣的城市,對於我們這種偶然來一兩次的旅客,要找出什麼好的和壞的住所,本來就有困難。
我們出席會議以後,晚間回到寓所。晚飯後我們坐下來玩橋牌,我們的女主人也來參加了,這本來是英國的一種規矩,就是上等人家也是這樣。每一個玩牌的人,當然要講一些無傷大雅的話,可是我的同伴卻和我們的女主人講了一些無聊的話。我還不曉得我的朋友是精於此道的人。他們的談話吸引了我,我也參加了。正當我要越出界限把手裡的牌都放下不玩的時候,上帝通過這位好同伴發出了可喜的警告:「你哪兒來的這種鬼主意呀,我的孩子?走吧,快!」
我感到慚愧。我接受了這個警告,衷心感謝我的朋友。想起我在母親面前立下的誓言,我立即從現場逃脫。我狼狽地。顫抖地、心慌意亂地逃回我的房間,像一隻被追逐的動物逃脫了它的追逐者。
我記得除了我的妻子以外這是第一次觸動了我的情慾的女子。那一夜我通宵不能入睡,各種各樣的思想煩擾著我。我是否應當離開這個屋子?我是否應當離開這個地方?我現在是在什麼地方!如果我失掉了理智,會發生什麼事情?我決定今後要謹小慎微;不但離開這個屋子,而且離開樸次茅斯。這次會議本來開兩天就可以完了,我記得我在第二天晚上便離開了樸次茅斯,我的同伴還留在那裡多住了一些時候。
當時我還不懂得宗教或上帝的實質,也不懂得他究竟怎樣在我們心裡起作用。我只是模糊地理解,那一次的遭遇是上帝拯救了我。我所經歷過的一切的考驗,都得到了他的救援。今天我才懂得「上帝拯救我」這句話有更深刻的意義,而且我還覺得我並不能完全瞭解它的意義。只有更豐富的經驗才能幫助我作更加充分的理解。但是就我所經受的一切考驗來說——精神性的,作為一個律師,經管社團和從事政治活動——,我敢說,都是上帝保佑了我。當一切希望都趨於幻滅時,「當援助者無能為力而安慰全無的時候」,我發覺天無絕人之路,雖然我並不知道生路自何而來。祈願、膜拜、禱告,都不算迷信:它們是比飲食住行等等行為更加真實的行為。只有它們是真實的,其他一切都不是真實的,這種說法也不為過。
這種膜拜或禱告並不是誇誇其談,也不是說說而已;它是出於內心。所以,當它「除了愛以外別無所有」的時候,只要我們達到那種心境純潔的地步,只要我們把一切的弦音都納入正調,它們「在音樂之中顫然成調而不為人所見」。禱告是用不著講話的。它本身是獨立於任何感性的努力之外的。我絲毫不懷疑禱告是清除心中情慾一種成功的手段,雖然它必須和極大的謙遜相結合。
第二十二章 納拉揚·亨昌德羅
大約就在這個時候,納拉揚·亨昌德羅到英國來了。我早就聽說他是一個作家。我們在印度國民協會曼寧小姐的家裡和他見面。曼寧小姐知道我不擅長交際。每次我到她那裡總是默默地坐著,除了回答別人的問話,自己從來不作聲。她把我介紹給納拉揚·亨昌德羅。他不懂英文。他的服裝很古怪——一條笨拙的褲子,一件皺褶不堪而骯髒的波希人穿的1褐色衫子,既沒有領帶,也沒有領結,還戴著一頂有繸子的絨帽。他留了一下巴的長鬚。
1波希人(Parsi)大部分聚居於孟買,源出波斯,皮膚白晰,信奉拜火教,善經商——譯注。
他的體格瘦小,圓圓的臉佈滿著天花的斑點。他的鼻子既不尖也不扁。他的手老是撫摸他的鬍鬚。
這樣一個奇形怪狀、奇裝異服的人,在一個時髦的社會裡,自然特別引人注目。
我對他說:「久仰大名,我還讀過您的一些作品。如蒙光臨寒舍,我將非常高興。」
