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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川自傳

  
色描之小自傳——「我的青春帳」

  
  1、手冊
  現在,我的手上有一本手冊。
  日本興業銀行的小型手冊日記,一九六五年發行的東西。為何這本手冊會跑到當時限銀行無緣的我家來,已經記不得了。
  總之,那本手冊成為當時念高二的我的所有物,到我念高三的冬天為止,用了整整一年。我想製造手冊的人一定想不到,到了一九八四年的今天,這本用舊了的手冊雖已瀕臨崩潰,卻依然在我手中。
  提起生於一九四八年「嬰兒熱」顛峰期的人,到了高二高三時,即是翌年春天面臨大學考試,必須一心一意應付考試問題集,上補習班,參加旺文社模擬測驗的時期。
  儘管如此,當我翻開這本手冊時,首先最初的記載是一月十五日的「成人節」,上面寫著「電視:紅風車」。即是在電視上看一部描述羅特烈克生平的影片記錄。旁邊補寫了「約翰侯斯頓的敘情演出很好」之類。接下去,一月十六日的欄裡,也是寫上「電視:偷偷飲泣」。
  高三的夏天十分短促,即沒去任何地方作海水浴,也沒跟家人去旅行。總之,每天為考試而上補習課,而且只有一星期的假期。
  可是,那段時期的手冊上也沒有補習課的「補」字在其上。只是一味地看電視,並排站著無數舊法國片的名作:「里拉之門」、「瑪麗港」、「夜間美女」、「藍麥」等等的記錄。
  我膽敢在這本手冊上一字不提學校的事。我不想提。我對現實中專心考試、考試的潮流推動著往前的事而有的輕微反抗記錄,就是這本小手冊了。
  我從未寫過所謂的日記。寫下每天發生的事,毫無情趣可言。不如寫上「沒有」豈非更有趣得多?
  我從初三起開始想寫小說,在那之前,從過小學起就拚命畫漫畫的我,就一直有這樣的念頭。
  所以,我之開始使用手冊,恐怕一九六五年的手冊是第一本了。為了保護自己不受考試體制這個「激浪」衝擊,也許我需要這種形式的某種東西也說不定。
  高中畢業後,這種情形也沒改變。家境關係,我沒上大學而就職了。對於本來不愛讀書的我而言,這是相當「意外的幸運」。
  可是,出到社會,自有來自社會的難堪,而且跟付錢而上的學校不同。作為領錢的人,不得不配合周圍而活下去,那種痛苦可真不小。在那種情形下,手冊成了我的精神支柱。
  因我偶而從事編輯方面的工作,印刷公司每年都送手冊給我,我就物盡其用了。當然,作為社會人,工作計劃必須寫上去。然而不知從第幾年起,我的手冊欄上,一天起碼有一欄是填滿工作以外的預定計劃的。
  做事兩三年,已經不是「新手」了,工作也出現了效果。然而另一方面,我並沒有丟棄「不想就此結束一生」的想法。
  那並不是想成為什麼的夢想,而是想做點什麼的願望。即使一輩子做「打工仔」也無所謂;只是不想成為一個「除了工作就一無所有」的人。
  在手冊上每天填寫一項工作以外的計劃,對我而言,逐漸成為我的「生活意義」。
  不是重要的事也無妨。若有好看的電視節目,記下來。一發現稍微有趣的事物,寫下來。遇有自己想要的書,先把書名記下來。
  光是這樣,當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打開手冊來看時,使我有回到「自己的生活」的安心感。
  本來我想把寫小說當興趣而持續下去,到了今天,很幸運地成為我的生活,我也不太需要使用手冊來「找回自己」。可是,「記錄」已完全成為一種習慣,一直改不過來。
  我用很小的字體,把我想買的書、唱片、想看的電影、錄下的電視節目等等記下來。
  什麼?到了三十多歲後期,記憶力衰退的緣故?——那也不是不可能……我決定不深入思考這個問題。
  如此這般,「手冊「是我不可分割的知已朋友。恐怕今後也會繼續板起四方臉,賴在我的口袋不走,儘管它使我的上衣形狀變得難看。
  二十年前成為濫觴的手冊,每翻一頁都會喚醒我的緬懷,尤其是後面的空白頁數上陣列的書本名稱和數目,更加令我震驚。
  山德的《愛神》、舒提夫達的《水晶》、科列特的《黃昏的玫瑰》、維爾夫的《達洛薇夫人》、傑隆森的《向日丘的少女》、威狄京的《思春期》,以及舒特倫、茲維克、卡洛沙、羅曼羅蘭、克來斯特、占姆期、謝爾登……
  光是寫在手冊上的就有六七十本。此外,我也沉迷於外國的懸疑小說。
  我記得最厲害時,兩星期內看了十五本書。這全都是高中最後一年間的事,當然不可能考上大學了。
  事實上,我投考的三門公立大學全都落榜,連預備班也考不上,可以說是必然的結果吧。
  不過,仔細一想,現在幾乎想不起是什麼內容的這些書籍,如今卻在推動我的筆。也許是有個場面,一句話,某種氣氛,彷彿在記憶的某個角落模模糊糊地留下來也說不定。
  遇到一本書(特別是好書的情形),和遇到一位知己有同等的價值。
  我在桐朋學團唸書的六年間,結交了好幾位知己朋友,同時遇見了幾十、幾百位鉛字朋友。
  遇見一位人間的知己,需要一點運氣。若是好好尋找的話,也可結交親密的鉛字知己。
  當我注視手冊上排列的鉛字知己時,時常覺得若我沒有遇見這些朋友們的話,人生是何等的枯燥乏味。當然我會不會成為作家,那是另一回事。
  從現在起,我想嘗試談一談這些「朋友」的事。當然,很久以前僅僅見過一次的朋友,甚至連長相也記不清楚了。到處翻來翻去,我也不曾想過再看它一眼。
  記憶中的他們,對我就是「他們」了。
  所以,理所當然的,這不是讀書指南,何況太偏了,連細節也忘得一乾二淨,實物幾乎都不在眼前。
  可能也有許多想錯、記錯的地方,不過,對我來說,這些書究竟是什麼?十幾歲的我,稍微虛弱的體質,患上了「文學斑疹」,到底帶著怎樣的心情去讀那些書?
