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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章

  柯白莎一掌把辦公桌上積聚的週一上午信件推開,點上一枝紙煙,湊過桌子看向我,她說:「老天!唐諾,你又打架了!」
  我在桌子對面的椅子上坐下來。「不能算是打架。」
  「那算什麼?」
  「只能算押解離境。」
  「誰來押解?」
  「從他的樣子看來,我會認為他是當地警察中的一員,不過他太做作了一點,所以我想他不是當地的。他一定有一個朋友開車一路跟我們走,否則他得先準備一輛車,如此他才能離開那把我拋在裡面的木屋。他把公司車還給我,甚至還給我買汽油。」
  「從那一點你認為他是警察?」
  「看起來像,說話也像。舉動更像。」
  她抿上嘴巴,笑著說:「唐諾,一定夠你受的。」
  「還可以啦。」我說。
  「你又回鎮上去了?」
  「沒有,我沒有回去。」
  她眼角變冷酷了。「為什麼?」
  「氣候。」我說。「水土不服,太熱。那裡有瘧疾,有蚊子。」
  她說:「亂講。」
  「我覺得我們在這裡可以辦更多有關本案的事。」我說。
  「怎麼會?」
  「兩個人比我早到橡景。他們的目的和我完全相同,我認為該帶走的都被帶走了。」
  「那麼為什麼有人要把你趕出來呢?」
  我說:「我也在研究。」
  柯白莎透過她自己吐出來的藍色煙霧看向我。她說:「這一點很重要呀,唐諾。」
  「我覺得你想對了方向。」
  「好了!也不必太洩氣,偵探嘛,免不了的。這種事老發生在你身上,主要是你天生嬌小。大家都挑好吃的吃,那傢伙到底是誰?」
  「還不知道。我上樓的時候他坐在我旅社房間裡。那是在我打電報給你之後。我本當回橡景去的,但是突然想到一條線索,在這裡辦比較快速一點。」
  「把你所謂的線索說來聽聽。」
  我把記事本拿出來,把得來的情報—一告知白莎。
  柯白莎說:「林太太出國的事碰了壁了。她根本沒有經過巴拿馬運河——1919年沒有,1920年上半年也沒有——反正絕沒有用她自己真姓名坐船經過運河。當然,假如用的是假名字,我們一點也沒有辦法查。經過那麼多年,想用長相去追查是不會見效的。再說,我告訴你,我們不能為要得到消息,去付別人25元。客戶付錢給我們,是要我們有消息。我們收進來的錢要付我們偵探社的開銷。以後你千萬不要浪費電報費來問這種笨問題。」
  「晚上電報便宜,」我說:「基本數60個字,一字不多,一字不少,沒多花你一分錢。」
  她說:「我知道—一別以為我不會數你用了幾個字。不過我告訴你,以後這種問題問也不要問。什麼人給了你消息啦?」
  「一個女孩子。我現在對她已經沒有當時熱誠了。那個揍我滾蛋的人,極可能是某甲。」
  「某甲是什麼人?」
  「我也不知道。是我起的一個別號。箱子的事查得怎麼樣了?」
  「一位哈愛蓮向鐵路局申請75元賠償。為的是箱子和箱子裡損壞了的衣服。」
  「申請款付了嗎?」
  「協議中。行李車中她的一隻箱子壓破了一隻角。鐵路局說這只箱子本來是又老又舊,申請75元賠償過火了一點。」
  「有戴愛蓮的地址嗎?」我問。
  「哈愛蓮。」她說。
  「同一個人。她在橡景大概一個禮拜。」
  「地址我有。我來看,在那裡?老天,我什麼東西都會掉!」她拿起電話,對卜愛茜說:「找一下哈愛蓮的地址。我給了你的……有,我給你的……喔……我右手抽屜裡,嗯?謝了。」
  柯白莎打開右手抽屜,在一堆紙張裡翻呀翻地拿出一張紙片來。我把愛蓮的地址抄進我的記事本。
  「要去看她?」她問。
  我說;「是的。此外還有一條線索。州醫師公會一定是同意林醫生改了姓名,另外發了一張開業執照給林吉梅醫生了。」
  「怎麼會有這種想法?」
  「林醫生是五官科的專科醫生。他溜了,他的診所護士和他在一起。你自己想想,醫生還有比行醫更好的工作嗎?」
  「你怎麼不想想他可能在別的州開業呢?」
