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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血色契約

民族:從鮮血中獲能


  人類歷史上最血腥,最不可思議的事,大概就是拿活人獻祭了。人類學家研究證明,這一風俗的歷史相當古遠,也相當普遍,許多民族曾流行這種做法。瑪雅人和整個新大陸印第安人都進行活人祭獻儀式。

  儀典是在虔誠的氣氛中進行的。除了一般的供品奉獻給神靈之外,善男信女們還把血液奉獻出來,他們用石刀或動物骨頭、貝殼、荊棘等鋒利尖銳的東西,給自己放血。割破的部位遍及全身,因人而異,有時是額頭、鼻子、嘴唇、耳朵,有時又是脖子、胸口、手臂、大腿、小腿,直到腳背,甚至還割破陰部取血。圖6中的人就正在身上動刀子,血液用虛線表示。

  人祭的方式多種多樣,最常見的是剖胸挖心。作為犧牲的人,先是被塗成藍色,頭上戴一尖頂的頭飾,然後在廟字前的廣場或金字塔之巔受死。他被仰面放倒在地,身子下面壓著凸起的祭壇祭案,這樣使得他胸腹隆起而頭和四肢下垂,以便於開膛剖胸的「手術」。四個祭司分別抓住他的四肢,盡量把他拉直。「劊子手」是祭儀主角,他準確地在犧牲者的左胸肋骨處下刀,從傷口伸進手去,抓出跳動的心臟並放在盤子裡,交給主持儀式的大祭司。後者則以嫻熟的手法,把心臟上的鮮血塗在神靈偶像上。如果是在金字塔頂巔進行祭儀,那麼犧牲的屍體就會被踢下,沿著台階滾落到金字塔腳下。職位較低的祭司就把屍體的皮膚剝下,除了手腳以外。而主持祭儀的大祭司則鄭重其事地脫下自己的長袍,鑽到血淋淋的人皮中,與旁觀者們一道煞有介事地舞蹈。要是這位被殺的犧牲者生前恰好是位勇猛的武士,那麼,他的屍體會被切分開來分給貴族和群眾吃,手腳歸祭司享用。假如獻祭犧牲是個俘虜,那麼他的幾根殘骨會被那個抓獲他的人留下,以紀念戰功。婦女和兒童也經常被作為犧牲而獻祭。

  一個現代讀者看了這些內容大概要心驚肉跳了。瑪雅人為什麼會做出這些凶殘惡劣的事呢!

  瑪雅人並不見得是特別凶殘的「生番」,我們中國人的祖先也曾這樣做過,金髮碧眼的白種人也有過這樣的過去。所以,我們盡可把問題放到人類的大背景上,看看血祭和人牲對我們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是否必要。

  有一個很值得思考的現象,在文化學家的記述中,凡是實行人祭的民族大多不是狩獵民族或遊牧民族,而是農耕民族。這與我們直觀的見解是矛盾的。按常理說,狩獵經濟和遊牧經濟在文明發展階段上說要比農業經濟來得原始,既然如此,那麼為什麼反而是相對進步的農業社會實行野蠻的人祭儀式呢?不是說人類是日益遠離野蠻的嗎?

  表面的原因似乎是農業民族更關心土地的肥沃、作物的豐產,更需要鮮血澆灌。難道狩獵民族和遊牧民族能夠容易地弄到動物的鮮血而農業民族只能用人類的性命嗎?這些解釋顯然荒謬。如果把人祭作為最高等級的敬獻,如果要由此獲得神賜的生命力。那麼,這正好也符合狩獵民族和遊牧民族的需要,他們需要更多的獵物,也需要牧群更繁盛。至於說農業社會不用家畜而用人獻祭是因為拿不出動物,則太不合邏輯。

  答案何在?

  請想一下動物園飼養老虎的情形,要是一日三餐供應牛肉,天長日久就使得老虎溫馴老實,失去了生命活力。專家們建議經常投放活物,讓老虎自己去追逐、撕咬、茹毛飲血,這才能讓老虎不失本性,永遠是「老虎」而不是「大花貓」。

  狩獵民族整天追殺搏鬥,遊牧民族剽悍勇武,只有農業民族安居樂業、溫柔敦厚。進步的生產、生活方式恰恰使得人的鮮活生命衝動大為衰減,素食消磨人的野性,所以文明史上比比皆是野蠻的遊牧良族征服文明的農業民族這類事實。那種退化到害怕血腥的民族,在競爭、淘汰、進化的歷史上,必定難以維持。農業民族最渴慕的是陽剛血性,他們的勇氣需要經常的刺激。

