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都知道二月十四日是情人節,今年是頭一年忘記了。所以,別以為我很浪漫,我是會忘記情人節、忘記男朋友的生日那類女人。
我說從來都知道二月十四日是情人節,因為通常都有友人送花來,看見花,記起了。友人也不一定是男性,要好的女朋友,情人節也會送花來,以示老朋友一場,值得紀念。
今年完全忘掉了情人節那天是情人節,因為回到辦公室,就像平時一樣,只文件一堆,別說花籃,連花蕾也沒一個,花種子也沒有一粒,所以便沒想起什麼了。看見秘書桌上的花籃,還糊里糊塗地問:「怎麼?你今天生日嗎?」秘書嬌羞地一笑,我才猛然想起,那是情人節。
不曉得多少年沒試過情人節沒收到花了,今年是很例外的一年——沒有花。不過也沒怎麼介意,有花沒花一樣情懷,我們執筆的,想浪漫很容易,提筆作個浪漫透頂的小說,幻想半天,便很有滿足感了。做文人的好處是,可作俠士,可作王侯,可作情聖,筆下為之便成了,寫東西就是有這個好玩之處。
胡思亂想是我自幼便習慣的自娛方法,家人或見我呆坐半天,其實我一點也不悶,因為早已雲遊天外去了,也許正在腦海中做女間諜,又或者正在做公主,剛看見白馬王子下馬,所以我從小到大都是不怎麼害怕寂寞的,幻想伴我便成,不一定要人。本來,每年情人節我都送情人卡給父母,又給媽媽送花的,今年不知怎麼搞的,全都忘了,也許今年是注定情人節沒有花的一年。
或者這是好預兆,既然今年破了例,也許未來會有些轉變,去年不算很痛快,大多事情心有餘而力不足,做得不如己願般理想,所以,就當今年上帝叫我忘記花,好好地做事。到底,花不如心,我有心在,朋友有心在,大家相知,各自痛快地追尋理想,那便很好了。我是個永恆的尋夢者,現實阻不了尋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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