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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商業主義或重商主義的原理

  財富由貨幣或金銀構成這一通常流行的見解,是自然而然地因貨幣有兩重作用而產生的。貨幣是交易的媒介,又是價值的尺度。因為它是交易的媒介,所以,我們用貨幣,比用任何其他商品,都更容易取得我們所需的物品。我們總是覺得,獲取貨幣是一件要事。只要有貨幣,以後隨便購買什麼,都沒有困難。因為它是價值的尺度,我們便用各種商品所能換得的貨幣量,來估計其他各種商品的價值。有很多貨幣的人,被稱為富人;只有極少一點貨幣的人,被稱為窮人。儉樸的或想發財的人,被說成是愛貨幣的人;不謹慎的、不吝嗇的或奢侈的人,被說成是漠視貨幣的人。發財等於是有了貨幣。總之,按照通俗的說法,財富與貨幣,無論從哪一點看來,都是同義語。
  像富人一樣,富足的國家往往被認為擁有很多貨幣。在任何國家,貯積金銀被認為是致富的捷徑。美洲發現後,有一個時期,西班牙人每到一個生疏的海岸,第一個要問的問題,就是近處有無金銀髮現。他們就根據這種情報,判定那個地方有沒有殖民的價值,乃至有沒有征服的價值。以前,法蘭西國王特遣僧人普拉諾·卡爾比諾去見有名的成吉思汗的一位王子。據這位大使說,韃靼人所常常問到的,只是法蘭西王國的牛羊多不多。他們的問題和西班牙人的問題有同樣的目的。他們想要知道那個國家是否十分富足,值得他們去征服。韃靼人和其他一切牧畜民族,大都不知道貨幣的用處;在他們中間,牲畜便是交易的媒介,便是價值的尺度。所以在他們看來,財富是由牲畜構成,正如在西班牙人看來,財富是由金銀構成一樣。在這兩種看法中,韃靼人的看法也許最接近於真理。
  洛克先生曾指出貨幣與其他各種動產的區別。他說,其他各種動產是那麼容易消耗,以致由這等動產構成的財富不太可靠;今年富有這等動產的國家,即使毫無輸出,只要是奢侈浪費,明年就可能很缺少這等動產。反之,貨幣卻是一個可靠的朋友,它雖然會由這個人轉給那個人,但若能使它不流出國外,就很不容易浪費消耗。所以,在他看來,金銀乃是一國動產中最堅固最可靠的部分;他認為,由於這個緣故,增加此等金屬,應當是該國政治經濟的大目標。
  另一些人卻以為,一國如能脫離全世界而存在,則國內流通的貨幣無論多少,都毫無關係。借這種貨幣而流通的可消費物品,只會換取或多或少的貨幣;他們認為,這樣的國家實際上是富是貧,完全取決於此等可消費物品的豐饒或稀少。但對於那些同外國發生聯繫,而且有時不得不對外作戰,因而有必要在遠地維持海陸軍的國家,他們的看法卻又不同。他們說,除了送出貨幣來支付給養,否則就無法在遠地維持海陸軍,但要送出貨幣,又非先在國內有許多貨幣不可。所以,每個這樣的國家都必須盡力在和平時期累積金銀,一旦需要,才會有財力進行對外戰爭。
  由於有這些通常流行的見解,歐洲各國都盡力研究在本國累積金銀的一切可能的方法,雖然沒有多大成效。西班牙和葡萄牙是以此等金屬供給歐洲的主要礦山佔有者,它們曾以最嚴厲的刑罰或苛重的關稅禁止金銀輸出。往時,其他大多數歐洲國家似乎也都採用類似的禁止辦法作為它們政策的一部分。在某些古代蘇格蘭議會法案裡,我們會出乎意料地發現,亦曾以重刑禁止金銀輸出國外。法蘭西和英格蘭古時候也曾採用同樣的政策。
  當那些國家成為商業國時,商人們在許多場合總感到這種禁令非常不便。他們以金銀為媒介,向外國購買他們所需要的物品,輸入本國或運往別國,比用任何其他商品為媒介,往往都更為有利。因此他們反對這種禁令,認為它妨害貿易。
  他們說,首先,為購買外國貨物而輸出金銀,未必會減少國內的金銀量。反之,還往往會增加那種數量;因為,如果外貨消費額並不因此而在國內增加,那些貨物就可再輸出國外,以高利潤在那裡售出,所以,帶回來的財寶也許會比原來為購買貨物而輸出的金銀多得多。托馬斯·孟把這種國外貿易的作用同農業的播種期和收穫期相比較。他說:「如果我們只看見農夫在播種時期把很多優良穀物撒播到地裡去的行為,我們一定會把他看做一個狂人而不是農夫。但如果我們再考察他在收穫期間的勞動,我們就會發現,他的行為是既有價值又有很大的收穫的。收穫才是他努力的目的。」