  血,成了他們的文化激勵機制!並不是他們的神靈偶像需要鮮血來增強能力,而是他們自己需要經常地目睹和參與血淋淋的事件。正像本書一再強調的那樣,文化是一種隱喻象徵的機制,作為文化的獻祭儀式活動具有潛移默化的教育功能。殺人獻神活動,除了隱含教人服從、敬畏、認同等意義之外,主要是教人敢於戰鬥、敢於死亡,甚至還像征性地讓人宣洩殺人的慾望,獲得替代的滿足。這跟現代人從暴力影片中獲取感官刺激本質相同,正像艦代人會模仿暴力片中的行為從而導致刑事案件增多那樣,瑪雅人從定期舉行的人祭活動場景中也會學到不少對他們有用的東西。我們今天所擔憂的影視兇殺鏡頭,倒正是古瑪雅人希望看到的。

  說到社會內部緊張壓力的宣洩,參與兇殺是一種辦法。社會尋找一個「替罪羊」讓群體一道「過一把癮」。中國西南佤族就有讓全體男子放縱兇殺一條活牛的儀式,大家一哄而上在幾分鐘內把條活牛生吞活剝吃個乾淨;西方人熟知的「酒神節」原型也是瘋狂的撕碎活牛,不過參與者換成是平日裡受壓抑的婦女。瑪雅人給他們的「替罪羊」、「宣洩物」——活人犧牲——戴上尖頂頭飾,這是多麼明顯的暗示。中國十年浩劫中給受批鬥的「一小撮」所帶的高帽,不就是尖頂的標誌嗎?這個尖頂高帽集中了集體瘋狂的發洩。

  瑪雅人的血腥人祭還有更說明問題的例子:他們把戴著尖頂頭飾的活人綁住雙手做靶子,姿式與十字架上受難的形象恰巧相同(見圖8)。眾人先圍著犧牲跳舞,這個程序看來很有必要。舞蹈動作能夠激發情緒,能夠使人亢奮起來,人祭活動也正是為了這個目的。他們先用弓箭射擊犧牲的陰部,假如懂得一點兒精神分析學派的人類學理論,那就對其潛意識一目瞭然了。然後他們逐一向犧牲的胸部射箭,讓每個人都經受一次血腥的訓練。

  所謂鮮血能使神靈獲得強大生命力的說法,真是自欺欺人。究竟是誰想見一見鮮血,不是很清楚嗎?

  有一種為瑪雅血腥人祭儀式辯護的說法,認為古瑪雅的古典時期幾乎沒有人祭,那時所雕刻的溫和形象體現了和平主義宗旨。人祭是後古典時期從墨西哥入侵的托爾特克人帶入的,因此公元10世紀之後,原本莊重的瑪雅信仰變得卑瑣了。考古學上證明了這一點,10世紀之前瑪雅宗教並沒有發生變異,變化是野蠻的征服者造成的,儘管後來征服者與被征服者同化了。16世紀西班牙人根據當時的傳說,也記錄這一點。

  這讓我們想到,瑪雅人在其和平發展的古典時期黃金時代裡,沒有外部威脅,也就並不需要尚勇尚武。10世紀以後頻繁的戰事,才促使他們感覺到「嗜血」的必要,才使他們非要用血與火的洗禮來保證民族生存發展的競爭活力不可。。受瑪雅文化影響很大的阿茲特克人,有一絕妙的事例。他們甚至與鄰近部族專門締約,定期重開戰端,不為別的,只為了捕獲俘虜用作人祭的犧牲。這真是形同兒戲!瑪雅人的「兒戲」更加形式化,他們建造了許多「籃球場」,用球賽的勝負決出人祭犧牲的對象。

  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民族生命力的強旺。於是,血,成了主題詞;紅,成為主色調。當歐洲人初次見到這些印第安人時,竟把他們看成了紅種人。雖說這些原屬蒙古種的黃皮膚們在美洲的土地上偏得了太陽神之賜,但他們之所以被看成紅種人大概主要還是因為他們給自己身體塗上了紅顏料。那是血的象徵。

  對血紅生命力的渴望,應該成為一個民族文化中合理的追求,只要不是追求血腥本身。


井裡來的「神使」


  瑪雅歷史上,文化、科學的繁榮當屬古典時期,這已為人所知。而其政治、軍事強盛的時代卻來得較晚,現在一般是把後古典時期,瑪雅地區三個最重要城市瑪雅潘、奇岑伊扎和烏斯馬爾結成「三城同盟」的時代,看作奴隸制國家獲得極大發展的階段。瑪雅後古典期的歷史,可以說就是這三個主要城市的歷史。

  11世紀初,瑪雅潘、奇岑伊扎、烏斯馬爾三城結盟。瑪雅歷史開始三雄鼎立、合三而一的進程。幾個世紀的角逐、融合的結果,就是使這一地區因最強盛的瑪雅潘而得名。故事還得從頭說起,一系列歷史偶然事件都可以歸到一位史詩人物名下,而他傳奇的經歷發端於奇岑伊扎的一口井。

