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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神話種種


  世界上動物神話中的神物,乍看之下,似乎純屬無稽之談。因為人們會認為,文明的、科學技術發達的西方社會充分證明了人類的進步,因為它已經超越於這類想像之上。這些動物,連同它們在其中扮演著令人迷惑不解、莫名其妙的角色的那些逸聞傳說,都是已經過時的東西。我們現在已不需要這些神話動物,也不需要關於它們的神話了。格裡芬(Griffon)、長生鳥(Phoenix)、半人半馬怪(Centaur)、斯芬克斯(SPhinx)、曼提考(Manticore)、甘奈沙(Ganesha)、麒麟等等,都好像縈迴不散的惡夢,而我們現在總算把它們遠遠拋開了。

  麻煩的是,它們當真如夢,卻未必是惡夢,我們離開它們,日子可能就不好過。對於社會來說,它們也許跟神話本身一樣重要。它們充滿了象徵。我們的集體無意識結構需要它們。如果列維-斯特勞斯(Levi-Strauss)的話對,那麼,神話跟語言一樣,是根據一種普遍的邏輯編造起來的。這種邏輯是人類的特徵,就像築巢是鳥的特徵一樣。關於這些動物的故事可能各不相同,但其深層結構無論何時何地總是一樣的。它們象記憶印跡一樣植根幹我們的基因之中。在此意義上,動物神話是我們遺傳的一部分。

  這些魔魔道道的動物,大都有著基本一致的地方。它們都是違反生物學的,且都在同一方面違反生物學。動物神話通常並不是純憑想像,把一些我們從未見過的部分拼湊成一個個全新的動物。相反,它們的組成部分完全是我們所熟悉的。它們的新奇和驚人之處是,它們都是不同物種的混合。

  大概正是這一特點,使得20世紀的人覺得通常的動物神話如海外奇談。我們的最有力的故事,是進化論。它相當於一個普遍的神話。且不管進化論是真的而神話是假的,這一理論充滿了象徵,而它就是靠這個才影響了全社會的思想。照我們最新獲得的啟蒙來看,傳說中的怪獸豈但不合理,實在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它們違反了進化論。它們不是實有的物種,它們否定物種的存在。

  長生鳥最像一種常規的動物,成年時完完全全是一隻鳥。實際上,這是一切有羽鳥類中最誇張、最杜撰、最多斧鑿之痕的東西。它見於埃及、希臘、中東和歐洲的神話,中國古代的鳳凰也跟它一樣。這位鳥中王一世五百歲,死的時候作一卵狀的繭,把自己裹起來,在其中解體,然後變成蟲子一樣的動物,旋而長成新的長生鳥,又要作五百年的鳥王。其他的說法則說,此鳥死時,會突然化成火焰,然後新鳥自灰中翩然而生。成蟲說是極古老的,無疑出於一位早期的生物學家之口。

  在動物神話中,這樣的雜種太多了。你可以說,在遠古人的頭腦中,對於生命形式的混雜有著熱切的信仰。或許,在他們信仰的深處,這種移花接木象徵著別的什麼。神話動物像夢露一樣令人不安,但奇怪得很,它們大多數都被當作祥瑞之物。比如,古中國的麒麟,身體是鹿,遍體鱗甲生光,有一條奇異的毛密的尾巴,偶蹄,短角。誰要是看見麒麟,便是福星高照,假如你能騎上麒麟,你就會萬事如意。

  甘奈沙是最古老、最熟知的印度教神祇之一,身體像一胖人,有人一樣的四肢和一個神情歡娛的大象的頭。據認為,遇到難處時,向甘奈沙祈禱是最靈驗的。

  並非所有的神話動物都與人親善。但即是有敵意的神話動物也有些悅人之處。曼提考獅身人首,尾端生著毒蛇的頭。它張著巨爪和三排牙齒的口,到處竄跳著尋找獵物,但鳴聲卻如銀蕭,美妙極了。

  如果不考慮所用術語的不同,那麼,有些動物神話裡竟有現代生物學理論的痕跡呢。在古印度有一種傳說,認為地球上最早的生命形式,是由雷電和沼氣而生的。這種初始的生物很符合我們關於第一個細胞是由有膜包裹的核酸形成的原核構成的理論。神話中沒有描繪、也不可能描繪那個印度生物是什麼樣子,只說它覺出自己的孤單,畏懼死亡,極想得到夥伴,於是它就膨脹,內部重新安排,終於裂成相同的兩半,變為兩頭牛,一牝一牡,交配,又變為兩匹馬,也是一牝一牡,如此這般,直到變為兩隻螞蟻。於是,地球上就有了各式各樣的生物。這故事未免太簡單化了,像速記符號一樣簡單,難為精細的現代科學所用,但其中的神話色彩則依稀可辨。

  在最早的神話系統中,蛇的形象反覆出現,總是作為宇宙生命和造物綿綿不斷的中心象徵。大約公元前2000年,地中海東部國家的一種祭瓶上,繪有兩條一模一樣的巨蛇,彼此纏繞盤結,構成雙螺旋,代表著生命的起源。它們是生命最初起源複製出的兩部分,奇妙的是它們是同源的生物。