  第二,他們說,這種禁令並不能阻止金銀輸出,因為金銀價值大體積小,極容易向外走私。他們以為,只有適當地注意所謂貿易差額,才能防止這種輸出。當一國輸出的價值大於輸入的價值時,外國就欠它一個差額,那必然以金銀償還,從而增加國內的金銀量。當輸入的價值大於輸出的價值時,它就欠外國一個差額,這必然也以金銀償還,從而減少國內的金銀量。他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禁止金銀輸出,就不但不能阻止金銀輸出,而且將使金銀輸出加多一層危險,從而使金銀輸出加多一層費用。所以,在這種禁令下,匯兌將更不利於有逆差的國家;購買外國匯票的人,對於售賣外國匯票的銀行,不僅要對運送貨幣的天然風險、周折與費用付出代價,而且要對由於禁止金銀輸出而產生的意外風險付出代價。匯兌愈是不利於一個國家,貿易差額亦必然愈是不利於這個國家。與貿易差額順差的國家比較,貿易差額逆差的國家的貨幣價值必定相應地低得多。譬如,英、荷兩國間的匯兌,若百分之五不利於英國,則在匯兌時便須以英銀一百零五盎斯購買荷銀一百盎斯的匯票。英銀一百零五盎斯既然與荷銀一百盎斯的價值相等,故亦只能購得相應數量的荷蘭貨物。反之,荷銀一百盎斯卻與英銀一百零五盎斯的價值相等,故亦可購得相應數量的英國貨物。總之,售給荷蘭的英國貨物將以低得那麼多的價格出售,而售給英國的荷蘭貨物又將以高得那麼多的價格出售,這都是由於匯兌的這種差額。英國貨物所換回的荷蘭貨幣少得那麼多,而荷蘭貨物所換回的英國貨幣卻多得那麼多。所以,貿易差額就必然在那麼大的程度上更不利於英國,必須把更大數量的金銀輸往荷蘭,以彌補差額。
  以上的議論有一部分是有理由的,有一部分卻是強辭奪理的。認為貿易上的金銀輸出往往有利於國家的議論,是正確的。認為在私人覺得金銀輸出有利時,禁令不能防止金銀輸出的議論,也是正確的。但他們如下的議論卻是強辭奪理,即:要保持或增加本國的金銀量,比要保持或增加本國其他有用商品的數量,需要政府更大的關心;自由貿易能確保這些商品的適量供應,毋需政府給予那樣的關心。他們又說,匯兌的高價必然加劇他們所謂的貿易差額的不利程度,或導致更多的金銀輸出,這樣的說法也是強辭奪理。誠然,這種高價極不利於該欠外國債務的商人。在購買外國匯票時,他們要以高得那麼多的價格付給銀行。但是,雖然由禁令而產生的風險可能使銀行索取額外費用,卻未必會因此而輸出更多的貨幣。這種費用,一般是在走私時在國內支付的,它不會使人在所需匯出的數目以外,多輸出一文錢。匯兌的高價,也自然會使商人努力平衡他們的輸出和輸入,使他們盡量縮小他們的支付額。此外,匯兌的高價必定會產生類似課稅的作用,因為它增高外貨的價格,從而減少外貨的消費。所以,匯兌的高價不致於增加他們所謂的貿易逆差額,而只會減少他們所謂的貿易逆差額,因而也會減少金銀的輸出。
  儘管這樣,那些議論卻使聽取它們的人深信不疑。它們是由商人們向國會、王公會議、貴族和鄉紳們陳述的;是由那些被認為瞭解貿易的人向那些自認為對這種問題一無所知的人陳述的。貴族及鄉紳和商人一樣,都從經驗中知道,國外貿易可以富國,但對國外貿易如何富國的問題,他們卻沒有一個懂得清楚。商人們完全知道,國外貿易如何使他們自己富裕。理解這個問題,原是他們的份內之事。但瞭解國外貿易如何富國的問題,卻不是他們的份內之事了。除了在他們要向國家請求改訂國外貿易法案的時候,他們從來不考慮到這個問題。只有在請求改訂法律的時候,他們才必須陳述國外貿易的有利結果,才必須陳述現行法律如何阻礙這種有利的結果。他們向那些要對這種事情作出決定的裁判官說,國外貿易可以帶貨幣回國,但國外貿易法卻使國外貿易所帶回來的貨幣比沒有這種法律的時候少。裁判官聽了這個說法,也覺得十分滿意。這種議論於是產生了預期的效果。法蘭西和英格蘭的金銀輸出禁令,僅以本國的鑄幣為限。外國鑄幣和金銀塊的輸出,聽其自由。在荷蘭和其他一些地方,這種自由甚至擴展到本國鑄幣。政府的注意力,從對金銀輸出的監視,轉到對貿易差額的監視,而把貿易差額看作能夠引起國內金銀量增減的唯一原因。他們放棄了一種毫無結果的監督,轉向另一個更為複雜、更為困難但卻是同樣毫無結果的監督。托馬斯·孟的《英國得自對外貿易的財富》一書,不僅成為英格蘭而且成為其他一切商業國家政治經濟的基本準則。內地或國內貿易,尤其重要的是,即那種以同量資本可提供最大收入而又能使本國人民獲得最大就業機會的貿易,卻被視為只是國外貿易的輔助。據說,國內貿易既不能從外國帶貨幣回來,也不能把貨幣帶出國外。所以,除非國內貿易的盛衰可以間接影響國外貿易的狀況,否則它就決不能使國家變得更加富裕或更加貧困。