  按照瑪雅語讀音記寫的奇岑伊扎(Chichen Itza)可以這樣解讀:Chi是「口」的意思,Chen是「井」的意思,Itza代表了定居此處的「伊扎人」部落。合起來,也就是「伊扎人的井口」之意。這並不是語言遊戲,而是生存中最關心的水源問題的反映。

  奇岑伊扎地處尤卡坦半島北部的乾旱地區,水源全靠由石灰岩層塌陷而形成的天然井(瑪雅語cenotes「洞狀陷穴」)。要不是兩個大型的天然井,瑪雅先民伊扎部落也就不會在此留下生存的標記。考古資料已經把此處的文明史不斷往前推移,儘管奇岑城修築是在公元6世紀(一說公元711年樹碑築城),但是在古典期之前,甚至瑪雅文明的形成期(公元前1500∼公元300年)就已經有瑪雅先民在此生息繁衍了。而伊扎人的到來則要遲至10世紀以後,他們興高采烈地把井口據為己有,冠以自己的名字。

  伊扎人對兩個性命攸關的天然淡水蓄水池——井口——頂禮膜拜,奉若神靈。從井口獲得「聖井」、「雨神之家」頭銜,便可見一斑。為了取悅神靈,他們把他們所認定的幾乎一切好東西都投進「聖井」,不僅有金、玉、珠、寶、盤碟、刀斧、貝雕等,而且還有人牲。西班牙人來到尤卡坦半島時,對此作了描述。

  然而,隨著瑪雅文明被西方人摧毀,很多瑪雅城市都廢棄了,其中也包括這「聖井」。到19世紀時,有關「聖井」的故事成了天方夜譚,令人將信將疑。倒是有個美國人好奇心特重,他興味無窮地去尋找傳說中的「聖井」。他費了許多周折,但長時間不懈的努力還是有了報償。1885年的一個夜晚,月朗風清,湯普森踏著泛著白光的小徑,進入黑森森的叢林。當地瑪雅人的指點果然不錯,他終於見到了久已神往夢牽的「聖井」。

  所謂「聖井」,按今天拍攝到的現場照片看,乃是兩個橢圓形的天然蓄水他。井口開口呈50米至63米的略不規則的橢圓,井壁立陡,一層一層的岩層疊壓在一起,彷彿是一道道密排的環圈。從井口到水面有20多米,水面之下到井底也有20多米深度。這樣的景觀可算是夠奇特的了,它的造型、大小,特別是井口到水面的20米距離,都使它被當作「聖井」而讓瑪雅先民想入非非。

  每當饑荒、瘟疫、旱災等情形出現時,就要把活人投進井裡,或者叫做請活人前往「雨神之家」去「詢請」雨神的諭旨。這一點被湯普森的考察所證實。他和他的助手們抽出井底淤泥,果然從中找到大量珍寶和數十具少女屍骨。通常瑪雅人是在清晨把作為人祭的少女投進井裡,如果她摔進水中很快溺死,那麼,人們就感到非常失望。他們會哭號著一起向水中投石頭,因為神靈已經把不祥的預兆昭示給他們。這種用活人祭水中神靈的做法,可以在不少民族中見到,中國古代為河伯娶婦的故事也無非是一種變體而已。

  事情的奇特在於人牲還有生還的可能。假如從清晨到中午,井中的人還僥倖活著的話,那麼上邊的人就會垂放下一條長繩,把倖存者拉上來。這個生還的人從此備受崇敬,被認為是雨神派回來的「神使」。

  12世紀後期,有一位名叫亨納克·塞爾的男子就因投井不死而被奉為「神使」。他甚至去做了瑪雅潘的最高掌權者。這讓人想起中國古代的類似傳說,有一種文化心理與社會機制上的可比勝。

  《尚書·虞夏書·舜典》記載:「曰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協於帝。浚哲文明,溫恭允塞,玄德升聞,乃命以位。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納於百揆,百揆時敘。賓於四門,四門穆穆。納於大麓,烈風雷雨弗迷。」說得簡單點,這位叫重華(舜)的人,被投到荒山野林裡,風雨雷震、毒蟲猛獸都沒能加害於他,便證明他的「玄德」能夠上聞於天,受命而獲得帝位。《尚書》無非是「稽古」,用理性化的史家觀念改造了上古的傳說,而人類學家用神話的眼光看,這一段掌故正體現了上古時期初民社會選拔首領的機制。《路史·發揮五》:「堯之試舜,亦可謂多術哉!……而舜方此泰然不迷,豈惟度越尋常哉?亦天地鬼神之實相也。歷踐至此,天下無匡者矣。」總之舜通過了「考驗」,證明了自己的神異能力以及受到神的眷愛,於是他理所當然成了帝舜,三皇五帝之一。他對古代中國的文化整合顯然具有無可爭辯的意義。