  「因為專科醫生不比一般醫生、他要申請執照,要填明以往在那些州,是否也在做這一門專科,反正要計算年資的。他在這一州的情況也會被詢問。我想多半是林醫生以什麼原因向法院申請改名,寄了一份批准文件的拷貝給醫師公會,用新名字申請了開業執照,仍在本州開業。這比到其他州開業簡單得多。」
  柯白莎冷冷的灰眼珠閃著同意的光彩。「唐諾,」她說:「你是一個聰明的小混蛋。這種推理合乎邏輯。」過了一下,她繼續道:「不過,我們的客戶規定我們要集中精力調查林醫生的太太。」
  我說:「在我們找到林太太之後,不會有人再問我們是怎樣找到林太太的,對嗎?我要50元做開支。」
  她說:「你真的不把錢當錢用。拿去,這可是最後一次給你這件案子的開支了。你認為他知道她在那裡?」
  「林醫生把一切給她,自己掃地出門。」我說:「他極可能私下和她有什麼財產上的協議。」我一面把白莎給我的開支費數了一下,放入口袋。
  「假如他們另有協議,又如何?」
  「假如他真決定自己一文不留!他為什麼要離開已有病人的橡景另起爐灶?法庭判決再凶,也不能判他交出他沒有的東西。他要的是要離開橡景。假如他和他太太有私下的財產協議,他極可能知道她在那裡。」
  柯白莎瞇起兩眼。「有點道理。」她承認地說。
  我問:「你有王先生的電話號碼嗎?」
  「有。」
  「那好,給他打個電話——」我突然停下來。柯白莎道:「怎麼啦,唐諾?」
  「還是不要讓王先生知道我們在幹什麼。我們用我們自己的方法來把林太太找到。我可以冒充鐵路局派去的協調員,去看哈愛蓮。我可以付她75元叫她開張收據。之後,我又可以再回去說我給錯人了,甚至說她冒充姓戴的,如此可以迫她說些消息出來。」
  柯白莎的兩隻眼珠猛然突了出來。「老天!唐諾。」她說:「你認為這偵探社是鈔票礦呀?我們替鐵路局到東到西去救濟人!」
  「你可以列入必需開支,向王先生收費。」
  「你長不大,還是腦筋有病?公司還有其他開支。我們付給別人越少,白莎的收穫越多。」
  我說:「不走這條路,找其他路,我們付出可能不止75元。」
  柯白莎搖搖頭。「就這樣決定了。」她說:「你另想他法。」
  我拿起帽子,我說。「好吧,我另想他法。」
  我手才伸向門把,白莎叫著使我回頭。「唐諾,這件事要加緊一點,你要另想他法,不要拖泥帶水。」
  「我正在努力想辦法。我已經在橡景的舌鋒報登了一個廣告,徵求知道林太太或她遺屬消息的人,看起來是為了遺產執行。」
  「廣告花多少錢?」白莎問。
  「5元。」
  白莎自慢慢繚繞上升的香煙煙霧中看向我。「那能這麼貴?」她說。
  我打開門,不經意地說道:「經你一說,是貴了點。」在她說任何話之前,我把門帶上。
  我開了公司車,一路來到哈愛蓮的地址。這是一個廉價的3 層磚造公寓房子。在信箱邊上有房客名單和電鈴。我發現309住的是哈愛蓮,我按電鈴。按第3次鈴的時候有了反應,嗡的一聲大門也開了,我自行進去。
  一條走道一直向房後延伸大概15尺的樣子,沒有窗,燈光極暗,有陳舊味。左側有扇門,上面寫著是管理員住的。走道中途一隻電燈炮半空吊下照明電梯入口。我乘電梯到3樓走向309室。
  哈愛蓮站在房門口,用睡腫了的眼睛向走道上看。她既不文靜,又不優雅。她用粗啞的喉音問道:「你要幹什麼?」
  「我是鐵路局派來的協調員。我來協調你箱子的事。」
  「老天,」她說:「也該是時候了。為什麼上午來呢?你該知道夜生活的女人上午是要睡覺的。」
  「抱歉。」我說,等她邀我進去。
  她站在門口。自她肩上向房裡望,我可以看到一張放下來的壁床,床單和枕頭都看得出睡過的人才踢掉毯子起床。
  她不肯離開原來站著的位置,對我不能放心。她有敵意,她貪婪、她說:「給張支票就可以了。」
  她有金色的頭髮。自她髮根我看不到較深的其他顏色。她穿一套桔色的絲睡衣,一件家居晨衣披在肩上。她用左手抓住了晨衣前面開口的地方。自她的手背,我猜她是27歲。自她臉蛋看來,打扮起來還充得過22歲。我不知道她身材,但是從她的站姿看來一定也是一等一的。
  她說:「好吧,進來吧。」
  我走進房去,房裡充滿了少女在睡的氣味。她把毯子一下翻正,自己一屁股坐在床沿。她說:「唯一的沙發在角上,你自己拖過來坐。我把床翻下來不得不把傢具調整一下位置。房間小。你到底要什麼?」
  「我要仔細校對一下你的申請單。」