  沒有葡萄園的國家,須從外國取得葡萄酒;同樣,沒有礦山的國家也無疑地必須從外國取得金銀。然而,政府似乎不必更多注意某一物品而更少注意另一物品。一個有資力購買葡萄酒的國家,總會獲得它所需要的葡萄酒;一個有資力購買金銀的國家,決不會缺少那些金屬。金銀像一切其他商品一樣,必須以一定的價格購買;而且,正因為它們是其他一切商品的價格,所以其他一切商品也都是那些金屬的價格。我們完全有把握地相信,自由貿易無需政府注意,也總會給我們提供我們所需要的葡萄酒;我們可以同樣有把握地相信,自由貿易總會按照我們所能購人或所能使用的程度,給我們提供用以流通商品或用於其他用途的全部金銀。
  在各個國家,人類勤勞所能購入或生產的每一種商品量,自然會按照有效需求,即按照願意支付為生產這種商品和使它上市所需支付的全部地租、勞動與利潤的那些人的需求,自行調節。但按照有效需求而發生的這種調節作用,在金銀這種商品上最為容易,也最為準確;這是因為金銀體積小而價值大,最容易從一處地方運到另一處地方,從價廉的地方運到價昂的地方,從超過有效需求的地方運到不足以滿足有效需求的地方。譬如,如果英格蘭除自己所擁有的黃金外,其有效需求還需要一定數量的黃金,那末一艘兼載客貨的定期郵船就可從里斯本或從其他可以購買黃金的地方運來黃金五十噸,用以鑄成五百多萬幾尼。但如果有效需求需要同等價值的穀物,那末以五幾尼換一噸穀物計算,輸入這批穀物便需載重一百萬噸的船隻,或每艘載重一千噸的船隻一千艘。就是使用英格蘭的海軍船隻,也運載不完。
  當一國所輸入的金銀量超過有效需求時,無論政府怎樣保持警惕也不能阻止其輸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嚴刑峻法,並沒能使金銀不外溢。從秘魯和巴西源源而來的輸入,超過了這兩個國家的有效需求,使金銀在這兩個國家的價格降低到鄰國之下。反之,某國的金銀量如不足供應其有效需求,那就會使金銀的價格抬高到鄰國之上,用不著政府操心去輸入金銀。即使政府盡力想禁止金銀輸入,亦決不能生效。萊克加斯所制定的法律設置障礙以阻止金銀輸入斯巴達,但斯巴達人的充沛的購買力卻衝破了這一切障礙。一切嚴峻的關稅法是不能阻止荷蘭和戈登堡東印度公司把茶葉輸入英國的,因為它們比英國東印度公司運來的茶葉便宜一些。一磅茶葉的價格通常以銀計算,最高是十六先令,因此一碗茶葉的體積約一百倍於十六先令的體積;如以金幣計算,則在二千倍以上。茶葉走私的困難,亦當照此倍數增加。
  有許多貨物,因體積關係,不能隨意由在貨充足的市場轉移到存貨不足的市場,但金銀要由金銀豐足的市場運到金銀缺乏的市場,卻很容易。一部分由於這個緣故,金銀的價格才不家其他大部分貨物的價格那樣在存貨過多或不足時不斷發生變動。固然,金銀的價格也不是完全不變動的,但其變動大都是緩慢的、漸進的和齊一的。例如,有人也許沒有多大根據地認為,在本世紀和前一世紀的歐洲,金銀因不斷由西屬西印度輸入,其價值已經不斷地但逐漸地下落。要使金銀的價格突然改變,從而使其他一切貨物的貨幣價格立刻發生顯著的漲落,那就非有象美洲的發現所造成的那種商業上的革命不可。
  儘管如此,一個有資力購買金銀的國家,如果在任何時候缺乏金銀,要想法補足,那就比補足其他任何商品的缺乏都更方便。如果製造業的原料不足,工業必陷於停頓。如果食糧不足,人民必然為飢餓所苦。但如果貨幣不足,則既可代之以物物交換,又可賒賬買賣而每月或每年清算一次,更可用調節得當的紙幣來加以彌補。第一種方法很不方便,第二種方法就比較方便了,至於第三種方法,則不但方便,而且有時還會帶來一些利益。所以,無論就哪一點說,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對於保持或增加國內貨幣量的關心,都是不必要的。
  可是,人們對於貨幣稀少的抱怨是再普遍不過了。貨幣象葡萄酒一樣,只有那些既沒有購買它的資力,又沒有貸借信用的人,才一定會經常感到缺乏。而有資力又有信用的人,在需要貨幣或葡萄酒時很少會感到缺乏。然而抱怨貨幣稀少的人,未必都是無遠慮的浪子。有時,整個商業城市及其鄰近地方都會普遍感到貨幣稀少。營業過度是這一現象的普通原因。穩重的人要是不比照其資本訂定經營計劃,結果也會像沒有量入為出的浪費者一樣,既沒有購買貨幣的資力,又沒有借貸貨幣的信用。在計劃實現以前,他們的資財就已耗盡,接著他們的信用也完了。他們到處去向人借貸貨幣,但人家都說沒有貨幣出借。即使這種對貨幣稀少的普遍抱怨,也並不能經常證明國內流通的金銀已失常量,而僅能證明有許多人想望金銀但無力支付代價罷了。在貿易的利潤偶然較平常為大的時候,無論大小商人都容易犯營業過度的錯誤。他們輸出的貨幣並不總比平常多,但他們在國內國外都用賒賬的方式實進數量異常的貨物,運往遙遠的市場,希望在付款期前收回貨物的代價。如果付款期前不能收回代價,他們手上就沒有購買貨幣的資力,也沒有借貸貨幣的確實擔保品了。對貨幣稀少的普遍抱怨,不是起因於金銀的稀少,而是起因於那些求借者難以借貸,以及債權人害怕債款難以收回,不肯出借。