  瑪雅世界的亭納克·塞爾也一樣,他經過驗證的「神使」身份,使他成為瑪雅政治史上不可多見的顯赫人物。他把瑪雅潘變成了尤卡坦半島上最強大的城邦國家,而且他的帝國化努力也有了初步成果。1194年,亨納克·塞爾的瑪雅潘武裝攻佔了奇岑伊扎城,血腥地鎮壓了當地居民的反抗。接著,他又征服了另一重要城市烏斯馬爾。瑪雅奴隸制政治實體的雛形已經呼之欲出,甚至今天我們把幾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稱為瑪雅地區,把共有同一類型文明的這些人民稱為瑪雅人,都應歸之「神使」亨納克·塞爾給瑪雅潘這個城市帶來的力量和突出地位。

  這位聖井中來的「神使」由於自己並非貴族出身,所以給瑪雅潘添加了世俗的色彩。除了建造高大的祭祀壇廟之外,他還全力修建世浴權力人物的豪華宮殿,內中包括複雜的立柱廳房,有眾多舒適的房間,裝飾華美,設施齊全,以「宮殿」命名。這種世俗性的大型建築在瑪雅地區其他眾多遺址中是難以見到的。瑪雅潘的統治大權落到了非宗教祭司的世俗軍事新貴手中,這使瑪雅社會的組織體系、社會性質發生了微妙的質變。

  或許可以作這樣的猜想,瑪雅潘的政治領袖亨納克·塞爾其實並沒有那一段神奇的經歷,所謂從奇岑伊扎「聖井」中死裡逃生的故事,乃是他編造出來的神話,用以證明他統治的合法性。這是不難想見的慣用伎倆,古今中外的事例不勝枚舉。瑪雅人的宗教神秘文化需要這樣的「神話」,他們的人民甚至會自覺自願或下意識地為他們的軍事政治強人編織一段「神使」的傳說。文化所要起的作用不就是這種編織和轉換嗎?

  望著瑪雅潘遺址宏偉厚實的城牆(瑪雅地區其他城市並沒有這種嚴格的城市邊界)以及6個帶城樓的城門,還有城牆內大大小小近4000個建築的遺存,人們不禁要問:它們的締造者亨納克·塞爾,究竟是因為來自「聖井」才有資格和力量開創出這個大局面呢,還是由於開創了瑪雅歷史空前的規模才被這種文化視為「神使」呢?


恥感文化·罪感文化


  有一種較為時髦的理論,稱西方文化是罪感文化,而東方文化是恥感文化。也就是說,在西方基督教傳統背景下,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受制於凌駕萬物之上、洞察一切的上帝,上帝遲早會給人的善惡打分,也就是審判。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進天堂或下地獄在於自己如何為人行事。基督教認為人生來即有「原罪」,人類是背著沉重的包袱行走人生旅途的。這種觀念使得個人直接面對上帝,直接體驗自己的良心感受,道德的約束是內在的,所以,才有向上帝「懺悔」不為人知的隱秘罪錯的宗教行為。

  恥感文化則強調外在的約束力。罪錯暴露,才會受到他人的譴責與懲罰,社會才會把恥辱降落到這個人頭上。假如罪錯不為人知,那麼也就不會有社會群體的壓力。恥感文化中的個人,其所做所為首先考慮的是他人、社會的評價,以受人贊許為榮,以人人排斥為自己的羞恥。

  這種說法固然不無道理,但也失之簡單化。許多民族的實際情況都是兼具兩種傾向,只是稍有側重而已。對個人來說,罪惡感和羞恥感常常是併發症,難分彼此。當他要想做某件事,或已經做了某件事,而這件事又與社會公奉的道德標準牴觸時,他就會體驗這並發的罪感和恥感。這在瑪雅人身上表現得相當充分,其事例也是出奇的饒有興昧。

  尤卡坦半島上昆塔那羅地區(Quintana Roo)有些半獨立的土著瑪雅人部落,他們對內在約束與外部壓力的感覺相當說明問題,大有古風遺韻,頗得瑪雅祖先的真傳。

  也許古瑪雅人真的沒有十分嚴酷的世俗法律,他們是用罪感(對於神)和恥感(來自社會)來控制人的行為,就像這些部落所做的那樣。他們唯一的懲罰叫「阿卓台」(Azote),也就是抽打腳底。這種刑罰實施起來很講人道,即便是最重的判詞,也只不過說抽打100下。而罪犯又可以在連續4天裡每天只挨25下抽打。

