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奧特斯·洛·柯亨 吉姆·翰尼全身打扮妥當準備出門,他非常不習慣自己的這身衣服,也討厭晚上的使命。
通過鏡子,吉姆對自己一覽無遺,他知道自己的形象實在不適合穿晚禮服。
吉姆看著鏡子中的自己,想這真是倒霉,居然選擇我去參加格瑞家的婚禮,這家保險公司吹他們擁有一流而體面的私家偵探呢。吉姆覺得自己不適合這樣的場合,也知道他將有一個不愉快的夜晚。哼!要是和客人們混在一起,他比新娘更具魅力。吉姆實在不願意別人拿他龐大的體格開心。
吉姆非常不情願地往賓夕去。天氣不合時宜地熱。婚禮是九點鐘開始,但吉姆七點鐘就得開始當班。這樣他就要在陽光還很燦爛的時候穿著晚禮服,與大批開始準備去娛樂的人們一起擠公交車,真令他傷腦筋。
七點差十分,吉姆來到了格瑞家的別墅。僕役驚奇地盯著他,不知道他是客人還是瘋子。
格瑞先生出來了,他是個瘦瘦的、看上去有點神經質的小個子男人。他看到吉姆時驚奇得像個沒見過世面的僕役。但作為一個有錢的紳士,他得極力讓自己平靜下來,詢問這個大個子男人為什麼來這兒。
翰尼拉了拉緊繃繃的領口,然後解釋了他此行的任務。他是代表保險公司來的,因為他們公司承保了格瑞家的結婚禮物,公司派他來維護他們自己的利益。格瑞先生非常尷尬。
「可是,……先生……」 「翰尼是我的姓,我叫吉姆·翰尼,」這個偵探亮出了自己的證件說,「請您看清楚。」
這位新娘的父親滿意地瞥了一眼。 「我想我們並不需要您,翰尼先生,我已經讓當地的警察局派一個最好的偵探來。」
「那當然更好了,格瑞先生,但是,您知道,今晚這兒將有價值近一百萬的禮物展出,如果丟掉任何一件,我們豈不是很倒霉嗎?所以我們必須派一個自己的人在這看管。」
「當然,我能理解你們公司,可是你比我們當地的偵探強在哪兒呢?」
「噢,強不了多少,只不過我瞭解這個國家的每一個騙子,如果他們中的任何一個看到我在這兒,他是不敢輕舉妄動的。」
格瑞先生還想爭辯,吉姆阻止了他。 「無論如何,我得在這兒,和禮物共存,行嗎?」
「當然,如果你堅持這樣的話,你就在這兒吧。」格瑞先生想到自己的妻子,又問了一句:「你和客人混在一起?」
「是的。」小個子男子似乎很煩,但吉姆大大方方地咧嘴笑笑說,「告訴他們,我是個偵探,我不希望被別人誤認為是什麼社會名流。」
百萬富翁突然對這個巨人有了好感,他的鳥一樣的小眼睛盯著吉姆那牛一樣笨的臉。 「你看起來很獨特。」
「這話有點滑稽,我生來就這樣,其實你和我一樣都不是美男子。」 格瑞先生把吉姆領到了寬敞的書房。 「喏,禮物都在這兒。」他說。
雖然吉姆早已看慣了富麗堂皇的擺設,可僅僅是掃了一眼,他就震住了,以前他從沒看見過這樣的東西,有藝術珍品,金銀珠寶等等。
「太美了!」他幾乎喘不過氣來,「這真的值一百萬。」
「不僅僅如此,」格瑞自豪地反駁他,「僅這串珍珠項鏈就值十萬。再看那邊那座雕像,得花二萬美金。當然,我不太懂藝術……不過,我不想讓我太太聽到這些。這些禮物都是生意上的朋友送的,我是一家公司的經理,並且——」
「嗯,這些我都知道,他們說你很了不起。」吉姆順著放珠寶的桌子走了一圈,他被深深地吸引住了。「天哪,幸虧我來了,我敢打賭,這麼漂亮的東西肯定讓任何一個高級而自負的賊動心。哼!我得看緊它。」
