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星期日,因此沒有《郵報》。這一天是那麼漫長。星期一一大早他就上了街,尋找他喜愛的報紙,他找到了報紙,找到了廣告欄——僅此而已。星期二早晨他又起了個大早,仍然滿懷希望。他的希望即刻就破滅了。卡爾頓飯店的那位小姐無意回答。
算了,他對自己說,沒有指望了。他把全部賭注都押在這大膽的一擲,但是一無所獲。或許,即便她想到了他,也不過是將他視為一位好開低級玩笑的傢伙,在這份半便士的報紙上招搖撞騙。讓她這般侮弄真是活該。
星期三他起得很晚。他再也不著急去看《每日郵報》,前兩天的失望依然記憶猶新。最終在他刮臉的時候,他還是把公寓的管理員沃爾特斯招呼過來,派他出去買一份晨報回來。
沃爾特斯帶了件無比珍貴的東西回來了,因為一臉白肥皂沫的韋斯特在廣告欄中喜出望外地讀到:
草莓男子:只因葡萄柚小姐心地善良且極為喜愛神秘和浪漫,才提筆作答。那位草莓狂可以每日書函一封,一連七日不斷——以證明他為有趣之人,值得結識。然後——我們再行相見。地址:M.A.L.,塞迪·黑特轉交,卡爾頓飯店。
韋斯特一整天都在得意揚揚,但是隨著夜幕的降臨,擺在他面前的是寫信問題。他感覺到,他未來的全部幸福都取決於這些書信。吃完飯之後,他坐到桌前;桌子緊靠著窗戶,從那裡可以看到他美麗的小院。天氣還是那麼炎熱,但是夜晚送來了一陣微風,給倫敦滾燙的面頰拂來一絲涼爽。微風掀動了窗簾,將桌上的信紙吹得沙沙作響。
他考慮著。他是否應該立即讓她知道他是一位很有身份的人,他認識地位極高的人?不!因為這樣一來,事情馬上就會像破滅的幻想,神秘和浪漫就會一去不復返,那位葡萄柚小姐就會一點興趣也沒有,無心再聽他說三道四的。他一本正經地對著沙沙作響的窗簾自言自語。
「不,」他說道,「我們必須有神秘和浪漫情調。但是在哪裡——我們到哪裡去找?」
他聽到樓上的地板上有軍靴在堅實地走動,那是他的鄰居斯蒂芬·弗雷澤·弗裡爾。他是印度軍第十二騎兵隊的上尉,從大洋彼岸的殖民地回國度假。恰恰是從頭頂上的這個房間,浪漫和神秘源源不斷而來。不過這是後來的事情,傑弗裡·韋斯特此時幾乎沒有一點察覺。他在開始給住在卡爾頓飯店的小姐寫七封信的第一封信時,幾乎不知道說什麼好,不過隨著他寫下去便有了靈感。他在午夜時分把信投進了信箱。信中寫道:
親愛的葡萄柚小姐:你真讓我激動。而且你非常聰明。說你聰明是因為你在讀我那篇短小且文筆拙劣的啟示時讀出了文中找不到的東西。你一眼就看出這是什麼——一位靦腆的男子抱著膽怯和試探的心理順手一把抓住了浪漫之裙。相信我,我在寫那條啟示時,老掉牙的保守主義始終與我為伴。他拚命地抗擊著。他一直隨我到郵箱,不停地掙扎、喊叫、抗議。但是我抽打了他一頓。多麼偉大啊!我打垮了他。
我對他說,我們都年輕,但只有一次。風華一過,再給浪漫之侶暗送秋波又有何用?我說,那位小姐至少會理解這一點。他對此嗤之以鼻,搖動著他那老化的笨腦袋。我承認他真讓我憂心忡忡。不過現在你證明了我對你的信任。謝你一百萬次!
