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的報章告訴我們:新任政務整理委員會委員長黃郛〔1〕的專車一到天
津,即有十七歲的青年劉庚生擲一炸彈,犯人當場捕獲,據供系受日人指使,遂於
次日綁赴新站外梟首示眾〔2〕雲。
清朝的變成民國,雖然已經二十二年,但憲法草案的民族民權兩篇,日前這才
草成,尚未頒布。上月杭州曾將西湖搶犯當眾斬決,據說奔往賞鑒者有「萬人空巷」
之概〔3〕。可見這雖與「民權篇」第一項的「提高民族地位」稍有出入,卻很合
於「民族篇」第二項的「發揚民族精神」。南北統一,業已八年,天津也來掛一顆
小小的頭顱,以示全國一致,原也不必大驚小怪的。
其次,是中國雖說「惟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4〕,但一有事故,除三老通
電,二老宣言,九四老人題字〔5〕之外,總有許多「童子愛國」,「佳人從軍」
的美談,使壯年男兒索然無色。我們的民族,好像往往是「小時了了,大未必佳」
〔6〕,到得老年,才又脫盡暮氣,據訃文,死的就更其了不得。則十七歲的少年
而來投擲炸彈,也不是出於情理之外的。
但我要保留的,是「據供系受日人指使」這一節,因為這就是所謂賣國。二十
年來,國難不息,而被大眾公認為賣國者,一向全是三十以上的人,雖然他們後來
依然逍遙自在。至於少年和兒童,則拚命的使盡他們稚弱的心力和體力,攜著竹筒
或撲滿〔7〕,奔走於風沙泥濘中,想於中國有些微的裨益者,真不知有若干次數
了。雖然因為他們無先見之明,這些用汗血求來的金錢,大抵反以供虎狼的一舐,
然而愛國之心是真誠的,賣國的事是向來沒有的。
不料這一次卻破例了,但我希望我們將加給他的罪名暫時保留,再來看一看事
實,這事實不必待至三年,也不必待至五十年,在那掛著的頭顱還未爛掉之前,就
要明白了:誰是賣國者。〔8〕
從我們的兒童和少年的頭顱上,洗去噴來的狗血罷!五月十七日。
這一篇和以後的三篇,都沒有能夠登出。
七月十九日。
〔1〕黃郛(1880—1936)浙江紹興人。國民黨政客,親日派分子。
一九二八年曾任國民黨政府外交部長,因進行媚外投降活動,遭到各階層人民的強
烈反對,不久下台。一九三三年五月又被蔣介石起用,任行政院駐北平政務整理委
員會委員長。
〔2〕劉庚生炸黃郛案,發生於一九三三年五月。這年四月,日軍向灤東及長
城沿線發動總攻後,唐山、遵化、密雲等地相繼淪陷,平津形勢危急。國民黨政府
為了向日本表示更進一步的投降,於五月上旬任黃郛為行政院駐北平政務整理委員
會委員長;十五日黃由南京北上,十七日晨專車剛進天津站台,即有人投擲炸彈。
據報載,投彈者當即被捕,送第一軍部審訊,名叫劉魁生(劉庚生是「路透電」的
音譯),年十七歲,山東曹州人,在陳家溝劉三糞廠作工。當天中午劉被誣為「受
日人指使」,在新站外梟首示眾。事實上劉只是當時路過鐵道,審訊時他堅不承認
投彈。國民黨將他殺害並製造輿論,顯然是藉以掩蓋派遣黃郛北上從事賣國勾當的
真相。
〔3〕西湖搶案,見一九三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申報》載新聞《西湖有盜》:
「二十三日下午二時,西湖三潭印月有滬來遊客駱王氏遇匪譚景軒,出手槍劫其金
鐲,女呼救,匪開槍,將事主擊斃,得贓而逸。旋在蘇堤為警捕獲,訊供不諱,當
晚押赴湖濱運動場斬決,觀者萬人。匪曾任四四軍連長。」
〔4〕「惟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語見《論語·陽貨》:「子曰:『惟女子與
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遜),遠之則怨。』」〔5〕三老通電指馬良、章炳
麟、沈恩孚於一九三三年四月一日向全國通電,指斥國民黨政府對日本侵略「陽示
抵抗,陰作妥協」。二老宣言,指馬良、章炳麟於一九三三年二月初發表的聯合宣
言,內容是依據歷史證明東三省是中國領土。他們兩人還在同年二月十八日發表宣
言,駁斥日本侵略者捏造的熱河不屬中國領土的讕言;四月下旬又聯名通電,勖勉
國人堅決抗日,收回失地。九四老人,即馬良(1840—1939),字相伯,
江蘇丹徒人。當年虛齡九十四歲,他常自署「九四老人」為各界題字。
〔6〕「小時了了,大未必佳」語見《世說新語·言語》,是漢代陳韙戲謔孔
融的話。
〔7〕撲滿陶制的儲錢罐。
〔8〕作者撰此文後十四天,即五月三十一日,黃郛就遵照蔣介石的指示,派
熊斌同日本關東軍代表岡村寧次簽訂了賣國的《塘沽協定》。根據這項協定,國民
黨政府實際上承認日本侵佔長城及山海關以北的地區為合法,並把長城以南的察北、
冀東的二十餘縣劃為不設防地區,以利於日本帝國主義進一步侵吞中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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