  無論如何,我會設法忠實地說出來。
  
  2、遺憾
  小學時代,迄今還有兩件事令我覺得耿耿於懷。
  一是當母親在正堂告訴我說,你喜歡什麼書都買給你時,生來優柔寡斷的我(現在也是),一直遲疑著不知要哪一本,最後等得不耐煩的母親因此惱怒了。當然,書買不成了。
  另一件是投考桐朋中學時,我沒去看榜。
  我很少有考試及格的經驗。如前所述,投考三間大學都落了榜,連預備班也有一間考不上。針對四次的「落榜」,只有兩次的「中榜」,就是參加日本機械學會的入社考試及格,以及考上桐朋中學的事。
  那麼珍貴的中榜之一,居然沒去看榜,現在想起來,真是終生遺憾。
  倘若人的一生有所謂的「轉折點」的話,我念六年級時從東京的杉並區搬去中野區的事,就是其中一個了。
  因著搬家,我也從杉並第三小學換去桃國第三小學。倘若我沒進這間小學的話,大概我也不會投考桐朋中學了。
  在杉並小學時,我的成績一直平平,完全不特出,通訊錄上寫的評語通常是「可有可無」之類,唯一的優點是聽話守規矩而已。但一換去桃園第三小學後,突然成為班上第三名「模範生」。
  迄今我仍不太清楚原因。這間小學對於投考私立中學相當熱衷,學力也很高,但我一進去,突然就加人「好成績」那一夥了。
  也許學校也有「相投」那一回事。
  我所念的那班的班主任,對考試特別熱心,十分留意其中五六名模範生,加以特殊指導。於是我也加入其中。
  我被班上同學看成「成績好」,心情多少有點不同,其實自己並沒實力,也不太想念私立中學,並不怎麼用功。
  每天提早一小時上學,接受額外補習課程,而我認真去上的只有起初幾天,以後只是早到,在學校的運動場閒逛過去。
  對對對,我念這間學校時,在音樂課上獨唱過,甚至有人說我「歌聲不錯,加入合唱團如何?」
  看來我和這間小學的相生很好,證據是從此以後,從來沒有人說我「唱得好」!
  另一方面,我幾乎沒讀過《少年少女文學全集》之類的書,取而代之的是當時出版五六種的漫畫月刊雜誌。
  《少年》、《冒險王》、《少年畫報》……就如今天的孩子們期待《少年雜誌》、《少年星期日週刊》之類一樣,我也每天沉迷地閱讀各種月刊漫畫雜誌。
  在我是小學生的時代,以手塚治蟲為首的漫畫家陸續登場,提供各種故事性豐富的長篇漫畫。我之認識故事的趣味性,乃是透過這一類的漫畫而來的。
  拜漫畫所賜,我也學到了漢字。只是那是我在學習之前學到的緣故,我的漢字筆順,迄今還是亂七八糟的自我流派。
  我開始模仿和畫自己的漫畫,跟念小學差不多同一時期。四年級時,我為自己所作的故事而沾沾自喜。由於不需要給別人看,我把麻煩的對白全部省略掉,用一支鉛筆在白紙上亂塗亂畫,多的時候一天塗滿一兩本白簿子。
  我的興趣從漫畫,擴展到鉛字的畫是什麼契機,已經記不清楚了。
  不過,在中野區的家後巷恰好有一間圖畫出租店,則是理由之一。
  一天五元,總之很便宜的代價,就能讀到各種小說。不過出租生意似乎不太好做之故,幾年間換過好幾種生意的樣子。
  在這裡租來讀過的書籍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幾本江戶川亂步全集。在那之前,只知道《少年偵探團)和《怪人二十面相》,以為亂步只有這些著作,然而讀到他的《陰獸》、《帕諾拉馬島奇談》,其中充滿幻想、怪異、色情的異樣氣氛,給小學生的我留下強烈的印象。
  小說具有如此一面的世界。有生以來,我第一次模糊地碰到文學」有毒」的部分。
  但我不能在學校裡看江戶川亂步的書。怎麼說,我是「模範生」嘛。
  因此在讀書時間,我選讀了外國文學。其他同學讀的是《小公子》、《法蘭達斯之犬》之類,我對這些瞧不起眼,讀的是司湯達的《紅與黑》,而且洋洋得意。
  當然不可能看懂內容。總之,我開始接觸文學,一半——不,八成是「虛榮心」作祟,這是老實話。
  不過,撇開動機不談,當我把這些書從頭讀到尾之後逐漸對小說世界產生了憧憬。
  看書最要緊的畢竟是「習慣」。習慣以後,無論怎樣的長篇都不覺得辛苦,一旦暫時放下時,再用眼睛追隨鉛字就痛苦了。
  萬事起頭都不難,難在於持續下去。
  如此這般,我就升上了桐朋中學,如前所述,我之所以不去看榜,是因我以為肯定落榜的關係。
  這也是我搞不清楚的事情之一。總之,入學試只考數學和國語,原本數理方面不好的我,入學試的數學問題幾乎全都不懂。
  另一名一同投考的同班同學,很有自信地表示大致上都懂,而我連話也說不出,心情淒慘。可是放榜時,我合格,他落榜了。
  迄今我常懷疑是不是有什麼搞錯的地方。現在寫了出來,說不定被桐朋取消畢業資格,還是不提的好。
  總之,此後的六年間,我從當時連商店街也不多一條的國立市(如今是高級住宅區),每天搭電車去上學。
  電車往返一小時,過了六年。這一小時提供我不少閱讀時間。
  倘若我沒進桐朋,而是念附近的區立中學的話,包括另外花精神投考高中的時間在內,我的閱讀量恐怕少掉許多吧!
  初中一年級,我從這一年起,開始正式接觸「書」。
  
  3、邂逅
  桐朋中學有所謂的「圖書時間」,在圖書館讀自己喜歡的書,寫感想文。而我稍微乖僻,當大家在看圖書館的書期間,獨有我一個人在看家裡帶來的書。第一本是河出書房出版的《綠版世界文學全集》之中的赫塞第一卷。
  所謂的「綠版」,如今在書店也能看到。沉著的綠色釘裝、文字和大小非常易讀,收集了不少作品。整整齊齊地裝在盒子裡,當時賣三百九十元一卷,現在想起來,便宜得難以置信,那時我每個月的零用錢是五百元,可說是貴重書籍了。
  這一份書收錄了赫塞的「鄉愁」、「車輪下」和「知與愛」三篇小說,譯者是高橋健二先生。
  德國特有的林中散步、休假中的徒步旅行、小河嬉水,只要踏出外面一步,就有大自然在等候的青春,對於每天只顧搭電車上學的人而言,實在羨慕得無以復加。
  讀過「鄉愁」而寫的感想文,獲得老師讚賞,有時覺得十分光彩,更加勤懇看書了。嘿,相當純情吧!