納拉揚·亨昌德羅的嗓子沙啞,他面帶笑容回答我說:
「當然,你住在哪裡?」
「在斯多爾大街。」
「那麼我們算是鄰居了。我想學英文,你願意教我嗎?」
「不算什麼,只要我能教您,我都高興,而且將盡力效勞。
如果您願意,我可以到府上去。」
「那怎麼敢當?還是我上你那兒去吧。我還要帶譯文練習本來。」我們就這樣約定了時間,不久便成為親密的朋友了。
納拉揚·亨昌德羅對於文法一竅不通;他把「馬」當作動詞,而「跑」則被視為名詞。我記得像這一類可笑的例子還很多。可是他並不因為自己的無知而灰心。我的文法知識很有限,不能給他多少印象。真的,他從來不以自己不懂文法為恥。
他全然漫不經心地說道:「我不像你上過學校。我在表達思想的時候,從來不感覺需要什麼文法。我問你,你懂孟加拉文嗎?我懂,我在孟加拉旅行過。是我把馬哈爾希·德文特羅納斯·泰戈爾1的作品轉譯成古遮拉特文。而且我還希望把許多別的語文的著作譯成古遮拉特文。而且你知道我的譯文從不拘泥於原文,只要把精神表達出來了,我就心滿意足了。別的人知識更豐富,將來可能做得更好。但是我雖然不懂文法,我所能做到的,我已十分滿意。我懂馬拉底文、印地文、孟加拉文,現在我又開始學英文。我所要的是一種豐富的詞彙,那麼你以為我的抱負僅止於此嗎?別擔心。我還要去法國學法文呢。我聽說法文有很豐富的文學作品。如果可能,我還想到德國去學德文哩。」就這樣他會談個不完。他對於學外文和旅行國外,有著無窮的興趣。
1馬哈爾希·德文特羅納斯·泰戈爾(Maharshi Devendranath Tagore)是印度現代最偉大的愛國詩人羅賓特羅納斯·泰戈爾(1861—1941年)之父,以進行社會和宗教改變著稱——譯注。
「那麼你還要到美國去嗎?」
「當然。不去看看那個新大陸我怎麼能夠回印度呢?」
「可是你上哪兒弄那麼多錢?」
「我要錢幹什麼?我不像你那麼時髦。我只求吃得飽穿得暖就夠了。而這一點只靠我寫書和朋友們的幫助就夠我開銷了。我總是坐三等車旅行的。我去美國的時候,也打算搭統艙。」
納拉揚·亨昌德羅的簡樸是出於自然,同時他又非常率直。他一點也不表現驕傲,只是他對於自己作為一個作家的才能未免過分注意了。
我們天天見面。我們的思想和行動大部分是相同的。我們都是素食者,我們常常在一起吃午飯。這正是我自己做飯,每星期只花十七先令的日子。有時我到他的住處去,有時他到我這裡來。我做的是英國式的飯,他卻是除了印度飯以外,什麼都不滿意。他要沒有黃豆湯1便吃不下,我做的卻是紅蘿蔔湯,而他終覺得我的口味很可憐。有一次他弄到了一點蒙豆2,煮好了帶到我這裡來,我吃得很高興。這就開始了我們之間經常交換食物的規矩:有時我把好吃的東西送到他那裡,有時他也帶來給我。
1dal是印度人日常吃飯必備的黃豆湯,豆粒很小,為印度特產——譯注。
2mung,印度豆類,頗似扁豆——譯注。
那時曼寧主教的名字正掛在每個人的嘴上。由於約翰·伯恩斯和曼寧主教的努力,碼頭工人的罷工提早結束了。我告訴納拉揚·享昌德羅:狄斯榮立如何誇獎主教的簡樸。他便說:「那麼我一定得見一見這位聖人。」
「他是一個大人物,你怎能見到他呢?」
「怎麼?我自有辦法。我必須請你代我寫一封信給他。你告訴他我是一個作家,我要為他所做的人道主義的工作當面向他祝賀,還要告訴他因為我不懂英文,所以要你一齊去當翻譯。」
