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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

  東京。細雨霏霏,寒風料峭。
  「喂,您把我買一夜吧!」少女甜甜的聲音。
  笠原並不以為是與自己搭腔,依舊匆匆走自己的路。
  「您等等,讓我陪陪您嘛!」一個十六、七歲的姑娘趕上來,中學生的校服外面套著灰大衣,頭髮被雨淋濕,像擦了油似的。
  「是跟我說話?」
  「嗯。」少女羞澀地回答,不安地四下張望著。
  「可咱們不能站在雨地裡說話呀——跟我來!」笠原把少女領到就近的咖啡館裡。
  「你知道你在幹什麼事嗎?」他問。
  「知道。」姑娘毫無表情,望著手中的可可杯子回答。
  「常幹這種事嗎?」
  「不。」
  「為什麼要幹這事呢?」
  「……急等錢用,我馬上需要兩萬塊錢。」
  於是,他和她在小旅館裡開了一個房間,房間很小,連躺的地方都沒有,他們只好坐在塌塌米上。他點起了一支煙,仔細端詳著她,她卻用手摀住臉,低著頭一動不動。
  終於,笠原打聽清楚了:少女是高中二年級班長,為了祝賀班主任結婚,拿了全班湊的兩萬塊錢上街買禮品。誰知剛出校門就被幾個無賴把錢搶走了。告訴爸爸媽媽吧,又怕他們去報警察,無賴將來收拾她。萬般無奈,才想到用這種辦法掙兩萬塊錢。
  「已經跟幾個男人搭訕過了?」
  「您是頭一個。」
  「你怎麼看中了我?」
  「我覺得,您是個可以信賴的人。」
  笠原掏出錢包,取出兩萬元給了少女:「喂,傻丫頭,你可以回去了!」
  「這……我可是還不起您。」
  「這錢是給你的,不要你還。」笠原為自己的俠氣心腸而自豪。對方是個不得已拉客的少女,他怎麼能夠忍心……。
  雨停了,笠原繼續朝家趕,心情比哪天都好。他今年三十五歲,和妻子澄江結婚八年了,他並不愛澄江,當然,澄江也從沒給過他好臉兒。
  「我回來了!」他開了門,叫了一聲。和平日一樣——沒有回答。
  進到臥室,他怔住了——澄江赤裸裸地躺在血泊裡,胸前有個大刀截的大口子,淌出的血已經凝成硬痂……屍體旁扔著一把塑料柄的尖刀,他拿起這把陌生的刀子想在刀柄上發現點刻字什麼的。
  「喂,有人嗎——啊?!」一個鄰居走進來,瞥見屋裡的情景,大叫一聲,轉身跑了。
  笠原在公園的長椅上躺了一夜,他害怕警察來拘捕。害怕說不情楚是怎麼回事。下午,他迷茫地來到女中門口。
  她向他走來:「我從報上看到了——您夫人死得真慘!」
  「這麼快就上報了嗎?」
  「是的。不過沒寫誰是兇手,只是說鄰居看到您拿著刀子站在屍體旁邊。」
  「不是我幹的!這你應該知道。」
  「我知道。報上說,夫人是七點左右被害的,那時候咱們正在旅館裡……您一宿沒睡吧?請到我家來休息吧,父母都出去旅行去了,家裡只有我一個人。」
  笠原猶豫了一下,但畢竟太睏了,最終還是跟少女回了家。
  一覺醒來,竟到了晚上十點。
  「我想,我應該到警察局去,證明您那會兒不在家。」少女一邊照顧他吃晚飯一邊說。
  「不行。」笠原果斷地說,「咱們本來又不認識,要是把真實情況說出來,你怎麼辦?說不定會被學校開除的。那時誰會相信你是清清白白的呢?反正我不是兇手;等他們破了案,我就沒事了。」
  誰是兇手呢?簽原想,搶劫財物?屋裡東西一樣沒少;是強姦?澄江脫下來的衣服疊得齊齊整整放在枕邊,也就是說,衣服是她從從容容地自己脫下來的。
  「您的夫人有情夫?」
  「說不來,或許有……天晚了。我得告辭了,謝謝你的款待。」
  「您到哪兒去呢?這麼晚了,天又下著雨。」