  秘魯有一種神祇,繪在公元300年間的一個陶罐上,據傳是農事的守護神。他的頭髮是一條條蛇,纏繞成辮狀,用一些翅膀作為頭飾。體側及背部叢生著各種植物,口裡則生出象某種蔬菜的東西。其總的形象粗獷蓬亂,但本質上卻是與人親善的。誰能知道,這種出自想像的東西還真是一種實有的動物,這就是幾年前《自然》雜誌裡描繪過的Symbiopholus。這是新幾內亞北部山中的一種象鼻蟲,這種象鼻蟲與幾十種植物共生。那些植物生長在它的甲殼的凹龕和裂紋中,把根一直扎到它的肉裡。在那片肉體植物園裡,還有□類、輪蟲類、線蟲類和細菌組成的整個生態系統。這種象鼻蟲不妨用來預兆好運。用不著引經據典,它本身就帶有足夠的證據:它不受食肉類動物的襲擊,安享高壽。沒有東西吞食它,因為這個系統不像動物又不像植物,其貌不揚,其味不佳。這種象鼻蟲只有三十毫米長,很容易被忽視,但是卻擁有製造神話的資本。

  或許,我們應該在四周找一找,看有沒有其他候選者。依我之見,我們該用新的動物神話來取代種種舊的動物神話了。如果大家願意接受微生物神話,如果我們要尋些隱喻,那麼我能想出好幾種生物可以用來滿足這一需要。

  第一種是Myxotricha paradoxa。這是一種原生動物,本該出名而沒有出名。這種動物似乎在把一切的一切一股腦地講給我們聽。它的纖毛其實不是纖毛,而是一個個螺旋體。在每個螺旋體基部的附著點上,有一個橢圓的細胞器,植於myxotricha膜中。這個細胞器其實是一隻細菌。實際上,這種生物不是一個動物。它是一個集團,一個組合。

  Myxotricha給我們講述的故事象任何一種神話一樣有深度,一樣有深刻的寓意。這種生物進化在我們大家後面,它還處在進行集合的過程中。我們的纖毛早就放棄了獨立存在的地位,我們的細胞器現在已真正屬於我們自己,但控制著我們細胞的各個部分的基因組還是不同的基因組,住在獨立的居室裡。嚴格說來,我們仍然是一些組合。

  還有一種原生動物叫做blepharisma,它講的長長故事是關於複雜生命的危險性和易錯性的。稱它為blepharisma,是因為在它口腔的周圍生有明顯可見的長有纖毛的膜,很容易讓人想起眼的睫毛(blepharidos)。整個神話般的故事是吉斯(Giese,A.C.)的一本書裡描述的。Blepharisma比myxotricha走得遠一些,但還不夠遠,還是要摔跤子。它有三組不同的自我複製的核,每組中的DNA都起著不同的作用:一個大核,掌管受傷後的再生事宜;一組(八個或更多)小核,含有繁殖所需的那部分基因組;還有許多微小的核,纖毛就是從這些核生出來的。

  這種生物的一部分產生一種呈粉紅色的色素,現稱作blepharismin,它跟金絲桃□酮以及某些其他光敏化植物色素相似。Blepharismin通常不找麻煩,但一旦這個生物游入陽光中,這種色素就立刻把它殺死。在某些條件下,blepharisma周圍的膜解體,變得可以自由游離,好像脫掉的皮殼一樣,使那個生物成為透明的白化體。鬧饑荒時,單個的blepharisma會吞食鄰居,然後膨脹得很大,變成一個吞噬同類的巨人,簡直就是挪威傳說中的魔鬼。顯然,這種生物仍難協調自身的各個部分,在集體中也很難跟其他的blepharisma相處。

  另外,還有無數植物和動物的結合。這些生物大多生活在海洋裡,其中的綠色植物細胞為整個生物提供碳水化合物和氧氣,而自己也得到一份能量作為回報。這真是最公平不過的結合。每當草履蟲沒有食物時,它只需呆在有陽光處,這樣,它的體內綠色共生物就會像葉子對待整株莊稼一樣為它提供養料。

  細菌是組辦聯合企業的鉅子。其寄主的生命全靠這些企業。根瘤中的固氮根瘤菌,昆蟲的菌胞體,許多動物消化道中產生□的微生物群落等,都是一些大同小異的十分均衡的共生物。

  這些故事的意義也許跟中世紀的動物神話基本一樣。不同的生物都有一種這樣的傾向,就是結合在一起,建立聯繫,生長在彼此的體內,回返到早先的秩序,只要有可能就一塊兒過下去。這不就是世上眾生之道嗎?

  這一傾向的最簡單、最壯觀的標誌,就是細胞融合這一新現象。今天的分子遺傳學很借重這一實驗室技術來取得研究的資料。在某種意義上,這是最反生物學的一種現象。它違反了上世紀最基本的神話,因為,它否認生物的特殊性、完整性和獨立性的重要。任何細胞,不管是人的、獸的、魚的、鳥的或蟲的,只要給予機會和合適的條件,跟任何其他細胞——不管多麼天差地別的——在一起接觸,都會與之融合。細胞質會毫不費力地從一個細胞流向另一個細胞,胞核會結合,於是至少在一段時間裡成為一個細胞,有著兩個完全的、不同的基因組,準備雙雙起舞,準備生兒育女。這是一個喀麥拉[譯注3],一個格裡芬,一個斯芬克斯,一個甘奈沙,一個秘魯神,一頭麒麟,一個預兆好運的靈物,一個得到整個世界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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