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雲台書屋>>愛情小說>>林燕妮>>死在昨日

雲台書屋

將人比貨


  看有些娛記寫女藝員,真令人啼笑皆非:

  「她這麼可愛,要是我是富翁也會給她三百萬。」

  「假如她肯妥協的話,她已經是坐平治住洋房的闊太太了。」

  這是什麼意思呢?

  因為小姐可愛就值三百萬?富翁無端端給她三百萬幹啥?總有點語病。

  至於「如果肯妥協便會成為闊太太」這話也恐怖,什麼叫做肯「妥協」?難道是指肯賣身,肯做情婦嗎?為什麼凡寫到女藝員便一定連帶想起,假使她肯她便會得到很多物質上的回報?女藝員又不是應召女郎,為什麼老寫人家肯又怎麼不肯又怎麼樣?

  有些女藝員亦不知自重,人家沒提,她自己卻提了:「如果我肯,我早已有勞斯萊斯有樓收租……」那當自己是什麼呢?是藝員還是撈女?

  這些話是不可以亂講的。

  凡是願意的人都可以當娼,道理就是那麼簡單,並不是「不肯」便身價不凡,即使是也請匆公諸報上,藝員不是個個都當自己是貨物的,別把藝壇弄成娼壇。

  另一方面,嫁得好,有平治有洋房的藝員,也不一定是因為「肯妥協」,人家拍拖結婚,丈夫家境好,這是福氣,人家有愛情,並不是因為肯妥協。難道只有嫁窮丈夫才算「沒有妥協」?這話是說不通的。人各有命,怎可以與肯不肯混為一談?

  香港就是物質觀念太重,有錢便有臉,即使沒有臉也有風頭可出。所以有些藝員,做了人家情婦還要哇哇大叫的宣傳,惟恐人不知。而少部分娛記,只要女藝員找到財路,便欣羨之情溢於紙上,似乎撈的是叻女,不撈的是傻女。

  本來,人各有志,藝員私生活不關別人事,當賢妻也好,做外遇也好,各活各的,觀眾無權干涉,不過在一些娛記筆下,賢妻是平淡的,撈得風生水起才威風,這實在不難聽也難看了。

  
上一頁 b111.net 下一頁
雲台書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