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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


  人之中有很多明星——我不是在說娛樂圈——各門各界,都有明星,像基辛格,便是美國外交界的明星,像周恩來,便是共產黨的明星,像沙達,便是世界政壇的明星,像何鴻燊,便是澳門「闊佬界」的明星,像李嘉誠、包玉剛,便是商界的明星,像摩洛哥的卡露蓮,便是公主中的明星,這些人之為星,與他們願意不願意無關,到底是星不是星,是別人的意見,而不是他們自己的志願。

  被許為「星」,沒什麼不妥之處,不明白於梨華為什麼覺得「明星作家」這個形容詞對她不公平。

  「明星」未必與成就有關,不過絕對與氣質風儀及魅力有關,同時,有出眾的氣質風儀又有魅力,亦不等於本行一定做得不好,所以「星」並非諷刺字眼,而是大眾對某人心儀的表示。

  其實,對別人的稱謂,最好叫什麼應什麼,同一個女人,走到街上,有人叫「小姐」,有人叫「師奶」,沒什麼好辯駁的,反正是人家叫你,不是你自己叫自己。

  俗語說:「面子是人家給的」,自我宣傳可以令大眾知道有你這麼的一個人,是星不是星,卻不能靠自我宣傳做得到。正如從前掘到金的女人流行自資拍電影,自己捧自己做女主角,又做雜誌封面,大眾的反應不外是:「何來此妖?」再宣傳,她們也成不了星。

  風頭、名氣,全是群眾給你的,自己爭取不來,群眾覺得你有吸引力,即使你躲在深山野嶺也一樣是頭條新聞。當然,我不是說真正的明星一定要躲起來,躲起來也好,四處露面也好,始終與性格和當時的環境有關,我們不能說躲起的便清高,露面的便庸俗,各人有各人喜歡走的路,例如簡方達,什麼活動都有她份兒,又例如貓王,什麼地方都不去,我們能說貓王清高過簡方達嗎?其實他們誰也不清高過

  誰,只是性格不同而已。何況,最老實的做人方法便是自自然然的做,隨心之所之,一矯揉,便失真了。再說,是「星」不是「星」,自己根本無須考慮,因為那不是想做便做,不想做便不做的事,到底那是大眾的意見,當事人能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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