「好吧。」小個子格瑞轉身欲走,又停下來問;「晚餐吃點什麼?」 「噢,我已經吃好了,不能再吃了。」
格瑞先生客氣著,裝腔作勢地走出書房。大個子偵探從背後盯著他想,這個端莊的傢伙,顯然為他女兒的婚禮而激動,失態。
吉姆走到樓下的房間,巡視著這氣派華麗的房子。客人這時都還沒來,他覺得很輕鬆。然後他試圖讓自己能藏到某個角落,就像一頭大象藏到一盆棕桐樹後面。現在開始有名貴的汽車尖叫而來,一群身著華貴晚禮服的女人和穿著氣派的男人下車了,他們都是來自賓夕不同的城市,絕大多數都是時髦的地方,比如紐約、長島,甚至還有從費城來的。「都是富人,」吉姆想,「還沒看到一個職業騙子。」
九點差十五分,翰尼終於等到了。一個人走進寬大的客廳:高而瘦,但很威武;高雅而莊重,大約有三十五歲,寬厚的肩膀,窄窄的臀部,有一副熱情而成熟的表情;這是個出色而英俊的人,長一雙明亮的灰色眼睛,嘴角微微向上翹。吉姆慢慢地閉上眼睛,然後突然又瞪著,站起來,三步並二步穿過房間,站在一個拱形門下,這道門把客廳和書房隔開。他等這個新來者走近,就發出古怪的咯咯咯的叫聲,故意引起別人的注意。
「你好,托尼。」偵探問候道。
新來者的臉一下子紅了,但很快恢復了自然,他似乎很高興看到偵探吉姆,他熱情而輕快地打了個手勢就緊緊地握住了翰尼寬大的手。
「吉姆,你好啊,你在這兒幹嗎?」托尼·大維說。 「這兒又吵又熱,非常不舒服,但願你不這麼認為。」
托尼咧嘴一笑,「你是格瑞家的朋友?」
「今晚我們是朋友,僅僅這一晚,」吉姆搖著頭慢慢地說,「來,我領你參觀一些東西,一些非常迷人的東西。」
大維跟著吉姆走進書房,一些客人在這兒,對這些珠寶嘖嘖地讚不絕口。吉姆瞇著眼睛觀察托尼,托尼似乎對這些禮物不感興趣。吉姆料到他不會失態,托尼是一個聰明的賊,不會在想要的東西面前有貪婪之色。
吉姆很喜歡托尼,大維是個紳士,一個真正誠實而坦白的紳士,只是他有一個壞習慣,總是輕而易舉地佔有別人的財產。 「它們不美嗎,托尼?」
「美極了。」 「他們屬於新娘和新郎,每一件都屬於。」 「什麼意思?」 「我們公司已承保了這些禮物,全額保險。」
「你們的公司非常有前途,吉姆。」 「正是,托尼,不過你聽著,我們不想在這上邊損失什麼。」
「我明白,」托尼的嘴角不再揶揄地翹著,抿著嘴顯得堅定而嚴肅,這時旁邊有人奇怪地看他們,他把吉姆叫到一個角落。
「你認為我會在這兒偷東西,吉姆?」
翰尼聳了聳他肥厚的肩,「噢,我沒這麼說,托尼,只是想提醒你要抵制住誘惑。我一點也不懷疑你,但是你必須認識到,如果這兒有什麼東西丟失的話,我會記住一個非常高明的騙賊曾在這兒呆過。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托尼?」
「明白,」大維向前靠了靠,伸出他修長的手放在吉姆膝蓋上說,「你今晚誤解我了,吉姆,也許昨天我是個賊,明天還是,但今晚我決不是。」
「為什麼?」 「我有一個預感,吉姆,如果我向你坦白,你會有一顆真誠的心,在你這三百磅的身體裡。」
「不,是一百九十磅,托尼。」 「我今晚在這兒只做紳士,記住,一個紳士——客人的身份,」托尼繼續解釋。
「嗯……可你也許會忘的。」 「不,今晚不會忘。」他抬起一隻手放在前額上,盯著吉姆毫無表情的眼睛,「你看見格瑞小姐了嗎,吉姆?」