  這種審判程序中最為意味深長的是,被判決的人在完成每次抽打之間的時間不是被投入監獄,相反卻被准允釋放,但他有義務在次日早晨自動投案接受剩餘的懲罰。既沒有警察,也沒有任何一個村民去看管他,把他押來解去地領受日復一日、連續四天的刑罰。犯罪的人必須自動露面完成每天25次責打,假如他不這樣做,假如他沒有在規定的時間來到指定的地點,那麼,整個部落就會把他視為公敵,人所不齒。他就成了社會的棄渣,審判的逃犯,不受法律保護的歹徒。接下來,要是他死於非命,那麼隨便哪一個對他動武的部落成員都不會受到懲罰,因為這個人的生命已經被社會沒收了。

  這個事例似乎體現了瑪雅人既受內在道德約束又受外力壓迫的特點,儘管兩者的結合相當精微,不易直觀看清。

  由於瑪雅人表現出較強的正義感,他們的誠實美德也世所公認,所以說,上述事例中,被判罰的人並不真正是畏懼「人人得而誅之」的懲處才一絲不苟地執行判決。他最怕的是自己落到被社會拋棄的羞恥境地。判決的訓誡意味遠遠多於單純懲罰的意義,這可以從所判決刑罰的形式看出。抽打腳底並不是極刑,最重100下抽打實在溫和,「分期付款式」的執行更顯出人情昧兒。這樣的刑罰目的是讓人改過自新,很給出路,其作用無非是讓犯罪的人略微品嚐一下羞恥的滋味而不是感覺皮肉的疼痛。分4次抽打再明顯不過了,這是盡可能減少皮肉之痛,盡可能增加恥感的頻度和強度。

  而不拘不管、自來自去的意義更是高深,這完全是一種文化象徵手段。用這樣的象徵形式來幫助犯罪者自行完善自己的內在道德約束力——他之所以犯罪就是因為他以前自我道德約束力有缺欠。這個連續4天的執行判決過程,將會使受罰者把甘心情願接受外在規範的行動加以內化。

  這個瑪雅風俗不顯山不露水地使用了文化隱喻的機制,令人不能不讚歎瑪雅人處理道德和社會問題的天才!

  瑪雅人的宗教也幫助了他們的道德,他們害怕自己由於罪惡而受到無所不在的神靈懲處。因此,瑪雅世界是一個夜不閉戶的世界,小偷小摸在瑪雅人中聞所未聞。作為一個民族,他們異乎尋常的誠實。沒人去偷別人的莊稼,似乎一些古老的禁忌控制著這類不良行徑。其實可以偷盜的機會所在多是,比如說無人看管的玉米地往往距離最近的村落也有數英里之遙。瑪雅人相信,誰若是從別人的玉米地裡偷玉米,就會被地裡的守衛精靈殺死,這觀念成了遠在叢林中那些「敞開的穀倉」(玉米田)的真正保險鎖。

  說穿了,人的道德感還是來自現實社會關係,來自經濟利益的平衡。顯然侵佔他人的糧食、財產是要引起爭鬥的,於是社會就必須建立針對這類侵犯行為(包括偷盜)的規則(道德)。宗教觀念無非是給予這種規則以超自然的認可,並以強烈的罪惡感作用於人的心靈而已。

  恥感和罪感共同保障了瑪雅世界的秩序。


性命攸關的球賽


  球賽幾乎是現代人生活中少不了的東西。一年裡若沒有幾場球賽來讓全體人民震動一下,同心協力地加油或醉心一下,這一年就顯得太沉悶了。別說我們中國人為女排常勝和足球屢挫而舉國歡騰舉國憂,歐洲人對足球的癡迷、美國人對橄欖球的瘋狂、甚至日本人對棒球的「人人盡心、匹夫有責」,那都是已有公論的。

  那麼,球賽為何有如此大的扣人心弦的力量呢?也就是說,一種遊戲性的集體對抗為什麼會不約而同地吸引成千上萬的人為假定的輸贏如此投入呢?如果拿著這個問題去問球迷,回答或者是「我們的隊在比賽」,或者僅僅是兩個字「刺激」。

  有意思的是,據說大眾參與性極高的籃球發源於美洲印第安人的一種球戲。更確切他說,是瑪雅人的一種球戲。一面高牆上有個環形石洞垂直於地面,也垂直於牆體,遊戲者試圖把球擊進圓環。這幅畫面好像經常同頌揚和平競爭的奧運會聯繫起來。

  然而,真正的瑪雅球戲卻比這殘酷得多。關於這一點,我們只要親臨球場看一看就知道了。

  就拿我們所熟悉的那個球場,奇岑-伊扎(Chichen-Itza)的球場來說吧。它坐落在一個大廣場的東端,本身是個「1」型的封閉廣場。它是中美洲各遺址中最大的一個球場,比現在一般的田徑場略窄長些,長度為150米左右,兩頭各有一座廟字。兩條高高的平台擠出中間的比賽場地,平台靠場地形成兩面高牆。牆上有環形球洞。臨廣場的平台上建有一個神廟,平台底層向廣場開了一個外伸的暗室。另一個平台的牆面上繪有球賽的場面和輸家被推上神廟做人祭的場景。