  「我已經一項項填清楚了。」她說:「我該要求200 元賠償金的。既然你來了,我給你面子賠75元算了。75元其實是我真正的損失。你想打折扣是談也不必談。再說以後於萬不要在上午來找我。」
  「抱歉。」我說。
  床頭櫃上有一包香煙和一隻煙灰缸。她伸手過去拿到那包香煙,點火,深吸一口,沒有把煙吐出來。「你說話呀!」
  我拿出我自己的香煙,點火。我說:「只有小小的一兩點問題,希望你能說明一下,我就向鐵路申請發給你75元的損失。」
  「這才像話。」她說:「什麼小問題?你要看箱子的話,它在地下貯藏室放著。有一隻角整個壓下去了。木板碎片刺破了我一雙絲襪.一套衣服。」
  我問:「破襪和破衣服有沒有留下?」
  她避過我眼光說:「沒有。」
  我說;「我們的記錄上顯示,你在橡景的時候你的名字是戴愛蓮。」
  她一下把香煙自口中抹下,雙眼露怒氣道:「你們搞什麼鬼名堂!偷偷摸摸的,怪不得你連眼睛都給人打烏了。我用什麼姓關你屁事,你們把我箱子弄破了,不是嗎?」
  我說:「在這種地方,鐵路局一定要有一個合法立場。」
  「我會給你一個合法立場。你要我用戴愛蓮名義簽收,我也可以。我本來就叫哈戴愛篷。你要我簽唐明皇我都可以簽給你。」
  「在這裡你姓哈?」
  「當然我姓哈。沒出嫁我姓戴,哈是從夫姓。」
  「假如你是已婚,你先生也要簽字作保。」
  「狗屎,我已經3年沒見過哈比歐了。」
  「離婚了?」我問。
  她猶豫了一下,然後說:「是的。」
  「你看,」我解釋道:「假如鐵路局和你協調成功,而領錢的結果不是箱子的所有人,鐵路局不是有點尷尬嗎?」
  「你是不是在說這只箱子不是我的?」
  「不,不,不。」我說:「不過箱子所有人的名字有點混淆。鐵路局迫著一定要澄清一下。」
  「好了,現在澄清了。」
  我說:「理賠部門主管的頭腦死得很,哈太太。他——」
  「哈小姐。」她糾正說。
  「好吧,哈小姐。理賠部門主管是個死腦袋。他叫我來調查你去橡景時用的是戴愛蓮,不是哈愛蓮。」
  她生氣地說;「你把我才說的理由告訴他。叫他早點去死。」
  我記得她站在門口時的貪婪臉色。我站起身來,「好吧!」
  我說:「我會告訴他的。抱歉打擾你了。我真的不知道你在晚上工作。」我走向門口。
  還沒開門,她說:「等一下,你再坐一下。」
  我走過去,把香煙上的煙灰掉進她床頭的煙灰缸,又再坐回老位置去。
  「你說你會替我設法幫忙辦妥賠款。」
  「是的。」
  「你是在鐵路局工作的,是嗎?」
  「我們都希望把這件事解決。當然,我的協調不成功,鐵路局會把這件案子交法院解決。剩下的工作由律師辦。」
  「我不希望打官司。」
  「我們也不希望。」
  她說:「我去橡景有點事,是我自己的事,與你們無關。」
  「我們對這件事沒有興趣,只對你為何用另一個姓要弄清楚。」
  「這不是另一個姓,本來是我的姓。」
  「這一點我有一點難予上報。」
  她說:「我從頭說起,我到橡景為的是找一個人的消息。」
  「能把人名告訴我嗎?」
  「不能,」她猶豫很久,以致來得及將煙灰彈掉。然後她說:「一個男人派我到像景去,去調查他太太的消息。」
  「這一點我要調查一下的,能告訴我這位男人的姓名地址嗎?」
  「可以,但我不想說出來。」
  我拿出記事本,猶豫地說:「好吧,我有可能替你辦好,但是理賠部門很古板,他們不會滿意的。在姓名上那麼複雜的混淆,他們會要求知道詳情的。」
  「假如你能辦妥,我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支票?」
  「幾乎是立即的。」
  「我需要這筆錢。」她說。
  我不說話。
  她說:「我去追查的消息是絕不可公開的。」
  我問:「你是個私家偵探嗎?」
  「不是。」
  「你做什麼工作的?」
  她說:「我在一個晚上才開門的地方工作。」
  「什麼地方?」
  「那叫『藍洞』的。」
  「唱歌?」我問。
  「偶然也唱唱。」
  「問你一件事,你們夫婦不住在一起?」
  「不。」
  「分居多久了?」
  「有一陣子了。」