「沒有,托尼,他們不會自找麻煩把她介紹給我們,你認識她?」 「是的,」他說得非常溫柔,幾乎是充滿愛意,吉姆驚奇地瞪大了眼睛。
「說說看,這是怎麼回事,托尼?」 大維沒有故弄玄虛,他的聲音熱切而誠摯。
「吉姆,也許你不知道,這裡是我的故鄉,我在這兒土生土長。無論我在別的地方幹什麼壞事,在這兒決不會。我在這兒讀完了文法學校和高中,有一個朋友,比我低兩級,我們整天呆在一起像親兄弟。」
「是嗎,他是誰?」 「不是別人,正是多茜·格瑞。」 吉姆輕輕地吹了個口哨,「是今晚的新娘?」
「一點也不錯,」托尼不再看吉姆的臉,他盯著地板,手指絞在一塊,「我想我不需要多說什麼,你也許已猜到了,多茜是我的第一個情人,也是我唯一的。就在高中畢業前,父母去逝了,我不得不工作兩年,然後我的一位叔叔又把我送入大學。多茜正好高中畢業上大學,這樣我們正巧在同一個班,我們一起度過了大學時代,一起分享屬於我們的分分秒秒。她是我唯一關心的女孩,永遠都是如此。」
「我不知道……,」他苦笑了一下,「聽起來很好笑,吉姆,當接到她的結婚請柬時,我都蒙了。她不知道我現在是個什麼人,她只知道我是她的老朋友、舊情人,一個紳士。也許你不信,你可以問格瑞先生或者格瑞小姐,但不要在這逮捕我,不要把我當一個賊。」
吉姆把手放在托尼肩上,用壓抑的聲音說,「太令我感動了,托尼。」 「你相信我了?」 「那當然,紳士是不會撒謊的,不是嗎?」
房子裡到處都是熱情洋溢,興高采烈的客人,整個房子都瀰漫著浪漫的婚禮氣息。吉姆也被感動了,盯著他的朋友大維,發現他有點緊張。唉,可憐而又可愛的無賴托尼,動真格的了。人的本性都是好的,騙子也不例外。
這時他看見一個人走向托尼,吉姆認識他,也知道他是幹什麼的,還沒等他走近,吉姆就拖著笨重的身體飛快地趕上前去,準備幫托尼解難。
來的這個人穿的晚禮服看上去和吉姆的一樣彆扭,雖然衣服還比較合身,但他的肩膀富有侵略性,穿著低劣的馬甲、領扣和領帶,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一雙寬而方大的腳。
「平板足!」吉姆猜到,「這是個討厭、愚蠢的偵探。」 他走近,聽到這個當地偵探用刺耳、尖銳的聲音說;「你最好盡快坦白。」
托尼英俊的臉顯得非常害怕而又氣憤。 「可是,你得聽我解釋——」他說,但這個偵探打斷了他的話。
「什麼也不用說了,你這個騙賊不要太自作聰明了,大維,我知道你不用五分鐘就可以幹完一切。」 「你幹嗎不聽我說完?」
「算了吧!我不聽,再多嘴我逮捕你,我負責在這兒保護禮品,知道該怎麼幹。」
「嗨……」翰尼輕鬆的聲音打破了他們之間的僵局。大維感激地看了他一眼,臉色慘白,咬著嘴唇,緊握著拳頭。他對翰尼說,「我很高興你過來了,吉姆,」接著又狠狠地說:「兩分鐘前我真想殺了這個蠢豬。」
「你說什麼——」 「噢,別生氣,夥計,」翰尼說,「你們之間有什麼解不開的疙瘩?」 那個方腳男人轉向吉姆。
「你是誰?」他氣勢洶洶地問。 「吉姆·翰尼,」吉姆說,「我想我們的職業一樣,你是一個偵探,對嗎?」
那個人滿意而驚奇地點點頭,「我的名字叫發瑞,耐爾·發端,在當地警察局工作。」
「上帝,你是當地警察局派來的,他們太出色了,培養了你這樣一個紳土。」 「你真的是吉姆·翰尼?」 「啊,沒錯。」
「那你應該知道這個騙子。」 翰尼笑了笑,「你是指大維先生?」 「是的,就是他。我一直盯著他,我知道他來這兒是為了那些禮物。」