我照他的意見寫了一封信。不過兩三天曼寧主教便回片約見我們。於是我們一同去見這位主教。我穿上平常會客的衣服,納拉揚·亨昌德羅卻是依然故我,還是穿著那件衫子和那條褲子。我對他這種打扮開了玩笑,可是他卻縱聲笑起來說:
「你們這些文明人都是膽小鬼,大人物從來不注重一個人的外表,他們注意的是一個人的內心。」
我們進了主教的大廳。我們剛剛坐下,便有一位瘦瘦高高的老先生出來和我們握手。納拉揚·亨昌德羅便這樣寒暄說:
「我不想多耽擱您的功夫。我是久仰大名,特地來致謝您為罷工工人所做的好事。我向來有一種拜會世界名人的習慣,所以今天前來打擾您。」
這自然是我的翻譯,他講的是古遮拉特話。
「你們來了,我很高興。我希望你們在倫敦會感覺如意,也希望你們能多和這裡的人往來。願上帝祝福你們。」
說完這幾句話,主教便站起來和我們告別。
有一次納拉揚·亨昌德羅穿著一件內衣和一條「拖地」1到我這裡來。我那位善良的女房東開了門,慌張地跑過來——這是一位新的女房東,她不認得納拉揚·亨昌德羅——對我說:「有一個瘋子模樣的人要見你。」我連忙跑到門口去,想不到就是納拉揚·亨昌德羅,我實在吃驚。然而他的臉上除了平時的笑容以外,並沒有別的表情。
1「拖地」(dhti),一塊寬長的白布,一般印度男人纏在身上當褲子用——譯注。
「可是街上的小孩子沒有追你嗎?」
「是的,他們跟著我走。可是我不理會他們,他們也就不鬧了。」
納拉揚·亨昌德羅在倫敦住了幾個月,便到巴黎去了。他果然學起法文來,而且翻譯了法文書籍。我的法文程度倒是夠得上為他校對譯文,所以他就將稿子寄給我看。其實他不是翻譯,只是寫下了大意。
最後,他果然貫徹了他訪問美國的決心。他煞費苦心才弄到一張統艙船票。他到美國以後,有一次因為穿那件內衣和「拖地」上街,竟以「『奇裝異服」被扭控公庭。我記得他被判無罪開釋。
第二十三章 大博覽會
1890年巴黎舉行過一次大博覽會。關於這次博覽會詳細的籌備情況,我早就從報刊上讀到了,而且我也有一種熱切的心情想去看看巴黎。因此我以為最好是一舉兩得,就在這個時候去巴黎。這個博覽會最引人注意的是一座高達1,000英尺左右、完全用鋼鐵建築的埃菲爾塔。博覽會中當然還有很多有趣的東西,但是這座鐵塔是最突出的,因為那時人們還以為這麼高的建築物是不可能安然屹立於地上的。
我早就聽說巴黎有一家素食旅館,我就在那裡開了一個房間,住了七天。我的開銷盡量做到省錢,包括到巴黎去的旅程和到那裡以後的參觀遊覽。我在巴黎出門大都是步行,我有一張巴黎的地圖和博覽會的路線圖和指南,這些工具要指導一個人去主要的街道和名勝古跡,是綽綽有餘的。
關於這個博覽會,除了規模宏偉和內容繁雜以外,我是什麼也想不起來了。我還清楚記得埃菲爾塔,因為我曾攀登過兩三次,為了表示我也曾經在很高的地方吃過一頓飯,我花了七個先令在塔上的第一層月台吃了一頓午飯。
巴黎古老的教堂現在還在我的記憶之中,它們的宏偉和安寧是令人難於忘懷的。巴黎聖母院的美妙建築和內部的華麗雕塑與精緻裝飾,是叫人忘不了的。當時我覺得除非人們心中充滿了對於上帝的敬愛,是不會花千百萬錢來修建這麼神聖宏偉的大教堂的。