  如果力求認真地證明,財富不由貨幣或金銀構成,而由貨幣所購各物構成,並且只在購買貨物時貨幣才有價值,那就未免過於滑稽。無疑,貨幣總是國民資本的一部分;但我們已經說過,它通常只是一小部分,並總是最無利可圖的一部分。
  商人所以普遍覺得以貨幣購買貨物較易,以貨物購買貨幣較難,並不是因為構成財富的更主要的成分是貨幣而不是貨物,而是因為貨幣是已知的和確立了的交易媒介物,易於和一切物品交換,但要取得貨幣來交換貨物,卻不見得那麼容易。此外,大部分貨物比貨幣更易於磨損,如果保存它們,可能往往要蒙受大得多的損失。商人有貨物存在手上,同有貨物價格存在金庫相比,更容易發生為他所不能應付的對貨幣的需求。而且,他的利潤直接出自賣貨的多,出自買貨的少,因此他一般更急於以貨物交換貨幣,而不那麼急於以貨幣交換貨物。不過,豐富的貨物堆在貨棧,不能及時售出,這有時可能成為個別商人破產的原因,但決不能使一國或一個地方遭受同樣的災難。商人的全部資本,往往由容易損壞的、須定用來購買貨幣的貨物構成。但一國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卻只有極小一部分可以預定用來從鄰國購買金銀。極大部分是在國內流通和消費的。就連運往外國的剩餘物品,也常有大部分用來購買他種外國貨物。所以,預定用以購買金銀的那部分貨物,即使不能賣出以換取金銀,亦不至使一個國家破產。誠然,它可能遭受某些損失和不方便,也可能不得不採用某種為替補貨幣所必需的辦法。但是,它的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卻照常一樣或幾乎照常一樣,因為它有同樣多的或幾乎同樣多的可消費資本來維持自己。以貨物交換貨幣,未必總象以貨幣交換貨物那麼容易,但從長遠看來,以貨物交換貨幣卻比以貨幣交換貨物更有必要。除了購買貨幣,貨物還有其他許多用處;但除了購買貨物,貨幣就一無所用。所以,貨幣必然追求貨物,而貨物卻並不總是或無需追求貨幣。購買貨物的人往往打算自己消費或使用,並不總想再把貨物出售,但售賣貨物的人卻總想再購買。前者購買貨物,往往完成了他的全部任務,而後者售賣貨物,頂多只能完成他的任務的一半。人們所以需求貨幣,不是為了貨幣本身,而是為了他們用貨幣所能購買的物品。
  據說,可消費的物品不久會被破壞,而金銀則具有較大的耐久性,只要不繼續輸出,就可在長時期內累積起來,使國家的真實財富增加到使人難以置信的程度。所以,以這種耐久的商品交換那些容易損壞的商品,據說是最不利於國家的貿易。不過,我國的鐵器也是極耐久的商品,如不繼續輸出,也可能在長時期內累積起來,使國內鍋釜的數量增加到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但如果我們以英國的鐵器交換法國的葡萄酒,卻又不被看作是不利的貿易。我們一看就知道,隨便在哪一個國家,這類用具的數目必然要受實際用途的限制;我們也容易瞭解,在任何一個國家,鍋釜都是用來烹調通常在那裡消費的食物的,不必要地增多鍋釜是荒謬的;如果食物的數量增加了,要連帶增加鍋釜的數目就很容易,只要用一部分增加的食物量來購買鍋釜,或增加以製造鍋釜為業的鐵工就行了。我們也同樣容易看出,任何一個國家的金銀量都受這類金屬的實際用途的限制,或是鑄成硬幣當通貨使用,或是製成器皿當傢具使用。無論在哪一個國家,鑄幣量都受國內借鑄幣而流通的商品的價值的支配;商品的價值增加了,立刻就會有一部分商品被運到有金銀鑄幣的外國,去購買為流通商品所必須增加的鑄幣量。我們又知道,金銀器皿的數量都受國內豪華家族的數目與財富的支配,豪華家族的數目與財富增加了,就很可能會有一部分增加的財富被送到有金銀器皿的地方去購買所需要增加的金銀器皿。要豪華家族購置多於他們所需要的廚房用具,以增加其快樂,那是荒謬的;同樣,要一個國家輸入或保留多於它所需要的金銀,以增加國富,也是荒謬的。出資購買那些不必要的用具,不僅不能增進而且會減損家庭食品的數量和質量;同樣,出資購買不必要那麼多的金銀,也必然會減少用於衣食住和用於維持人民生計的財富。必須記住,金銀無論鑄成硬幣或製成器皿,同廚房用具一樣,都是器具。如果增加金銀的用途,增加可以用金銀來流通、支配和製造的可消費的物品,就一定會增加金銀的數量;但是,如果你想用非常的手段來增加它們的數量,那就一定會減少它們的用途,甚至會減少它們的數量,因為金銀的數量必須受其用途的限制。如果金銀累積得超過所需的數量,那末,由於金銀的運輸是那麼容易,而閒置不用的損失又是那麼大,任何法律也不能防止其立即輸出國外。