我在這所粗俗而冷漠的大城市已經呆了三個星期,特別想念祖國。三個星期來,廣告欄是我唯一的寄托。後來,在卡爾頓餐廳的門廳中,你出現了……
我知道,我必須寫一寫自己。那麼,我不會告訴你我想的是什麼——你在我心目中的印象。這對你無所謂。當明月高掛在你頭頂上,微風從……的枝杈中……的枝枝杈杈中拂過時,許多得克薩斯州的求愛者對你講的無疑都是千篇一律的一套。
真討厭,我其實什麼都不知道!我從未去過得克薩斯。這是我的一個缺陷,我希望能迅速糾正。我一整天都想在百科全書中找到得克薩斯,但是我一整天卻在雲霧中徘徊,而雲霧中沒有任何工具書。
現在我從雲中走了出來,堅實地踏在土地上,正坐在我安靜的書房裡。我面前是鋼筆、墨水和紙張。我必須證明自己是一位值得結識的人。
據說,從一位男人的房間你就可以瞭解他許多。但是,唉!亞達菲街這些寧靜的房間——我不告訴你房間號碼——是轉租者佈置的。所以,如果你此時此地見到我,你會根據一位名叫安東尼·巴塞洛繆的房客留下來的家當來判斷我。那些擺設上面滿是灰塵。不要據此對我或安東尼作出判斷。不如去判斷沃爾特斯,那位管理員。他同他的灰頭髮的妻子住在地下室。沃爾特斯曾經做過園丁,他的整個一生都埋沒在我的陽台所俯視的這所庭院。他將時光都花費在那裡,而樓上的角落裡卻積滿了灰塵。
這幅景象讓你煩心嗎,我的小姐?你應該來看看這所庭院。那時你就不會責怪沃爾特斯了。我的門前留下的是一塊如同天堂一般的天地——這所院子。這院子就像一道樹籬那樣有英國味,那樣整潔,那樣漂亮。倫敦就如同遠處的咆哮聲;在我們院子與這所大都市之間有一道魔門,永遠關閉著。正是這所院子讓我選擇了我的住房。
因為你是一位喜愛神秘的人,所以讓我把我陰差陽錯地來到這裡的前前後後一環一環地告訴你。
要想知道第一環,我們必須先回到因特拉肯。你去過那裡嗎?那是一座寧靜的小鎮,姿態優美地橫臥在兩座碧波粼粼的湖泊之間,背景是高高的少女峰。如果住在一家運氣好的旅館,你可以在吃飯時抬頭遠望,看到玫瑰色的晚霞映照著覆蓋著白雪的山峰。那時,提到草萼時你不會再說:「我討厭草毒。」或者說,世界上的任何東西你都不會討厭。
一個月前,我住在因特拉肯。有一天晚飯後,我在主街道上散步,可愛的山峰讓街道上的所有旅館和商店都對她肅然起敬。在一家商店前,我看到了各種各樣的手杖,因為我爬山需要一根,所以就停下腳步端詳起來。恰恰在這個時候,一位英國青年男子走了過來,也開始挑選手杖。
我從一大堆手杖中選中了一根,轉過身來去找店員,這時英國人說話了。他雖然年輕,但是清瘦的面孔卻顯得氣度不凡,一副梳洗乾淨利落的外表使我相信,正是這個重要的因素使得英國人能夠對諸如埃及和印度這些殖民地行使他們的權力,因為那裡的人洗起澡來多是敷衍了事。
「呃……老兄,對不起。」他說道,「不要選這根手杖——如果你不介意我這樣說的話。它不夠結實,不能用來爬山。我建議……」
說得婉轉些,我感到震驚。如果你真地瞭解英國人的話,你知道他們不習慣與生人搭話,即使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也不輕易搭話。而現在這個高傲的民族中的一員實際上是在幫助我挑選手仗。最後我買了他挑選的一根。他同我一起朝著我下榻的旅館的方向漫步走去,邊走邊聊,毫無英國人的那種派頭。
我們在庫魯薩爾酒吧停下了腳步,進去聽音樂,喝酒,又隨便胡花了幾個法郎。他與我一同走到我的旅館的走廊。當他要離去時,我意外地發覺他己把我當作者朋友看待。他說第二天上午要來拜訪我。