  「車輪下」的主人翁被考試所逼,在自己的能力界限和大人們的虛榮之間擠垮而死去,令我深深感動而引起共鳴。我能體驗那種心境,則是好幾年以後的事。
  我最喜歡的是「知與愛」,不知重複讀了多少遍。代表「知」的修道士納齊斯,以及選出修道院,出去流浪的「愛」的雕刻家哥德蒙之間的友情,這是赫塞少有的浪漫趣味作品,理所當然的,我對生活在藝術道上,受到女性愛戴的哥德蒙有共鳴感,而且嚮往。
  其後,我沉迷在赫塞的作品中,《德米安》、《庫奴魯布》、《西達爾他》、《美麗的青春》……
  除了最後的長篇小說《玻璃珠演戲》之外,赫塞的作品我都看了。我沒看《玻璃珠演戲》,純粹為了經濟理由,因為那時沒出文庫本。
  初中時代還讀過其他什麼書呢?我嘗試想過。對於幾時看什麼書,或者先看那一本書,我的印象十分模糊,無法作出肯定。
  總之,有什麼就讀什麼則是實情。不過,幾乎可以肯定全是外國文學——而且大部分是德國或法國的作品。
  老實說,我對日本文學幾乎毫無認識。我連夏目漱石的書也很少看。為什麼?
  因為大家環知道夏目漱石或森鷗,令我覺得沒趣外,也肯定是出於多多少少的虛榮心,從那時起,小說等於是我「逃避現實」的場所。
  數理不好的傾向,隨著我從初中升上高中而有改善,然而愈來愈走極端。國語考全級最高分的同時,物理考零分,令人難以置信的成績。當然上學也不太開心了,有只是為了見見朋友而上學的感覺。
  由於小說是我逃離現實世界的避難所,對於描寫身邊到處可能發生的故事的小說,自然不想看了。更進一步說,我對日本人的名字出現的小說也起反感。
  不管是何等悲劇的作品,只要是外國小說,跟自己完全無關的故事,我才會看下去。
  儘管如此,我對莫泊桑之類的自然主義作家,卻是敬而遠之,關於這點,德國文學擁有某種精神主義的思想,悲慘或貧窮不至於太逼真,我反而可以接受。
  到了初中三年級時,我有一次決定性的邂逅——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的冒險》。
  這本新潮文庫出版的書,其實不是我買的。不知何故,家兄買回來也沒看,隨隨便便擺在一邊,而我順手拈來而已。
  當然我知道福爾摩斯的名字,但在少年讀物魯潘全集的「奇嚴城」中,福爾摩斯被魯潘幹掉了,他的配角角色並不特出。
  迄今我對福爾摩斯沒有被收錄在適合少年看的插圖文摘版而感謝。如果我很早就知道「花斑之繩」、「紅毛聯盟」的故事的話,我肯定無法品嚐第一次讀文庫本時的興奮和趣味滋昧。
  讓我坦白地說,文摘小說不是小說。附上「適合兒童」的宣傳文字,摘錄名著大綱之類的書,其實全是「兒童不宜」的。
  我覺得,必須讓兒童去讀一些為那個年齡的兒童而寫的原文小說。無論何等粗拙的文摘,讀了大致上可以知道故事大意,但是當他去讀原文時,將會何等掃興啊!
  即使是經典作品,優秀的就是有趣的。有趣包括各種意思,其中最重要的肯定是「情節有趣」。
  為了讓孩子喜歡書,而把《少年少女片世界名著全集》交給孩子的父母,其實是在拚命讓孩子討厭書。
  離題了。對,另外想起一件事,即是曾經出版過的成人版《世界文學文摘版》。羅曼羅蘭的《約翰克裡斯多夫》編寫為新書版一冊的大小,發行人的話是:「音樂可以抽出一部分來聽,小說也一樣。」寫得完全估計錯誤,令我相當氣憤。
  幸好——而且理所當然的是,這個版本完全不獲好評,很快消失無蹤。
  回到福爾摩斯的話題上。
  《冒險》一書使我成為福爾摩斯的「俘虜」,以後接二連三地讀福爾摩斯的文庫本當然也不太多,不過看得太快,零用錢不夠,有時甚至勉強朋友買下來,由我先睹為快的過分行為也有過。
  福爾摩斯的小說中,就如世人所評述的一樣,最有趣的長篇畢竟是《巴斯卡威家之犬》,短篇是《冒險》。而我因此認識英國正統懸疑小說世界的魅力,並沒誇大。
  必讀的作品不缺。克麗斯蒂、狄森卡、埃勒裡奎恩、切斯特頓……
  埃勒裡奎恩是美國作家,他的小說具有作為知性遊戲的懸疑樂趣,類似《Y的悲劇》之類的份量更勝他的「國名系列」作品,其中的歐陸氣息更深深吸引我。
  從初三到高一期間,稱作是疑經典之作的書大都看了,當時的文庫本只有創元推理文庫,其它早川袋型懸疑小說太貴,我買不起。不過,所謂的經典都大致上被我讀過,也就算了。
  於是,我就這樣親自寫起懸疑小說來,在初中三年級的時候。
  我屬於不喜歡從事團體活動的人。初一那年,我加入地理學會(因我喜歡天文學),後來覺得半夜觀測星星的事麻煩,退出了。初三時,我加入了排球學會,又嫌練球太麻煩,退出了。(為了什麼而加入呢?)
