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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感、人物與作者


  「偵探小說之後」艾格達·姬絲蒂一生著作甚豐,寫了八十多本小說,而她的寫作生涯,是在她第二次結婚後才正式開始的,雖然她高齡才逝世,也不可謂不多產。她的英文優雅,幾乎是帶點貴族式的,這與她出身良好有關係,她幼年便有法國保姆,法文也說得很好。

  她說,讀者問得她最多的第一個問題,便是:「你從那兒得到靈感?」她說:「從我的腦袋中!」凡執筆的人,都常被人問及這問題,其實,那兒有「靈感」這回事,腦子裡好胡思亂想的人,可以寫的所謂「題材」自然多,不過,胡思亂想之後,便得用邏輯去整理,胡思亂想是樂趣,修茸思路及文字,可是苦工了。

  第二個最多人問她的問題,便是:「你書中的人物多半是從現實生活中取材的嗎?」她說:「不是!我發明他們,他們是我的,他們做我想他們做的事,成為我想他們成為的人,為我而變得有生命,甚至有時會自己思想,不過,這都是因為我令到他們有血有肉!」

  我很欣賞她的答案,率直而大膽。小說家最大的樂趣之一,便是創造自己的人物。即使不是小說家,寫散文的人,不也在專欄中「在創造」自己的性格嗎?其中也許會混有作者的真性格,但終究不是百分之一百的真面目,所以我說是「再創造」。

  最怕人家當我的故事(此話已過時了,現已寫了很多,也很長)是我的自傳,如果是這樣,我的生活會太令我失望和太枯燥了!

  書中有作者的影子,或者有作者的部分歷史不足為奇,像《紅樓夢》,我不相信那是自傳,但裡面的確有作者的部分歷史,也有他熟悉的人物,只不過一切都是經過加工,變成像作者幻想中,所寧可某件事會如此發展,某個人物會變成這樣而已。又如《教父》的作者馬裡奧·普索的近作《愚人該死》一書中,其中一個人物,重演了他部分個人歷史,書中潦倒作家病得跌倒在公立醫院的溝渠裡,自覺會死得像條路邊的狗,那的確是普索親身經歷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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