「我剛剛走近你們,」翰尼溫和地說,「我想你剛才對我的朋友托尼太粗暴了,這使我很難堪。」 「你的朋友,這個無賴是你的朋友?」
「是的,我最好的朋友,我建議你離他遠點,他是一個規矩的客人,想在這兒玩個痛快,你這個蠢貨,別打擾他。」
耐爾.發瑞的嘴裡嘮叨著,抗議這種侮辱。
「我在這兒是為了保護格瑞先生,」他叫道,「我必須這樣做,這個無賴得滾出去,否則他將很慘。你對此有異議?」
「沒有」,吉姆溫和地說,「但不能讓他出去。」 「為什麼,你為什麼這麼做?」
「因為我負責這兒,我代表保險公司,有權力保護這些禮物,你明白嗎?你們負責別的。所以,如果由於你的愚蠢而出現什麼麻煩的話,我會建議格瑞先生把你送到你上司那兒去……,親愛的偵探先生,如果這樣的話,你將會很沒面子。我說的對嗎?」
耐爾呆住了,盯著翰尼那愚笨的臉,沒料到他說話竟是如此威嚴。發瑞非常憤恨,但無可奈何。
「好吧,你這個無賴!」他咆哮著,「但不要忘記我盯著你呢,一旦你輕舉妄動,我就逮捕你,不管這個傢伙再說什麼。」
「行,發瑞,」吉姆笑著說,「不過,如果你抓住我的朋友在幹壞事,你得先把他交給我。」 「好,交給你。我愈來愈懷疑你是個偵探。」
從另一個房間傳來了溫柔而莊嚴的婚禮進行曲,一大群客人都湧向那裡。「隨著音樂他們就會進來的,托尼。」 大維點點頭,「是的,吉姆。」
「不想去看看?」 他們肩並肩穿過客廳,走向舉行婚禮的房間。吉姆倚門而立,托尼突然轉過臉,面向他,「你是個高貴的紳士,吉姆。」
「謝謝,托尼,你也是。」
大維擠進人群,就在這時新娘挽著她父親的胳膊走進來,吉姆看到他的朋友臉色都變了。這個可憐的傢伙痛苦極了,吉姆不願看到他這樣,所以當大維淹沒在人群中,吉姆看不到他痛苦的樣子,心裡好受一點。多愁善感的翰尼,一想到托尼此時此刻的感受,覺得很有意思。
與此同時,耐爾還在書房。他直愣愣地站在那兒,義憤填膺。一想到翰尼對他的侮辱,肺都氣炸了。僅僅為了一個無賴、騙子,居然這樣對待他。此時,耐爾的腦子劇烈地活動著,心想大維是一個竊賊,而這桌子上放了價值一百萬元的禮物,一個竊賊會不是為它們而來,鬼才信。突然一個念頭湧上來,如果今晚有什麼東西丟失的話,大家肯定都認為是托尼·大維干的。
耐爾稍稍平靜下來,但這個念頭固執地纏著他,多妙啊,一個現成的替罪羊。
他小心謹慎地開始行動了,書房此刻除了他之外一個人也沒有,客人們都到一樓了,全神貫注地注視著婚禮。
發瑞伸出一隻大手,拿起那條珍珠項鏈和裝項鏈的盒子,向四周迅速地掃了一遍,合上盒蓋,裝進自己的口袋裡。然後,他若無其事地走進客廳,穿過正舉行婚禮的屋子,來到廚房。
這兒也沒一個人,僕人們都聚在僕役用餐室,一邊吃一邊看盛大的婚禮儀式。這座房子後半部卻沒一個人,發瑞知道儀式還將持續10-15分鐘,他推了三個門,然後找到下樓的門。
他走下樓梯進入地下室,找到壁爐,小心謹慎地打開壁爐的門,靈巧地把那精緻的粉白色的首飾盒放進火盒子中。然後返回一樓,回到書房,故意停了一會兒,他又走到客廳尋找吉姆·翰尼。
發瑞湊到吉姆耳邊。 「大維在哪兒?」他小聲問。
翰尼慢慢地轉過來,異常厭惡地望著這個當地的偵探。但耐爾心中有數,不在乎。想想十萬元的珍珠項鏈,現成的犧牲品,還有挫敗這個保險公司偵探的快樂感。一切都太妙了!