  然而只有對懸疑小說熱衷的時期,曾對幾位夥伴說,讓我們來組織「懸疑小說同好會」。我還立下目標,不僅是看小說,寫小說也在活動範圍內。
  可是,當我去找班主任,要求這個同好會獲得公認時,老師說:「不是有了文藝會嗎?」一句話就被推翻了。
  若是那樣,私下開始也無妨,結果,不僅沒人陪我一起看小說,更加沒人陪我一同寫。這個同好會很快就拉倒了。
  其中只有我一個繼續不停地寫。可是,包括我本身在內,誰也想不到將來它會成為我的份內工作。
  假如我遲一年才邂逅福爾摩斯的話,到底我會不會從事小說創作?我不敢說,不過可能性大概是一半一半。
  從小學生時代不停地畫漫畫,到了初三時,終究覺得厭倦起來。原本笨手笨腳的我,從未立志當漫畫家而正式拜師學畫,只是用一支鉛筆去畫一些孩子氣的漫畫,自然會有厭倦的時候。
  不過,當時讀了赫塞或湯瑪斯曼等人的文學作品後,並沒有激起我「模仿」的意念。
  有什麼事可以寫的呢?當我湧起那種心情時,「福爾摩斯的冒險」正式「闖入」我的生活中。
  
  4、反抗
  不必經過考試(其實回答了大致上相同的問題),我從初中部升上高中部,但是桐朋並沒有大學。
  對對對,在這裡必須事先澄清一件事。我上的是桐朋學園的普通部,跟出了無數類似小澤征爾之類的傑出音樂家的音樂系完全不同。因我莫名地喜歡古典音樂,所以帶有人誤解我是音樂系畢業的緣故,特此聲明。
  我念的是普通男生部。女生都在完全不同的地點(音樂系在女生部),加上我不參加社團交流活動,所以初高中六年來,從未到過女生部一次。畢業很久之後,當我跟當時的同學提起我沒去過女生部時,他們都嚇呆了,說:
  「你真的上過桐朋嗎?」
  話說進高中後,不能像初中時代那般優遊自在了。總之,我生於「嬰兒熱」的顛峰期,乃是考試戰爭激烈的學年。
  而且,從我們那年開始改變課程,我們是所謂的實驗個案,必須面對考試制度,從高中起依成績分班,數學或英語等主要科目成績優良者在A組,不好的在E組,中間分成B、C、D組。
  我在高三以前一直在「中間組」,不上也不下,總之,每學期分班一次,考試成績分數好的,就上去上面的組,不好的就下去,相當嚴格。可是,不管老師們如何煽動學生的競爭心,對於初中三年來悠閒度日的我來說,完全不見效果,依然保持從容不迫的氣度。
  倘若不這樣做,我一定受不了。
  那種生活,總算掙扎著度過了。舒爾茲的《史諾比與查理布朗》漫畫中,有個好勝的女孩露絲,以及時常抱著毛毯吮手指的弟弟雷納斯兩姊弟。當露絲把雷納斯送去學校,說了「慢走,路上小心」之後,一定追上去喊:「好好活下去哦!」我對這種感覺很瞭解。
  成為作家後,我去過桐朋母校兩次,不僅是班主任,就連教現代國語的老師也想不起我是誰(國語是我極少成績好的科目之一)。看來我是個令人印象模糊的人。
  那麼,說我是個認真的學生嗎?確實,在不惹是生非的觀點上也許算是認真,但我內心卻有強烈的反感。
  那樣子加速了我對小說,以及從那時起對電影熱衷的感情。每當老師提一句「考試」時,我就一步一步地遠離用功讀書了。
  托福,我的成績慘不忍睹。我讓自己沉迷在小說世界,好忘記那種淒慘的回憶,週而復始。
  我很瞭解赫塞的《車輪下》主人翁的心境。拉克提爾的《叛逆子》小說中,說的是一名被學校驅逐的猶太少年,跟一個唯一和猶太少年聯繫友情的少年的故事。我根本不瞭解猶太人問題,卻對這部小說留下奇妙的印象,多半是因為恰好是我那段時期的心情之故。
  我躲不開就在眼前的「學校」,我也不能逃避「考試」。
  如此一來,我只剩下看小說和寫小說的方法來保護自己。那段時期我沒有稿紙,我只能在線條很細的報告紙上,用小小的字體密密麻麻地橫寫我的小說,跟現在「通風良好」的字體比起來,簡直判若兩人。
  我之所以用報告紙寫稿,是因稿紙只能寫四百個字,又要花錢買的理由。而且報告紙的面積較小,我可以藏在大本筆記簿下面。
  回家後,我先攤開數學筆記和問題集,報告紙擺在其上寫小說。有人想進房間時,迅速把報告紙藏在筆記簿底下,假裝在用功。
  當母親拿點心進來時,我覺得抱歉而心痛。也許母親覺得不可思議,我那麼用功記憶,幹嘛成績不會變好?
  那時期寫的已經不是懸疑小說了。我曾模仿福爾摩斯寫了兩三篇,以及一兩篇寫到一半就放棄了。
  我領悟到自己不會寫懸疑小說,(怎麼現在寫起這種東西來,奇怪。)所以轉向普通的小說。總之,我想寫懸疑小說,對於風景、登場人物的心理描寫也很感興趣,然而故事一直沒辦法進展。
  因著沒有讀者和編輯,我覺得不必勉強自己去寫懸疑小說,於是轉變方向,改寫以中世紀歐洲為舞台的騎士小說。不妨說,那是一個可以使我遠離一切包圍我的狀況的遙遠世界。
  所謂的騎士小說,並不是冒險浪漫故事。
  被逼政治性結婚的年輕王子和他年長的妻子,加上對王子忠心的騎士之間的三角關係,相當嚴肅的故事。實際上,我沒有任何資料,也沒素材,光是憑想像來描寫城堡,或者分析複雜的戀愛心態。若是用稿紙謄寫的話,將是一千五百張稿紙的大長篇,現在想起來也自覺了不起。
  至於內容方面,不到一半就寫不下去了。那是高一到高二的事。
  我寫這篇小說的契機,乃是那時期熱衷茲維克的《瑪麗·安特華納》。
  若果說造成我寫小說的契機是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的冒險》的話,使我下決心一輩子寫下去的就是茲維克了。
  生於奧地利,在維也納的優雅文化中長大的茲維克,跟赫塞的樸素、老成風格完全迥異,他有纖細的神經和洗練的風趣。
  茲維克出生在富裕之家,在藝術氣氛裡成長,十六歲出版處女詩集而被譽為天才。二十六歲時,在維也納最具傳統的布魯克劇院上演他自己創作的戲劇。他是藝術家,又是在最幸福的環境下培養出來的樣版。