  一國要對外進行戰爭,維持遠遣的海陸軍,並不一定要累積金銀。海陸軍所賴以維持的不是金銀,而是可消費的物品。國內產業的年產物,換言之,本國土地、勞動和可消費資本的年收入,就是在遙遠國家購買此等可消費的物品的手段。有了這種手段的國家就能維持對遙遠國家的戰爭。
  一國可循三種不同的途徑購買遠遣軍隊的餉給與食糧。第一,把一部分累積的金銀運往外國;第二,把製造業的年產物的一部分運往外國;第三,把常年原生產物的一部分運往外國。
  不妨稱為一國累積或貯存的金銀,可分為三個部分:第一,流通的貨幣;第二,私人家庭的金銀器皿;第三,由干多年節儉而業已聚存於國庫的貨幣。
  這樣的金銀很少能從一國的流通貨幣中節省下來,因為在這一方面不可能有多大的剩餘。無論在哪一個國家,每年買賣的貨物的價值要求有一定數量的貨幣來把貨物流通和分配給真正的消費者,但不能使用超過必要的數量。流通的渠道必然吸引充足的貨幣額,但一到飽和就不能再加容納。但在對外戰爭的情況下,通常從這個渠道裡抽取若干。由於有大量的人遣往國外,國內所要維持生活的人數便大為減少了。國內流通的貨物既已減少,為流通貨物所必需的貨幣也必減少。在這樣的場合,通常發行大批紙幣,如英格蘭的財政部證券、海軍部證券和銀行證券。這些紙幣既然代替了流通的金銀,就使國家有機會把較大數量的金銀運往外國。不過,對外戰爭費用浩大,而且延續幾年,要靠上述辦法所提供的資源來維持,那就極不充分了。
  熔解私人家庭的金銀器皿,更無濟於事。上次戰爭開始時,法蘭西曾使用這種辦法,但從這方面所得的利益還不足補償鑄造的損失。
  往時,君王累積的財寶曾提供一個大得多而且耐久得多的資源。但在今日,除了普魯士國王,全歐洲似乎沒有一國君王以累積財寶為政策了。
  本世紀的歷次對外戰爭,也許是歷史上費用最大的戰爭了,維持這種戰爭的基金似乎很少依靠流通貨幣、私人家庭的金銀器皿或國庫財寶的輸出。前次對法戰爭使英國花費了九千萬鎊以上,其中不但有七千五百萬鎊新募的國債,而且還有每鎊土地稅附加二先令的附加稅,以及從還債基金中每年借用的款項。這項費用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用在外國,即用在德意志、葡萄牙和美利堅,用在地中海各口岸,用在東印度和西印度群島。英格蘭國王沒有累積的財寶。我們從來沒有聽說有非常大量的金銀器皿被熔解。那時人們一向認為,國內流通的金銀不超過一千八百萬鎊。但自從最近金幣改鑄以來,大家相信那種估計未免過低。因此,我們不妨按照我記得曾經看到或聽到過的最誇大的統計,假定我國金銀合計達三千萬鎊。如果戰爭是用我國的貨幣來進行的,那末甚至根據這個統計,在六、七年期間內也一定曾經把這數目全部運出運回一共至少兩次。如果可以作這樣的假設,那就能提供最有決定性的論點來證明政府沒有必要注意貨幣的保存,因為根據這一假定,國內的全部貨幣一定曾在這麼短的時期內在兩個不同的時間行著無事地有了往返。可是,在這期間內流通渠道並不顯得比平常更空虛,有資力換取貨幣的人,很少感到貨幣缺乏。在整個戰爭時期,尤其是在戰爭將要結束的時候,對外貿易的利潤確較平常為大。這種情況在英國各口岸引起了往往會引起的一種普遍的營業過度現象。這種現象又引起了對貨幣稀少的不滿,而這種不滿常常是跟著營業過度現象出現的。許多人缺少貨幣,因為他們既無資力可以換取,又無信用可以借貸,而且因為債務人覺得難於借貸,債權人也就覺得難於收回。不過,擁有可以換取金銀的價值的人,一般都能以他們的價值換取金銀。
  所以,上次戰爭的巨大費用的支付,一定主要不是靠金銀的輸出,而是靠英國某種商品的輸出。在政府或政府工作人員同一個商人訂約匯款至外國時,這商人就向國外來往通匯處出一期票,他為了支付這張期票,自然會盡力把商品而不是金銀運出國外。如果那個國家不需要英國的商品,他就會設法把商品運往別國,購買一張期票,來付清所欠那個國家的款項。把商品運往宜於銷售的市場,總可取得相當的利潤,但運金銀出國,卻很難得到任何利潤。當這些金屬被運往外國以購買外國商品時,商人所獲得的利潤不是來自商品的購買,而是來自回程貨的售賣。但如果他只是為了還債而運出金銀,那他就不能換回商品,因而不能得到利潤。所以,他自然會絞盡腦汁,用輸出商品而不是用輸出金銀的辦法來償還外債。《英國現狀》的作者指出,在上次戰爭期間,英國輸出了大量貨物,但沒有運回任何回程貨來。
