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面孔從上望下去很好看,從下望上去卻不好看。他拿出一疊十英吋大的照片,叫我挑一張拿回去。那些照片拍得很可笑,你可以說那些是准明星照片,我沒有一張喜歡,我說我不要。他覺得有點受辱。「那是一位女攝影師替我拍的造型照,那婦人很喜歡我,沒有收我的錢。」
我望著他那雙天藍色的眼睛,我應該怎麼說?英俊嗎?他只有一個角度特別好看,由上而下。當小生,他的樣子不夠正派,做歹徒,他的樣子又不夠邪,丑嗎?他又十分不夠丑,只是稍稍地有點漂亮。幸而他終於放棄了明星夢,跑回大學唸書。
「你怎麼不要我的照片?」有些人以為人家不喜歡他的照片就等於不喜歡他的面孔。我不要他的照片,我要那雙藍色的眼睛,在一個晴朗的下午,窗外的天空便是他眼睛的顏色,跟我那年的窗簾和房間的牆壁一樣顏色。在他那高大的身軀和世故的臉孔之中,這一雙嬰兒藍的眼睛給他添上幾分奇怪的天真。
他說他的父母很窮,他一直得自己照顧自己,一位紐約名門淑女說他的「皮膚極好」,把他帶到了歐洲。他學會了品嚐美酒,說幾句法文,學會了點漢堡包和熱狗以外的菜,當然我不需要問他他的平治跑車是哪裡來的。他問我見過平治跑車沒有?我心裡哈哈大笑,在香港,滿街都是平治跑車,他還需要再被幾位名媛多帶幾次去歐洲才能畢業。
但是他沒有再去歐洲,他只是天真,不是沒有骨氣。他回到了學校,不,應該說是在寫了一本沒有人肯出版的小說之後才回到學校。我忘了他改了一個什麼筆名,似乎是亞歷山大什麼的,他說是《木馬屠城記》中把木馬當作禮物送給敵人那個希臘人的名字,如果將來我再見到那個名字,我會知道他的書終於有人出版了。
為什麼會想起他?有些時候,你會遇上一些人,過後忘了,忽然又會想起來。他送給我的雲石盒予打碎了,不過那個希臘鐘仍然在,偶爾噹噹一響,望出窗外,我又看見他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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