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了套三年前買的舊衣上班,工作了一整天,回家時照照鏡子,突然發覺那套衣服原來很漂亮。
當年買它,是為置新裝而買,老實說,不大知道它算是好看還是不好看,只不過本著恃新無恐,必定追得上潮流的心態去買。
就是因為心裡只想著個新字,去年便已把它打入冷宮,似乎沒怎麼再穿過。
今兒早上趕開會,順手拈來,心裡完全沒有好看或者不好看的感覺,把衣服東磨西磨的糟蹋了十幾小時,才在鏡子裡看到它其實是美麗的,於是又突然對它珍惜起來了,東翻翻西看看,擔心曾否因為疏忽而弄壞了它。
我不否認有購物狂,想買便買有好處也有不好處。
好處是一、二、三、四、五的亂買時十分痛快,不過那種痛快只在購買時才存在,也可以說是一瞬即逝,拿了回家之後便沒有什麼興奮了。
想買便買,結果買後供過於求,壞處便是從來不會好好地欣賞一件衣服,如果衣服買少幾件的話,自會逐件慢慢欣賞,一針一線看個明白。
正如,女孩子在男朋友太多時,雖然選擇的機會很多,但卻沒有時間逐一細味他們的好處,有點暴殤天物。反而,在寂寞的時候,偶爾遇上位舊男友,悠閒而不經意地結伴同行,反而會發現他很多好處,而那些好處,都是你在忙於應付大堆男朋友的約會時所忽略了的。
太多,未必一定好,當然,好過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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