  除上述三種金銀外,在一切大商業國中,還有大量金銀塊交替地輸入和輸出,以經營國外貿易。這種金銀塊象國幣在國內流通一樣地在各商業國之間流通,可以被看作大商業共和國的貨幣。國幣的流動及其方向,受流通本國境內的商品的支配,大商業共和國的貨幣的流動及其方向,則受流通於各國間的商品的支配。二者都用來便利交換,一則用於同一國家的不同個人之間,一則用於不同國家的不同個人之間。也許曾動用這大商業共和國的貨幣的一部分來進行上一次戰爭。在一場全面戰爭的時候,人們自然要認為,這種貨幣的流動與方向和承平時期不同,它在戰場周圍流通得更多,交戰國軍隊所需的餉結和食糧都要在交戰地點周圍及鄰近國家購買。但英國每年這樣使用的大商業共和國的貨幣無論多少,一定要年年購買,而用以購買的,或是英國商品,或是以英國商品換取的其他物品。所以歸根到底,仍是商品,仍是一國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才是使我們能夠進行戰爭的基本資源。人們認為,每年這樣大的費用一定從巨額的年產物中支付,那是很自然的。例如,1761年的費用便在一千九百萬鎊以上。任何金銀的累積都不會能夠維持每年這樣大的費用。即使是金銀,其年產額也無法維持這樣大的開支。根據最可靠的統計,每年輸入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金銀一般不會大大超過六百萬鎊;就某幾年來說,還不夠支付上次戰爭四個月的費用。
  軍隊派往遙遠的國家,其餉給和食糧要在遠地購買。購買這些東西或買進大商業共和國的貨幣以購買這些東西,要輸出若干商品。最宜於為這目的而輸出的商品,似乎是製造得比較精巧的工業品,即體積小價值大,因而能以不大的費用運到遙遠地方的製造品。一個國家,如果它的產業每年生產這種大量剩餘的製造品輸往外國,那末,即使它不輸出大量金銀,甚至沒有如此大量的金銀可供輸出,也能進行一場費用浩大的對外戰爭好多年。誠然,每年剩餘製造品的很大部分必須在這種情況下輸出,而它雖給商人帶回利潤,卻不給國家帶回任何利潤,因為政府向商人購買外國期票,以便在外國購買軍隊的餉給和食糧。不過,總有一部分剩餘製造品的輸出,仍可帶回利潤。在戰爭期間,政府將對製造業提出加倍的要求。第一,由於購買軍隊的的給和食糧,政府向外國出了期票,為了付清期票,政府就要求製造業製造商品,以便運往外國;第二,國內通常已經消費掉的外國貨物,仍須向外國購買,為了換回這種貨物,政府又要求製造業製造商品運往外國。在破壞性最大的對外戰爭中,大部分的製造業往往會極度繁榮;反之,在恢復和平的時候卻往往會衰落下去。它們可能在國家衰落時繁榮,而在國家恢復繁榮時衰落。英國製造業的許多不同部門在上次戰爭期間和在戰後一段時期的不同狀況,可作我上面所說的例證。
  借土地原生產物的輸出而進行費用浩大或曠日持久的對外戰爭是不相宜的。把大量原生產物運往外國以購買軍隊的餉給和食糧,費用太大。而且沒有幾個國家所生產的原生產物,除了足夠維持本國居民生活所需外,還能有大量剩餘。因此,以大量原生產物輸往外國,實無異奪去人民一部分的必要生活資料。至於製造品的輸出,情形就有所不同。製造業工人的生活資料仍保存在國內,所輸出的僅是他們產品的剩餘部分。休謨屢次注意到往昔英國國王不能不斷地進行長期對外戰爭的事實。那時英國除了土地原生產物和若干最粗陋的製造品,就沒有其他東西可以用來購買遠地軍隊的餉給和食糧。但原生產物不能從國內消費中大量節省下來,粗製造品和原生產物的運輸費用又過於巨大。所以,他們不能長期對外作戰,並不是因為缺少貨幣,而是因為缺少比較精巧的工業品。英格蘭的買賣在那時和現在都是以貨幣為媒介的。那時貨幣流通量對通常買賣次數和價值的比例,必定和現在相同,更確切地說,必定比現在大,因為那時沒有紙幣,現在紙幣卻已代替了大部分金銀。在商業和製造業不甚發達的國家,遇有非常事件發生,臣民對君主很難有多大援助,其理由我將在下面說明。所以,在這樣的國家裡,君主都努力累積財寶,作為預防不測事件的唯一手段。即使沒有這種必要,君王在這樣的情況下也自然會傾向於為累積所必需的節儉。在那樣簡樸的狀態下,甚至君主的消費也不受愛好宮廷豪華的虛榮心的支配,而用於賞賜佃戶,款待家臣。虛榮心幾乎總是導致浪費,但賞賜和款待卻很少引起這種結果。