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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譯文》編者訂正的信


  編輯先生:

  有一點關於誤譯和誤排的,請給我訂正一下:一、《譯文》第二卷第一期的 《表》裡,我把Gannove譯作「怪物」,後來覺得不妥,在單行本裡,便據 日本譯本改作「頭兒」。現在才知道都不對的,有一個朋友給我查出,說這是源出 猶太的話,意思就是「偷兒」,或者譯為上海通用話:賊骨頭。

  二、第六期的《戀歌》裡,「雖是我的寶貝」的「雖」字,是「誰」字之誤。

  三、同篇的一切「恁v字,都是「槲」字之誤;也有人譯作「橡」,我因為發 音易與制膠皮的「橡皮樹」相混,所以避而不用,卻不料又因形近,和「恁v字相 混了。魯迅。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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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五年九月十六日《譯文》月刊終刊號(總第十三 號),原題《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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