我認定阿奇博爾德·恩賴特——他告訴我說這是他的名字——是位窮困潦倒的投機分子,由於要急於得到錢,甚至不擇手段地得到錢,他寧願忘掉他那種英國人的孤做。我斷定,第二天我會成為一場借錢騙局的犧牲品。
但是,我預料錯了。恩賴特似乎很有錢。我們相遇的第一天晚上我曾提到不久會去倫敦,後來他時常提及此事。隨著我離開因特拉肯的時間的臨近,他開始建議說,他願安排我與他在英國的親戚見面。這也是以前從未聽說過的事情。
不管怎樣,當我與他告別的時候,他往我手中塞進了一封信,把我介紹給他的表兄,就是印度軍第十二騎兵隊的斯蒂芬·弗雷澤·弗裡爾上尉。他對我說,他的表兄會很高興地招待我,讓我在倫敦像到了家一樣舒適自在,那時他在倫敦休假,或者說我到達倫敦時正好趕上他休假。
「斯蒂芬是個好人,」恩賴特說道,「他會很愉快很樂意地把內情告訴你。代我問他好,老兄!」
當然,我收起了這封信。但是我對此事疑慮重重。阿奇為我拉上的這突如其來的熱乎關係意味著什麼?為什麼他想把我介紹給他的表兄?為什麼在他表兄在印度服役兩年之後回國度假這個時候?毫無疑問,這正是他表兄忙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我決心不把信交給他表兄,儘管阿奇再三地強求我許諾把信交給他表兄。我曾遇到過許多英國紳士,我覺得他們不是那路人,單憑一封信就會熱情接待一位四處漂泊的美國人(儘管阿奇是個例外)。
我走走停停地來到了倫敦。我在這裡遇見了一位朋友,他正要坐船回國。他對我講述了他用引見信的可悲經歷——在他拿出信來時歡迎他的是那種冷酷和疑惑的凝視,彷彿在說,「我親愛的朋友為什麼用它來麻煩我?」好心人,他說,簡直是討厭陌生人。英國人永遠不會改掉的脾氣——阿奇永遠除外。
所以我把給弗雷澤。弗裡爾上尉的信拋置腦後。我在這裡有一些生意上的熟人和幾位英國朋友,我覺得這
,485些人總是很有禮貌而且有趣。然而,盡量多見些人總是於我有利,漂蕩了大約一個星期之後,我在一天下午去拜訪我的上尉。我對自己說,這位英國人也許在印度大火爐裡烤得不那麼冷冰冰的了。如果還是那麼冷冰冰的,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
這是我第一次來到亞達菲街的這套寓所,是阿奇給我的地址。沃爾特斯把我讓了進去,我從他那裡得知,弗雷澤-弗裡爾尚未從印度回來。他的房間已經準備好——他不在的時候沃爾特斯來照料他的房間,這似乎是這裡的一個習慣——他很快就會回來。也許——沃爾特斯說道——他妻子記得回來的日期。他把我留在樓下的大廳,去問他的妻子。
等他的時候,我慢慢地走到大廳的盡頭。一扇敞開的窗子把夏天迎了進來,這時我透過窗子第一次看到了這所院子,這是我在倫敦的最喜愛之處:陳舊的磚牆上爬滿了常青籐;整潔的小路穿過鮮花盛開的花壇;還有那粗木凳子,那道神奇的門。不可思議的是,它與世界上這座最大的城市,這座有貧有富、有悲傷有快樂、車水馬龍喧鬧不斷的城市僅有一牆之隔。這是小說家J·奧斯丁筆下的花園,她把花園的每個角落都安排上了端莊美麗的淑女和溫文爾雅的紳士——這是一座令人夢寐以求、愛慕不己、視如至寶的花園。
沃爾特斯回來了,告訴我說他妻子也記不清上尉回國的確切日期了。這時我開始對這所院子大加讚揚。沃爾特斯即刻成了我的朋友。我一直想離開飯店找個寧靜的住所,我喜出望外地發現,二層樓上有一套房要轉租,正好在上尉那套房間下面。
沃爾特斯把代理人的地址給了我。我經過了一番嚴格的審查,這審查別提多苛刻了,即便我向大股東的女兒求婚也沒有這麼艱難。審查之後,他們讓我住了進來。這所花園是我的了!