婚禮結束了,多茜小姐現在成了奧斯卡·威爾頓夫人。音樂響起,客人們開始聊天,向客廳走去,舞會即將開始了……翰尼走到牆角背牆而立,發端看著他,心中一陣冷笑,走出去。
吉姆在尋找托尼,起初沒看見他,但一會兒,托尼來到他面前。他臉色蒼白而痛苦,看著吉姆直搖頭。 「我真是個傻瓜,我不該來,」他說。
「沒有這麼嚴重吧,托尼。」 「其實,我應該忘掉這一切。」 「噢!別擔心……」
「無論如何,我得盡快體面地離開這裡。」 「你不想和新娘說句話?」 「我去向她祝福,雖然不是心甘情願。」
他們一起穿過大廳,站在書房的門邊,注意著書房裡的一切動靜。
格瑞先生在這裡自豪而激動地說著話,像一個神氣的矮腳雞,他的兩三個朋友聽他說著這些光芒四射的禮物。突然他尖叫起來,衝向客廳。
「翰尼先生!」他大喊大叫,「珍珠項鏈不見了!」 吉姆的眼睛像雷達似的立即射向托尼·大維。 「你敢肯定沒有了?」翰尼詢問。
「上帝呀,是的!過來,你看看。」 吉姆隨格瑞進入書房,又轉過臉對大維說: 「對不起,托尼,你先站這兒別走,行嗎?」
托尼沒說話,只點了點頭,他的嘴唇哆嗦著。 格瑞圍著翰尼走來走去,嘴裡不停地抱怨,就在這時發瑞走過來。
「出了什麼事了?」他鄭重地問道。 格瑞語無倫次、斷斷續續地向發瑞解釋著。發瑞斜眼看著吉姆,幸災樂禍地一笑。
「我告訴你把那個騙子趕出去,翰尼,可你偏不。」 「什麼騙子?」格瑞打斷他。
「翰尼的朋友,」發瑞趁機反咬一口,「是一個出了名的高級竊賊,我讓翰尼把他趕出去,可他不幹,還說這裡由他負責。」
「你的意思是說,」格瑞大喊,「你們兩個知道這兒有一個職業扒手,而讓他呆在這兒?」 「這是翰尼干的。」 「他叫什麼?」
吉姆伸出大手,想阻止這個突發局勢,但已無可奈何。 「托尼·大維!」耐爾說。
格瑞非常吃驚:「你不是指我女兒的朋友托尼吧,他怎麼會是竊賊?」 「問翰尼。」
吉姆肯定地點點他的大腦袋,「是的,他是,但是我保證他不會偷這串項鏈的。」 「荒唐!」耐爾冷笑著說。
接下來的半個小時大家都非常尷尬。托尼心驚肉跳了半個小時,吉姆思考著發生的一切。耐爾心中暗喜,他幾乎忘掉了是自己拿走了那單項鏈,一副得意洋洋的樣子。
發瑞想用警車把大維帶到上司那兒去,但格瑞先生阻止了他,事情太突然了。
「不管怎樣,目前你沒證據說他有罪,」翰尼誠懇地請求,「你還沒發現那串項鏈。」
「夥計,我不會發現的,壓根就不可能找到。像托尼這樣的扒手會讓你一下子找到證據?無論如何,我應當履行我的職責,這不關你們保險公司的事。」
翰尼到獄中探望大維。 「怎麼樣,扎尼?」他問,「如果是你做的,坦白告訴我,我會盡最大的努力幫助你,我知道這禮物對你是一個極大的誘惑……」
托尼搖頭,「你不知道這不是我幹的,吉姆?」 「是的,」他迅速回答,「我相信你,但我必須問你這個問題。」
在警官的辦公桌旁,翰尼遇到了發瑞,他帶著嘲弄的微笑,「他承認了嗎?」 「沒有,」翰尼說,「他沒做,你很希望他承認,是嗎?」
「當然不是,我也不希望你懷疑是他偷了項鏈。」
吉姆眨著眼,「我很困惑,發瑞,說實話,我從來沒有碰上過這樣頭痛的事,我不願認為這是托尼干的。」