因此,每一個韃靼酋長都有財寶。查理十二世有名的同盟者烏克蘭哥薩克酋長馬捷帕的財寶據說很多。梅羅文加王朝的法蘭西國王都有財寶。在他們分封兒子時,也把財寶分給他們。撒克遜君王以及征服後最初幾個國王,也似乎曾經累積過財寶。每一個新朝代所做的第一件事通常就是奪取前王的財寶,作為獲得繼承權的最重要的手段。先進的商業國家的君王,卻沒有累積財寶的同樣的必要,因為他們在非常事故發生時,通常都能得到臣民的特別援助。他們累積的傾向也沒有那樣厲害。他們自然地、也許必然他倣傚那個時代流行的辦法,他們的消費和領土內各大業主的消費一樣,會受豪華的虛榮心的支配。宮廷中毫無意義的裝飾一天比一天華麗,其用費之大,不僅阻止累積,而且往往侵及預定供更必要的用途的基金。德西利達斯關於波斯宮廷所說的話,可適用於歐洲一些君主的宮廷。他說:他在那裡只看到許多富麗的東西,看不到什麼力量;看到許多奴婢,看不到幾個軍人。
  金銀的輸入,不是一國得自國外貿易的主要利益,更不是唯一利益。經營國外貿易的任何地方之間,毫不例外地都可從中得到兩種不同的利益。那就是,輸出他們所不需要的土地和勞動年產物的剩餘部分,換回他們所需要的其他物品。通過以剩餘物品換取其他物品來滿足他們一部分的需要並增加他們的享受,這種貿易使剩餘物品有了價值。利用這個辦法,國內市場的狹隘性並不妨礙任何工藝或製造業部門的分工發展到十分完善的程度。由於給國內消費不了的那一部分勞動成果開拓了一個比較廣闊的市場,這就可以鼓勵他們去改進勞動生產力,竭力增加他們的年產物,從而增加社會的真實財富與收入。對於彼此進行對外貿易的所有不同的國家,對外貿易都不斷地從事完成這些偉大而重要的工作。當然,經營國外貿易的商人一般總是較多地注意供應本國人民的需要和輸出本國的剩餘物品,較少地注意供應別國人民的需要和輸出別國的剩餘物品,所以最受國外貿易的利益的,是商人所在的國家,但通商各國也都得到巨大的利益。以金銀輸入沒有金銀礦山但又需要金銀的國家,無疑是對外貿易業務的一部分,但這是最不重要的一部分。單為了這種打算而經營國外貿易的國家,恐怕在一世紀內還沒有機會裝滿一船金銀。
  美洲的發現之所以使歐洲變得富裕,並非由於輸入金銀的緣故。因為美洲金銀礦山豐饒,這些金屬的價格降低了。與十五世紀相比,現今購買金銀器皿所需付給的穀物或勞動,約為當時的三分之一。歐洲每年花費同量的勞動和商品,就能買到大約三倍於當時的金銀器皿。但是,當一種商品跌到從前售價的三分之一時,不僅原來有資力購買這商品的人可購買三倍於此的數量,而且許許多多原來沒有資力購買這商品的人也能購買;現在有資力購買金銀器皿的人數,也許比從前增加到十倍以上,也許增加到二十倍以上。因此,歐洲現有的金銀器皿,不僅可能比設若美洲金銀礦尚未發現而甚至在其目前進步狀態下所會有的金銀器皿多三倍以上,而且可能多二十倍乃至三十倍以上。直到現在為止,歐洲無疑地已經獲得了實在的便利,不過那確是一種微不足道的便利。金銀價格的低廉使這些金屬不像以前那樣宜於充作貨幣。為了購買同一東西,我們必須攜帶較多的金銀,並在口袋裡帶一個先令而不像從前那樣只帶四便士的一個銀幣。很難說上述的便利和不便利,哪一種較不重要,這兩者本來都不會使歐洲的情況發生任何根本的變化。然而美洲的發現確曾使歐洲的情況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美洲的發現給歐洲各種商品開闢了一個無窮的新市場,因而就有機會實行新的分工和提供新的技術,而在以前通商範圍狹隘,大部分產品缺少市場的時候,這是決不會有的現象。勞動生產力改進了,歐洲各國的產品增加了,居民的實際收入和財富也跟著增大了。歐洲的商品對美洲來說幾乎都是新奇的,美洲的許多商品對歐洲來說也是新奇的。於是發生了一系列以前從未想到過的新的交易,它當然對舊大陸有利,但自然對新大陸也同樣有利。由於歐洲人蠻橫地侵害別人的權利,一件對所有國家本來都是有利的事情,卻成為若幹不幸的國家遭到摧殘和破壞的根源。