  用沒有一件事如願以償的自己相比,我是何等羨慕茲維克這位作家,想必大家可以瞭解吧!然後,當我讀了他的自傳《昨日世界》,知道年輕時代的茲維克幾乎不承認運動的價值,到了十八歲還不會游泳時,我的確很高興。我是十七歲那年學會游泳的。
  然後,他在自傳中的一句話:「不注重肌肉鍛煉的人,其後還是可以恢復過來——只有趁年輕時學習敞開心思的人,其後才能將全世界捕捉在自己裡面。」我把它摘錄在手冊裡,告訴自己就是這樣。
  當然我對茲維克熱衷,不是因著羨慕他的境遇,而是他的小說真的有趣。
  向浮洛依德學習過的茲維克,每一篇短篇小說都運用有魄力的筆鋒,把人間的熱情一剎那捉住。
  《牧人的二十四小時》、《薄暮》、《燃燒的秘密》等等,我對他的華麗文采,以及出色的寫作技巧,不知沉醉多少次。
  最有決定性的一本書,則是茲維克唯一的長篇小說《焦躁的心了》。說是長篇,若是跟托爾斯泰或羅曼羅蘭比起來,那就不算長了,而我還是一口氣看完了。
  一名青年將領和腳部不妥的少女之間的故事,卻因把同情和愛情搞錯而發生悲劇的故事。讀過以後,令我覺得原來傑出的文學也有有趣的一面。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為文學價值高的作品,都是艱深難懂又不太有趣的。可是,這本書如此有趣,而且擁有傑出的文學價值,使我受到不少衝擊。
  不如寫小說吧!到這時候,彷彿覺得還留下的一點遲疑完全消除了。
  不過,慎重起見,讓我補添一句話,由於茲維克是猶太人,其後在歐洲被納粹的爪牙追殺,第二次大戰中,他在亡命地點巴西自殺身亡。過度重視精神和藝術的茲維克,始終無法忍受苛酷的現實。
  
  5、讀者
  現在,我還不時收到讀者來信說「我也想做作家」。其中有人說「請告訴我,怎樣才能成為作家」。雖然問得簡單,但我非常頭痛。
  實際上,應徵小說新人獎有增加的傾向,通常收集的是四五百張稿紙,「志願當作家」的人數的確不少。
  不過,看了「想做作家」的信,令我在意的是有憧憬「當作家的職業」的傾向。當然,如果決心「當了作家,每天可以睡到中午」,而且真的做了作家的話,那倒無所謂。但是如果不是「喜歡寫小說」的話,我想不能持久。
  活著時懷才不顯,一生寂寞的作家比比皆是。縱使不被承認還是寫下去,那才真是作家吧!是否受到世人接納,有時要看運氣,也許說得太過了些,不過需要「實力加運氣」,則是千真萬確的事。
  過去我在接受訪問時答過無數次,我從未想過要做作家。即使我決心一輩子寫小說,也是同時在做別的工作之外寫的。
  因我自己寫的東西沒有讓別人看過,我沒想過我的書會「暢銷」。我因此而覺得心滿意足。
  我所嚮往的工作是電影導演。自從初三時看過「沙漠梟雄」,打開我對電影的眼界以後,我開始以英國電影、法國電影為中心,定時上「名畫座」看電影去。
  那裡上映的不是美國片,而我偏向於歐洲電影,畢竟是小說喜好的延長。直到如今,我還是以看歐洲電影為主,對「星球大戰」、「第三類接觸」之類的不感興趣。
  不過,所謂的電影和小說不同,不能單單用筆和紙完成。假如我家是有錢人,也許可以用八厘米攝影機或其他的器材自己製作,可是對天天被考試逼迫的我,那是天方夜譚了。
  結果,我只是一天一天不停地寫一些不讓任何人看的小說,過的是說不出的暗淡生活。
  上次寫的是一千五百張稿紙的中世紀浪漫小說,未完成而中止後,這回開始寫現代小說,依然是脫離現實的故事——以巴黎的上流社會為舞台的愛情小說。
  我寫這部小說的契機,多半是歌麗特的《雪莉》或《藍麥》,以及前面提過的茲維克的短篇小說吧!恐怕也加入了多少法國電影的氣氛。
  法國女作家歌麗特,是我很喜歡的作家之一。
  特別是她描寫一對青梅竹馬的少年少女,透過一位美貌的太太,變成男人與女人的微妙思春期代表作《藍麥》,改編成電影,現在還能在錄影帶看到。
  另外我很喜歡的是「雌貓」。一對新婚夫婦和丈夫疼愛的一隻雌貓,發生奇妙的三角關係,妻子開始嫉妒雌貓。最終妻子「爭奪」失敗,離家出走了。雌貓在圍牆上目送女主的最後一幕,予人不寒而慄的印象。這都是描述貓的眾多小說中,出類拔瘁的傑作之一。不管是《藍麥》還是《戀愛手》,拍成電影後,含有敘情味的原作卻變得冷冰冰的,看起來硬繃繃的感覺。
  而我的創作方面,不妨說是無拘無束的浪漫主義了。巴黎社交界人所共知的俊男和年長他的愛人,以及好幾名純情少女之間交織而成的戀愛故事。
  為免被誤解,我得補充說明,那時我在現實中的戀愛經驗是零。念的是男校,也沒參加社團活動,回家路上經過的只是書店,這種生活怎麼可能有機會讓愛情萌芽?
  也許你不相信,卻是事實——中學六年,我沒有跟女孩交談過,只有兩次是有人問路,而我告訴她而已。
  沒有經驗也能寫愛情小說嗎?搖頭的人一定缺乏想像力。我看小說,在書中不知戀愛了多少次。後來真的談戀愛時,的確大感震驚。
  因為就如「小說一樣」,連失戀的痛苦也是與我憑想像所寫的相同。
  小說世界竟然成為「現實」的替身,而我從中培養了克服失戀痛苦的能力。
  從高二起,我埋首於大戀愛長篇小說。托福,我有了唯一的「讀者」。
  那位朋友因何種契機而讀我的小說,現在想不起來了。總之,他是我現時的密友中最久的一個,從小學開始交往的人。
  「有趣有趣!繼續寫下去吧!」
  有人稱讚自己所寫的東西,若是作文還不怎樣。然而小說,當然是第一次。
  我帶著不安的心情寫的小說,一想到起碼有一個人在期待著時,就使我拿筆(當時是用鉛筆)鼓起勇氣寫下去。
  自此以後,多的時候每月一章的速度,我寫了五十張稿紙左右的稿量,繼續給那位朋友過目。這本小說恐怕也超過一千張稿紙吧!跟上次的中世紀浪漫小說相比,故事比較正經,前後也符合。上次的作品,有過太陽從相同的方位升起和下沉的事!