早些時候,我就讀過很多有關巴黎的時髦和逸聞,這是每一條街上都可以看見的。然而那些教堂卻令人側目地屹立於這些情景之外。人們一旦走進這些教堂,立即就會忘卻人間的嘈雜和繁忙。當他走過跪在聖母象前的人,他的態度就會轉變,成為莊嚴而虔敬。當時我所具有的感情一直在我身上增長,我覺得這樣跪下來禱告的人決非由於迷信;跪在聖母象前的虔誠的靈魂決非只是為了膜拜那塊大理石。他們是由真誠的虔敬所燃熱的人,他們所膜拜的並不是石頭,而是它所象徵的神靈。當時我所得到的一種印象是,他們這樣崇拜不是損害了、而是增加了上帝的榮耀。
關於埃菲爾塔,我還得講幾句。今天我不懂得它究竟是為了什麼,但是當年我所聽見的,有詆毀,也有褒譽。我記得托爾斯泰就是對它進行非難的主要人物。他說埃菲爾塔乃是人們的愚蠢而不是智慧的遺跡。他說煙草是所有麻醉品中最壞的,因為一個上了煙癮的人會犯上一個喝醉酒的人所不敢犯的罪;酒會使人瘋狂,然而煙草卻會蒙蔽一個人的明智而使他建立空中樓閣。埃菲爾塔就是人們在這種影響之下的創作之一。埃菲爾塔談不上有什麼藝術,無論如何決不能說它對於這個博覽會的真正美麗有什麼貢獻。人們所以爭先圍觀並以一登高塔為快,無非是因為這座建築物新奇和龐大無比。事實上它是博覽會的玩具。只要我們還具有小孩子的心情,我們終將要被各種各樣的玩具所吸引。這座高塔正好說明了,我們還都是一群容易被裝飾品所迷惑的孩子。這也許就是埃菲爾塔被建立起來的用意所在吧。
第二十四章 當了律師又怎樣?
關於我去英國的目的,即打算當律師,我一直到如今還沒有作什麼交代,現在該簡單地談一談了。
作為一個學生,他在正式當上律師以前,必須履行兩個條件:「保持學期」——十二個學期相當於三年左右的時間;和考試及格。「保持學期」意即吃掉學期,也就是說每一個學期至少必須參加大約二十四次宴會中的六次。所謂吃掉並不是指真正的吃一頓飯,而是指在規定的時間親自報到,其餘的時間只是參加宴會而已。當然咯,在通常的情況下,人人都是開懷大吃好菜大喝美酒。一頓晚飯要花二先令六便士到三先令六便士,即二至三個盧比。這還算是便宜的,因為如果是在旅館吃飯,光是喝酒就得花那麼多錢。對於我們這些在印度的人來說,如果我們還沒有「文化」的話,酒錢超過飯錢,確是一件驚奇的事。我剛知道的時候,也是很吃驚的,我奇怪人們怎麼有這樣大的氣量花那許多酒錢。後來我就明白了。在這種晚宴席上,我常常是不吃東西的,因為我所能吃的只有麵包、煮的馬鈴薯和大白菜。最初我連這些東西也不吃,因為我根本不愛吃這些;後來我既然吃了,我也就有了勇氣要別的菜吃。
晚宴席上準備給法官的菜往往比學生的好。有一個波希學生,也是素食者,為了替素食著想,我便申請只有法官席上才有的素菜。這個請求被接受了,我們便開始從法官席上取得了水果和其他的蔬菜。
每四個人一組可以分到兩瓶酒,因為我不喝酒,人們都想拉我湊數,以便三個人喝兩瓶酒。每學期還有一個「盛夜」,除了葡萄酒和櫻桃酒以外,還有平時所沒有的香檳酒。因此到了這種「盛夜」,我便受到特別邀請,而且到處都有人拉我入座。
當時我既看不出來,而且一直也弄不明白,這種晚宴怎樣能夠使學生更有資格充當律師。最初這種宴會往往只有少數幾個學生參加,所以他們就有機會和法官交談,還有人發表演說。這種情況有助於他們獲得具有一種優雅而精練的社交知識,而且還提高了他們講話的能力。可是到了我那個時候,這種情況已經是一去不復返了,因為法官們自己分設一席了。這麼一來,這種制度便逐漸喪失了它原有的意義,可是保守的英國還是保持著它的形式。
