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標點,並沒有確切的規則可循(福勒,Fowler,提出了一些一般意見(鑒於英語散文寫作的複雜情況,他已盡其能事了(比如,他指出,我們只能有四種停頓(逗號,分號,冒號和句號(嚴格說來,問號和感歎號算不得停頓;它們是語氣的指示(甚可怪者,希臘人用分號作問號(這樣,讀一個平淡無奇的希臘語問句時,就生出一種怪異的感覺:「你為何哭泣;」(而不是「你為何哭泣?」(當然,還有括弧(這的確是一種把整個事情弄得更加複雜的一種標點符號,因為你得計數有多少爿左括弧,以便肯定地用數目相同的右括弧(但假如棄括弧而不用,只有那四種停頓,我們便會大大地靈活,比試圖用物質障礙隔離所有短語、別句的作法更能使用豐富的意義層面(在後一種情況下,一方面我們要表達的意義可能取得更多的精度和準確性,同時也將失去語言的本質特性,那就是它的絕妙的模糊性)
逗號是所有停頓中最有用、最好用的。寫作時,把逗號安放在適當的位置非常重要。假如你試圖在寫完一段話後回過頭米把它們安放在引誘你安放的那些地方你會發現它們會像小鰷魚一樣湧來鑽進各種各樣的縫隙中你從前沒有意識到這些縫隙的存在沒等你反應過來那整個句子變得失去活力被逗號橫纏豎捆在作無望的掙扎了。最好盡可能少用,富於情感地用,只有在每一個逗號需要準確地提出來時才用,運用得妙,即成佳句。
近年來,我越來越喜歡用分號。分號告訴你,剛剛寫下的完整句子容有可商;需要補充點什麼;有時,它使你記起了那種希臘用法。遇到一個分號幾乎總比遇到一個句號讓人高興。句號告訴你,就是這樣了;如果你沒有得到你需要的或期待的意義,不管怎樣,你得到了作者打算包裝發出的一切,現在你得讀下去了。可對於一分號,你便有一種小小的期待的好感;隨後還有來者;讀下去;事情會更明白些。
冒號的魅力就小得多,原因如次:一,它們給你一種被呼來喝去的感覺,或至少牽著你的鼻子朝一個方向走,而沒人管你的話,你可能不願意走那個方向。第二,你疑心自己被捲進了那種句子,它標了號碼要列舉一些論點:第一、第二,等等,隱含的意思是,假如不是這樣標了序號、你沒有足夠的聰明跟上這些想法的思路。還有,許多作家用這一系統時既隨便,又不完全。開始是第一點第二點、似乎要扳著指頭數下去,然後,卻滔滔而下說個沒完,沒有了你已經被引導去期待的一系列標記,害得你慌得到處瞎摸,尋找應該有的第九點或第十七點然而卻沒有。
驚歎號是最惹人煩的標點符號。看!它們說,看我剛才說了什麼!我的思想多新奇!這就好像被迫觀看別人家的小孩子在起居室中心瘋狂地跳上跳下大叫大喊讓人家注意。假如一個句子真有什麼重要東西可說、這東西相當值得一提,那麼,用不著用一個記號去指出。而如果它到底是一個平庸陳腐的句子,需要加點活力,那麼,那個驚歎號只能強調它的陳腐平庸!
引號應該用得誠實而稀少,只有在手頭有真正的引語時才用,而且,引號中包含的詞語必須嚴加審查。如要引用,就必須引用確切的詞語。如果由於篇幅所限,某一部分必須省略,規矩是插入三個圓點以示省略。但假如故意把原作者沒打算加以聯繫的思想聯繫到了一起,那就是不道德的。頂要緊的,引號應該用於那些你不願據為已有的思想,可以說,那些憑空得來的身外之物。它們也不該放在陳詞濫調的周圍;如果你想用一句陳詞濫調,你應該自負全部責任,而不要試圖把這冒牌貨委之於某個不知名的作者或社會。最需要反對的引號的誤用,但卻說明了通常散文寫作中引號誤用的危險的,見之於廣告,特別是為小餐館作的廣告,比如,「就在拐角處」 , 或「吃飯的好去處」。沒有一個能夠被確認而可以引用的人真的說過「就在拐角處」,更不用說「吃飯的好去處」。最不可能的是,任何人會這樣談論使用這種文體的那號餐館。
破折號是個很順手的工具,較為隨便,而且基本上是遊戲的,告訴你就要轉入不同的航向、但會以某種方式與現在的路線相聯繫——只是你須記住,破折號在那兒,你要麼須在這一想法講完後再用一個破折號,以便讓讀者知道,他又回到原來的路線上,要麼就結束句子,像這兒一樣,用一個句號。
使用標點符號、最大的危險在詩作裡。在這兒,用逗號和句號時須節儉而吝嗇,就像字詞一樣要惜墨如金。任何其自身似乎攜帶微妙意義的標點符號,像破折號和一溜小圓點,甚至分號和問號,都應該全然不用。不該插入它們,讓模糊的意義造成堵塞。驚歎號尤不可用。一首詩不管說了些什麼,只一個驚歎號就足以毀掉那整件作品。
T.S.愛略特的詩裡,特別是在「四首四重奏」裡,我最喜愛的,是那些分號。你聽不到它們,可它們在那兒,擺明著意象與思想之間的聯繫。有時你瞥見一個分號過來了,還差幾行,就好像在樹林中爬一個陡峭的台階時,看到了前而不遠的拐彎處有個板凳兒,你可以指望在那兒小息一會兒,喘口氣兒。
逗號不會作這樣的事;它們只能告訴你,一個複雜思想的不同部分是如何湊成一塊兒的,但你不能停下,甚至也不能喘口氣,只因為有個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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