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之先生:
《獨立評論》第二三八期刊載了一篇絮如先生的通信,討論到一個問題,以為
近年來「不幸得很,竟有一部分所謂作家,走入魔道,故意作出那種只有極少數人,
也許竟沒有人能懂的詩與小品文」。從那個通信,還可知道絮如先生是一個中學國
文教員,已然教了七年書。他的經驗,他的職務,都證明他說那些話是很誠實很有
理由的。但就他所抄摘的幾段引例,第一是卞之琳先生的詩,第二是何其芳先生的
散文,第三是無名氏大作。卞之琳的詩寫得深一點,用字有時又過於簡單,也就晦
一點,不特絮如先生不懂,此外或許還有人不大懂。至如何其芳的散文,實在說不
上難懂。何先生可說是近年來中國寫抒情散文的高手,在北大新作家群中,被人認
為成績極好的一位(其散文集《畫夢錄》,最近且得到《大公報》文藝獎金)。但
絮如先生看了他的文章,卻說簡直不知道作者說的是什麼。同時您的按語,也以為
寫這種散文,是「應該哀矜」的,而且以為「其所以如此寫些叫人看不懂的詩文的
人,都只是因為表現能力太差,他們根本就沒有叫人看得懂的本領。」我覺得有些
意見,與你們的稍稍不同,值得寫出來同關心這件事情的人談談。
一,為什麼一篇文章有些人看得懂,有些人卻看不懂?
二,為什麼有些人寫出文章來使人看不懂?
三,為什麼卻有這種專寫些使人看不懂的文章的人?
四,這種作家與作品的存在,對新文學運動有何意義?是好還是壞?
我想先就這四點來作一個「散文走入魔道」的義務辯護人,先說幾句話。
其一,文學革命初期寫作的口號是「明白易懂」。文章好壞的標準,因之也就
有一部分人把它建立在易懂不易懂的上頭。這主張是您提出的,意思自然很好。譬
如作一篇論文,與其仿駢文,仿八股文,空泛無物,廢話一堆,倒不如明明白白寫
出來好些。不過支持或相信這個主張的人,有兩件事似乎疏忽了。一,文學革命同
社會上別的革命一樣,無論當初理想如何健全,它在一個較長時間中,受外來影響
和事實影響,它會變。(且會稍稍回頭,這回頭就是您談中國西化問題時所說的惰
性。適宜於本來習慣的惰性。)因為變,「明白易懂」的理論,到某一時就限制不
住作家。二,當初文學革命作家寫作有個共同意識,是寫自己「所見到的」,二十
年後作家一部分卻在創作自由條件下,寫自己「所感到的」。若一個人保守著原有
觀念,自然會覺得新來的越來越難懂,作品多「晦澀」,甚至於「不通」。正如承
受這個變,以為每個人有用文字描寫自己感覺的權利的人,也間或要嘲笑到「明白
易懂」為「平凡」。作者既如此,讀者也有兩種人,一是歡喜明白易懂的,一是歡
喜寫得較有曲折的。 這大約就是為什麼一 篇文章有些人看不懂,有些人又看得懂
的原因。
其次,有些人寫文章看不懂,您的意思以為是這些人無使人明白的表現能力。
據我意見,您只說中一半。對於某種莫名其妙的模仿者,這話說得極有道理。但用
它來評當前幾個散文作家的作品,和事實似乎稍稍不合。事實上當前能寫出有風格
作品的,與其說是「缺少表現能力」,不如說是「有他自己表現的方法」。他們不
是對文字的「疏忽」,實在是對文字「過於注意」。凡過分希望有他自己的作者,
文章寫來自然是不大容易在短時期為多數人全懂。(除非他有本領用他的新風格征
服讀者,他決不會與多數讀者一致。)不特較上年紀的讀者不懂,便是年事極輕的
人也會不懂。不過前者不懂(如絮如先生),只擔心文學的墮落,後者不懂(如一
般學生),卻模仿得一塌糊塗罷了。
其三,這可分兩方面來說。一是就作者說,他認定一切站得住的作品都必需有
它的特點,這特點在故事處理上固然可以去努力,在文字修整排列上也值得努力。
一是就讀者說,讀者不懂不一定是多數,只是受一個成見拘束的一部分。既有讀者,
作者當然就會多起來了。
其四,由第一點看去,中國新文學即或不能說是在「進步」,至少我們得承認