  幾乎同時發生的經由好望角至東印度的航道的發現,也許開闢了一個比美洲更大的國外貿易市場,雖然距離更遠。美洲當時只有兩個在各方面都比野蠻人優越的民族,它們在被發現後不久就被消滅了。其餘的都不過是野蠻人。但是,中國、印度斯坦、日本等帝國以及東印度的幾個帝國,雖然沒有比較豐富的金銀礦山,在其他各方面卻比墨西哥或秘魯更為富裕,土地耕種得更好,一切工藝和製造業更為進步;即使我們相信西班牙各作家關於那些帝國往昔情況的誇大記載,也仍得承認這一點,其實這些作家的話顯然是不足置信的。文明富國間交易的價值,總會比文明富國與未開化人和野蠻人交易的價值大得多。但歐洲從美洲貿易所得的利益,卻一向比它從東印度通商所得的利益大得多。葡萄牙人獨佔東印度貿易幾乎達一百年之久,其他歐洲國家要把任何貨物運到東印度去或從東印度購入任何貨物,都須間接經過葡萄牙人之手。上世紀初葉荷蘭人開始侵入東印度時,他們把全部東印度的商業交由一家獨佔公司經營。英國人、法國人、瑞典人和丹麥人隨後都倣傚他們的先例,所以,歐洲任何大國都沒有享受到對東印度自由貿易的利益。這種貿易之所以不及美洲貿易有利的唯一原因是,美洲貿易、即歐洲幾乎每一國家對其所屬殖民地的貿易是其一切臣民可以自由經營的。那些東印度公司的專營的特權、雄厚的財富,以及這些財富為它們從本國政府獲得的惠益和保護,已經引起不少嫉妒。這種嫉妒心理使人往往把它們的貿易看作是完全有害的,因為經營這種貿易的國家每年都輸出大量的白銀。有關的方面回答說,由於這種不斷地輸出白銀,他們的貿易一般說來可能使歐洲陷於貧困,但對於從事貿易的具體國家來說,卻並非如此;因為,通過輸出一部分回程貨到歐洲其他國家,這種貿易每年給本國帶回的白銀數量遠遠超過輸出的白銀數量。反對者和答辯者都以我剛才一直在考察的流行的想法為根據。所以,關於他們任何一方,我們都不必多所論述了。由於每年有白銀輸往東印度,歐洲的銀器也許比另一種情況下稍為貴一些,銀幣所能購買的勞動和商品大概也多一些。在這兩個結果中,前者所受的損失很小,後者所得的利益很小,兩者都微不足道,不值得社會任何部分的注意。東印度的貿易由於為歐洲商品開闢了一個市場,或者用近似的說法,為那些商品所購買的金銀開闢了一個市場,就一定會增加歐洲商品的年產量,因而也增加歐洲的實際財富和收入。它們至今增加得很少,也許是因為那種貿易處處受到限制的緣故。
  關於財富存在於貨幣或金銀之中這一流行的說法,我認為有必要作詳盡的考察,雖然這樣做難免令人感到沉悶。我已經說過,按照普通的說法,貨幣往往表示財富;這種詞義的含糊使這一流行的見解在我們聽來非常熟悉,甚至那些確信這種說法是謬論的人也往往會忘記自己的原則,在推理的過程中把它當做確定不移的、不可否認的真理。英國有幾個研究商業的優秀作家在開頭就指出,一個國家的財富不僅在於金銀,而且在於它的土地、房屋和各種各樣可消費的物品。但在他們推理的過程中,他們卻似乎把土地、房屋和可消費的物品統統忘記了;他們的論證往往認為:一切財富在於金銀,增加那些金屬是國家工商業的巨大目標。
  但是,財富在於金銀,以及無金銀礦山的國家只有通過貿易差額、即使輸出價值超過輸入價值才能輸入金銀這兩個原則既然已經確立,那末,政治經濟學的巨大目的就一定變成盡量減少供國內消費的外國商品的輸入,盡量增加國內產業產品的輸出了。因此,使國家致富的兩大手段就是限制輸入和獎勵輸出。
  輸入的限制有二種。
  第一,凡能由本國生產的供國內消費的外國商品,無論從什麼國家輸入,都一律加以限制。
  第二,在對某些外國的貿易中,如果貿易差額被認為不利於本國,那就幾乎是無論何種貨物。只要是從那些國家輸入的,都一律加以限制。
  這些不同的限制有時採用高關稅的方法,有時採用絕對禁止的方法。
  獎勵輸出的方法,有時是退稅,有時是發給獎勵金,有時是同主權國家訂立有利的通商條約,有時是在遙遠的國家建立殖民地。
  在下述兩種不同的情況下允許退稅。已納關稅或國產稅的國內製造品,在輸出時往往將課稅的全部或一部發還;輸入時已經課稅的外國商品,如再輸出,則有時將課稅的全部或一部發還。
  獎勵金的頒發,用以獎勵某些新興的製造業,或用以獎勵被認為應受特殊照顧的其他一些工業。
  通過有利的通商條約,本國的貨物或商人在某一外國獲得了其他國家的貨物和商人所不能享受的特權。
  在遙遠的國家建立殖民地,不僅使殖民地建立國的貨物和商人享有某些特權,而且往往使他們取得獨佔權。
  上述兩種限制輸入的方法連同四種獎勵輸出的方法,乃是使貿易差額有利,以增加國內金銀量的六種主要的手段,為重商主義所倡導。我將在以下各章分別加以討論。對於這六種手段有沒有所說的把貨幣輸入到國內來的傾向,我將不再多加注意,而主要考察這些手段的每一種對於國家產業的年產物可能有什麼影響。這些手段既然會增加或減少國家年產物的價值,顯然也一定會增加或減少國家的實際財富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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