  故事情節差不多決定了,結果到了三分之二的階段左右。又是未完而終。為何中止不寫,我已記不清楚了,也許是到了初中三年級,考試逼近,不得不好好用功的焦慮感使然吧!
  我並沒有好好用功,但也沒有膽量我行我素,則是老實話。
  無論如何,這「唯一的讀者」在推動我那可能中斷了的創作的手,卻是肯定的。對於他沒有忠告我「現在好好應付考試,等進了大學才做你喜歡的事」,迄今銘心感謝。
  
  6、一冊書
  讓我介紹一下最近我愛看的幾本書。
  最令我百看不厭的一本,而且非常肯定的,就是湯瑪斯曼的《克雷格》。
  總之,我讀破了三本左右,又再買過,稱得上是不平凡的一本書。
  湯瑪斯曼二十多歲時寫的自傳式作品,什麼地方如此吸引我?單純地說的話,因為書裡面有我。
  「這就是我所感受的。」
  那是感動的本質吧!第一次教會我感動的,乃是《克雷格》。
  這個短篇小說由四部分組成。少年時代作風奇特的主人翁克雷格(湯馬斯曼本身),無法融進周圍環境,卻對一名金髮美少年漢斯.漢湛產生苦惱的愛慕,以及他和金髮少女恩格的初戀故事.
  時間飛逝,已經公認是年輕作家的克雷格,造訪女畫家朋友,她告訴他「你是迷途的俗人」,隨後克雷格踏上旅程,邂逅了一對,跟他曾經愛慕過的漢斯和恩格相似的少年少女的故事。
  第一次讀這本書是初三的時候,當時只看得懂第一部分,因我本身有莫名的孤立感,同時對班上的帶頭同學產生近乎愛慕的感情之故。
  主人翁克雷格所想的一詞一句.直接說出我的心聲,當我讀著時,產生全身顫抖似的衝擊,乃是以前看過的書所從未感受到的。
  初戀後重讀一遍時,覺得看克雷格初戀的部分,簡直就是在看我自己。
  然後——我和克雷格一樣成為作家。不過,克雷格清楚地自覺自己是「偏離正道」的藝術家,跟他相比之下,我是極其庸俗,到了交稅時才深深領會到自己是個作家的人……其中有天淵之別。
  不過,這本書就在眼前的書架上,則是事實。這本文庫本小說,恐怕還會更新為第四本、第五本下去。
  我讀這本書的契機是因《湯瑪斯曼短篇集》。他的《魔山》,我花一天半時間讀完,那是高中畢業後不知何去何從的時候。
  湯瑪斯曼在二十五歲那年完成的《布登布洛家族》是很久以後才讀的,這本大概是他的小說中最易讀的一本大作吧!
  他年輕時代的作品深深瀰漫著「對死亡的憧憬」,最後終於克服過來。那種堅強是湯瑪斯曼和茲維克文學作品的不同之處。但是學生時代的我,專一的被湯瑪斯曼的陰沉面吸引住。
  對對對。我的小說中經常出現「……」和「——」,那是模仿湯瑪斯曼的文體,不知不覺養成的習慣。當然我模仿不到他的小說內容。
  舒特姆一度是日本人非常喜歡的作家。
  他的小說《湖》、《三色堇》、《遲開的玫瑰》等短篇,充滿敘情和寧靜之美,雖然沒有重大的事件和驚人的戀情,卻予人難以忘懷的印象。
  跟他相對的是森科維茲,當我又廢寢忘食地讀了他的《科瓦提斯》以後。禁不住心情激動地喊:
  「怎麼有如此有趣的小說?」
  古代羅馬帝國,在暴君尼祿皇帝的統治下,以年輕的羅馬軍戰士和基督教美女的戀情為軸,陸續出現羅馬大火、基督教徒的逼害、尼祿的死等等,戲劇性的高潮,令人產生彷彿在看七十厘米七彩光譜電影的錯覺。特別是主人翁在焚燒中的羅馬城四處尋找戀人的場面,對少女忠心耿耿的巨漢,在大競技場和大野牛搏鬥的高潮,具有令人邊讀邊沁汗的魄力。這篇易讀的作品,獲得一九O五年度諾貝爾文學獎。
  我很少看英美文學作品。對於著名的《咆哮山莊》或《簡愛》,讀了也不怎麼感動。
  不過,享利·占姆斯的《碧爐冤孽》倒很有趣。出現幽靈的怪談,可說是心理上的怪談,跟最近給予生理性恐怖的恐怖小說完全不同,十分獨特的恐怖。
  提起獨特,英國的嘉涅特在《變狐狸的太太》、《進動物園的男人》中,寫了奇異的故事。《變狐狸的太太》是短篇,如題目一樣,是說突然有一天,太太變成狐狸,丈夫還是繼續愛著她,也許在今天被視為科幻小說也說不定。《進動物園的男人》,是說個人覺得「動物園裡沒有代表動物的人,是不可理喻的事」,因而走進牢籠中生活。
  我也經常使用奇妙的假設,然而嘉涅特的小說獨特於故事的開展,而且自然,充滿某種童話故事的溫馨感。
  介紹起來沒完沒了,就到這裡為止好了。
  對對對,不能忘記懸疑小說。
  不過,這是個人喜好問題,我不能說只要看了這個或那個就夠。例如有人喜現埃勒裡奎恩的小說,一不管怎麼差作品也讀個不停,因為是他的「擁戴者」之故。
  但若有人準備接觸外國懸疑小說的話,我會推薦你先看克麗斯蒂。
  文章易懂,佈局簡潔,光憑對話就使人物性格清晰地浮現,手法新鮮。還有諸如波洛、瑪波小姐等充滿魅力的名偵探。我想這些人全是天生的說故事者。
  克麗斯蒂的作品特徵,在質量好壞的差別很小。「誰也不在」是了不起的傑作之一。這是不會使人產生不快感的懸疑小說樣本。
  克麗斯蒂的作品更有令人百看不厭的樂趣。登場人物的魅力和單純的描寫,足以挑起讀者的想像力。
  從克麗斯蒂入門後,隨興趣而行吧,狄克森卡、埃勒裡奎恩都可以。當你成為懸疑小說迷以後,你便會到達什麼都想看,不看不行的境界。
  到了那個地步時,我的書就有賣不出去的危險啦!
