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這些年稿,讀者信回不過五六封。
雖然百分之九十九沒回,但信都儲了起來,就如儲起一份份感情一樣。
我常說,作者與讀者之間,有種遙遠的愛,而那種愛是很深長的。
除了是作者,我本身也是讀者,對一些看了多年的專欄,總有份感情。
母親看馮鳳三先生寫上海,就看了十幾年,雖然鳳三先生的題材幾乎篇篇都是上海,母親卻看極不厭。
我喜歡收讀者信,卻沒有時間回。其實,雖然不是寄封信般回,每日在專欄裡頭跟讀者談天說地,都算回了。這麼說來,我寫給讀者的比讀者寫給我的還多呢。
中學時,有些同學愛交筆友。我沒有這個習慣,通街都是人,交什麼筆友,神秘兮兮的,我只想像個字體秀麗、辭語浪漫的筆友,真人原來長得像只大青蛙。要跟素未謀面的人做彩虹上的夢,不如實實在在找個真人拍拖去。
我又怕讀者約我會面,因為我害羞,亦不擅說今天天氣哈哈哈。
亦不好為人師,要求我見面指教幾句,我可沒什麼可指教的。
在路上碰見還好,讀者從懷中掏出本拙作來,叫簽個名字,反而很友善自然。
最尷尬的一次是在路上遇上個青年,遙遙喚我林小姐,看看好像有點面善,見他伸出手來相握,我便糊里糊塗地說了句:「好久不見。」青年卻說:「你從來未見過我,我是你的讀者。」
更莫名其妙的一回是在酒樓坐下,一個穿著筆挺西裝、行政人員模樣的男子走過來自我介紹,說素仰大名,跟著把名片拿出來,我還以為他叫我在名片背後簽名呢,豈知他卻說「我是賣保險的,你要不要買保險!」這人也算魯莽了,他認得我我不認得他就要跟他買保險?我應該向他說:「港督在那邊,不如你也去說聲素仰大名,叫他買保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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