學習的課程是容易的,律師們被幽默地稱做「宴會律師」。誰都知道,考試並沒有什麼實際價值。在我那個時候,考試有兩門:一門是羅馬法,還有一門是普通法。當時有一些正規的課本是專門為這種考試而編印的,而且可以帶到考場上去,可是幾乎沒有人去讀它們。我知道有很多人以一兩個星期的時間突擊羅馬法的筆記,便可以應試及格;只要花兩三個月的時間讀一讀普通法的筆記,也可以應試及格。考卷是很容易答的,主考員也是寬宏大量的。羅馬法考試的及格率住往達95%至99%,而大考的錄取率則達75%或更多。所以誰也不怕落榜,何況考試不是一年一次而是一年四次,誰也不覺得有什麼困難。
然而我卻成功地把這兩種考試並而為一。我覺得我應該讀遍所有的課本。我以為不讀這些書是一種錯誤。我花了很多錢去買課本。我決定讀拉丁文的羅馬法。我為了應付倫敦大學入學考試所獲得的拉丁文知識,對我很有好處。而所有這一切閱讀在我到了南非以後,也並不是沒有價值的,因為羅馬荷蘭法就是那裡的普通法。所以讀了賈斯丁尼亞的著作對於我瞭解南非的法律,確實有很大的幫助。
我花了九個月相當艱苦的勞動讀完了英國的普通法。布羅姆的《普通法》是一部巨大而有趣的著作,我花了不少時間才讀完。斯尼爾的《平衡法》是很有意思的,可是有一點兒難懂。懷特和提德爾的《重要案例》收集了一定的案例,很有意思而且富有啟發性。我還以極大的興趣讀過威廉士和愛德華合著的《不動產》以及古德維著的《動產》。威廉士的著作讀起來像一部小說。我回到印度以後曾以同樣濃郁的興趣閱讀的一部著作是麥尼的《印度教徒法》,不過這裡不是談論印度法律書籍的地方,所以不談了。
我參加了考試,而且被錄取了,於1891年6月10日取得律師資格,並於11日在高等法院登記。12日我便起程回國了。
然而不管我怎樣讀書,我的束手無策和恐懼心裡並未因此而告終,我並不感寬自己已經有了執行律師事務的資格。
但是要描寫我這種遇事束手無策的情形,只好另辟一章了。
第二十五章 我還是沒有辦法
在英國取得律師的資格不算難,但是執行業務卻不容易。法律書我倒是鑽研過,但是如何執行我卻沒有學過。我曾經用心讀過《習律一助》,但不曉得怎樣把它應用在我的業務上。
「應用自己的財產應使無害於人」是其中一個格言,然而我實在不懂得應該怎樣運用這個格言而有利於訴訟當事人。我讀遍了這本書中所有重要的案例,可是在業務上如何加以運用,並沒有給我多少信心。
而且,印度法律我根本沒有學過。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法律,我一點也不懂。我連起訴書應該怎樣寫也沒有學過,而且感到毫無辦法。我曾聽說費羅澤夏·梅赫達爵士在法庭上作獅子吼的故事,他在英國如何學得這種功夫,我倒是感覺奇異。我並不奢望具有他那種法學上的敏銳,但是我究竟能不能依靠這種職業為生,的確使我深為不安。
我在學習法律的時候,心中已經充滿了這些疑慮和不安。我把這些困難告訴了幾個朋友,其中有一個朋友勸我去請教達達巴伊·奧羅吉。我已說過我去英國的時候,本來就帶有一封給達達巴伊的介紹信。可是我很遲才把這封信交出去,因為我終覺得自己沒有權利去麻煩這樣一個大人物。每次聽說他要演講了,我便趕去參加,坐在大廳的一個角落裡諦聽,等到眼福和耳福都得到滿足了,便自回家了。為了和學生有密切的接觸,他曾建立了一個學會。