  
  7、歷史
  我現在相當喜歡讀書。——可能你會說。怎麼?前面不是說你不喜歡上學嗎?
  為自己的興趣而讀,當然不同。
  譬如歷史。尤其喜歡聽到或讀西洋史的故事。像歐洲樣,摻雜了各種民族和國家,國界一年到頭改寫,歷史本就是一部戲劇了。
  什麼王朝從那一年到那一年,背起來就很麻煩。我的歷史考試分數雖不太好。但我很喜歡上世界史的課。
  理由之一是不像上數學或英文課那樣,害怕隨時點中自己回答問題。只要聽課就行了,何等輕鬆。迄今我還時常收看電視台的「市民大學講座」。是因為絕對不怕被點秋香的關係。
  不過,我受西洋史吸引的契機,畢竟是因課程有趣的緣故。不同數學或化學,內容光是條理分明,無法傳達歷史的生動趣味。
  我念桐朋初一的年輕班主任老師,一直教我世界史到高中,我最喜歡上他的課。
  大概是我唯一由衷期待的課吧!
  這位老師的課並沒有好好整理過,也許也不擅長背誦吧!
  不過,所謂歷史,本來就不能范清楚楚地作出區分或整理。光是學懂表面的事件,無法掌握龐大的歷史洪流。
  關於這點,這位老師的課十分有動力感。我並沒有誇張。他有一種熱情,千方百計地把歷史的「動向」傳達給學生們。
  不過,學生們是否有接受的熱情,則有多少疑問……
  總之,帶著熱情的授課捉住了我的心。托這位老師的福,我之對歷史感興趣,畢竟是受到老師的影響不小。
  到了高三,沒有現代史的課時,日本史老師分派講義了事。而這位世界史老師,總是在週六下午,在三、四小時補習課的時間內,一直教到結束為止。
  到了高三,通常學生們都趁機逃課提早回家,補習時間不一定非出席不可,可是週六幾乎全體出席,證明那是令人難以忘懷的授課之一。
  我寫這種事。可能會被數學老師罵。其實出來社會做事的人,除非從事專門工作,不然在日常生活上即使不懂微積分,也沒什麼為難之處。
  可是,不管任何職業都需要寫作能力和表達力。即使是沒有就職的家庭主婦,若是有能力寫一封表達意念的信,相信她的生活範圍也會大大不同。
  不管哪個社會,即使是在電子最尖端研究所做事的人,還是有老調的人事關係、喜怒哀樂的日子。瞭解別人的話,表達自己的想法——不是需要運用到我們學生時代所學到的東西麼?
  另外一件事是,當我見到年輕的讀者諸君時,我請求他們做的一件事是:「好好讀一讀歷史。」
  如果不知道昨天的事,你就不可能瞭解今天世界在發生的事。為了瞭解昨天,你需要知道更早一天發生的事……
  大致上來說,今天社會發生的事,乃是幾百年,有時是幾千年的歷史的「延續」。就如只看中間一段的連載小說,毫無情趣可言一樣,為了好好看清現在的世事,必須追溯很久以前的歷史。
  從小說、漫畫或電影進入也可以。請務必將稱作「歷史」的壯大娛樂,加入學生時代的讀書項目之一。
  
  8、個人主義
  在某種意義上,我是非常頑固的人——雖然自己說自己有點奇怪。
  譬如在上班族時代,我以不擅交際有名。因我認為除了上班時間以外,其他時間是屬於我自己的。
  當然,我也不是「來者皆拒」,但如星期日的郊遊、棒球大會之類,我通常不肯積極參加。
  時常有人忠告我:「在這間公司一天,還是跟從的好……」
  可是,我依然頑固地堅持自己的做法。現在做了作家還無所謂,偶爾我也會想,假如我一直繼續上班的話,不知會變得怎樣?
  一定有人評說我是「怪人」,過了中年就是「窗邊族」了……
  我不是認為不要消遣娛樂,理由只是單純的「我很忙,沒有時間」。
  想看的書、想看的電影、想寫的故事,太多太多了,要我犧牲這些去參加棒球比賽,實在不願意。
  況且,所謂的公司,並非真心交往的場所,許多不同年齡的男女在一起工作,就成理所當然了。
  與其花時間在表面上的「親睦」,不如尊重彼此的興趣或想法,心情愉快地做事,豈不是更好?當我聽見,提出星期六休息要求的工會委員長說:「即使星期六可以休息,也沒什麼好做的」時,覺得真是洩氣。
  公司是一切,回家只是看電視棒球節目、睡覺罷了,從學生時代起我就想,我不願意做那種大人。大概在我心底有著一種想法,我願花一生去「寫小說」,工作只不過是賺取生活費,為了寫小說而已。
  也許我應該對那些,跟我這個想法怪異的社員交往的上司和同僚,說聲謝謝才是。
  回到「個人主義」的話題好了。
  現在看到高中生穿著校服,在咖啡室若無其事地吸煙的樣子,覺得時代變啦。
  我的學生時代,偷偷吸煙的學生也有,不過,畢竟還是「偷偷」的,老師來了慌忙開窗,或者把煙藏在坐墊下面。老師也是笑嘻嘻的,並沒有一個一個捉來罵。
  對於香煙這種玩意,我有銜過,沒有吸過。我之所以銜住煙,是為了幫別人表演魔術,讓對方點煙而已。(後來香煙被調換,我沒有被火燒傷。)
  我常想,那種東西對身體不好,根本不是好事,幹嘛每個人都吸煙呢?有些人說像大人,而「像大人」本身就是小孩子的證據,不可能吸了煙就變成大人吧!
  我那個時代,也不是沒有人為非作歹,就像現在也有人遭受停學或退學處分。
  不過,無論怎麼看都好,反抗考試體制之類的事沒什麼好神氣的。感覺上,只不過是在父母注意不到的地方,胡混玩樂而已。
  若要反抗大人,首先必須愛惜自己。由於禁止學生吸煙或喝酒,而明知故犯,並不算對大人反抗。
  學生始終不能自己賺取生活費,不是大人。
  現在大多數的大人們,年輕時都偷偷吸過煙,一進大學就開始喝酒。
  所以,只要決心不做那種大人就是了,那才是真正的反抗,不是嗎?
  最近有新聞說,有老年人因著暴走族(飛車黨)的噪音吵得睡不著,痛苦得自殺的消息,沒有任何事件更能使我心情沉重了。這種咒死老人的社會是什麼社會?