  「只好去朋友家借宿一晚上了。」
  「您朋友會報告警察局的,外面正在找您。」
  「我先打個電話試試。」
  笠原打了三個電話,只有第三家同意他去。他放下電話,穿上風衣,匆匆走了。
  路上,笠原怕人認出自己來,給朋友找麻煩,盡量走背街。沒走多遠,就看見了朋友家的燈光,幾乎同時,他也看到了陰影中停著的警車。他站住了,不知如何是好,就在這時,有人挎住了他的胳膊——是那位少女。
  「快跟我走吧,趁警察還沒有看見您。」
  「您真傻,」少女已經說了好幾遍了,「您就這樣任憑朋友出賣?也不生氣?」
  「人家有人家的難處。」笠原無力地低著頭,「我處在那個地位,或許也會這麼辦。」
  少女突然哭起來,笠原愣住了。
  「你,你這是怎麼了?」
  「您真傻,您太老實了……您真可憐!」
  笠原拿著風衣站起來說:「我還是應該上警察局。」
  「不行,您千萬別去!」
  「你放心,我一句也不提你,我只說我那會兒正散步,九點才回的家——我走了。」
  「等等!」
  「幹什麼?」
  「我……並不是處女……昨天,是我騙了你……我已經陷進了那一夥,您跟警察說吧!反正早晚我就要被開除了,您跟警察說我什麼也沒關係。」
  警察局。
  「你是笠原?」
  「是。」
  「你的妻子死得很慘,我們一直在找你,因為我們抓到了一個嫌疑犯。」
  「嫌疑犯?報上不是說,有人看見我拿著凶器嗎?」
  「哪兒有兇手作案後拿著凶器站兩個小時的呢?」
  「嫌疑犯是誰?」
  「你妻子的情夫——一個飛車團的小伙子,鄰居們見過多次,他做完案逃走時,也讓鄰居碰見了……要見見他嗎?」
  「好。」
  審訊室裡,椅子上坐著個穿夾克的小伙子,笠原沒見過這個人。
  「你是誰?」小伙子問。
  「笠原。死者的丈夫。你跟澄江交往多久了?」
  「一年了吧,」小伙子回答得若無其事,「一個挺好的女人哪!」
  「你為什麼殺她?」警察問。
  「不是我幹的。」
  「有人碰見你了。」
  「準是看錯人了,不信,把我的女朋友找來問問好了,那時候我們倆在一起。」
  門開了,有人說:「他請來做證的姑娘來了。」
  「讓她進來。」
  一位少女款款走進來,笠原傻了似地望著她,小伙子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警察問:「前天下午五點到九點,您是跟這個小伙子在一塊兒嗎?」
  「前天——前天我沒見過他。」
  「真的嗎?」
  「真的沒見。」
  小伙子幾乎要跳起來了:「你這個混蛋!」
  「我可以走了嗎?」少女平靜地問。
  警察點了點頭,少女退了出去。
  「這就是你提供的證人!」
  「她是混蛋!婊子。」小伙子儘管暴怒,但已經失去了信心。
  笠原飛跑出警察局。追上了那個少女。
  「等一等我。……」
  「您知道了吧,那個小伙子是我的朋友,他跟您妻子是老關係了。最近他想甩開您妻子,您妻子不幹,威脅地說『你要甩掉我,我就到警察局去報告你販毒』,我的朋友為此決定幹掉您妻子,前天,他讓我纏住您,他好下手,萬一事發,我還可以做他的旁證。」
  「你怎麼不給他做旁證了呢?」
  「我不喜從他。」
  「得罪了那一夥子,你不是太危險嗎?」
  「您光知道擔心別人的事,我怎麼好盡想自己呢!」少女說著就一笑,跑開了。
  笠原看著那件女中的校服遠去,直到她徹底淹沒在人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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