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人家問我:
「要是你有一盞阿拉丁神燈,你會要求燈神給你什麼?」
我說:
「我先要求多要三盞阿拉丁神燈!」
現在,倒不那麼貪心了,一擦神燈便有的東西,有了也沒什麼喜歡的感覺,無論什麼,都是自己爭取回來的才有意思。那個「有意思」,不是那樣東西或者那件事情本身有什麼意思的,是從夢想到渴望,渴望到爭取,爭取到期待,期待到得到這一整套過程,要是將結果從這整個過程單獨的挑出來送給你,你不會覺得有什麼值得珍惜之處。
試想想,我們有多少人,會覺得身上那件衣服,坐的私家車,或者住的房屋是什麼大不了的寶貝呢?令人興趣的,不外是在得到之前那段甘苦交織的時期。
也許你會說。
「你的命不苦,所以不瞭解『沒有』的痛苦。」
對,說得對,不過,在擁有過以後,你又會覺得並非那麼可貴,實在不值得用生命去爭取。
惟一我會用生命去爭取的,只是自由,連愛情我也認為犯不著。
物質、名譽,身外物而已,不是寶貝。
所以,不是故作偉大,假如天上掉下盞阿拉丁神燈給我,我只想得出一個願望,那便是:「世界和平,眾生自由。」
我不是先為全人類或者全世界著想,我不外也是個自私的人,實在想不出有什麼個人想要的,才想出這個願望,絕非基於博愛思想。
至於我個人想要的東西,想來想去,還是自己去追尋、去爭取的好,什麼也天掉下來,太不痛快了,要什麼有什麼等於沒有了「希望」,那種生活有什麼好過?我實在不需要阿拉丁神燈。
世上只消沒有戰爭,沒人挨餓,沒有人不自由,那就差不多了。有了上述環境,世人再自尋煩惱,求名逐利,也怪不到老天爺的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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