「嗨!他是一個騙子,不是嗎?哪有騙子不騙人的?」 「我想……」吉姆伸出他的手,「也許我錯了,我對你太不禮貌了,忘掉它,怎麼樣?」
「可以!」發瑞心裡樂開了花,「我不在乎這些,從不記仇。我知道你非常出色,不過對待大維這樣的人,不能心軟。」 「但願你是錯的。」
發瑞晃著他的大腳,「你願意與我合作嗎,吉姆?」 「很高興能幫上忙——算我一個,好嗎?」
發瑞輕鬆愉快地走出去,然後他下了班回到他那簡樸的三室一廳小公寓,脫掉外衣、馬甲和襯衣,舒服地躺在安樂椅上,點上一隻煙,透過煙霧盯著外面燈火輝煌的夜晚。
他心裡非常滿足,有說不出的快樂。他和吉姆之間的不快已解決了,現在他們之間是朋友,同一戰壕裡的戰友!
這個方腳男人瞇著眼睛想像著自己的未來。那些可愛的珍珠值十萬美元,他開始計劃怎樣把它拿出來。明天假裝搜查房子,把它取出來,如果碰巧被看到在他的口袋裡,就是說剛找到。如果抓不到他——當然別人不可能抓到他,他會把它藏起來的。
把它放到什麼地方呢,當然不能放到銀行保險櫃裡,那是老掉牙的辦法,也許……發瑞的手摸到厚厚軟軟的椅墊,計上心頭,咧著大嘴笑了。
「上帝!」他自言自語,「就是這兒,太妙了!」
第二天上午十點以後,耐爾到了格瑞的家,宣稱他要搜查整棟房子,從樓上到地下室都搜。然後,他為避嫌疑,故意先搜樓上和工作室。開始,僕役饒有趣味地跟著他,但隨著他井井有條、囉囉嗦嗦地搜查每個角落和隱蔽處,僕人失去了興趣,就不再跟著發瑞了,這正是發瑞希望的。走到地下室門口,發瑞有點緊張,如果項鏈不在那兒怎麼辦?他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緒,走到壁爐前,確認這兒只有他一個人,才打開壁爐的門,把手伸進去。他的手摸到柔軟的首飾盒了,迅速地朝四周看了一眼,把它裝進口袋裡。
十分鐘後,他離開了格瑞家,走了兩站路才叫上出租車。他抬眼窺視一下司機,彎著身子看盒子裡的項鏈。
項鏈還在這兒,圓潤而富有光澤,耐爾簡直著迷了。這串項鏈就可以保證他後半輩子高枕無憂。
他把項鏈藏到他公寓裡,等了三天。這中間他聽說吉姆也搜過格端的家,但他不願意單獨去見翰尼。就在東西丟了三天之後,兩件重要的事情發生了:
一是托尼·大維被保釋出獄。 二是偵探耐爾從他的公寓搬出來了。
後一件事情是精心策劃的,就在他搬家的頭天晚上,耐爾鎖上門躲在隱蔽處,塞上鎖眼——忙乎開了。
首先,他拿開那個又厚又軟的椅墊,用十二分的小心拆開包著彈簧的椅子罩,把項鏈從盒子中拿出來,小心謹慎地把項鏈綁到一根彈簧裡面。然後他把椅子罩縫好,墊子放上去,即使再聰明的人也不會想到這件傢具裡有價值10萬元的東西。
第二天上午,一輛客貨車來到發端的公寓,拉走了他所有的傢具,送到貨倉。貨倉主人給發瑞打了收據,然後他就高興地去新地方住了。
耐爾·發瑞是非常有耐心的人,他踏踏實實地工作,準備一年之後再去把項鏈取出來。他想這是很好的辦法,他儲藏傢具沒有引起別人的注意。
一切恢復正常,托尼出來了,心裡非常焦急但很坦蕩;吉姆·翰尼忙別的事情;耐爾每天都向上司匯報工作,顯得兢兢業業。
按原來的估價,珍珠項鏈得到了賠償。保險公司出了一半,新娘的父親承擔了一半。但罪名是托尼承擔的,上司認為他太狡猾了,沒抓住他。