他是在「變動」。目的思想許可它變,文體更無從制止它不變。就它的變看去,即
或不能代表成就已經「大」,然而卻可說它範圍漸漸「寬」。它固然使中學生樂於
模仿,有不良影響,容易引起教員的頭痛,對新文學的前途擔心。但這些漸漸的能
在文字上創造風格的作者,對於中國新文學的貢獻,倒是功大過校它的功就是把寫
作範圍展寬,不特在各種人事上擺脫拘束性,且在文體上也是供有天才的作家自由
發展的機會。這自由發展,當然就孕育了一個「進步」的種子。
適之先生,如今對當前一部分散文作品傾向表示懷疑的,是一個中學國文教員,
表示憐憫的,是一個文學革命的老前輩,這正可說明一件事,中國新文學二十年來
的活動,它發展得太快了一點,老前輩對它已漸漸疏忽隔膜,中學教員因為職務上
關係,雖不能十分疏忽,但限於興趣認識,對它也不免隔膜了。創始者不能追逐時
變,理所當然。但一個中學教員若對這種發展缺少認識,可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所
以我認為真正成問題的,不是絮如先生所說「糊塗文」的普遍流行,也許倒是一個
中學國文教員,在當前情形下,我們應當如何想法,使他對於中國新文學的過去現
在,得到一個多方面的認識。且從這種認識上,再得到一個「未來可能是什麼」的
結論。把這比較合乎史實的敘述也比較健全的希望,告給學生,引導學生從正面去
認識一下中國新文學,這件事情實在異常重要。不過關於教員這點認識,是盡他自
己去努力好些?還是由大學校幫他們一點忙好些?中學教員既多數是從大學出身的,
由大學校想辦法應當方便得多。
我這點看法假若還有一部分道理存在,我們不妨就一般大學校中國文學系的課
程表上,看看負責的對這問題有多少注意。檢查結果會有點失望,因為大學校對它
實在太疏忽了。
課程表上照例有「李白」「杜甫」或「文馴的專題研究,有時還是必修課,一
禮拜上兩小時或四小時, 可是把明清「章 回小說」的研究列入課表上的就很少。
至於一個學校肯把「現代中國文學」正式列入課程表,作為中國文學系同學必修課
程的,那真可說是稀有的現象。(有的學校雖有一兩小時「文學習作」,敷衍敷衍
好弄筆頭的大學生,事實上這種課程既不能造就作家,更不能使學生有系統的多明
白一下新文學二十年來在中國的意義。)大學校對這件事的疏忽,我們知道有兩個
原因,一是受規則影響,好像世界各國大學都無此先例,中國當然不宜破例,損害
文學系的尊嚴。二是受現實拘束,找這種教授實在不容易。重要的或者還是「習慣」。
負責的安於習慣,不大注意中國特殊情形。臨到末了,我們不能不說各大學負責者
對於這問題認識實在不夠。因為他如若明白中學生讀的課本雖一部分是古典作品,
其餘所看的書大部分都是現代出版物。中學生雖得受軍訓,守校規,但所謂人生觀,
社會觀,文學觀,卻差不多都由讀雜書而定。感於這個問題的重大,以及作中學教
員責任興味對學生關係如何密切,也許在大學課程中,應當有人努力來打破習慣,
國文系每星期至少有兩小時對於「現代中國文學」的研究,作為每個預備作中學教
員的朋友必修課。若說教員不容易得到,為什麼不培養他?為什麼不再打破慣例,
向二十年來參加這個活動,有很好成績,而且態度正當思想健全的作家去設法?
我想提出這個問題,請所有國立大學(尤其是師範大學)文史學系的負責人注
意注意。且莫說一個教師對於文學廣博的欣賞力,如何有助於學生。只看看教育部
課程標準,在初中一年級教本中,語體文即佔百分之七十,高中教本語體文依然還
有一部分。可是那些人之師在學校讀書時,對這方面的訓練,有的竟等於零。他不
學,怎麼能教?這不特是學校的疏忽,簡直是教育部的過錯。
我很盼望聽聽您對這問題的意見。
沈從文
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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