  如果不是繪畫和其他材料的印證,我門也許會用現代體育館的眼光來看待這片綠茵場。而現在,當我們仰望平台高處的神廟時,又不得不聯想到瑪雅社會中習以為常的人祭場面,聯想到角鬥場。

  各個瑪雅部落之間,有時會為了獲得俘虜做人祭,而商議好某月某日進行一場「戰爭」,以便雙方都可以完成求雨的儀式。於是,到了那天,雙方各派出武士,在預先商定的地點,開戰。被對方俘獲者就作為戰俘在對方部落祈求雨神降雨或其他儀式上做人祭。照樣是剖胸取心,有時某些骨頭還被雕上花紋留給抓獲戰浮的人,充當他的戰利品。那樣的有預謀的互鬥實在跟羅馬角鬥士被迫互戕沒什麼兩樣。一旦真打起來,你死我活的,也就跟真正的戰爭毫無二致了。

  弗洛伊德說,戰爭是殺父娶母力比多的代償性發洩。不過,近代研究攻擊性行為的生理心理學認為,人類作為一種生物具有與生俱來的攻擊性。文化使人們和平相處,共同抵禦來自自然和其他猛獸的威脅,將這種存在於個性身上的生物性(也是生命力的一種表現)引向對群體有利而無害的方向。

  隨著人口的日益增加,彼此互相侵佔生存空間,比如可耕地、海岸線:礦藏等等,不同人群之間劃地為界,瓜分領土。一旦在食物、人口、配偶、領地等方面出現利益的衝突或僅僅是因為少了覺得不公,多了還想更多,就會把生物本能和靈長類的智慧結合起來,訴諸武力,運用策略,務必使身、心兩方面的能量發揮到淋漓盡致。

  在這方面,實際上人和其他動物有很多類似之處。動物有尖牙利爪,人類只能靠肉搏(情急之中也會使出原始招數)。但人類製造各種利器延伸自己,其殺傷力遠勝於動物。對於人類內部的互相殘殺而言,同類間的殺傷率當然也遠勝於動物,只是人類高速的繁衍力(人類嬰兒存活率較高,女性育齡較長)為這種殘殺提供了很好的借口和很強的後盾。

  人類有史以來,就沒有停止過戰爭。在人口眾多的今天,由於武器的發展日益獨立於人類的操作,向高科技、高精度和自動化發展,戰爭對人的體能的要求減至最小,國家問武裝衝突也在世界文化交流、合流的作用下減到了較小程度。但是,也就在同時,人類體能在體育運動中的表現和自我超越從來也未像今天這麼成功,這麼世界化。如果說過去世界各國、各民族都有各自的健身強體、克敵制勝之道,比如中國的武術,南亞的散打,日本的武士刀(或棍)、西方人的擒拿格鬥術等等,現在則一律歸為體育比賽項目。並且對抗程度極強的拳擊、摔跤、柔道等運動紛紛越過各自的國界,在世界各地以遊戲或運動的形式,為人們喜愛、為人們倣傚實踐。各國優秀運動員的增多迫使國際奧委會不得不修改有關標準,以限制有資格參賽人員的數額。各項世界紀錄不斷地被刷新。而且,由於發洩了體能而並不導致傷亡,反而增強了體魄,所以世界人口的身高增長趨勢、體重增長趨勢(當然這還有其他原因的共同作用)也有提高。

  但是,僅僅用體能和生命力的宣洩來解釋體育,總是有欠妥當的。田徑賽的收視率遠低於對抗性的球賽和拳擊,尤其是對抗性強的集體比賽。當自己群體(小到鄰近街區,大到國家)成員組成的球隊上場比賽時,那種集體榮譽感、集體凝聚力的迅速喚起作用,簡直難以用推理和理性來解釋。所以,在狂熱的球迷中往往有比較激進的愛國主義者。而在觀看兩支與本群體無關的球隊的比賽中,僅僅衝撞、對抗就足以讓人興奮。什麼全攻全守、包抄、突圍、以多打一、單刀赴會、直搗龍門,球賽實際就是戰爭,是戰爭在文化中的象徵物。