我常常參加它的集會,看到達達巴伊對於學生的關懷和學生對於他的尊敬,心裡著實快活。過了一些時候,我終於鼓足勇氣把介紹信交給他。他說:「你隨時都可以來找我談談。」但我一直沒有去找他。我以為除非最迫切的需要,就不應當去麻煩他。所以當時我竟不敢接受那位朋友的勸告把自己的困難向達達巴伊提出來。現在我已不記得是否也是這位朋友介紹我去見弗立德烈·賓卡特先生。他是一個保守黨員,但他對於印度學生的關懷是純潔和大公無私的。有很多學生去請救他,我也請他給我約定一次拜會的時間,他同意了。這一次的會晤是我永遠不能忘懷的。他把我當作朋友看待,在歡笑聲中消除了我的悲觀情緒。他對我說:「你以為人人都應該成為費羅澤夏·梅赫達嗎?像費羅澤夏和巴德魯丁這樣的人總是少數。做一個尋常的律師用不著非常的本領。普通的忠實勤奮,就夠他維持生活了。案子並不全是繁難的。好吧,請你告訴我你讀過一些什麼書。」
當我把讀過的很少幾本書告訴他時,我看出他有點失望。但這只是剎那間的事。他的臉上很快又閃耀著那可愛的笑容。他說:「我瞭解你的困難。你讀的書很有限,你也不懂得世故,這是做律師不可缺少的知識。你連印度的歷史也沒有讀過。作為一個律師,應該通曉人情,應該具有從一個人的相貌就可以看出他品格的能力。每一個印度人都應該瞭解印度的歷史,這和律師的業務沒有什麼關係,但這是你應有的知識。我看你甚至連凱依和馬爾遜的1857年兵變史1也沒有讀過。你馬上就去讀一讀這本書吧,我看你還得讀一兩本關於人情世故的書。」這就是拉伐拓和申梅爾品尼克等人有關相貌學的幾本著作。
1即1857年印度人民的大起義,從18世紀中葉開始,英國人採取蠶食的方式逐漸征服了印度,在政治上、經濟上、宗教上和軍事上進行了重大的變革,引起殘餘的王公貴族的恐懼和人民的不滿,於1857年5月首先在德裡附近英國的土著僱傭兵(印度人)中發生了兵變,印度中部各地英人統率的印兵群起響應,幾個月內席捲了恆河上游的廣大地區。這就是印度歷史上的所謂「兵變」——譯注。
這位令人尊敬的朋友使我感激萬分。在他面前,我的一切恐懼全都消逝了,但是我一離開他,便又不安起來。「從一個人的相貌就可從看出他的品格」倒成了我的一個問題,我在回家途中一直想著上述的兩本書。第二天我買了拉伐拓的書,申梅爾品尼克的書當時市面上已經買不到了。我讀了拉伐拓的書,覺得它的艱澀難懂尤甚於斯尼爾的《平衡法》,而且索然無味。我研究過莎士比亞的相貌,可是並沒有得到什麼技能,可以發現往來於倫敦街頭的莎士比亞之流的人物。
拉伐拓的書並沒有給我增加什麼知識。賓卡特先生的忠告對我的直接用處很小,但是他的情誼卻使我感奮起來。他那開朗的笑臉深深印在我的記憶裡,我相信他所說的話,即費羅澤夏·梅赫達的敏銳、記憶力和才能並不是一個有成就的律師所必需的;忠誠和勤奮便夠了。而我自問在最後這兩個方面來說,還算過得去,自己多少感到一點安慰。
我已不可能在英國讀凱依和馬爾遜的書,但我在南非終於讀到了,因為我決心一有機會就去讀一讀。
我就這樣帶著一點點摻雜著無可奈何的希望的心情,乘「阿薩姆」號輪船在孟買登岸。港口的風浪很大,我不得不搭一隻小艇靠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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