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才高八斗,對報館來說,大概只佔十分,別以為才高便是標準作者。
標準作者的準繩是:
一、稿費要低,最好免費。
二、永不要求加稿費,雖然通脹率是每年百分之十五,但那不關報館的事。
三、不能斷稿,最好一交三十篇至一百篇,散文與時事脫節了都沒關係。
四、若無存稿,不能病。大病數月,專欄換人,管你沒錢付醫藥費。
五、若無存槁,不能死。至少要有稿有到死後七天,即是頭七之前不能斷稿。
六、要沒有自尊心,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約你寫稿你不寫,叫做不給面子,惱你一世。
不要你的稿時,說是「讀者要求」,你的大作不受歡迎。
讀者們,何以你們常替報館背黑鍋?
七、要脾氣好。讓抽了稿絕不生氣。
八、要沒有好奇心。讓停了專欄不要問為什麼。問是自取其辱,總之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九、在陌生地方,例如額菲爾士峰頂,都得找著傳真機,把稿傳回來。
十、不要問為什麼那一欄寫得狗屁不通,都長寫長登,老闆喜歡,既是老闆喜歡,「讀者意見」便不予理會。
符合這十大條件,每條十分,已有一百分足分,才氣根本可以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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