  「能不能給我一些知道這件事,肯證明一下的人的名字。」
  「這和我的箱子有什麼關連?」
  「我認為你在橡景辦完事,回來是向你丈夫報告的。」
  「是這樣的嗎?」
  「聽著,你要想早一點把這件事解決,你可以把他的名字告訴我,我去拜訪他一下,請他說明一下。我自己也給你證明一下,公司也就會滿意了。」
  「不過我沒有辦法呀。」
  我說:「這樣我們剛才所說的一切,也就等於白說了。」
  「你也給我聽著。」她說:「那只箱子時確是我一個人的箱子。我一直放我自己用的東西的。投訴也是我自己辦的。根本和任何第三者無關,也就是說,那送我過去辦事的人不應該知道發生了這件事。
  「為什麼?」
  「因為他會扣我薪——扣我的給付。」
  「明白了,」我說,一面把記事本一下合攏,放入口袋,又把自來水筆套回去。「我會盡量幫你忙的。」我懶洋洋地說。「我只怕老闆吹毛求疵。這件事中充滿了漏洞。」
  她說:「你替我弄到支票,我就買瓶酒給你。」
  「不必了,我有規定不能收禮。」
  我站起來,在她的煙灰缸裡把香煙弄熄。她把身子移動一下,拍拍床墊說道:「過來,坐到床上來。你這個人看來不是壞人。」
  「我良心很好的。」
  她笑笑道:「你尊姓呀?」
  「賴。」
  「你叫什麼?」
  「唐諾。」
  「好吧,賴兄,我們做個朋友、我不想和你們鬼公司打什麼官司,我又需要鈔票。你幫我忙好嗎?」
  「我也只能盡力而已。」
  她說:「那就可以了。吃過早餐沒有,肚子餓不餓?」
  「早就吃過了。」
  「沒關係,我可以弄點吐司,泡杯咖啡。」
  「不必了。我的工作很多,還有地方要跑腿。」
  「唐諾,你一定得幫我這個忙。是什麼事讓你臉受傷了?」
  「一個傢伙揍了我。」
  「你能不能填一張會使你老闆滿意的報告書?」
  「你是說使管理賠的滿意?」
  「是。」
  「你見過他嗎?」
  「沒有。」
  「他35歲,黑眼珠卷髮。西班牙血統,女人見了他很著迷的。」
  她興奮地看向我。「我打扮起來,自己去看他一次。」她說:「照你這麼講,我有辦法叫他賠我鈔票。」
  「辦法是不錯。」我說:「我把報告送上去前先可以不要試。也許可以批准下來的。萬一不行,再告訴你,你去用你的美人計。」
  「好!唐諾,就這樣說。」
  我和她握手。我離開她房間。
  街角有家雜貨店。我用公用電話打電幣給白莎的辦公室。卜愛茜把電話自總機接進去,沒有說明是誰的電話。「我是唐諾。」我自己說。
  「你那裡去啦?」白莎問。
  「在工作呀。我認為我找到了一個線索。」
  「說。」
  「姓哈的女人是夜生活的一個女人。是林吉梅付錢給她,叫她找林太太的。」
  她說:「唐諾,什麼意思別人給你電報,卻叫公司付錢。」
  「我不知道這件事呀。」
  「還說不知道。才來一通,說要5角。」
  「是什麼人發的電報?」
  「我怎麼知道?給我拒收了。根本也不是發給我公司的,是給你私人的!別以為我鈔票是撿來的,我不是聖誕老人。」
  「那家電報公司?」
  「西聯。」
  「多久前的事?」
  「20分鐘吧。退回總局了。」
  我說:「好。」就掛上電話。我開車到西聯電信總局,等了5、6分鐘才查取到那封電報。我付清5角欠款。電報來自橡景。電文說:
  「你查問的人已返本鎮,用原名宿旅社中。該有獎。麗恩。」
  我在是文上用筆寫上:「白莎,案已結。我現在去橡景,住皇家大旅社。請通知客戶。」
  我自口袋中拿出一隻信封,封面上已寫好偵探社地址和白莎的名字,把電報連我寫的字一起封進信封,交郵專送。我為了沿途可以送報告回社,所以貼好郵票有地址的信封是經常帶在身上的。把專送郵件交出自己立即北行——心裡一路嘀咕這位林吉美太太,全國都在找她,她自己又失蹤了二十一年,為什麼會突然回到橡景,在皇家旅社以原名登記住進去。我不知道是否我所登的報紙發生了效用。果真如此的話,那她隱居的地方一定離橡景不遠。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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