  由此,我們再去回想瑪雅球賽的那種嚴酷性,或許更為有趣。瑪雅人以球賽的勝負決定人的死活,把生死攸關和你死我活的事盡量變成遊戲,而現代人卻千方百計想把遊戲變成性命交關的大事(用職業運動員制、高額獎金、僱傭費和家喻戶曉的明星地位)。瑪雅人的規則是要人死,攻擊性的調動是被迫的,但其強度也是可想而知的。現代人的規則是在不死傷的情況下發洩攻擊性,同時坐收漁利者利用調動起來的生命力和代償性發洩攻擊性的願望牟利。兩類文化活動的表象都是假的戰爭,瑪雅人調動它的手段和目的都是借神的名義,現代人調動它的手段和目的有時是為了健身強體,有時是為了不同群體間榮譽戰爭的得失,有時則純粹是為了錢。從瑪雅的球賽中我們看到,戰爭這種原始、本能的生物競爭方式在人類文化的文飾下可以成為一種象徵。從現代的球賽中我們看到,無論是出於什麼目的,生物性的對抗本能在文化中總能找到存在和表現的方式,文化的世故化總會為它提供各種各樣精緻的象徵物。

  在瑪雅遺址的其他一些城市中心,也大都有類似的球場發現,但規模都比這150米長的小得多。後期的一些在場地形式上出現了一種變化。原來直立的邊牆改成了斜坡,寬度大約與中間場地寬度相等。環行球洞也不見了,變成了兩邊各三個鸚鵡頭形的標記。據說,球仍然是那種生橡膠製的球,重5斤左右,但不能用手或腳觸球,而只能用膝部和臀部頂撞球。可惜沒能見到真的比賽,不知能否建議其發展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還有一些不確定的說法。在遺址多處發現有一些重約20噸的石刻頭像。其中有一個戴著一個頭盔。有人說這是首領或武士裝束的一部分,但也有人說這是球賽隊員為預防5斤重的橡膠球砸破腦袋而戴的保護用具,猶如橄欖球運動員的全身披掛。可惜此種說法無法確證,不然關於體育比賽項目的傷害性問題又能找到可供參考的古今對比了。

  然而,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所有球場都建在神廟旁邊或乾脆與神廟融為一體。可見殺人的目的始終是存在的。在沒有領土、食物、配偶等等利害衝突的時候,人為地製造戰爭的象徵物。規定一種毫無道理的遊戲規則,製造輸贏,製造衝突,這大概真是只有人類才想得出的殘酷的文化產物。

  人類有史以來,始終處於人口增長、利害衝突也增長的過程中。通過戰爭這種天然的解決方式,許多民族整個地滅絕了,有些則長途跋涉去開闢新的生活天地。當今世界上,除兩極和一些實在不適於人類居住的地域外,所有的角落都被人佔領了。人們在企圖瓜分和再瓜分世界的兩次世界大戰之後,終於開始意識到和平,以及被人類污染的自然向人類報復的問題。

  與此同時,人類也一直在用文化手段製造各種各樣的比賽規則,甚至人為地製造利害衝突,將剩餘人口的剩餘生命力、剩餘攻擊性引向一些與戰爭無關的方面。不致造成傷亡,但也不致造成強抑制後的爆炸。農林牧副漁、金銀銅鐵錫,工藝、商業、科學、教育、藝術、競技,各行各業都有昇華生命力的機會,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人造戰爭,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輸家和贏家。只是輸家並不必像瑪雅傳統那樣被拉去掏心受箭。

  其實,輸贏又何妨呢?據另一種說法,球賽往往是起一種安慰作用,也就是那些不用去做人祭的一方故意輸球給對方,讓對方象徵性地戰勝自己,然後走上神廟受死。真的,輸贏又何妨?假戰爭終歸是假戰爭嘛。對瑪雅人而言,總是要有一批犧牲;對現代人來說,群體終歸達到了釋放積聚的社會攻擊性的目的,個體則在奮進中體驗了自己的生命,實現了自我。

  假的總是假的,象徵總是象徵。套用球迷的話說,是一場文化「刺激」。


政治「黑話」


  古代瑪雅城市是halach uinic(意為「真人」)的一統天下。「真人」集政權、軍權、教權於一身。在他統轄的區域內,遍佈各種規模的城鎮和村落,間或還有來自其他地方的飛地。「真人」上台執政期間,最主要的政務之一即是親自任命自己屬下的各村鎮首領。

  整個選拔、任命過程嚴格遵守傳統的程式,但表面上卻帶有類似公開招聘的開明形式。所有的候選人都「平等」地經受一種奇特的廷試。他們被問及一些模糊的問題,內容很瑣碎,不知底細的人往往被問得不明所以。只有得到關於這種問答知識秘傳的人才能對答如流,絲毫不差。這種秘傳的對答內容猶如某種黑話或切口。光知道其中幾句暗號還不行,只有全部答對才表示得了真傳,確實是自己人。

  其實,我們這種敘述方式已經在迫不急待地拆穿戲法。實際情況下這種訓問被認為是神意的撿選,答對的人被認為真正有資格當得起首領之職,他們當即被承認為入圍的領導階層。而那些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者,或那些自傲聰明答非所問的人,則立刻被推出去處死。這類「有預排的即興發揮」節目在其他民族文化史中也不少見,然而,瑪雅人沒有用鬮、簽或扶乩一類常見的道具,而是採用一種類似黑話的對白。形式公正卻不存在任何僥倖的機率,堂皇的規範背後隱藏著非友即敵的殺機。