六周後,發瑞幾乎把這事給忘了。 一天晚上,當他悠閒地走到警官桌旁,匯報完工作,轉身出去時,還沒有任何徵兆預示著他的災難來臨了。
「嗨,發端,」警官叫住他,「你聽說一件新聞了嗎?」 「什麼新聞?」他問。 「它被找到了!」警官宣稱。
發端的腦子轉開圈了,找到珍珠了?不可能!如果真是這樣……上帝!他們一定是從貨倉的安樂椅裡發現的,事情糟透了。
他眼前一片漆黑,但一會兒又恢復了自然,走到桌邊。 「誰說找到珍珠了?」他問。
「威爾頓太太,也就是多茜·格瑞,她打電話說讓了結這個案子。」 發瑞的心狂跳起來。 「誰發現的?」 「不知道。」
發端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又嚥了回去。他跑到街上,覺得外邊熱得像個火爐,炙烤著他。
他害怕極了,如果這一切是真的,他得盡快逃掉,跑得遠遠的。可是如果……
他走進一個藥房,拿起公用電話,往格瑞家打電話,他知道新娘和新郎暫住這兒,是僕役接的電話。 「是威爾頓太太家嗎?」發瑞問。
「你是哪位?」 「警察局的長官,」他回答,「請你快一點。」 幾秒鐘之後,一個女人的聲音傳過來:
「你好!我是威爾頓太太。」 「我是警察局的頭兒,今天你給我們打電話說已找到那些珍珠了,是嗎?」 「不錯。」
發端用手拍著前額,「誰找到它們的,威爾頓太太,是吉姆?」 「我不告訴你。」 「不告訴我,為什麼?」
「因為項鏈已歸還給我了,我們想結案,你別再問了。」 巨大的恐懼感襲擊著發瑞,耐爾放下電話,踉踉蹌蹌地衝出藥店。
他知道他必須離開這裡,可又不甘心.心想假如這不是真的呢?假如是某個聰明的騙子給了多茜一件仿製品呢?他被這個想法折磨著。如果珍珠真的被發現了,他必須逃走,但如果不是這樣,豈不是太虧了嗎?
越想,他越覺得必須先調查一下,去貨倉看看珍珠是不是真的沒了。
發瑞在街上心神不定地走著,思考著。最後他決定去貨倉。出示他的收據後,一個職員讓他自己進去。
發瑞行動快速而敏捷。他移去上邊的幾件傢具,找到那個安樂椅,拿掉墊子。
這時發瑞心裡高興極了,因為除非誰巧奪天工,針腳還是原樣,珍珠肯定還在這兒。他掏出小刀,割開外罩,手摸到珍珠了。他把它們解下來,裝進口袋。
這時,三個人影出現在這幽暗的屋子裡,一個蹲著,是當地的警官,一個斜長的影子是托尼·大維的,最後一個巨大的黑影是吉姆·翰尼。
這巨大的黑影走過來,響起了翰尼那低沉、緩慢的聲音。 「謝謝你找到了珍珠,發瑞,」吉姆挪渝地說,「你可幫了我們的大忙了。」
此時,發瑞明白了所有的一切。 「吉姆,」他絕望地說,「是你叫威爾頓夫人說她已找回了珍珠項鏈的吧?」
「啊,」吉姆笑著,「是我幹的。」 「為什麼?」發瑞虛弱地問。
「好,實話告訴你,我懷疑是你偷了珍珠,可我無法確定,也不知道它藏在哪兒。所以我想除了讓你這樣一個出色的偵探幫助我之外,別無它法,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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