那麼上尉呢?我住進來三天之後,頭一次聽到他穿著軍靴在我頭頂上來回走動。這時我又一次膽怯了。我真寧願把阿奇的信留在我的書桌裡,僅憑著我頭頂上的腳步聲來結識我的鄰居。我覺得我來到這裡與他同住一所住宅未免有些冒失。但是,我曾對沃爾特斯自我介紹說,自己是上尉的熟人。這位管理員及時地告訴我,「我的朋友」平安到家了。
所以一天晚上,也就是一個星期前的那個晚上,我鼓足勇氣來到了上尉的房門前。我敲了門。他招呼我進去,我站在他的書房中,與他面對面地站著。他是位高高的長得很帥的男子,一頭金髮,留著小鬍子——我的小姐,正是你上寄宿學校時所希望見到的那種男子。他的態度,我不得不承認,並不熱情。
「上尉,」我開口了,「我非常不好意思來介紹……」當然,這話說得不著邊際,我有些慌亂。「然而,我碰巧成了你的鄰居,我這裡有你的表弟阿奇博爾德·恩賴特的一封引見信。我在因特拉肯遇到了他,我們成了非常好的朋友。」
「哦!」上尉說道。
他伸出手要信,彷彿這封信是軍事法庭上的一個證據。我把信遞了過去,想著要是不來這裡該多好。他把信通讀了一遍。這類信一般都不長,可這封算是一封長信了。我站在他的書桌旁等待的時候——他沒讓我坐下——環視了一下房間。它與我的書房幾乎一模一樣,我想只是灰塵多了一點。這套房間在三樓,離花園更遠一些,所以沃爾特斯很少來這兒。
上尉轉過身去,開始把信重讀一遍。這場面顯然尷尬極了。我目光朝下一掃,恰好看見他的書桌上有一把奇異的匕首,我猜想是他從印度帶回來的。鋒刃是鋼的,鋒利地嚇人,匕首柄是金的,上面刻著某個異教徒人物。
這時,上尉抬起頭來,不再看阿奇的信,一副冷冰冰的目光全部投向了我。
「親愛的朋友,」他說道,「盡我所知,我沒有一位名叫阿奇博爾德·恩賴特的表弟。」
這情景真是有趣!你要是拿著他們母親的信去見英國人那才不自在呢,但是現在我在這位英國人的房間裡,在他面前拿著他一位表弟的熱情的推薦信大膽地炫耀著,而他根本就沒有這麼一位表弟!
「我得向你道歉,」我說道。我盡力像他一樣地傲慢,但是卻差得很遠。「我帶這封信來是好心。」
「這一點毫無疑問,」他回答說。
「顯然是某個投機分子出於他個人的目的把這封信交給了我,」我接著說道,「但是我怎麼也猜不出他的目的是什麼。」
「實在對不起,真的,」他說。但是他說這話時帶著一種倫敦聲調,明顯是在暗示說:「哪有那麼回事兒。」
一陣令人不快的沉默。我覺得他應該把信還給我,但是他絲毫沒有還給我的意思。當然,我也沒有向他要。
「哎……哦……晚安。」我說道,然後急忙向房門走去。
「晚安。」他回答說。我走了,他站在那裡,手裡拿著阿奇那封倒霉的信。
這就是我住進亞達菲街這所住宅的故事。我的小姐,這中間的確挺神秘的。自從那次不愉快的拜訪之後,我在樓梯上遇到過上尉一兩次,但是走廊特別暗,我很為此慶幸。我經常聽到他在頭頂上;事實上,我在寫這封信時就聽見他在我頭頂上。
阿奇是誰?他有什麼主意?我迷惑不解。
哎,好啦,我有了我的花園,就憑這點我也得好好感謝阿奇。現在已經快到午夜時分了。倫敦的咆哮聲已經消沉,變成了苦惱的低聲抱怨;一陣輕風從這座烤箱似的城市掠過,在綠草上發出一陣沙沙聲,在滿牆的常青籐中發出一陣颯颯聲,又在我柔軟昏暗的窗簾中竊竊私語。竊竊私語——說些什麼?
也許,它在輕聲細語他說著隨著我這第一封信而來的夢想——我甚至都不敢悄聲說出的夢想。
就此擱筆——晚安。
草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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