  這種文化魔術的目的究竟何在?讓我們看完再說。在一本叫《波波爾·烏》(Popul Vuh)的書中以詩的語言描繪那些真正的首領前去接受職位的詳細過程,之後還不厭其煩地歷數他們「選」上首領後的加冕儀式,其中提到的各種象徵權柄和地位的物品倒是讓我們大大見識了「權威」這個詞在瑪雅文化辭典上的詳細註解。所以,不妨把它節選於下:

  然後他們邊說邊離開,/「我們去向日出的地方, 
  /我們的父輩來自那裡。」 
  他們真的越過海洋,/然後到達日出的地方。 
  /他們去接受首領的位置。 
  …… 
  當他們來到/王的面前,/拿克西特(Nacxit)是 
  偉大的王的名,/獨一無二的裁判者/擁有巨大 
  無比的權力/正是他拿出權威的標誌,/所有的 
  證物/然後是首領(ah pop)和/副首領(ah pop 
  qam haa)的標誌/以及首領/和副首領/他們的 
  力量/和權威的標誌/最後拿克西特拿出/首領 
  的證物/它們是:華蓋/和王冠/鼻骨/和耳環/玉 
  制唇飾/和金製念珠/黑豹爪/和美洲虎爪/貓頭 
  鷹骷髏/和鹿/鑲有寶石的臂章/和蝸牛殼的手 
  鐲/……鸚鵡羽毛的頭飾/以及御用鶴羽的頭飾 
  /於是他們全部收下/然後帶回…… 




  和「真人」一樣、這些首領在村鎮上以較小的規模行使管理權,與地方祭司一起負責所有祭把娛神活動。平常這位父母官從農事管到訴訟,戰時則理所當然地成為地方武裝的頭領。他們一經選出,終身盡職,並且必須永遠對「真人」絕對服從。

  這樣一種終身制的分封關係如何保障封疆大吏自治而不割據,重權在握盡職而不僭越呢?問題的關鍵好像還是在於區分敵友的秘傳知識。

  未來的首領們憑什麼胸有成竹地準備好去接受職位?他們顯然對首領選拔過程的有關知識瞭然於胸。他們正是帶著這種特殊群體的標誌,到他們的父輩所承襲的、他們自己天生就從屬於的那個地方找尋回應有的認同感。

  這個群體,這個統治階層的標誌不是什麼族徽、譜碟,也不是什麼寫在臉上的證據,更無法像現代醫學發達條件下做什麼血液、基因檢驗。而是通過一種口傳的族史、秘密的「黑話」維持著血親的凝聚力,保證著統治階層的家族純潔性。

  瑪雅繼承傳統是長子繼父、兄弟共榮,兄終弟及,叔侄同政。總之,王室是世襲唯一的一個家族。高級祭司用各種圖譜和口傳秘史來教導成員的家族認同感,盡可能維護這個家族對王權的獨享。「真人」一詞也暗含這種純真的特性。

  由此而再觀各村鎮首領遴選時的近乎荒誕又極其殘酷的一幕,就不難理解了。只有本圈子內的人才有可能得秘不外洩的「黑話」真傳,從而才可能是「真正」適合於首領職位的入選。而那些新貴的暴發戶、外來戶或其他覬覦統治地位的人,作為異己和唇患當然要即刻剷除,毫不留情。這樣決絕的做法,從進化角度看,當然有文化近親繁殖的弱點,但是,也正是靠了這種嚴格的「黑話」制度,統治階層保持了其在政治上的穩定性,維護住單一家族對廣大百姓的轄制。

  文化就是把一種社會秩序中的利害衝突不斷加以文飾、解釋、轉譯,讓既得利益的統治階層有各種理由來維護現存的社會秩序。瑪雅人不僅以。耳、鼻、唇等的身體標誌和從頭到腳的全套專有裝飾來固定統治者的角色形象,借助人為製造的繁瑣累贅的文字符號甚至神王名符來輔助這種統治的世代相傳,而且還想出一種秘傳的口頭文化,在那些證物、徽號以外,做內化、內隱的識別秘碼,更為嚴密地保障一種統治世襲制度。這些文飾、解釋和轉譯組成了絢麗多彩、精美神秘的文化外觀,讓本民族百姓順應甚至自豪,令外邦人迷惑而又驚歎。然而,當不明所以的人試圖接近這個權力圈的時候,就會在神聖的考問中被稀裡糊塗地殺掉!文化並不只是些花樣!當外來者為那些瑣碎無聊的問話暗自發笑時,雕著精美花紋的用過多次的屠刀已經架在了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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