  看見暴走族的年輕人,真覺不可思議。幾年青春,一轉眼就過去了,沒有人可以永遠年輕。總有一天,誰都會變成大人,然後老去。
  我不否認每個人有權利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因為我也曾經偷偷躲起來寫小說,不過,那是別人也認同的權利,而且獲得批准。
  上班的人工作了一星期,精疲力竭,總是希望週末可以好好睡一覺,用噪音妨礙別人的睡眠,不在「做自己喜歡做的事」的權利範圍內。應該尊重別人「好好睡一覺」的權利,才能因此擁有飛電單車的權利。
  好像也有說暴走族是「反抗社會的年輕人的精力發洩」,也有人同意。老實說,那只不過是牽強附會而已。
  如果暴走族真是反社會的話,政府絕不會那樣子放任不管的吧!若是右派的示威,將會有比示威隊多幾倍的警察動員。假如警方在意的話,暴走族肯定一下子消失無蹤。
  因為暴走族不是反社會的,這才置之不理。與其搞得不好,喚醒社會意識,真的成為反體制組織,倒不如讓他們飛電單車來得「安全」。
  看到年輕人飛電單車,還說「製造電單車的是大人」、「沒做過的事不要抱怨」之類的話時,我為他們覺得遺憾。
  從十七、八歲,到二十二、三歲的五、六年時間,決定一個人的視野。一個人能看透多少世情,作出決定的就在學生時代。
  
  9、遠離鉛字
  這是常有所聞的詞語。
  對我這樣的作家來說,那是不可能放下的事。因為需要生活嘛!
  不過,其中也有媒體增加的因素。例如,電視進入我的家,是我念小學六年級的事。在那之前,我的遊戲道具只有漫畫和畫而已。
  在我開始看電視之前,我看過無數的漫畫,知道故事的趣味性。所以,起初我對電視也覺得稀奇,不久,一天頂多只看三十分鐘到一個鐘頭罷了。(當時放映很多三十分鐘的美國節目)。
  因為沒有任何一套電視劇,可以跟手塚治蟲先生的漫畫框框匹敵。
  現在映像可用錄影機庫存起來,連音樂也流行映像化,於是人們不再轉向鉛字,不是沒道理。
  映像自有映像的樂趣,優秀的東西自然應該吸收。可是,鉛字也有其他媒體所沒有的「長處」,那就是可以盡情發揮想像力。
  怎樣的美人,要在腦中製造很簡單,但在實際裡成為映像的話。就有個人喜好的問題,也會有所不滿意。不想看自己喜歡的小說電影化的心情,我很瞭解。
  寫信給我的年輕朋友中,分為兩派。一派希望我的小說陸續電影化,一派表示拍成電影會不看。
  我本來是電影狂,兩種心情都很瞭解。作為原著者,能夠放心地斷言「這部沒問題」的映像化作品,可說很難得見。
  另一方面,提起「遠離鉛字」的事,老實說,我也因自己有遠離鉛字的傾向而苦惱。當然,自己所寫的東西變成鉛字是另一回事,但我的讀書量卻是極端減少了。
  理由之一,顯然是沒有時間。即使把我想看的書買了回來,通常讓它在書桌上躺半年以上。太忙是一種奢侈的牢騷,但我知道必須設法騰出一點讀書的時間才是……
  前些時候,久違地花了一天時間看完三本書,說不出的「快感」!令我覺得畢竟書是好東西。
  然而我感覺到自己的讀書能力衰退了。三十多歲的人也許不應該說這種話,學生時代讀了一半的普魯斯特的《喪夫》(文庫本有十三冊!),後來絕了版。結果我把精裝本全卷買回來三年了,現在一直還沒讀完。
  沒有時間也是問題,高中時代,無論怎樣的巨著都敢交手,如今光是看到書的厚度,或者全數幾卷時,禁不住裹足不前了。
  讀書能力最好的是學生時代,那段時期用電視和漫畫打發過去的話,誠然可惜。還有一件針對出版社的要求,外國文學的翻譯本,有逐漸從書單上消失的現況,希望出版社諸君做點什麼才好。
  想看卻買不到,還被人說「遠離鉛字」,年輕的一代也會不服氣吧!
  紙張快用完了——不,其實是沒東西好寫了。
  聽說哲學家尼采,在八歲或九歲時寫第一部自傳,而我光是埋首這麼幾張稿紙就煞費心機,不由再次感歎,自己度過的是何等無趣的青春。
  縱然是「灰色的青春」,年過三十回首一看時,依然看見多處塗上了色彩。只要忘掉不愉快的事物,人類遠是可以活得很好。
  不過我的青春不是「灰色」,事實上是「黑和白」組成的——即是「黑」的鉛字和「白」的稿紙,還有在電視上看到法國片的黑白畫面,支撐著現在的我,我過的是沒有戀愛或浪蕩,十分單調的日子,我所失去的部分,全都用想像力來補償了。
  所以,當我嘗試寫下這樣的青春時代時,因著過於「空無一物」而暗自心驚。
  浪蕩或戀愛在鉛字之中,安全可靠,不必擔心失戀,可能那是生性膽小的我,對人生採取的「安全對策」也說不定。
  不過,我的青春時代遇到無數的好朋友,在某種意義上,可說青春無悔了。沒有任何利害關係而結交的友情,畢竟是學生時代的好處吧!
  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提線木偶陷阱》,裡頭出現好些今天還在交往中的友人名字。能夠出第一本書,這樣做是為了向那些扶持我的朋友表示謝意——上西、片山、遠籐君,多謝你們。
  其中的片山君,在「三色貓系列」中繼續讓我使用,變得天下聞名,令我覺得對不起他。在此補充說明,當事人既非窩囊刑警,也沒有女性恐懼症,而是非常優秀的銀行家。
  嗚呼,累死了。
  不是創作,寫的是自己的事,乃是非常勞神的事。
  在我裡面還有另一個我,當我想寫一些比較神氣的事情時,總是嘲笑著說:
  「那種事,你好意思說出來麼?」
  所以,寫起來十分不容易。
  不過,讀了這篇文章,如果有年輕的讀者肯動腦筋想一想,這個人和現在的自己有什麼不同的話——不妨拿起來翻翻看。
  如果「買了我的書」以後還有多餘的錢,不妨買回去慢慢看——
雲台書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